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等事项。
会议指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对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控债务增量、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等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责任,严把各个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是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统筹兼顾、权责一致、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按照多措并举、严控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工作思路,严控政府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行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会议指出,政府投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是扩大有效投资、弥补发展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针对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建立和完善科学决策机制,严格项目审批、投资概算和建设管理,规范政府投资方式创新,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合理把握项目建设节奏和规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