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六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6批(201861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120001

1.新城区新茂家园1号楼4单元居民楼下开设饭店,(尔萨大盘鸡)排油烟管道设置在居民窗户下,油烟味儿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政府取缔呼市地区居民楼下的餐饮服务行业。
2
.新茂家园污水管网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污水只在小区地沟循环,污水覆盖小区内水管,无法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大量沼气,臭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与安全。

呼和浩特市

大气,水

1.针对油烟问题,新城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两家饭店的油烟和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目前正等待检测结果,举报属实。                                       2.针对污水管网问题,经新城区住建局现场核查确认,该小区排污管网已全部接入市政主管网,小区污水管网畅通,管道井内无积水,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新城区城管局已经责令尔萨大盘鸡饭店、秦婆米线店,五味斋熏鸡店暂时停业。经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意见,对于2016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之前在商住混合楼开设餐饮业单位的,如检测油烟和噪声超标,则立即责令整改。对于201611日之后在商住混合楼开办的餐饮业单位,一经查处,立即关停或取缔。

 

 

2

D150000201806120003

新城区兴茂家园1号楼楼底大盘鸡饭店、五味斋熟食店有油烟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举报与同一天举报的编号D150000201806120001为同一问题。经核实,该小区楼下现有精酿啤酒屋、尔萨大盘鸡饭馆和五味斋熏鸡店三家食品制作经营单位。举报当日精酿啤酒屋早已自行关门。新城区城管局对尔萨大盘鸡饭店、秦婆米线店、五味斋熏鸡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手续以及后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隔音降噪措施进行了检查。两家饭店手续齐全,并且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同时进行了隔音降噪处理,持有20168月由呼和浩特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油烟、噪音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目前,新城区城管局已经责令尔萨大盘鸡饭店、秦婆米线店,五味斋熏鸡店暂时停业。经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意见,对于2016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之前在商住混合楼开设餐饮业单位的,如检测油烟和噪声超标,则立即责令整改。对于201611日之后在商住混合楼开办的餐饮业单位,一经查处,立即关停或取缔。

 

 

3

D150000201806120009

托克托县金达威药业、升华拜克有限责任公司、神州制药公司、常盛药业有限公司,有难闻气味,导致无法正常生孕。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已对金达威公司负责人赵江波进行了约谈、处罚;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企业;根据异味情况予以限产。各企业按整治计划实施整改。

 

 

4

D150000201806120010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武松行政村陈家窑自然村,焚烧电石厂,产生工业废气,严重污染环境。产生炉渣灰,倒入耕地旁和宝贝河上游,污染水资源。

呼和浩特市

大气,土壤,水

举报人所反映的“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武松行政村陈家窑自然村,焚烧电石厂,产生工业废气,严重污染环境。产生炉渣灰,倒入耕地旁和宝贝河上游,污染水资源”情况部分属实。该厂并非举报人所反映的焚烧电石厂,而是焚烧煤矸石厂。
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任何审批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现场堆积有煤渣、煤灰以及煤矸石成品。

部分属实

责令620日前清理完现场堆积的煤渣、煤灰及煤矸石,拆除烧窑、生产设施及临建,恢复原状,城关镇负责落实。

 

 

5

D150000201806120012

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晨光铁矿公司存在尾矿随意排放,耕地里面全是尾矿渣,刮风时扬尘污染严重。

呼和浩特市

土壤,大气

晨光矿业2013年之前矿山进行过阶段性开采,后停产至今,不排放污染物,早年生产尾矿渣均排入尾矿库,库体周边耕地未见尾矿砂刮入,采区未断电,尾矿库顶和采矿区共有碎石设备三套,现场调查碎石设备未生产。
目前,晨光矿业正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尾矿库周边治理完成,库体部分做成梯级并已覆土。举报反映的“尾矿渣”实际为“废石堆”,该废石堆是九十年代非法开采及晨光矿业露天开采时剥离覆盖层倾倒废石堆积形成。为此当地村民以占地为由,多次上访要求晨光矿业进行补偿,2012年晨光矿业与蘑菇窑村全体村民达成协议,承包了废石堆周边88亩耕地,承包费用每亩5500元,共计48.4万元,一次性发放给全体村民,承包期限到国家土地二轮承包期限为止。经武川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赴现场初步估算,废石堆约占用4.6亩耕种条件较差的上坡沙梁耕地。此占用的耕地为多年倾倒废石逐步滑落及2017年、2018年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退台时形成。

