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进驻盟市开展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9月11日—9月12日,自治区副省级领导同志带队的12个督查工作组分赴各盟市开展驻点督查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持续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
第一督查组制定了对呼和浩特市及旗县区进行督查的工作方案,将于9月12日开始分两个小组同时开展督查工作。
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包头市,9月8日下午,由督查组副组长及永乾同志主持召开了督查进驻动员会,制定了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及分工。9月11日上午,督查组已到达包头市达茂旗、固阳县开展工作。
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呼伦贝尔市,将于9月12日开始,由自治区人大王玉明副主任带队,督查组人员全部进驻开展工作。9月13日—14日计划对呼伦贝尔市两家矿山企业进行督查。
第四督查组负责督查兴安盟,9月11日下午督查组2名同志已进驻开始督查工作。
第五督查组负责督查通辽市,9月11日,由自治区政协郑福田副主席、副组长带队一行6人进驻通辽市,从9月12日至15日对通辽市2个地区、2个部门和6家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六督查组负责督查赤峰市,9月11日,自治区政府曹晓斌副秘书长带队进驻。9月12日,将听取赤峰市政府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资料。
第七督查组负责督查锡林郭勒盟,督查组正在筹划督查工作计划,将于近日开展工作。
第八督查组负责督查乌兰察布市,将于9月12日进驻开展督查工作。
第九督查组负责督查鄂尔多斯市,由自治区政府常军政 副主席带领的督查组分别于9月11日、12日进驻鄂尔多斯市,督查组预计利用一周时间对鄂尔多斯市部分旗县区、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十督查组负责督查巴彦淖尔市,9月11日,督查组3名同志进驻巴彦淖尔市开展督查工作。
第十一督查组负责督查乌海市,由副组长庞禹东同志带队,将于9月12日开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第十二督查组负责督查阿拉善盟,督查组2名同志将于9月12日开始对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