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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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批(2018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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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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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150000201806210003 |
清水河县窑沟乡南峁村永胜煤矿已经停止营业 , 经营期间遗留下的问题未解决 , 地下有遗留的灰渣偶尔有自燃现象 , 有扬尘污染 , 有臭味排放 . 煤矿运营过程中毁坏的林地 , 未给相应的补偿 .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生态 |
该举报内容与2018年6月18日第十三批编号为D150000201806180058问题部分重复。 |
部分属实 |
1.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安监局、窑沟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业主的监督,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火点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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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150000201806210005 |
玉泉区西顺城街统建2号楼小区楼下餐饮店,兔兔烧烤涮、爱和豆腐坊,油烟、噪声污染。餐饮店南侧违建作为厨房使用。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噪音 |
2018年6月21日晚,玉泉区食药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大南街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实,举报的2家饭店为单独商业用房,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兔兔餐厅油烟监测合格,爱和豆腐坊无监测报告。玉泉区环保局于6月21日晚对2家饭店距离2号楼最近的噪声敏感点进行检测,结果为超标。2家饭店存在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属实,兔兔餐厅的厨房属于违章建筑。 |
属实 |
玉泉区城管执法局当场要求2家饭店进行降噪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检测,6月30日前完成;要求爱和豆腐坊对油烟进行检测,如若超标,立即整改,于6月30日前完成;要求兔兔餐厅6月28日前拆除违建厨房。目前,上述2家饭店正在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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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150000201806210007 |
赛罕区七圪台村金河物流园康吉消毒餐具公司,污水随意排放。 |
呼和浩特市 |
水 |
6月18日,赛罕区委、区政府责成金河镇、区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赴城发物流园餐具清洁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案件与6月13日第七批D150000201806130007案件、6月16日第十批D150000201806160034案件一致。 |
部分属实 |
1.5月4日,赛罕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下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调查询问笔录,2018年5月7日对康洁餐具消毒厂涉嫌污水偷排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39条、第83条立案调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呼赛环告字【2018】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呼赛环罚字【2018】004号),罚款15万元,5月28日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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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150000201806210009 |
武川县金三角开发区内蒙古宏泰绒毛制品有限公司,加工羊绒,产生羊绒毛絮,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居民过敏。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6月21日,武川县政府组织环保局和金三角开发区,赴现场就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经核实,内蒙古宏泰绒毛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金三角开发区,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情况属实。2018年4月租赁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面积约800平方米,梳绒机床9台,梳绒机床上访安装了喷雾装置,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且企业周围2平方公里内无居民生活区,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居民过敏问题可能性很小,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6月22日,武川县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内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宏泰公司按总投资额30万元的3%处以9000元行政处罚,目前正在办理;责令宏泰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擅自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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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50000201806210010 |
新城区海东路陶良便民市场,露天市场,油烟,烂菜叶味扰民。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6月21日,新城区城管局、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实,该露天市场不涉及产生油烟的商户,仅有制售(馒头、蛋糕、切面)商户使用电加热设备制作,制作馒头、蛋糕时产生水蒸气,并非油烟,油烟污染不属实。夏季经营蔬菜水果产生烂菜,由于清运不及时,产生异味(烂菜叶味),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新城区城管局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要求市场经营方每天增加市场的清扫频次,做到每日清理3次及时清运垃圾,垃圾不堆存、不过夜,随产随清。要求每一个摊位设立封闭垃圾收集容器,避免异味传播。整改已于2018年6月23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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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150000201806210022 |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检苑小区,集中供暖的锅炉房冬天就冒黑烟,还有噪音振动,已经好几年了,多次反映没人管。 |
呼和浩特市 |
其他污染 |
6月22日,土左旗责成旗环保局、住建局、察素齐镇实地核实,举报反映的锅炉房为土左旗富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富源热源厂,2017年12月中旬完成环保改造,采用布袋式收尘加麻石水溶双碱法脱硫,安装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厂区进行了硬化,建有一体式全封闭储煤库、灰渣库和输煤廊。 |
部分属实 |
1.针对二氧化硫连续超标问题,土左旗环保局于2018年3月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规定,对其实施15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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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150000201806210023 |
玉泉区石羊桥十字路口东侧,千筑逸都小区A、B座之间有商住混合楼,楼下饭店有油烟、噪声污染。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噪音 |
2018年6月21日晚,玉泉区食药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石东路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实,逸都天筑小区A、B楼中间建筑是两层商业用房,举报中提到的商住混合楼情况不属实。商业用房共有餐饮饭店12家,其中11家餐饮饭店均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结果均合格,剩余1家饭店只安装油烟净化器,无隔音降噪设备,油烟、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玉泉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很久以前”餐饮饭店进行隔音降噪整改,于6月27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进行检测,达标排放后恢复营业。同时,要求12家餐饮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维护保养4次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每季度对餐饮企业开展一次油烟和噪音第三方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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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50000201806210034 |
回民区阿吉拉沁南路电信三分局体育运动学校家属院外,有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扰民。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6月21日晚,回民区环河街办事处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电信三分局体育运动学校家属院外确有附近居民倾倒的装修建筑垃圾,存在扬尘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回民区环河街办事处已于6月22日组织车辆及环卫人员将现场垃圾连夜清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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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150000201806210035 |
清水河县窑沟乡南峁村永胜煤矿已不在运行,遗留下的尾矿,有臭气污染,之前运营过程中地下采煤,造成地形变化,窑房开裂。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该举报内容与6月18日第十三批编号D150000201806180058问题部分重复。 |
部分属实 |
1.清水河县环境保护局、安监局、窑沟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业主的监督,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火点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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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150000201806210041 |
清水河县营盘茅大队队长在村里私自乱采乱伐,非法占用耕地8亩,破坏旅游栈道200米,破坏林地18亩,荒地18亩,导致水土流失,污染了黄河,2016环保督查组进驻内蒙古期间就曾举报过,盖的房子还没拆。 |
呼和浩特市 |
其他污染 |
2018年6月22日,清水河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老牛湾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违章建筑情况,现县纪检委已介入调查,督办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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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150000201806210046 |
赛罕区榆林镇河南村,村南面的树被村委会破坏约15亩,村北面河漕周围树木被破坏建成沙场,村西果园的果树被砍伐。 |
呼和浩特市 |
生态 |
6月21日,赛罕区委、区政府责成榆林镇、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赛罕区委、区政府已经责成林业局对毁坏15.4838亩林地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由榆林镇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生态(植树)恢复,确保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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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150000201806210006 |
赛罕区东营南街长乐宫社区,阳光花园小区9号楼下水道(井)堵塞。家里的下水道也经常返味,臭味弥漫。 |
呼和浩特市 |
水 |
