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注销申请,经研究,决定注销扎兰屯悦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海市益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收回上述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注销申请,经研究,决定注销扎兰屯悦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乌海市益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收回上述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