部分属实

立即采取了断电措施,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从614日开始,组织武川县国土、环保、西乌兰不浪镇等部门、乡镇拆除碎石设备,预计624日前拆除完毕。
为合理有效保护耕地,武川县国土局依法责令晨光矿业立即整改,限期60日内对未占用的83.4亩耕地进行废石清理和土壤改良,并对边缘荒地进行整理,恢复88亩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同时沿废石堆与耕地界限处垒砌防护坝,形成隔离带。

 

 

6

D150000201806120020

托克托县双河镇沙圪洞村通往丁家营村的水泥路西有一家洗浴店私自挖一个污水池,举报人怀疑这家店污水外排,并且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建筑也是违章建筑。

呼和浩特市

洗浴店内有8个淋浴间,院内建有渗水井。

部分属实

责令停止营业。要求该店负责人完善污水收集装置,实现污水合规处理。

 

 

7

D150000201806120023

玉泉区滨河北路世源佳境小区南门东侧的一排商品房的排风扇正对着居民楼,噪声扰民严重。

呼和浩特市

噪音

2018612日晚,玉泉区食药局、城管执法局,昭君路街道办事处赴现场核实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
世源佳境小区位于昭君路与滨河北路交汇处东侧500米路北。小区南门东侧共有5家餐饮饭店,1家停业,4家正常营业。其中芏熊农家菜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无环保检测报告,其余3家未安装净化设备。

属实

玉泉区食药局、城管执法局已责令4家餐饮饭店停业整顿,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对机器进行降噪处理,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油烟、噪声进行检测。

 

 

8

D150000201806120029

举报玉泉区齐鲁制药厂和阜丰味精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 臭味和酸味,冒出的烟能把乌云挡住,从井里面打出来的水不能喝,变颜色。怀疑高压泵打废水,又把废水打到井里面污染了地下水,周边村庄的地下水都不能喝,希望把该企业取缔。

呼和浩特市

大气,水

在现场核查中,没有发现企业向地下注污水的问题,调阅资料显示,2018416日和426日,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对群众投诉阜丰公司和齐鲁制药举报与本次群众举报的同样问题派出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采样,两次对周边地下水采样监测报告(呼环监字〔2018〕第YJ001号、呼环监字〔2018〕第YJ001号)数据均与阜丰公司、齐鲁制药建厂时环评报告中对周边地下水监测数据基本一致,且监测报告中没有监测出两家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群众举报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有臭味和酸味”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阜丰公司:目前,全厂低负荷运行,没有新的投料。氨基酸、味精生产线预计6月底运转完毕停运检修。近日,正在进行如下整改:1、清洗淀粉厂工艺罐,焊接打料管道,检修消防设施。2.密闭糖厂糖化罐灌顶并调试洗涤系统。3.焊接氨基酸厂发酵尾气收集处理管道。4.调试氨基酸厂蛋白喷淋洗涤塔;废母液缓冲池改密闭罐。5.环保处理厂污水调节池正在组装喷淋洗涤塔,焊接收集管线。6.黄原胶厂发酵尾气一套洗涤系统已开始调试,另一套正在焊接管线;黄原胶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改密闭罐已开始调试。7.清洗肥料厂一期1#更换全新喷淋塔。8.动力一厂灰渣库正在施工。
齐鲁公司:2018616日起,阿维菌素、金霉素、泰乐菌素、莫能菌素处于零投料状态,仅运行泰乐菌素、莫能菌素生产负荷15%左右,预计20日运转完毕。同时正在进行着阿维菌素提取车间异味排查及整改;1.酸化罐罐底人孔升温时异味散发,使用旧滤布封堵人孔,并用塑料薄膜封堵滤布;2.在拉干粉过程中会有气味散发,现用苫布整体盖住并用绳子绑好,防止气味散发;3.检查室内排气管道,发现俩处漏点,已处理;4.三楼室外除味儿平台尾气承接泵机封漏甲醇,已修复;5.维修漏气340罐机封;6.打压检测排气主管软连接;7.焊接312外环管漏水,修补车间高温回水漏点减少积水;8.继续监测生物除味的PH、菌量。