6月21日,赛罕区委、区政府责成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住建局与市供排水公司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并入户调查。阳光花园9号楼院内化粪池未满,院内污水外排管道畅通,未发现下水堵塞情况;检查员入户排查,一楼住户有返味现象,存在臭味,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经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社区调查核实,一楼下水道返味是因小区管道陈旧,设计落后导致,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供排水公司于7月21日前查清反味原因,已责成物业加强管日常管道疏通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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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150000201806210007 |
托克托县工业园区内蒙古常盛制药有限公司、神州制药公司常年排放臭味(玉米发酵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生活、工作。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该举报与6月12日第六批编号为D150000201806120009、D150000201806120046和D150000201806120047问题部分重复。 |
基本属实 |
1.目前2家企业根据自身异味治理排放情况,结合季节气候条件等因素,均自行实施限产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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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150000201806210009 |
玉泉区吕祖庙街兴华小区居民楼下有一家杨志馅饼的饭馆,在后窗户开了一个口子安装了排油桶,直接把油烟排在了小区院内,油烟味非常呛人。 |
呼和浩特市 |
大气 |
2018年6月21日晚,玉泉区食药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实,“杨志馅饼”店在兴华小区商住一体楼一楼开设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在南侧窗户开口处安装外置油烟管道,将油烟直排住宅小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玉泉区工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依法对该店吊销营业执照,要求其改变经营项目。于7月15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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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150000201806210017 |
土默特左旗补圪图村,李文全、李高全大肆砍伐村集体原有林地,并向上谎报为荒地进行倒卖、出租。 |
呼和浩特市 |
生态 |
6月22日,土左旗责成旗林业局、国土局、沙尔营区域服务中心实地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初步核查,补圪图村东南林地共计52.35亩,现保持原貌的林地有49.15亩,其他3.2亩林地树林自然死亡,不存在砍伐。村委会于2015年4月25日出租给李文全7亩土地(其中含上述3.2亩林地)用于耕种。群众所反映的“补圪图村李文全、李高全大肆砍伐集体原有林地”不属实,“向上谎报为荒地进行倒卖”不属实,存在租集体林地的问题(3.2亩的林地)。 |
部分属实 |
针对3.2亩林地租用、占用问题,旗森林公安局正着手进行深入调查,2018年7月2日前出具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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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150000201806210020 |
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窑村,我村内发生多起破坏植被,毁林开采砂石料厂,粉尘、噪音环境污染严重。督察组来了就停业,走了就开业,从不整改。 |
呼和浩特市 |
生态,大气,噪音 |
2018年6月22日,清水河县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宏河镇人民政府现场调查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县环保局要求2家企业于2018年6月23日前,完成露天堆存石料苫盖;于2018年7月31以前完成皮带输送长廊全封闭工作。待上述企业启动生产后立即委托检测公司开展噪声监测,依据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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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01 |
1.昆都仑区钢铁大街18街坊11栋底店,整条街饭馆、烧烤店油烟、风机噪声扰民。 |
包头市 |
噪音,大气,水 |
1.关于“钢18街坊11栋底店,整条街饭馆、烧烤店油烟、风机噪声扰民”问题。昆区政府责令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建局立即赴现场进行核查,针对在第4批已处理过的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回头看”,对钢18街坊底店的16家饭店逐家逐户进行再次检查。目前,涉及餐饮的16家店铺现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及降噪设施并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 |
基本属实 |
针对举报反映问题,我市责成昆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6月11日昆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的规定分别对老友烧烤、好邻居电烧烤、玖指啤酒屋烧烤、炭阳火海鲜烧烤店、晓奇电烧烤等5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包昆城管法责停改字〔2018〕第0001339、0001345—0001348号),约谈了以上饭店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停业整改。目前,包括以上5家饭店在内的16家餐饮店铺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及降噪设施并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经昆区综合执法局验收后,其中13家已恢复营业,剩余3家由于后厨改造没有彻底完成,暂时不能正常营业。二是昆区城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督促涉及饭店进行整改,对好邻居电烧烤等7家饭店的私建厨房等违建进行了拆除,对老友烧烤等11家饭店私开的厨房后门进行了封堵。要求每家饭店安装油水分离设备或隔油池,在停业整顿期间对排污管线的疏通情况进行自行排查。对周边小区污水井进行疏通清洗,消除异味。6月25日全部清掏完毕。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监管力度和频次,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避免产生类似问题,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我市责成昆区区委、区政府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改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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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D150000201806210004 |
东河区乐烤生活,阿强烧烤等,饭店烧烤油烟直排及油烟机的噪声,造成污染 ,建议安装减噪减油烟设备。 |
包头市 |
噪音,大气 |
东河区城管执法分局调查核实,12家烧烤商户中有6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6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 |
基本属实 |
针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我市责成东河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东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的规定,于2018年6月23日,对欧艺家园小区底店的12户经营烧烤商户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包东城管法停字〔2018〕第16310、16311、16313、16314、16315、16317、16318、16319、16320、16321、16322、16323号),责令12户经营烧烤商户立即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经综合执法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要求餐饮特别是经营烧烤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和“三定两统一”(即定经营时间、定位置、定要求,统一配置垃圾桶、统一铺设防油地毯和折叠式遮阳伞)标准规范经营,经营时间统一为晚18:00-22:00,此时段外严禁店外经营,同时严禁使用明火明灶(烧烤炉具必须使用节能燃具,严禁使用原煤炉具),对违规使用明火明灶以及超时店外经营等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
2018年6月21日对河东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刚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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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D150000201806210006 |
昆都仑区海德酒店背后太阳城区间道,街道旁边的一排烧烤店,晚上营业,产生油烟和噪音。 |
包头市 |
大气,噪音 |
昆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太阳城区间道内共有店铺24家,有9家烧烤店铺。其中 “刘喜烧烤”取得了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阿亮烤翅、刘刚烧烤”2018年6月19日已经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将在2018年6月28日出具检查报告;“蟹蟹哥烤吧”已于2018年6月16日停业。“德隆烤翅、老地方烤吧、凯哥小龙虾、西子烤、二毛电烧烤”等5家店铺,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没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产生部分油烟、噪音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针对举报反映问题,我市责成昆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昆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第118条的规定,6月22日对“德隆烤翅、老地方烤吧、凯哥小龙虾、西子烤、二毛电烧烤”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包昆城管法责停改字〔2018〕第0000013、0000016、0000020、0000021、0000034号),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停业整改。要求其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于2018年7月15日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并经昆区综合执法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2.昆区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责令太阳城区间道的24家店铺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昆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区域采取错时管理,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给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我市责成昆区区委、区政府举一反三,切实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改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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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D150000201806210008 |
青山区合志佳苑17栋旁边的一条街上的伐木累火锅、顺心斋骨骨香饭店有噪声、油烟污染。 |
包头市 |
大气,噪声 |
该问题属于在整改期间被重复举报问题(与D150000201806160045、D150000201806200022、D150000201806210016三个问题所指内容相同)。青山区城市管理部门现场核查,2家餐馆因油烟净化器和空调外机安装在底店房顶,离居民窗户较近,或油烟管道口朝向小区,居民要求商家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管道口)和空调外机必须远离居民窗户。 |
基本属实 |
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征求了附近居民意见,居民要求将油烟净化机、空调外机等设备移出小区和屋顶。经与商家沟通,商家同意按照居民要求实施改造。目前2家餐饮店自行停业,正在进行整改,且整改方案基本相同,即先将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水冷风机和空调外机等设备拆移出居民小区,重新设计改造路线,将上述设备及管道移位至底店正门,并装设降噪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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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D150000201806210021 |
东河区耐火厂路欧艺小区楼底下全部都是烧烤店,他们昼夜营业,到了夏天开不了窗户,到了晚上睡不着觉,烤肉的油烟味太厉害,向环保局也投诉过,110也来过也没有解决,城管局也投诉过都没有解决,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
包头市 |
大气 |
