一是出台了《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
二是对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开展入户核查核准,及时更新“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深入落实“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政策,在盟级扶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各地及时落实资金,建立大病保障基金4481万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障基金等多种措施,因病致贫返贫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的贫困人口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四是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确定锡盟医院、盟蒙医医院为锡盟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各旗县市区将综合医院和蒙中医医院确定大病和重病救治定点医院,并与区内外对口帮扶医疗机构及盟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贫困人口救治协议,各级定点医院全部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2018年,大病需集中救治224人、已救治193人,需重病兜底救治658人、已救治603人,救治率达90.2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达到100%,对需要长期用药治疗的贫困慢病患者,开展“送医配药”服务。通过“药品带量集中议价采购”,将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纳入苏木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计划,锡盟统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平台与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开展集中带量二次议价工作,降低所需药品价格,确保采购药品安全、有效、方便、价廉。
五是根据《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拟定了《锡林郭勒盟健康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现阶段健康扶贫工作形式、任务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2018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