 

 

9

D150000201806120031

举报阜丰味精厂,刮西南风整个呼市都沉浸在臭味里。2016年督查组查过罚款了25万,2016年以后根本就没有整改。接着排放,呼市政府一直解决不了,没能解决。希望督查组能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实地核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但直接排放废气情况不属实,所有废气均经过处理。市环保局曾数次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阜丰公司:目前,全厂低负荷运行,没有新的投料。氨基酸、味精生产线预计6月底运转完毕停运检修。近日,正在进行如下整改:1.清洗淀粉厂工艺罐,焊接打料管道,检修消防设施。2.密闭糖厂糖化罐灌顶并调试洗涤系统。3.焊接氨基酸厂发酵尾气收集处理管道。4.调试氨基酸厂蛋白喷淋洗涤塔;废母液缓冲池改密闭罐。5.环保处理厂污水调节池正在组装喷淋洗涤塔,焊接收集管线。6.黄原胶厂发酵尾气一套洗涤系统已开始调试,另一套正在焊接管线;黄原胶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改密闭罐已开始调试。7.清洗肥料厂一期1#更换全新喷淋塔。8.动力一厂灰渣库正在施工。

 

 

10

D150000201806120037

新城区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号楼和变压器厂4号楼之间有一栋违章建筑,开了一家阿庆嫂子店,油烟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部门举报,没有得到解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举报与611日编号D150000201806110059问题一致。新城区城管执法局、食药局和迎新路街道办事处已经于611日晚7时到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对举报问题进行详细核实。

属实

新城区城管局和住建局经调查取证,认定该处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针对开设饭店油烟扰民问题,新城区城管局已经责令饭店停业整改,饭店经营者积极配合,新城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饭店油烟排风机械噪声检测表明,饭店昼间噪声超过国家标准正常值0.6 dBA)。目前,新城区城管局责令饭馆对风机噪声进行整改,对后厨进行了彻底清扫,对饭店周边可能产生异味的杂物进行了清理。

 

 

11

D150000201806120039

1.呼和浩特市美通批发市场北墙,有机器24小时运行,噪音特别大,影响居民休息。
2.
百合三号楼下有一家大召向阳剔鱼子馆,该饭馆厨房在三号楼的楼道里,导致楼道里充斥满油烟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2018612日晚,玉泉区环保局、食药局、城管执法局,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分别赴美通市场、大召向阳剔鱼子馆现场核实。经核查,美通市场压缩机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大召向阳剔鱼子馆油烟污染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美通市场北墙冷库制冷压缩机运行时产生噪声。目前,玉泉区城管执法局责令美通市场进行整改,调低现有压缩机功率,尽快更换制冷压缩机,重新加固隔音板,整改工作于630日前完成。
(二)大召向阳剔鱼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报告,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12

D150000201806120040

玉泉区万锦花语岸小区楼下的郭文华炒面排放的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2日晚,回民区中山西路办事处联合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环保局赴郭文华炒面馆进行现场核实。该餐馆位于回民区贝尔路北巷西侧,该餐馆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出具了油烟噪声检测合格报告,报告出具日期为20181月,其他各项手续齐全。但当日检查时未按规定操作油烟净化设备,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回民区中山西路城管中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深度整改,待整改完毕后,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专业审查合格方可营业。

 

 