1.关于“楼底下全部都是烧烤店,他们昼夜营业,到了夏天开不了窗户,到了晚上睡不着觉,烤肉的油烟味太厉害”问题。经核实,该区域有12家烧烤商户,其中有6户经营烧烤商户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6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油烟噪声扰民情况举报反映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我市责成东河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东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第11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4条的规定,于2018年6月23日,对欧艺家园小区底店的12户经营烧烤商户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包东城管法停字〔2018〕第16310、16311、16313、16314、16315、16317、16318、16319、16320、16321、16322、16323号),责令12户经营烧烤商户立即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降噪设备,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经综合执法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要求餐饮店特别是经营烧烤商户严格按照“门前三包”和“三定两统一”(即定经营时间、定位置、定要求,统一配置垃圾桶、统一铺设防油地毯和折叠式遮阳伞)标准规范经营,经营时间统一为晚18:00-22:00,此时段外严禁店外经营,同时严禁使用明火明灶(烧烤炉具必须使用节能燃具,严禁使用原煤炉具),对违规使用明火明灶以及超时店外经营等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
2018年6月21日对河东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中队长王刚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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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D150000201806210037 |
青山区北方电力公司(第二热电厂)违反国家节能减排精神,供暖燃烧煤炭发热排放量挺大的,供热产生的污染非常大,供暖期收费不合理导致过多的能量消耗和污染排放量也大。因为是国企所以当地政府保护着。希望督查组关心一下民生问题,解决问题。 |
包头市 |
其他污染 |
1.举报反映“青山区北方电力公司违反国家节能减排精神,供暖燃烧煤炭发热排放量挺大的,供热产生的污染非常大”的问题。多年来,包头市第二热电厂能够认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进行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逐年降低污染物排放,不存在能耗和污染大的问题。机组减排治理方面,2012-2014年,先后投资3.88亿元实施了机组脱硝、脱硫增容和除尘器改造,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环保要求。2016年,投资1.79亿元实施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4台机组均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环保验收。2017年包头市第二热电厂烟尘实际排放总量为153.7吨,排污许可量为746.38吨,较2016年减少187.56吨;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851.209吨,排污许可量4975.92吨,较2016年减少287.472吨;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1234.834吨,排污许可量2487.95吨,较2016年减少37.541吨。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低于排污许可证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成效显著。供热改造减排方面,2012年,企业投资9800万元实施了内蒙古首家余热再利用热泵改造项目,回收乏汽余热供热量251万吉焦,每年减煤10万吨标煤,替代小锅炉供热面积400多万平米。2014年,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包头地区首家高背压供热机组改造,替代市区采暖小锅炉80多台,降低煤耗15克/千瓦时,每年相当于减少燃耗12.2万吨标煤。扬尘治理方面,大力推动厂区绿化,建设绿化带,厂区绿化率达到40%,起到了防尘、降噪、水土保持和降低热辐射的作用。2016-2017年,投资2亿元实施了煤场全封闭改造工程,建成了宽100米、长400米和宽120米、长500米的两个空架结构封闭煤场,彻底解决了多年煤场扬尘污染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我市要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针对供热面积超高测量上存在偏差问题,责成包头市第二热电厂重新测量核实。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包头市第二热电厂厂长关富,要求2018年9月30日完成整改。二是要求包头市第二热电厂积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环保责任,管好用好环保设施,全面落实环保制度,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包头市第二热电厂厂长关富,整改完成时限为长期坚持。三是责成青山区政府及青山区环保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环保工作监管,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青山区环保分局局长杜兵,整改完成时限为长期坚持。下一步,我市将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加强监管治理,营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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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X150000201806210001 |
1.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华路新城区小区,物业不给清理小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包头市 |
大气,土壤 |
1.举报反映华路新城小区物业不给清理小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土右旗住建局、萨拉齐镇调查核实,2016年11月,该小区原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收费率低,停止物业服务并撤出小区。之后该小区由楼栋长按照100元/户/年标准收费(收费期为2017年10月到2018年10月),对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但不包括清运建筑垃圾。举报人反映的建筑垃圾位于小区5号、17号楼附近,是近期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针对华路新城小区物业不给清理小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问题。一是责成土右旗住建局、萨拉齐镇组成调查处置组,于6月22日中午对华路新城小区内建筑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得到立行立改。二是依照《土默特右旗住宅小区标准化物业管理三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7—2019)》,由土右旗住建局牵头,指导萨拉齐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尽快选聘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预计7月30日前完成。三是土右旗结合全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城区87个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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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X150000201806210011 |
信件投诉,东河区南圪洞北小区,有关行政机关不作为,居民楼底层不得开饭店,但居民楼底层开饭店现象较普遍。南圪洞北小区附近存在居民楼底层开饭店现象。 |
包头市 |
大气 |
1.关于“包头市有关行政机关不作为,居民楼底层不得开饭店,但居民楼底层开饭店现象较普遍”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精神和《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之规定,在居民楼底店开设饭店必须取得楼上所有居民(即利害关系人)的谅解书,才可为其发放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谅解书的,不允许其开业。由于历史原因,在2016年《物权法》颁布以前在居民楼底店营业的饭店,我市要求其限期补办居民谅解书。对无法取得居民谅解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停业整顿,或者搬离居民楼底店。但目前存在下岗职工、无生活来源的社会人员经营者未取得楼上居民谅解书的情况,彻底取缔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可能激发社会矛盾。东河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通过逐步劝离、行政指导等措施加以解决,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
部分属实 |
针对上述情况,我市责成东河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南圪洞北小区底店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同时,加大其他居民区底店特别是餐饮业排查监管力度。一是针对南圪洞北小区4户底店经营者无证经营行为,6月21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向上述4户经营者分别下达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2018第002、003、004、006号,责令立即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居民楼底店开设饭店的日常监管,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联动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平台”,强化街镇、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完善巡查管控机制,有效监管、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
对南圪洞北小区网格监管员付荣海进行了提醒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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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X150000201806210015 |
青山区自由路8号街坊佳禾小区临街居民楼一层开设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水外溢等现象。 |
包头市 |
大气,水 |
除1家已经停业整顿外,其余21家正在营业的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和隔音降噪设施,发现有污水外溢现象。 |
基本属实 |
1.6月21日,青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对佳禾公寓一层正常营业的21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执法文书文号分别为:青城管法停字〔2018〕554号、523号、558号、544号、535号、606号、607号、605号、522号、612号、524号、533号、618号、532号、540号、541号、543号、521号、609号、608号、614号),要求22家餐饮店在7月3日前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和隔音降噪设施的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成后,各商户要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达标排放后方可继续经营。目前,22家餐饮店均与油烟净化设施生产及安装厂家签订了订购安装协议,其中3家已经安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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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X150000201806210016 |
信件投诉,青山区自由路6号街坊合志家园小区南侧商住混合楼,一、二层开设餐饮店存在油烟、噪声污染问题。 |
包头市 |
大气,噪声 |
该问题属于在整改期间被重复举报问题(与D150000201806160045、D150000201806200022、D150000201806210008三个问题所指内容相同)。青山区城市管理部门现场核查,4家餐馆因油烟净化器和空调外机安装在底店房顶,离居民窗户较近,或油烟管道口朝向小区,居民要求商家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管道口)和空调外机必须远离居民窗户。 |
基本属实 |
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及时征求了附近居民意见,居民要求将油烟净化机、空调外机等设备移出小区和屋顶。经与商家沟通,商家同意按照居民要求实施改造。目前4家餐饮店自行停业,正在进行整改,且整改方案基本相同,即先将油烟净化设备、排放口、水冷风机和空调外机等设备拆移出居民小区,重新设计改造路线,将上述设备及管道移位至底店正门,并装设降噪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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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D150000201806210027 |
海拉尔区夹信子二道街,俄罗斯风情园小区楼下汽车修理中心喷漆有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呼伦贝尔市 |
大气 |
2018年6月22日,海拉尔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举报人所述汽车修理中心为鑫凯立汽车修理部,2016年3月1日注册营业执照,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该修理部从事钣金烤漆业务,店内有烤漆间,烤漆间未做封闭处理,配有废气处理装置但未定期维护,废气排放口设置在该店大门前,工作时外排废气异味明显,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
