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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18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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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2018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自治区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各地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强旗县区医院(蒙中医院)建设,加强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嘎查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实现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全面提升旗县实验室检测和预判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鼓励、指导贫困地区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探索建设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基于个人健康档案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等全过程的健康服务。

  完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压实帮扶责任,帮扶人员到县级医院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帮扶任务。完善对口帮扶关系和帮扶模式,加强评估指导,落实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实施互联网+ 健康扶贫试点项目并逐步推广,全面建成覆盖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制订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纳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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