13

D150000201806120041

赛罕区世纪6路金桥佳园小区小区北门有一排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以前举报过,但无人重视。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2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食药局、昭乌达路街道等部门赴金桥佳园小区北门开展核实工作。反映问题情况属实。赛罕区世纪六路金桥佳园小区北门商住楼底店共有餐饮服务单位6家,分别为:江湖虾驿餐馆、老潼关宝进肉夹馍、呼和潘胖胖麻辣烫店、伟蛋滋味小馆私房菜、醉鹅园餐厅、牛一嘴中国兰州牛肉面,上述6家餐饮服务单位均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评监测报告,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均存在油烟排放的问题。

属实

赛罕区食药局、环保局612日责令6家餐饮服务单位对存在的油烟问题进行停业整顿,在620日完成整改,并提供油烟检测报告。

 

 

14

D150000201806120046

托克托县工业园区45家制药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托克托县政府对金达威公司副总经理赵江波进行约谈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企业;根据异味情况予以限产。各企业按整治计划实施整改。

对金达威公司副总经理赵江波进行约谈。

 

15

D150000201806120047

托克托县多家制药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味特别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白天和遇到检查时停止排放。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托克托县政府对金达威公司副总经理赵江波进行约谈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企业;根据异味情况予以限产。各企业按整治计划实施整改。

对金达威公司副总经理赵江波进行约谈。

 

16

D150000201806120048

赛罕区金桥滨河湾小区院内原有的会所改成了大型的餐饮配送中心,该餐饮的油烟特别大,还有噪音也特别大,影响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该餐饮没有消防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没有相关手续。希望相关部门监管一下,治理小区的生活秩序。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2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环保局、食药局等部门和金桥开发区赴金桥滨河湾小区对群众举报的大型餐饮配送中心开展核实工作,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金桥滨河湾小区内的大型餐饮配送中心,为米客牛肉饭的配餐中心,于201861日在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始经营行为,营业范围主要为卤肉饭等热食类食品的制售,离居民住宅楼不足10米。现场核实无经营证照、无消防设施,有油烟、噪声排放,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属实

201869日,赛罕区食药局金桥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单位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即监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责令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经营进行整改,并对其主要设备进行查封。

 

 

17

D150000201806120054

市辖区金川开发区聚龙湾小区附近的土路,灰尘很大,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人管理。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现场实地调查,群众举报“聚龙湾小区附近的土路,灰尘很大,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人管理。”问题属实。霍寨沟河道由北向南穿越呼包高速公路、110国道进入金川开发区,经金海路、京包铁路汇入小黑河,霍寨沟河道按照行政管辖权属于土左旗和回民区管理。霍寨沟河道金川段(110国道南至京包铁路)总长约2公里。聚龙湾小区前沙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沙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该沙土路在霍寨沟河道蓝线控制范围内。

属实

对于路面立刻进行除尘措施,及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拟对道路两侧进行播撒草种,减少路面扬尘现象。

 

 

18

D150000201806120056

新城区艺术厅北街日报社西院2号楼下垃圾转运站夏天有难闻气味,垃圾转用过程中车辆有噪声污染。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艺术厅北街垃圾转运站始建于1994年,当时此处周边是空地,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楼逐渐包围了该垃圾转运站。按照建设部第310号(CJJ27-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应超过800米,但是,由于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未能满足城市建设需要,该垃圾转运站属于附近2.5公里范围内唯一一座垃圾转运站。该垃圾转运站建设已经20多年,设备已经陈旧老化与现在居民需求已不相适应。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该垃圾转运站异味问题后,新城区环卫局设计多种解决办法。20164月至6月期间该垃圾转运站停用60天左右,造成居民无处倒垃圾。随后,环卫局建设了一个彩钢式封闭房放双动力压缩车,解决居民无处倒垃圾问题,但是周边垃圾转运出现积滞问题,垃圾出现堆存。

属实

201861日,新城区在周边开设大型垃圾转运站,覆盖该区域的垃圾清理,该处转运站停止运行,并于3个月后转型建设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多样的服务。

 

 