属实 |
海拉尔区环保局于6月26日就该项目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和喷漆车间未封闭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海环责改字[2018]98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海环罚告字[2018]70号),责令海拉尔区鑫凯立汽车修理部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5万元。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并将喷漆车间进行封闭处理,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整改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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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D150000201806210012 |
阿荣旗向阳峪镇红荣村,村干部在幼儿园后山挖沙进行售卖,破坏山上草地、林地、(杏树),挖沙遗留深度30米深的大坑,给周边村民带来安全隐患。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呼伦贝尔市 |
生态 |
2018年6月21日,阿荣旗国土资源局牵头,向阳峪镇政府配合,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地点“红荣村”应为“红花梁子村”。阿荣旗向阳峪镇红花梁子村取料点为历史遗留取料点,形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为红花梁子村村民在宅基地建设、田间路修复及院落平整时在此取料形成。2018年6月22日,阿荣旗国土资源局委托内蒙古天益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历史遗留取料点进行实地测绘,测绘数据显示采坑最低点距坑边高度为19.92米(非举报人所述30米),砂坑面积为22.8亩,沙坑距幼儿园直线距离250米,距居民最近距离10米,存在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鉴于历史遗留的22.8亩砂坑由于形成年代久远,且均为红花梁子村村民自发取料行为,无法追诉具体责任人。向阳峪镇政府已于2018年6月22日开始对历史遗留取料点进行全面修复。2018年7月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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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X150000201806210005 |
科右前旗多个乡镇内存在16家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无法进行环保验收。 |
兴安盟 |
无 |
经核实,科右前旗是内蒙古畜牧业大旗,自1986年起,屠宰企业开始建设,2014年发展到24家,2015年有9家转产。截至目前,科右前旗现有15家屠宰企业分布在7个苏木乡镇场,分别为内蒙古草原丰卓肉食品公司、奇泊尔食品公司,兴安盟绿源肉类加工公司,科右前旗丰牧食品公司、科原肉食品公司、华园肉类公司、华兴肉类食品公司、绿兴食品加工公司、茂鑫肉食品加工厂、草原天鸿肉业公司、牧元府肉业公司、草原盛运肉业公司、天赐源肉业公司、德伯斯长兴肉食品加工厂、德伯斯彪盛肉业公司,均为季节性生产(8月份以后生产)企业,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15家屠宰企业共屠宰牲畜91.2万只,废水排放量为24.8万吨。 |
部分属实 |
科右前旗委、政府责成全旗屠宰企业必须在今年7月30日之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整改、调试,并自行组织验收。对于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不得投产。责成科右前旗环境监测站坚持对自主验收合格的屠宰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责成科右前旗环保局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屠宰企业予以停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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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X150000201806210008 |
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满达拉吐村,今所称市草原的保护人员,却没有保护草原,乱开荒(60亩左右)。 |
兴安盟 |
生态 |
接到转办案件后,扎赉特旗委、政府组织旗政府办、农科局、环保局及胡尔勒镇政府成立了旗专项调查工作组,采取实地踏查、资料核查、定位测量、询问走访、专题研究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据了解,2016年,扎赉特旗委、政府招聘14名具有相当条件的农牧民担任草原管护员。经核实确认,群众举报的“今所称市草原的保护人员”系扎赉特旗胡尔勒镇满都拉图嘎查村民金锁成,不在14名草原管护人员之列。2016年1月7日,扎赉特旗草原监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金锁成非法开垦草原后,当即到达现场开展调查,查实金锁成非法开垦草原面积56.18亩,当日将此案件移送扎赉特旗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5日,扎赉特旗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锁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6年5月,胡尔勒镇政府对金锁成非法开垦的草原,采取人工种草方式恢复植被。今年春季开始,扎赉特旗组织开展全旗草原保护工作常规巡查。6月4日,发现金锁成对2016年非法开垦、已经恢复植被的草原再次开垦、种植了玉米,经现场勘验测量非法开垦面积为20亩。目前,扎赉特旗草原监理部门已将金锁成非法开垦草原案件移送扎赉特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扎赉特旗委、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全面开展禁垦工作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破坏草原行为。二是待金锁成非法开垦草原案件法律程序结束后,扎赉特旗将组织清除农作物,于2018年9月30日前恢复草原植被。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草原保护巡查长效机制,有效避免非法开垦草原,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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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D150000201806210024 |
科尔沁左翼中旗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光伏发电厂在草场上建太阳能发电厂,建办公楼,在草场铺设太阳能板,破坏草场1000多亩。 |
通辽市 |
生态 |
群众反映的“光伏发电厂在草场上建太阳能发电厂”是指科尔沁左翼中旗鑫能电力有限公司在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实施的科尔沁左翼中旗鑫能电力有限公司22.875MWp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实施的光伏扶贫项目、民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伙房嘎查西5公里处的草牧场上。项目实施前,大伙房嘎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鑫能电力有限公司与草牧场承包户签订草牧场租赁协议,在2018年4月5日前将117万元租赁费全部发放到位,并于4月16日开工建设。所以,群众反映的“光伏发电厂在草场上建太阳能发电厂”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问题处理情况:(一)由于上级光伏扶贫指标分配方案下达较晚(2017年11月份下达),项目于2018年4月16日开工,国家要求今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为了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贫困群众当年受益,项目施工企业只能边办手续边开工建设,未能及时办结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2018年4月18日,科左中旗草原监理所对施工企业未及时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的问题进行立案;4月19日向施工企业科尔沁左翼中旗鑫能电力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月23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7500元罚款,责令该企业在7月底前办结草原审批手续。目前,该企业正在加快办理相关征转手续。(二)因相关人员对草原征占用和企业施工监管不力问题,6月17日,科左中旗政府主要领导对花胡硕苏木分管光伏扶贫项目的负责人、旗草原监理所分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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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D150000201806210026 |
科尔沁区福利路北边,红星屠宰场,把血水和粪便水都排在马路边的雨水井里,异味严重,多次举报,但是没有得到根治。 |
通辽市 |
大气 |
1.群众反映的“红星屠宰场”实为“通辽市科尔沁区福利路红星屠宰厂”,位于通辽市福利路北段,主要经营生猪屠宰,屠宰时间为早3点至早5点,日均屠宰生猪约20头。经环保和住建部门现场核查,该屠宰厂的废水(褪洗猪产生的废水和少量猪的尿液)集中排入厂内四个化粪池(已做防渗处理)暂存,然后定期卖给农户做肥料,屠宰中产生的猪血卖给灌血肠的商户。经对该屠宰厂周边雨水井逐一排查,未发现有私排血水、粪便水的痕迹。此外,2018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市排水管理处对城区雨水检查井及收水井进行了全面清掏疏通,也未发现该屠宰厂有私接私排现象。因此不存在“红星屠宰场把血水和粪便水都排在马路边的雨水井里”情况。 |
部分属实 |
问题处理情况:2018年6月21日,科尔沁区环保局与红星街道联合到红星屠宰厂进行了现场执法,责令企业将屠宰产生的粪便、尿液及废水及时清理至厂区院内防渗的化粪池内,并做好封闭处理;定期处理化粪池内的废水及尿液,对暂存猪粪的封闭储存房外围做好卫生及清洁工作,确保气味排放稳定达标,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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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30 |
科尔沁区万达华府B区,十字街有个夜市,晚上烧烤和噪音特别厉害,广告和喇叭声音特别大,晚上根本开不了窗户,垃圾的味道也特别大,举报过城管也没有管,市长热线也打过都没有解决。我代表整个业主投诉,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
通辽市 |
噪音,大气 |
1.群众反映的“万达华府B区,十字街有个夜市”实为“通辽国际观光(万达)夜市”,位于科尔沁区东顺路与红胜大街交汇处。经科尔沁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与科尔沁区环保局现场核查,步行街两侧及夜市共有232户经营业主,其中夜市有烧烤类店铺52户,烧烤产生的油烟、噪声(使用音箱、高音喇叭)、垃圾确实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
部分属实 |
问题处理情况:2018年6月22日,对存在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和各类垃圾未及时处理的相关业主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做了现场检查笔录,督促各个商户合规经营不扰民。(一)整治噪声污染。强化日常监管,立行立改,对违规经营、噪音(使用音箱、高音喇叭)扰民的业主,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暂扣涉事物品,清除噪音污染。(二)整治空气污染。责令52户烧烤类经营单位(未安装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停业整顿,油烟排放达标方可营业,并严格监管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空气污染整治到位。(三)日产日清各类垃圾。所有经营业主营业产生的各类垃圾由区政府联系桑德公司负责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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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02 |
红山区钢铁西街第一水厂西面天越建材城大理石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水污染第一水厂。 |
赤峰市 |
大气,水 |
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天越建材城共有20家理石销售门市,主要经营销售各类理石制品。2018年6月21日,红山区环保部门对天越建材城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排放问题,确有宏利石材、大禹石材2家石材销售门市使用小型磨边机进行磨边作业,存在产生粉尘问题。 |
部分属实 |
红山区环保部门立即对2家石材销售门市进行了现场制止,责令其停止磨边作业、并清理粉尘,涉事2家单位均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下一步,红山区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天越建材市场的日常巡查,杜绝店外加工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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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D150000201806210014 |
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四德堂黑土营子村有一大规模养鸡场,有难闻气味,怀疑地下水被堆放的鸡粪污染。 |
赤峰市 |
水,大气 |
