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份自治区级各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监测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内蒙古广播电视台7个电视频道(内蒙古卫视频道、内蒙古新闻综合频道、内蒙古蒙语频道、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内蒙古文体娱乐频道、内蒙古农牧频道、内蒙古少儿频道)、4个广播频率(内蒙古音乐之声广播、内蒙古交通之声广播、内蒙古评书曲艺广播、内蒙古新闻综合广播)和4份报纸(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商报)于 201811日——2018131日期间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告监测基本情况

  1月份共监测各类广告15368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92条次,违法率为0.60%,环比下降1.26%,同比下降1.96%。其中涉嫌严重违法广告28条次,严重违法率为0.18%,环比下降0.15%,同比下降0.69%。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其它类别广告的严重违法率分别为:1.65%0.00%4.63%0.00%0.00%0.00%0.02%。药品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上升0.82%;医疗服务、其它类别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分别下降2.82%0.17%;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继上月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

  按媒体分类统计,电视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0.22%;广播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0.10%;报刊媒体广告严重违法率环比下降0.22%。各类媒体中,内蒙古评书曲艺广播广告严重违法率居广播媒体首位;内蒙古卫视频道广告严重违法率居电视媒体首位;北方新报广告严重违法率以0.33%居报刊媒体首位,其它3份报纸未发现严重违法广告。

  二、广告监测动态分析

  监测数据显示各违法广告的表现形式有:

   

  违法行为表现

  1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情形。

  2

  药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3

  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4

  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广告中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

  6

  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7

  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8

  广告内容不真实、合法,以不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9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10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11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

  12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13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未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

  三、媒体分类统计(以广告严重违法率排序)

 

  广告量

  (条次)

  违法广告量(条次)

  违法率

  ()

  违法率环比(%

  严重违法广告量(条次)

  严重违法率()

  严重违法率环比(%

  广播

  6422

  70

  1.09

  0.18

  25

  0.39

  -0.10

  报刊

  843

  3

  0.36

  0.02

  1

  0.12

  -0.22

  电视

  8103

  19

  0.23

  -2.29

  2

  0.02

  -0.22

  四、各大类广告发布基本情况(以广告严重违法率排序)

  类 别

  广告量

  (条次)

  违法广告量(条次)

  违法率

  ()

  违法率环比(%

  严重违法广告量(条次)

  严重违法率()

  严重违法率环比(%

  医疗

  426

  21

  4.93

  -3.40

  19

  4.46

  -2.40

  药品

  363

  21

  5.79

  -15.49

  6

  1.65

  0.82

  其它类

  14504

  24

  0.17

  0.00

  3

  0.02

  0.00

  化妆品

  44

  26

  59.09

  47.66

  0

  0.00

  0.00

  保健食品

  30

  0

  0.00

  0.00

  0

  0.00

  0.00

  美容服务

  1

  0

  0.00

  0.00

  0

  0.00

  0.00

  五、各中类广告发布基本情况(以广告严重违法率排序)

  类 别

  广告量

  (条次)

  违法广告量(条次)

  违法率

  ()

  违法率环比%

  严重违法广告量(条次)

  严重违法率()

  严重违法率环比%

  收藏投资

  1

  1

  100.00

  100.00

  1

  100.00

  100.00

  医疗服务

  410

  21

  5.12

  -3.92

  19

  4.63

  -2.82

  电子产品

  68

  2

  2.94

  -26.09

  2

  2.94

  -26.09

  其它

  9153

  17

  0.19

  0.00

  0

  0.00

  0.00

  公益广告

  1694

  0

  0.00

  0.00

  0

  0.00

  0.00

  食品

  1276

  4

  0.31

  0.04

  0

  0.00

  0.00

  金融

  646

  0

  0.00

  -0.23

  0

  0.00

  -0.23

  酒类

  550

  0

  0.00

  0.00

  0

  0.00

  0.00

  交通工具

  509

  0

  0.00

  0.00

  0

  0.00

  0.00

  招工/招商

  211

  0

  0.00

  0.00

  0

  0.00

  0.00

  家用电器

  139

  0

  0.00

  0.00

  0

  0.00

  0.00

  农资

  67

  0

  0.00

  0.00

  0

  0.00

  0.00

  教育

  52

  0

  0.00

  0.00

  0

  0.00

  0.00

  兽药

  49

  0

  0.00

  0.00

  0

  0.00

  0.00

  卫生用品

  28

  0

  0.00

  0.00

  0

  0.00

  0.00

  生活用品

  27

  0

  0.00

  0.00

  0

  0.00

  0.00

  家居用品

  19

  0

  0.00

  0.00

  0

  0.00

  0.00

  医疗器械

  16

  0

  0.00

  0.00

  0

  0.00

  0.00

  房地产

  12

  0

  0.00

  0.00

  0

  0.00

  0.00

  保健用品

  3

  0

  0.00

  0.00

  0

  0.00

  0.00

  农药

  0

  0

  0.00

  0.00

  0

  0.00

  0.00

  中介服务

  0

  0

  0.00

  0.00

  0

  0.00

  0.00

  六、发布量前五位类别广告占广告发布总量的百分率(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