19

D150000201806120057

赛罕区二环路南二环丰瑞公园一号路段无隔音板,噪声扰民。建议增加隔音板,把此路段减速带取掉。怀疑小区内自来水重金属超标,望相关部门取样进行检测。

呼和浩特市

噪音,

市城乡建设委分析,造成噪音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快速路BRT运行后,为考虑社会车辆与公交车的安全行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于20177月中旬在BRT站点前的位置安装了震荡标线(减速带),车辆经过时产生了较大声音。
春华水务集团公司和水质监测中心相关人员于610日上午1030分赶赴现场实地核查。
经核实,该小区物业公司自201410月接公共管网水至今从未接到小区居民反映的水质投诉问题。春华水务集团公司随机入户询问六户业主,均表示无水质异常情况,家中用水一切正常。

部分属实

目前已进场安装隔音屏,预计715日前完成。
呼和浩特市水质监测中心相关人员现场对该小区二次加压泵房进行饮用水取样化验,化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0

D150000201806120065

土默特左旗霍寨村泡沫厂(举报人不知道具体厂名)有焚烧泡沫的现象,焚烧过程中有难闻气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1日,土左旗责成旗环保局、台阁牧镇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工作,举报情况属实。誉隆发聚苯板加工厂使用燃煤小锅炉进行聚乙烯板材生产,排放不达标。

属实

旗环保局、台阁牧镇已对该企业锅炉进行切割,企业已停产整改,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施,院内的原料和成品已清理。

 

 

21

D150000201806120071

土默特左旗兵州亥服务中心袄太村自家院里井水发黑,怀疑被附近化工厂污染(不知道具体那个化工厂)。

呼和浩特市

612日,旗环保局、毕克齐镇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实地核实工作,举报问题不属实。袄太村所在区域属地下水砷氟严重超标区,于2010年接通兵州亥供水厂自来水,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已得到解决。吕志刚在袄太村自建庭院一处,生产生活用水取自院内自备井,未接入村内自来水,该庭院附近未发现企业排污现象。

不属实

旗水务局、毕克齐镇工作人员帮助该住户协调解决饮水问题,生活用水统一接入村内自来水管网。

 

 

22

D150000201806120076

新城区海东路海唐名岳小区景苑小区西墙外空地被占用,成建筑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有产生噪声(起重机发出的)、光学污染(焊接产生的)。

呼和浩特市

噪音

举报中所述海唐名岳小区景苑小区,应该为海藤名苑小区景苑小区,小区外空地现为呼市高架桥施工项目钢筋加工场地,施工现场存在噪声、焊接产生弧光扰民情况。

属实

613日,新城区城管局、环保局对该施工项目部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为保证市政重点工程实施,同时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要求该工地进行如下整改。一是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尽量避免施工噪声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二是建设小型生产车间,杜绝焊接施工产生的弧光扰民情况。

 

 

23

D150000201806120078

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村西紧邻王玉营煤场的南墙外有约40多亩树苗被污染,导致部分树苗死亡。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现场核查,南侧未发现死亡树木,树木长势良好。煤场东侧约260米处有过火樟子松育苗约1.57亩,未发现因污染导致树木死亡现象。

不属实

 

 

 

24

D150000201806120081

赛罕区东影南街富泰热力厂、长乐宫热源厂距离阳光花园7#楼大约10米左右,2台燃气锅炉机械噪声扰民,锅炉房电机震动,扰民,无任何手续,多次反映相关部门无果。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612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乌兰察布东路街道等部门赴东影南路群众举报富泰热力长乐宫热源厂开展核实工作。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长乐宫富泰热力热源所,前身为7325锅炉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2008年富泰热力接手,于2014年进行煤改气,具有环评检测报告,使用两台40吨燃气锅炉,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为周边5726户居民供暖,供热面积58.4万平米。
阳光7号楼,建于2003年,距该热源厂噪声源约20米。现为停暖期,无噪声排放、现场无法检测。

不属实

 

 

 