1.关于“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四德堂黑土营子村山根子有一大规模的养鸡场,有难闻气味”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养鸡场为敖汉旗富强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于2011年开工建设投产,建设地点四道湾子镇黑土营子村不属于畜禽“禁养区”,距离居民区500米,现有鸡舍3栋,建筑面积共1070平方米,存栏蛋鸡14000羽,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备案登记(2018年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该标准规定蛋鸡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为存栏10000只及以上,该养殖合作社2018年2月前不在需要备案的范围)。该养殖合作社鸡舍粪便采用人工清粪,粪便堆放在鸡舍北侧,堆放的粪便未及时清理导致异味产生。 |
部分属实 |
1.2018年6月25日,敖汉旗环保局对该养殖合作社下达责令该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合作社立即清理鸡舍外暂存的鸡粪,鸡舍产生的粪便要做到日产日清,该合作社在远离居民区处建设防渗措施的暂存池,鸡粪暂存后用于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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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19 |
红山区港龙小区有个烧烤的车在大街上卖烧烤影响居民,油烟污染,环境污染。另养狗的问题以后也是个大问题满大街的拉屎。 |
赤峰市 |
大气,其他污染 |
1.关于“港龙小区有个烧烤的车在大街上卖烧烤影响居民,油烟污染,环境污染”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港龙小区确有烧烤车露天经营烧烤,存在油烟污染问题。为此,红山区城管部门依法对该摊位进行取缔,要求涉事摊主停止露天烧烤行为,涉事摊主表示配合。 |
属实 |
1.红山区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流动烧烤摊点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为市民群众创建干净、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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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32 |
阿鲁科尔沁旗元宝坑村举报红旗采石场白天不干活晚上干活,粉碎石头扬尘污染严重,机械噪音大,爆破声大,怀疑采石场给环保部门送礼了。 |
赤峰市 |
大气 |
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红旗碴石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镇元宝坑村东侧约1500米处,占地面积 5200 m2,四周均为荒山。最近的环境敏感点距离厂区约1500米。该公司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采矿手续齐全。 |
部分属实 |
1.要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红旗碴石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除尘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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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D150000201806210042 |
喀喇沁旗和宁城县交界处坤兑河附近的树被砍了,采砂也严重,因为砍树原因风沙厉害。 |
赤峰市 |
生态 |
1.关于“喀喇沁旗和宁城县交界处有个坤兑河附近的树都被砍了”问题不属实。坤兑河是老哈河一级支流,属入境河流,其河流主要在宁城县汐子镇境内。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坤兑河水位不断下降,林地树木因干旱少水自然死亡严重,确有部分群众在死亡的林地上进行过耕种作业,现已完成退耕工作,绝大部分林地已恢复。经现场调查,宁城县和喀喇沁旗界河—坤兑河宁城县和喀喇沁旗境内均未发现有被砍伐的树木伐桩。2017年以来,宁城县和喀喇沁旗林业部门也未接到过坤兑河附近有滥砍滥伐林木的举报。 |
部分属实 |
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宁城县和喀喇沁旗将进一步加大林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滥砍滥伐和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建立健全林地和林木保护长效机制,全面保护好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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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D150000201806210043 |
喀喇沁旗西桥村7组坤兑河河道内有砂厂,为了挖沙修了个大坝,造成河水断流,造成上游水淹庄稼。 |
赤峰市 |
其他污染 |
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坤兑河是宁城县与喀喇沁旗界河,在西桥镇西桥村河道内有一采砂厂,砂厂负责人是宁城县汐子镇洼子庙村七组村民,为防止河水流入宁城县河道内,砂厂负责人在河道内修筑了一条砂石坝,长350米、宽4米、高2.5米,并在坝上栽植了柳树。2018年4月喀喇沁旗与宁城县联合执法,该砂厂已依法取缔,由于砂场负责人整改不彻底,砂石坝仍存在河道中,此非法采砂并修筑河坝的行为,严重威胁着河左岸西桥村七组群众的林地和庄稼。截止目前,未发生水淹庄稼问题。 |
部分属实 |
喀喇沁旗水利局与宁城县水利局迅速沟通,在现场召开了群众举报落实会。会议议定,由宁城县水利局一名副局长负责,并派出技术人员,监督砂厂负责人将砂石坝拆除,砂石坝的原料用作填埋砂坑,拆除后的砂石坝与现河道河底持平;启动法律程序,对涉事砂厂负责人依法给予处理;喀喇沁旗水利局和西桥镇政府分别派出人员协助办理此项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和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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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D150000201806210045 |
红山区龙腾国际众联广场和维多利摩尔城桥北面夜间施工扰民。 |
赤峰市 |
噪音 |
1.群众举报的众联广场开发单位为赤峰博联置业有限公司,现阶段正在进行基础打桩。6月20日,红山区接到群众举报众联A公馆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确实存在夜间22∶00以后施工问题。为此,红山区城管部门依法对施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约谈了施工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禁止在夜间22∶00以后施工。6月21日晚经现场核查,不存在施工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红山区将进一步加大巡察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把施工程序,科学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出现夜间施工扰民类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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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D150000201806210048 |
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村书记兄弟在古都河河道挖沙子,没有相关手续,河道里全是大坑。 |
赤峰市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古都河村位于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半支箭河流经该村,在该村境内5.49公里(上游西道村至下游大西牛村),经现场查看,在该范围河道内未发现有砂坑。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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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X150000201806210019 |
翁牛特旗乌敦套海镇委书记、镇长、二节地村村主任、二牌子村村主任,由亲属办理两家公司,以二节地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为由破坏生态环境 28407 亩,其中包括8000亩国家公益林、10000亩河滩湿地、10407亩生态草原牧场。 |
赤峰市 |
生态 |
经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举报问题与6月17日受理编号为X150000201806160005举报问题部分相同。 |
部分属实 |
1.针对乌敦套海镇林地存在61亩毁林开垦,翁牛特旗森林公安局正在调查处理,待案件处理结束后恢复植被,7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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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X150000201806210023 |
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木头沟村村委会未公开向村民宣传及公示有关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和文件,以不公开的手段欺骗百姓,引进云天化公司占六组的所有耕地面积和所有的荒山林地建磷石膏堆放厂,六组的土地耕地面积是1570亩,边地、荒山林地6000多亩;书记鞠文有涉黑、强制征用土地、贪污受贿。 |
赤峰市 |
生态 |
该案件与6月12日编号为X150000201806120005举报内容部分相同。 |
部分属实 |
1.责成元宝山镇做好陈家窝铺村民的疏导解释、矛盾化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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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D150000201806210013 |
1.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旗白音都日格嘎查4号矿,地下采煤矿,改变了当地地质地貌,造成当土地塌陷、地裂。 |
锡林郭勒盟 |
生态,水 |
1.关于“白音都日格嘎查4号矿,地下采煤矿,改变了当地地质地貌,造成土地塌陷、地裂”问题。该举报问题属实。经核实,举报问题所指“白音华镇白音都日格嘎查”实为“巴彦花镇巴彦都日格嘎查”。内蒙古白音华海州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号矿”),位于西乌旗巴彦花镇,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合法在建煤矿。 |
部分属实 |
1.责成企业严格按照《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要求,结合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要求,对塌陷区进行规范治理,确保2018年底前消除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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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D150000201806210040 |
1.苏尼特左旗赛汗高毕苏木萨如拉登基嘎查,石头山上采石,产生扬尘扰民。 |
锡林郭勒盟 |
生态,大气 |
1.关于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苏木萨如拉登基嘎查石头山上采石,产生扬尘扰民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石头山为苏尼特左旗赛罕高毕幸福采石厂,矿权首设时间为2003年5月,矿区面积0.0894平方公里。2014年5月,该采石厂采矿证到期后未办理延续造成过期,同时由于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属于“久拖不验”项目,旗环保局申请对幸福采石厂进行关停。2016年6月30日,旗政府下发关停通知,对该项目实施关停。2016年9月,经旗安委会同意,旗供电局对幸福采石厂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企业自2016年9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关停状态。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石头山上采石,产生扬尘扰民”问题发生在采石厂采矿证过期后,采石厂私自用装载机和挖掘机偷盗矿产资源产生的扬尘扰民问题。2016年10月-2018年5月结合动态巡查、群众举报、第三方动态监测等措施,共发现3起装载机和挖掘机盗采行为,并采取了制止偷盗行为和处罚措施。2018年6月21日,核查组赴现场核实时,该石料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施工车辆和采石设备,未发现施工迹象。经走访周边牧民了解,均表示采石厂已停产几年,但发现了几次盗采行为。 |
部分属实 |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国土、生态、环保等多部门组成的矿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限期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义务,严厉打击违法偷盗矿产资源、违法占用草原等行为。对限期整改期间内未完成地质环境治理义务的,依法依规转入行政处罚阶段。对在治理方案限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治理义务的,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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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D150000201806210047 |
东乌珠穆沁旗额吉诺尔苏木红格尔嘎查,华北油田修公路挖坑没有进行填埋处理,找旗政府没有解决。无线网没有经过牧民同意,破坏了生态。 |
锡林郭勒盟 |
其他污染 |
