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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的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为中心,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考核为抓手,以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四项活动为载体,以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支撑,进一步巩固深化“规范化建设年”和“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地。

  1.充分发挥抓手作用,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实效。细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改进考评方式,增强考核标准针对性、操作性。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加大考核指标分值权重,提高各级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深入推进“十百千万”四项活动,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今后两年,全面总结、提升、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根据“十百千万”每项活动的要求和侧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形式,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助推器和助燃剂。

  3.继续深化“两个建设年”活动成果,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一个标准体系、两个平台、三个网络、四个数据库、十个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完善三级政府法制机构能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信息平台,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的决策服务。

  4.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深化简政放权,配合编办健全权责清单栏目内容、研究精简盟市和旗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的方案,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盟市、旗县(市、区)下移。

  (二)扎实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1.创新立法体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立法过程管理,全面完成2018年度立法计划。实行开门立法,强化立法前评估,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开展立法后评估。加快诚信政府立法。立改废释并举,推动政府规章清理、修改、废止常态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严格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专家协助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尝试合法性审查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力度。推广应用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报送备案系统,提高审查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

  3.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仲裁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复议立案与审理分离制度,大力推进听证、实地调查、公开审理等方式的运用。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

  4.坚持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健全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查询系统,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保证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5.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大盟市法律顾问专家库组建工作力度,实现三级政府法律专家库资源共享。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配套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6.强化法治培训,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治培训方式。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树立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