25

D150000201806120085

回民区通道北路科华小区海西路赛罕社区楼前面空地,处理完垃圾,没有硬化这片空地,拿绿纱网遮盖,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应付了事,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2日晚,回民区海拉尔西路办事处赴科华小区进行现场核实。该小区位于回民区海拉尔西路办事处赛罕路社区、赛马场北路以西,前期已对该小区住宅楼南侧拆迁空地所有垃圾进行清运,并对该区域全部进行了绿网苫盖。由于该地块属拆迁地块,按照规定对该区域全部进行绿网覆盖已符合拆迁工地整改要求,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为了进一步改善小区居民居住环境,决定在全部苫盖绿网的情况下对该区域进行进一步提升改造。截至目前,回民区社区物业办已开始现场对接小区内部路面的硬化修缮工作,并已进入前期测算、设计当中。

 

 

26

D150000201806120087

回民区祥和五区楼下开了个酒吧(刚开业10天)噪音(主要是音响)污染严重,营业时间为晚7点至第二天早上5点,人们喝完酒后喧哗、随地小便情况严重,希望取缔该酒吧。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2日晚,回民区通道街办事处联合回民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文化执法队及辖区派出所赴酒徒酒吧进行现场核实。经核查,该酒吧于528日申领工商营业执照,68日向食药部门申请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处于等待证照下发阶段,未对外营业,店内张贴了“不对外营业”告示。针对群众举报夜间噪音扰民等问题,据了解是由于前几日众多好友在此聚会,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居民,噪音污染情况属实。但对周边排查,并未发现随地便溺点。

部分属实

工作人员现场对酒吧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反复强调必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下发后方可营业。酒吧负责人表示同意,并对近期扰民问题深表歉意。

 

 

27

X150000201806120001

玉泉区小黑河镇后桃花村恒泰盛都小区南一公里处内蒙古鹏博商砼公司成立于2013523日,占地面积45.2381亩。201768日,举报人拨打(12369)对该公司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举报,未得到回复;2017612日,举报人拨打玉泉区环保部门电话(04715296694),得到的回复是:“该公司经营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从201768日起,多次举报,得到的回复基本都是“已调查、不合法、已责令限期整改(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关于限期整改的期限有的说是30天,有的说是3个月)”,但一直未看到整改结果,至今仍是粉尘弥漫、噪音巨大等情况。最近继续举报,仍是这样的回复。自201768日至今已有一年的时间,多次举报,得到的回复都是“不合法”,但就是不整改。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内蒙古鹏博商砼站扬尘污染问题与编号D150000201806100037属同一问题。经调查了解,部分情况属实。
关于鹏博商砼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经检查,鹏博商砼站已取得工商执照、环评批复、建设用地批复手续,商砼加工不产生工业污水。

部分属实

玉泉区环保局对场界噪声进行检测,生产机器噪声不超标,要求其严控夜间和中午时段生产,减少车辆运输产生交通噪声。对砂料堆未全部苫盖所产生的粉尘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建设3.5米高的防风抑尘网;二是储料场完成全封闭;三是购买1台水炮车进行降尘和1台洗地车进行地面清洗。目前,企业正在整改落实中。
针对鹏博商砼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已作出如下处罚:
1
201711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鹏博商砼站石料场扬尘污染作出处罚2万元决定。
2
2018525日,因站内砂料堆未全部苫盖,玉泉区城管执法局对商砼站扬尘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作出处罚2万元决定。
3
2018611日,玉泉区环保局对未建设防风抑尘网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限期15日完成,逾期未完成按日计罚。

2018610日,玉泉区环保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8

X150000201806120009

2018420日,玉泉区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不久,本人的志愿者团队现场调查发现厂区周边仍存在严重的刺鼻异味污染,由于该企业此前曾多次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未有效果,20185月初本人向内蒙古自治区环保督查组反映未果,希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能够重视并积极介入对该企业此次整改治理及验收审核的监督工作。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实地核查,自治区曾多次到企业执法督察,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异味。整改工作一直在进行,目前异味问题正在逐步改善。