1.关于“华北油田修公路挖坑没有进行填埋处理,找旗政府没有解决”的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东乌旗组织国土、生态、交通、经信、广电网络等部门(单位)及额吉淖尔镇、洪格尔嘎查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核实,举报问题中涉及公路为阿尔善宝拉格至宝力格油田作业区专用公路,该公路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4年建成,全长55.3公里,为三级公路,沥青路面,路宽6米。由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投资建设,产权路权归该公司所有。经核实,“华北油田修建公路挖坑,没有进行填埋处理”实为当时用于护坡将公路路基底部外围8米内(普遍在5米左右)的表土层下挖0.3米至1米而形成的低凹区域,坡度为10度至30度,其地形、地貌与邻近草原相协调,并非举报问题中所称的挖坑。因此,不涉及回填处理问题。2018年3月底,额吉淖尔镇洪格尔嘎查部分牧民向东乌珠穆沁旗和额吉淖尔镇两级人民政府反映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建设的阿尔善宝拉格至宝力格油田公路两侧未进行复垦。经旗国土资源局实地调查,公路的部分低凹区域与草原衔接处经多年沉积形成1厘米至30厘米的土坎,另有部分区域因常年干旱导致土壤表层裸露。2018年6月初,旗国土资源局已对该公路相关区域土坎进行了翻松,并补种了牧草,确保8月底前完成植被修复工作。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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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X150000201806210014 |
1.锡林浩特市南煤矿周边砖厂,日常生产破坏附近植被。 |
锡林郭勒盟 |
大气,生态 |
1.关于锡林浩特市南煤矿周边砖厂,日常生产破坏附近植被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南煤矿周边砖厂属实;日常生产破坏附近植被部分属实。一是关于南煤矿周边砖厂问题。该举报问题属实。经核查,举报所指的锡林浩特市南煤矿实为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办事处,由于原锡林浩特市煤矿(锡林浩特市煤矿始建于1955年,原为地方国有煤矿,2005年改制重组,2016年8月因资源接近枯竭全部关闭退出)在其辖区内,将该处统称为“南煤矿”。南郊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现有敏达、建苑、兴盛、茂源4家砖厂,均在生产经营状态,属于生产规模在200万砖/年以下的小型砖厂。二是关于日常生产破坏附近植被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敏达、建苑、兴盛、茂源4家砖厂, 始建于上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目前均处于生产经营状态。其中茂源、建苑、兴盛3家砖厂分别于1999年至2002年期间取得环评手续;敏达砖厂无环评手续。2002年前4家砖厂在采矿区内进行采土生产,2002年该4家砖厂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购买神华、大唐等露天矿剥离土进行生产,未在采矿区域取土。2018年6月22日至23日,锡林浩特市环保、国土等部门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在4家砖厂附近存在违法取土、碾压草场等破坏植被问题。同时,为了彻底治理遗留下的采矿坑,2005至2015年,锡林浩特市国土部门分四期实施了南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采取削坡、回填、铺设六棱砖、修建排水渠、恢复植被等治理措施,累计完成治理面积5.8069平方公里,全面完成了取土采坑区治理,周边植被逐渐恢复。近年来,受干旱气候影响,锡林浩特市牧草植被普遍返青晚、长势差,目前砖厂周边植被同样较差。 |
属实 |
1.通过调查取证,责令关停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砖厂进行技改指导和监督检查,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于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企业拆除设施、恢复植被。下一步,锡林浩特市住建、国土、经信、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广替代实心粘土砖的优质新型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制品。严格把控市场准入关口,规范各类项目审核审批手续,提升改造建筑材料等相关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确保企业规范有序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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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X150000201806210021 |
正蓝旗赛音呼都嘎查苏木巴音查干嘎查,两个嘎查90000亩夏场草场严重沙化,2003年-2009年政府禁牧围栏建设和飞机播种作业,沙化情况明显好转。但是因为当地政府部门没给当地百姓相应的补贴和奖励资金导致有些牧户的强烈不满和随意放牧沙化越来越严重。2017-2018年,我们嘎查牧民自愿向当地林业局申请封闭五年人工种树和飞机飞播作业项目,国家给每亩管护费10元。 |
锡林郭勒盟 |
生态 |
举报人所指“正蓝旗赛音呼都嘎查苏木巴音查干嘎查,两个嘎查”实为“正蓝旗赛音胡都嘎苏木巴音查干嘎查,不涉及2个嘎查”。巴音查干嘎查总人口233户511人,其中常住人口115户360人。嘎查总面积28.4万亩,牲畜存栏6500头(只),是以养殖业为主的牧业嘎查。2003年-2009年,正蓝旗在巴音查干嘎查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24100亩,投资203.2万元;2011年54000亩,投资648万元;2017年至2018年12000亩,投资392万元。该地区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后,生态建设效益明显,项目区植被盖度由建设初期10%左右提高到65%以上,草场产草量也有了大幅提高,有效的改善了项目区沙化现象。由于国家2003年-2009年和2011年在嘎查实施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期为5年,项目区5年建设期内禁止放牧并雇佣管护员进行管护,工程期满后仍要求禁牧,但不再雇管护员,也没有投入相应的管护资金,交由嘎查自行管理。按照生态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地区不能重复安排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所以此地区也没有其它的补偿和奖励资金。牧民对项目区禁牧没有补偿和奖励资金政策有不满情绪,以至个别牧户偷牧现象严重,加上2009年以来连年干旱,造成草场不同程度退化。 |
部分属实 |
我盟将进一步加大浑善达克沙地重点区域的治理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已建成项目区的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该区域生态稳定恢复和改善。举报人所提的几点希望涉及国家层面对重点生态治理区相关补偿、奖励政策制定的问题,我盟之前也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过此类建议,国家有关部委正在深入调研阶段。我盟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地区基本属于生态脆弱、土地退化沙化的干旱半干旱区,畜牧业是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牧民收入低、且收入单一。牧民在为生态保护建设出让草场的同时,出现收入下降问题,且面临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从当前情况看,现行国家生态建设政策及项目工程虽对生态恢复治理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大量的生态建设成果需要进一步巩固,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的矛盾日益凸显,建议国家对牧区生态建设项目区安排生态补偿资金,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既保护和调动牧民生态保护建设的积极性,又有效解决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下一步工作中,积极向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面反映牧民诉求,争取政策支持,加大草原生态管理保护投入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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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D150000201806210017 |
凉城县袋海镇元山子村,化工原料厂(看不懂都是英文字母),因为督查组来了该企业厂房没有拆就走了,有4亩地的厂房没有清理,化工原料不知道哪儿去了,周边的鸟类都死掉了,环保检查走了就又回来生产了。 |
乌兰察布市 |
其他污染,辐射 |
经凉城县岱海镇政府、县经信商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联合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化工厂”为内蒙古东青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元山子前街村,工商营业许可证证号:91150925MAOPR4JN74,法人代表:杨建青。公司经营范围:混凝土、建筑外加剂、生物外加剂生产与销售以及技术转让。 |
属实 |
凉城县联合执法组现场责令该企业限期15日内清理生产车间内存放的原料并拆除违法建设的生产设备。目前,该企业生产原料已清理完毕,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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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D150000201806210018 |
化德县德宝土乡,多罗庆沙石厂把废料堆放在退耕还林的土地上,有几十亩。 |
乌兰察布市 |
土壤 |
经化德县国土局、林业局、林监所、森林公安化德分局等部门调查核实,矿山名称为化德县德包图乡多罗庆建筑石料矿,法人代表周金。该石料矿2009年9月开采,矿区面积0.25平方公里,2017年年底该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化德县政府对该矿实施关停取缔,并将所有采矿设备全部拆除清理。矿山停产后废料未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在未成林造林地上,通过实测、核查、核对图斑、调阅档案资料,废料堆放所占地面积1.66公顷(折合24.9亩)。目前,化德县森林公安已对矿主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整立改。 |
属实 |
通过调查核实,化德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梳理,本着“立行立改、分类施策、长期坚持”的原则,加快整改进度。6月22日上午,矿主调运装载机3台,挖掘机1台,自卸车4辆对矿区堆放废料进行清理,截止6月24日下午,有1/3的堆放物已清除,计划7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
化德县纪委监委于2018年6月23日对林业、国土监管部门启动问责机制,对林业局局长贾强、国土局副局长沈卫江给予诫勉谈话;对国土局矿管股股长王胜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林业局林监所副所长王卫东给予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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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D150000201806210020 |
兴和县张皋镇头号大队,村支部书记私自在河槽里取沙贩卖,山上挖山采石贩卖。 |
乌兰察布市 |
生态 |
经兴和县国土局、水利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核查,该村附近的河道存在挖沙采石痕迹,但规模很小,属于村内建房垫土使用,无大规模开采迹象,也无运输痕迹,贩卖砂石问题不属实;经走访30多名村民,张皋镇头号行政村现任支部书记王海军,不存在私自在河槽里取沙贩卖,山上挖山采石贩卖行为,故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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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D150000201806210025 |
凉城县麦湖图木花三队,我们村共有61人,其中22人得布病。是因为东边500米远有个海高牧场(养牛)规模挺大,村民认为饮用水是被他们污染了,现在连续五年村民得病率逐年上升,希望督查组给村民解决这个问题。 |
乌兰察布市 |
水,其他污染 |
经凉城县政府组织畜牧局、兽医局、麦胡图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麦胡图镇苜花小黄毫卜村常住户63户、148人,其中有41户养殖牛羊等牲畜,牛、羊存栏243头(只)。本次流行病调查共进村入户43户,其中17户、21人于2016年在集宁地方病防治中心被诊断为布病,17户中有5户没有养殖牛羊经历。2011年经过畜间布病流行病调查,该村被确定为畜间布病疫点。 |
不属实 |
按照凉城县《“十二五”布病防控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县畜牧局每年对畜间布病进行监测,其中对苜花小黄毫卜自然村的监测情况如下:2011年监测272只羊,阳性8只,分属6户人家,2015年监测194只羊,8只阳性,分属3户,2016年监测357只,2只阳性,分属2户,已达到国家布病控制标准。按照国家政策,凉城县县委、政府对所有感染布病人员给予免费治疗。同时,按照免疫程序,每年集中时间对牲畜进行灌服免疫,对监测为阳性的牲畜,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全部进行了扑杀、消毒、病畜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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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D150000201806210044 |
卓资县小家台村红台砖窑,方正砖窑破坏集体土地严重,扬尘污染严重。县里给相关部门反映过,来检查就停工检查完又开始干活应付检查。 |
乌兰察布市 |
大气,生态 |
编号D150000201806210044号信访事项与第十二批的D150000201806180006号问题重复,属重复举报。卓资县政府已做出处理。 |
属实 |
2018年6月22日,卓资县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两家砖厂依法强制拆除,同日,两家砖厂砖窑、厂房已全部拆除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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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X150000201806210002 |
乌兰察布市省道223线兴和(大同窑)至镇门堡段公路建设项目未办理林业草地手续,对苏木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 |
乌兰察布市 |
其他污染,生态 |
