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法制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历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安排部署,强化谋篇布局,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信息化建设年”活动为牵引,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机关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大力开展“十百千万”四项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政府法制业务水平,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落实《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办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任务。
2.重点抓好“放管服”和其他几项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年初,进一步完善“八张清单”建设,稳步推进流程优化再造,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年中,根据自治区政府统一安排,完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移交,选派包括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在内的3名干部到编办工作,全力协助编办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推动了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编办在巴彦淖尔市组织召开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明确了今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向。会同住建厅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呼和浩特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用“制度+科技”模式,真正让行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行政执法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建设,明确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是自治区实施随机抽查的工作平台。年底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并列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重要指标。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组建了由65人组成的自治区法律专家库,选聘了自治区政府首批10名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专家库管理办法》《法律顾问选聘规则》《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
3.全力推进四项重点活动。组织开展了“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区)创建”“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和“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等“十百千万”四项活动。一年来,39个旗县(市、区)参加了十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讲座,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组织219期,各盟市组织106期,各旗县(市、区)组织300多期,全区领导干部进课堂累计12000多人次;全区共有1961个行政执法单位、784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千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共选聘10326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通过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多种形式、广泛参与,达到了树立法治信仰,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的。
4.完成依法行政报告和督察考核。年初,组织完成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形成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中,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分解考核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监控。对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等4个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扎实做好常规工作,全力提升政府法制保障水平。
1.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稳步提高政府立法质量。2017年,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8项、政府规章6项。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办理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40件。
2.强化审查监督,努力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2017年,共完成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307件,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82件,保证了政府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可行,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动态管理,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法规规章清理方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提请自治区政府废止了《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等政府规章17件;在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印发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6个文件,共清理自治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61件, 拟继续有效的文件606件,拟废止117件,拟修改38件,清理结果将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起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修订草案)》。委托第三方组成督查组随机抽查了4个厅局、2个盟市的行政处罚案卷,发现并纠正600余个问题。圆满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核发新版执法证件99786个,注销53645个。
5.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全区1267名行政复议人员取得了行政复议资格证。组织第三方专项评查组对3个盟市、4个厅局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评查,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出台《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已全部办结。办理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案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件,代理出庭应诉28次。
6.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指导呼和浩特、包头等四个仲裁委,分别建立了金融仲裁院。7月份,组织召开了首届中国金融仲裁论坛,申请设立了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业委员会。指导各仲裁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提高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7.突出重点亮点,提升法制宣传水平。2017年,中央驻区媒体、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日报等20余家新闻网络媒体各类媒体刊发、转载我办新闻稿件45篇。自治区法制办所报信息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和自治区政府网站采用46条。编辑《政府法制工作动态》5 期、《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0 期;编发微信公众号“北疆法制”192期,编辑机关刊物《法治北疆》6期。
8.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努力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为更好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260余万元资金,建立了法制办OA办公系统,公文运转、案件办理、财务审批、考勤考核、请销假管理等各项工作全部实现了网上办公;及时更新配备了一批办公电脑,升级了原有的办公软件;建成了法制办视频会议室和数字化智能会议室。
在对2017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权责不明晰,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法治信息化程度不高,法制机构上下不能实现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基层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普遍存在机构不全、经费不足,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