部分属实

阜丰公司:目前,全厂低负荷运行,没有新的投料。氨基酸、味精生产线预计6月底运转完毕停运检修。近日,正在进行如下整改:1.清洗淀粉厂工艺罐,焊接打料管道,检修消防设施。2.密闭糖厂糖化罐灌顶并调试洗涤系统。3.焊接氨基酸厂发酵尾气收集处理管道。4.调试氨基酸厂蛋白喷淋洗涤塔;废母液缓冲池改密闭罐。5.环保处理厂污水调节池正在组装喷淋洗涤塔,焊接收集管线。6.黄原胶厂发酵尾气一套洗涤系统已开始调试,另一套正在焊接管线;黄原胶污水处理厂调节池改密闭罐已开始调试。7.清洗肥料厂一期1#更换全新喷淋塔。8.动力一厂灰渣库正在施工。

 

 

29

X150000201806120010

赛罕区金河镇沙梁村二南滩运煤专线南侧沙梁村村主任张九九利用职权之便及使用不法手段欺骗村民将村集体林地、耕地、荒地出售他人。出卖的各类土地用于开办砂石场,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后期又利用沙坑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填埋业务,破坏当地地貌。

呼和浩特市

生态,土壤

612日,赛罕区环保局、金河镇等部门赴金河镇沙良村开展核实工作,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排查发现除1个沙坑边缘有垃圾偷倒情况,其余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经调查:沙良村共有沙坑四个(分别编号为1234号坑),面积合计约256.8亩,其中1号坑位于沙良村西南方向,面积20.21亩;2号坑位于1号坑偏西南方向,面积21.3亩;3号坑位于村东南方向,面积71.69亩;4号坑位于村正南方向,面积143.6亩,沙坑形成的原因均为上世纪90年代初及后期兴建呼和浩特炼油厂以及呼市绕城高速公路、呼朔高速公路、集包增双线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取土形成的;2号坑在原沙坑旧址上后又分别承包给齐俊平、云雨龙采砂,20118月、11月合同到期停产后再未开采。

部分属实

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对123号坑进行了人工植树,经过2年的精心养护,自然植被已初步恢复;4号坑因多年未进行开采,现自然植被已部分恢复。
此次举报反映的倾倒垃圾位于1号坑边缘边角地块,系2017年秋冬季偷倒垃圾形成,金河镇对此已制定专门方案,现已组织人员机械进行积极清理,预计10月底清理完毕,并在清理后的土地上适时进行秋季人工植树,恢复自然植被。同时,针对举报反映的毁林、非法开办沙场问题,区林业局和国土局已开始取证调查。

201612月金河镇对沙良村当时负责环境整治的村委会委员米关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8613日,赛罕区纪委对此次举报反映的沙良村村委会主任张九九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30

D150000201806120014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满都拉苏木额尔敦乌拉嘎查西队有个煤矿,(名称不清楚)草场被粉尘污染太厉害,草场都是黑色的,放牧不了了。污染费也不给,开始时给过一次污染费。希望督查组早点过来看看。

包头市

大气

1.煤尘污染问题。满都拉口岸进口矿产品主要以煤炭为主,进口煤炭的装卸、仓储均在港务商贸公司海关监管场所内完成,为防止煤尘污染,达茂旗港务商贸公司已通过对货车遮盖、车辆洒水、现场喷淋等方式进行降尘处理。但由于口岸风力较大,气候干燥等原因,仍有部分粉尘飘至监管场所外,造成煤尘污染。
2.
关于污染费也不给,开始时给过一次污染费,希望督查组早点过来看看问题。针对煤尘污染问题,经口岸管理部门、满都拉港务公司与满都拉镇及相关嘎查、牧民协商,从2015年起分年度给予牧民一定经济补偿。2015年支付29万元、2016年支付40万元、2017年已支付30万元。