经兴和县发改委、交通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调查,该公路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7日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关于省道223线兴和﹙大同窑)至镇门堡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218号),项目建设主体为乌兰察布市交通局。立项批复工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为两年。土地勘查报告项目总用地148.5825公顷(其中旱地21.3719公顷,林地 25.2956公顷,天然牧草地88.4613公顷,其他地类13.4537公顷)。2016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对该项目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6]525号),林勘获批84.8825公顷用于该项目主线道路建设,兴和县林业局以兴林字〔2017〕67号文件批准临时占用林地0.72公顷用于该工程挖沙、取土、工程便道等临时占地。故此案件“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对苏木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7年8月7日,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该项目违法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了169.9544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4日,兴和县农牧局针对该项目未办理草地占用手续问题已立案,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
2018年5月24日,经兴和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兴和县兽医局局长兼农业局副局长李明、副总工程师柴英、草原监理所所长陈国光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给予草原监理所所长陈国光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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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210003 |
凉城县岱海环湖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路基已完成,该项目未批先建,野蛮施工,已对凉城岱海国家湿地造成永久破坏,虽现已停工,但对湿地造成不可逆损失。 |
乌兰察布市 |
生态 |
岱海环湖旅游公路是按照2016年5月12日,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6〕20号)《研究部分旗县市旅游公路建设等有关事宜》同意开工建设的六条旅游公路项目之一。纪要要求,项目的核准、可研、征地、拆迁等工作由旗县负责;项目监理、施工监管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鉴于可研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前期手续比较复杂,为加快施工进度,2016年8月30日凉城县政府召开了岱海环湖路协调会,商定由县政府下发岱海环湖路征地拆迁公告,征拆工作由乡镇负责,同年9月开工建设控制性工程。开工2个月后,由于未完成湿地调规等原因,工程全部停工,至今未启动。修建该项目的初衷,一是以环湖路为界,内部全部为岱海湿地保护区,真正明确湿地保护范围,同时为岱海湿地立法保护提供依据;二是通过岱海环湖路的修建,按照岱海旅游发展规划,进一步丰富岱海旅游的内容。环湖路建成后,不仅可以举办诸如环湖自行车赛、环湖马拉松赛等体育赛事,还可以进行徒步行等有氧健身活动。 |
部分属实 |
1.乌兰察布市委、政府要求凉城县要把岱海湿地各项生态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管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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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210004 |
乌兰花至艾勒格庙旅游公路项目,未批先建、侵占草场,破坏生态。 |
乌兰察布市 |
生态 |
经四子王旗农牧、国土、环保、林业、草监、交通等部门调查核实,该项目是自治区为倾斜支持边境贫困地区建设的重点公路项目。2017年2月完成规划建设选址意见书、2017年3月该项目完成立项审批、2017年3月完成用地初审、和环评初审意见、2017年8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复、2018年2月完成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项目因部分地段的征拆补偿与牧民并未达成一致停工至今。主要存在问题是:一方面由于草场征占用补偿工作中,个别牧民补偿要求高于国家补偿标准,影响了征拆工作的整体进度;另一方面工程设计占用草原面积与实地勘验占用草原的面积不一致,也影响了征拆进度。 |
基本属实 |
1.立行立改,全面完成。四子王旗农牧业局2017年9月、四子王旗交通局2018年4月均已按照各自职责下达了停工通知文书,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停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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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210011 |
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村,中天和创煤矿的污水直排到村子里的自然湖,煤干石(废渣)到在退耕还林的地里,砍伐树木约200珠,破坏草木场约100亩,煤干石堆放在葫芦素村委会附近的空地;中天和创的排渣场(中天和创的下属单位),有扬尘污染;冬天废水直排,导致结冰,影响居民出行。 |
鄂尔多斯市 |
生态,大气,水 |
1.关于“中天和创煤矿的污水直排到村子里的自然湖”问题。经调查,葫芦素煤矿环评预测矿井水正常涌水量每小时约为106 立方米,但由于地质原因,实际涌水量每小时约为740 立方米,因此有部分处理过的矿井水通过自然泄洪渠排入查干淖尔湖(天然碱湖),在此过程中,淹没了湖区周边部分草牧场,耕地积水,该问题属实。针对葫芦素煤矿排放矿井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乌审旗环境保护局对矿井水外排口多次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矿井水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部分指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自2016年12月2018年6月,旗环保局对该煤矿共处罚750万元。乌审旗人民政府和旗纪委监委、政府办、环保、经信、水利、煤炭等部门对该煤矿就矿井水治理问题进行约谈,责令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外排矿井水,加快中天合创矿井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8月底前建成投用,彻底解决煤矿矿井水治理问题,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 |
部分属实 |
1.乌审旗环境保护局督促葫芦素煤矿积极寻求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现零排放;督促煤矿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矿井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要求煤矿定期按照自行监测规范要求对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
1.2018年6月17日,鉴于乌审旗煤炭局行业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煤炭局总工程师(正科)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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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D150000201806210015 |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其根高勒村曼懒壕社,内蒙古有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益民煤矿灾害治理二区工程,煤矿开山挖煤,导致当地地质地貌发生变化,破坏植被,破坏当地居民房屋,房屋高挂在空中十几米,导致当地居民无法房屋居住。 |
鄂尔多斯市 |
生态 |
1.关于“煤矿开山挖煤,导致当地地质地貌发生变化,破坏植被”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内蒙古友恒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益民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458号),该灾害治理工程以露天剥离方式开采,致当地地质地貌发生变化属于正常现象,企业已向伊金霍洛旗国土局足额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目前,该项目采挖地表面积约50亩,尚不具备回填复垦条件,待达到条件后企业将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复垦绿化工程。 |
部分属实 |
伊金霍洛旗党委、人民政府已责成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伊金霍洛旗煤炭局根据益民灾害治理项目整体进度计划,督促企业、村委会加大与雷有财协商力度,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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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D150000201806210028 |
达拉特旗昭君镇红庆梁煤矿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开矿,造成恶来摆设(实际为昭君镇石巴圪图村鄂来北社)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村民饮水困难,环境污染厉害。该企业的施工当中出来的煤矸石未经环保局批准私自倒入村民的居住地方。造成我们2年以内出现肺癌率上升,现在已经4人去世了,给当地政府反映过没有解决,还强行抓人。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水,其他污染 |
1.关于“昭君镇红庆梁煤矿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开矿”问题。经调查,2015年1月27日,原国家环保部对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15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同意(发改能源〔2015〕1554号)该煤矿建设,核准矿井建设规模为600万吨/年。2018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有序增加煤炭产能释放确保今冬明春煤炭稳定供应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电〔2016〕672号)有关精神,批准该煤矿进行联合试运转(内煤局字〔2018〕78号)。因此,该煤矿属于合法建设矿井,群众反映的“昭君镇红庆梁煤矿未经国家批准,私自开矿”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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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D150000201806210029 |
乌审旗图克镇葫芦素村煤矿,煤矸石随意堆放,污染地下水,海峡集团的炼油厂散发刺鼻性气味。多次反映没人解决。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水,土壤 |
1.经调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产生的煤矸石主要用于修筑煤矿周边乡村道路和土地复垦,部分堆放在临时排矸场。葫芦素煤矿配套排矸场位于图克镇葫芦素村,占地面积约为191.45亩,其底部采用防渗土工膜,上部采用砂砾及水稳层,四周设有排水沟、沉淀池,周边10米宽范围内设置植物防护带,目前该排矸场已建成,但因征地纠纷未在原环评批复地点建设,已建成的临时排矸场与原环评及批复不符。该煤矿已申请变更项目环评,但尚未取得审批手续。针对葫芦素煤矿临时排矸场与原环评及批复不符问题,乌审旗环保局已于2016年8月27日对该煤矿处以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2018年4月17日,环境监测机构对矸石场周边地下水井监测结果显示,除2号观测井铁指标高于标准外(该指标超标原因是本地区铁、锰指标本底值较高),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针对葫芦素煤矿临时排矸场与原环评及批复(环审〔2009〕182号)不符问题,乌审旗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尽快变更环评审批手续。在办理手续期间,严禁收集煤矸石,妥善处置已收集的煤矸石。同时,乌审旗纪委监委、农牧业局、公安局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预计2018年7月15日将核实结果上报。 |
1.2018年6月22日,内蒙古海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副总经理予以免职,降职为部门经理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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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D150000201806210036 |
东胜区碾盘梁村石油西社民族街道办事处“蒙泰范家村煤矿距离举报人居住地大概30米,房屋被振裂”问题。 |
鄂尔多斯市 |
其他污染 |
1.关于“蒙泰范家村煤矿距离举报人居住地大概30米”问题。经调查蒙泰范家村煤矿工业广场距离石西社居民居住地约1.1公里,开采区域边界距石西社最近的一户居民房屋距离为87.8米。因此,举报人所述“蒙泰范家村煤矿距离举报人居住地大概30米”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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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D150000201806210038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代沟村,鄂尔多斯市骨元煤矿地下采煤,风机污染,有扬尘污染,地下煤矿的污水抽上来直接排放在地面。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水 |
