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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第十八期

2017-09-16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九综合督查组

第一小组结束对通辽市督查工作


  9月12日至14日期间,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九综合督查组第一小组,对通辽市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自治区安监局、内蒙古煤监局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现场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抽查了科尔沁区、科左后旗的8家企业。督查组在抽查企业的过程中指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开展仍不及时、不全面,对企业隐患排查得不够彻底。这说明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需要从政府、部门、企业等各个层面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督查组对通辽市下一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报道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九综合督查组第一小组结束对通辽市督查后,于9月15日抵达赤峰,开始对赤峰市督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