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4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5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725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1万亿元,同比多增181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减少26亿元,同比少减257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481亿元,同比多减1433亿元;信托贷款减少94亿元,同比多减1567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454亿元,同比多增1109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3776亿元,同比多3275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533亿元,同比少236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住户,下同)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本外币贷款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含银行业金融机构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和境外贷款。
注4:当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当月比上月、比上年同期的数据为可比口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