1.关于“煤矿地下采煤,风机污染”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属于在建井工煤矿,目前已停建。该煤矿矿井安装有2台通风机,一备一用,均位于厂区东北角的回风井口。风机东侧居住有1户居民,其住所距煤矿风井处150米左右,不在煤矿井田范围内。2017年3月28日,监测机构就风机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程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风机附近居民房屋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区限制要求。2018年6月22日,监测机构再次对风机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居民房屋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二类区限制要求;东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区限值要求。因此,举报人称“有风机污染”与事实不符。 |
部分属实 |
1.准格尔旗国土局、煤炭局、环保局等部门和薛家湾镇人民政府责令龙王沟煤矿继续落实停建要求。 |
1.2018年6月22日,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对该公司分管工程项目环保工作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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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X150000201806210010 |
鄂托克前旗苏木得苏木苏木得嘎查,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我们嘎查建了一个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该处理厂泥浆污染周围水源,异味严重,运输车辆碾压草场。 |
鄂尔多斯市 |
生态,大气 |
1.关于“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我们嘎查建了一个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该处理厂泥浆污染周围水源”问题。经调查,该厂钻井废液存储设施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防渗。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长达监测有限公司对厂区地下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氨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综上所述,不存在“该处理厂泥浆污染周边水源”问题。 |
部分属实 |
针对厂内污水暂存池附近存在异味问题,乌审旗环境保护局责令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对污水暂存池进行加盖,设置收集风机捕集臭气,集中送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下一步,乌审旗将严格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责令企业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2018年6月15日,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管安全环保和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予以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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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X150000201806210018 |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神东洗选中心下的一个现代化洗选装车站,擅自改变设备用途,将劣质煤炭破碎和配煤(没有除尘),督查组来后。将设备搬进原煤仓继续,违法生产。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 |
1.关于“擅自改变设备用途,将劣质煤炭破碎和配煤(没有除尘)”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将发热量高的煤和发热量低的煤在储量为1.8万吨的全封闭原煤仓内进行配比,达到客户需求后经全封闭输煤机发运,不属于擅自改变设备用途。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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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X150000201806210022 |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北大池村,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占用集体草场,破坏性开采盐田。侵占的集体草场用于存放大量的硝,存在硝粉扬尘并造成当地土壤盐碱化。后期治理管理不当,无限制放牧导致植被遭到破坏。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生态 |
1.关于“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占用集体草场”问题。经调查,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包括矿区和缮湖地两部分,其中矿区面积为29808.3亩,缮湖地面积为11367.7亩。缮湖地区域已于1983年用网围栏围封管理。经鄂托克前旗国土资源局多次现场核查,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进行,缮湖地属于盐田保护区,未从事任何生产活动,没有占用集体草场。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针对硝粉扬尘问题。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要求鄂托克前旗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加强企业监管,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对厂区可能产生扬尘的点位进行严格抑尘措施,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三是定期自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管环保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
1.2018年6月15日,城川镇人民政府对大池村村民违法放牧行为进行了处罚,处以罚款5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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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X150000201806210012 |
海勃湾区杭锦旗巴拉贡境内,杭锦旗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熟料堆场无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鄂尔多斯市 |
大气 |
经核查,该企业未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全封闭原料库,厂区内露天堆存熟料、煤矸石和水渣,上料系统和皮带走廊未密闭,皮带走廊西侧私设一处粉尘排放口。2018年5月31日,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上述问题后,要求该企业立即对熟料、煤矸石、水渣进行苫盖。该企业于2018年6月2日对厂区内堆存的熟料、煤矸石、水渣等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2018年6月20日,调查组现场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现象,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万元。 |
属实 |
杭锦旗环境保护局责令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拆除皮带走廊西侧私设排放口,停止通过旁路排放粉尘行为,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全封闭原料场、密闭皮带走廊及上料系统。整改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期间原料必须苫盖储存,防止扬尘污染。 |
1.2018年6月22日,杭锦旗硒蒙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主管生产副经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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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D150000201806210016 |
市辖区居然之家与滨河丽景商住小区,没有环评手续就施工,而且夜间施工扰民,扬尘污染。 |
巴彦淖尔市 |
大气,噪音 |
1.关于“临河区居然之家与滨河丽景商住小区没有环评手续就施工”问题。经调查,该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2011年9月,巴彦淖尔亿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所开发的“居然之家、滨河丽景”商住小区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居然之家、滨河丽景”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企业将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巴彦淖尔市环保局进行审批,于2011年9月26日获得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居然之家、滨河丽景”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巴环审发〔2011〕24号),该商住小区环评手续齐全,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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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D150000201806210033 |
临河区东开发区的联邦制药厂,排放污水特别臭,开不了窗户,市民反映好多年了一直没有解决。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
巴彦淖尔市 |
水 |
经过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认真排查,联邦制药厂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东西两个出水口水质较清澈,无明显异味,一、二、三期和四、五期污水站碱液喷淋系统和PH自动监控及检测声光报警系统运行正常,有轻微异味,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为了保证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责成联邦制药公司进一步完善《异味巡查制度》和《异味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成立异味巡视小组,针对厂区周边的异味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并进行嗅辨,根据气味特点查找异味源,并及时反馈到车间,以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杜绝无组织异味溢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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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X150000201806210013 |
磴口县巴彦套海农场,薛利于2016年将巴彦套海农场内的防沙植被破坏100余亩。实名举报个人破坏环境问题。 |
巴彦淖尔市 |
生态 |
经实地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08年11月20日,巴彦套海农场将九公里海子(湖泊)约1970亩转让给薛利经营。2009年12月8日,薛利与巴彦套海农场签订了九公里海子(湖泊)边缘土地50亩的《土地承包协议》,承包期为30年,并且向巴彦套海农场缴纳了土地承包费用。所举报土地位于九公里海子(湖泊)西南薛利所承包的两片耕地之间,为零星流动沙丘。沙丘中间原有条补水渠(风蚀壕)向海子(湖泊)补水,因补水闸年久被冲毁,薛利在耕地北侧重新修建了补水渠,原补水渠废弃。为了打造海子(湖泊)旅游业、加快农场经济发展,使生态更加良好,2016年巴彦套海农场同意薛利对沙丘进行生态治理,依据巴彦淖尔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套灌区宜林沙丘推沙整地和植被恢复的通知》(巴林字〔2016〕108号)精神,薛利将现场范围内8.1亩的流动沙丘回填至原补水渠(风蚀壕),初步平整宜林沙荒地,计划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并且按照造林作业设计施工,将流动沙丘回填至原补水渠(风蚀壕),符合造林作业设计要求。但因张权宏与薛利土地纠纷(该土地张权宏与巴彦套海农场未签订过土地承包协议,且张权宏一直阻碍薛利整地),一直未能完成整地工作,无法进行造林,搁置至今,不存在破坏植被行为。 |
不属实 |
下一步,磴口县将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部门执法与群众监督相互依托的长效监管机制,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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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D150000201806210039 |
我是巴音牧仁苏木乌兰布和嘎查的牧民。阿拉善左旗的管委会(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2014年成立的,为了修公路,没得到主人的同意把林地都给强行推倒了,还有修路期间的生活垃圾非常埋汰,都没有处理就走了,草场环境被污染了,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
阿拉善盟 |
生态 |
由于该举报反映问题无明确具体指向,示范区调查组对巴彦木仁苏木乌兰布和嘎查境内磴乌穿沙公路、乌敖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排查。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巴彦木仁苏木乌兰布和嘎查境内“为了修公路,没有得到主人同意把林地都给强行推倒”情况不属实;举报反映“修路期间的生活垃圾非常埋汰,都没有处理就走了”情况不属实;举报反映“草场环境被污染”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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