属实

针对牧民反映的问题,我市立即责成达茂旗委、旗政府,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快解决。
1.
为解决煤炭粉尘飘散污染问题,20164月,由达茂旗港务商贸公司投资1.08亿元实施了满都拉口岸国际物流园区煤炭仓储大棚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满都拉口岸国际物流园区内,主要建设2座封闭式环保型仓储大棚(2#3#大棚),建设面积共52000平方米,静态储煤量共30万吨。目前,2座大棚已完成钢结构搭设,正在实施彩钢封顶,达茂旗口岸局已要求港务公司及相关施工企业加快施工,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2#大棚建设并在通过环保验收后立即投入使用,8月底前3#大棚建成投入使用。同时要求港务商贸公司采取多项临时措施防治园区内粉尘污染问题,在进口煤炭运输环节,要求入境载煤车辆必须进行箱体遮盖,装卸作业时要配备洒水车辆洒水抑尘。目前,港务商贸公司已在园区1#大棚内设置喷淋设备,620日前投入使用。通过上述方式,尽可能避免煤炭因运输、装卸、储存等环节产生的煤尘污染问题。
2.
关于污染费也不给,开始时给过一次污染费,希望督查组早点过来看看问题。给予牧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口岸进煤量进行计算,根据测算,口岸管理部门、满都拉港务公司计划从20187月开始,每月给予牧民20万元经济补偿,到2018年底将2017年欠款和2018年补偿金全部补偿到位。

 

 

31

D150000201806120075

东河区步步高小区约八年前拆迁过的废土未处理有扬尘污染。

包头市

大气

为保障未拆迁居民出行方便及生活环境整洁,今年325日,东河区组织西脑包街道办事处、区棚改办在该区域开展了建筑垃圾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期间共清理废土86车,并对部分区域进行了绿网覆盖,防止扬尘污染。612日,西脑包街道办事处按照我市和东河区委、政府的要求,立即赶赴现场核查,步步高小区拆迁区域仍存在有少量废土及扬尘污染现象。

属实

613日,东河区组织全面开展了集中清理。截止614日,该区域废土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对拆迁区域再次实施了绿网加盖、覆盖。

对西脑包街道向阳社区主任高国荣进行通报批评。

 

32

D150000201806120042

九原区海平面高分子有限公司分公司,举报人曾经投诉过这家工厂,但认为环保部门没有给解决,再次举报,怀疑该公司污水随意排放。

包头市

该案件与第二批次编号D150000201806070033为重复举报案件。
1.
生产废水处理情况。经调查,该公司针对生产废水配套建有3400立方米电炉冷却水循环池1座,日补新水约1300吨,日蒸发量约1100吨,剩余200吨废水中150吨用于厂区道路降尘、50吨用于生产工艺中的湿法净化系统(产生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
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经调查,该公司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全部通过管网排入九原污水处理厂。

不属实

 

 

 

33

D150000201806120018

昆都仑区民族西路和星光东路的十字路口的路东有露天烧烤摊,使用燃煤设备,冒黑烟。

包头市

大气

我市已责成昆区政府及所属综合执法局,依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给予每处摊点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家当事人均无异议,并积极配合。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昆区政府及其所属综合执法局督促4处摊点在经营过程中对地面造成的油渍进行清洗。
二是昆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地区采取错时管理,并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提升长效化管理实效,对屡教不改的流动摊点,依法从严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加大对流动摊点的梳理排查、巡查巡检力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4

D150000201806120024

昆都仑区卜尔罕图镇乌兰计二村400多亩的林场被毁坏,建了铁矿厂,冶金场,挖沙厂,刮风时候矿渣到处飞,水质也被污染了,牲畜都被毒死了。

包头市

土壤,

经实地核查,问题反映的“400多亩林场被毁”,不存在毁林现象。铁矿厂、冶金厂、挖沙场,已于2016年全部清理关闭。该村饮用水为自来水,村民饮水未受影响,且未发生牲畜死亡情况。针对残存的废旧机具和垃圾,昆区政府已责成卜尔汉图镇进行清理。

不属实

 

 

 

35

D150000201806120028

昆都仑区万和城小区小区周边的垃圾堆放,城中村的住户使用燃煤炉灶,随地大小便。

包头市

土壤,其他污染

该区域为城乡结合部,随着当地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也随之增多,由于环卫人员数量不足,且垃圾收集点设置较少,存在垃圾堆存的情况。该区域推进型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正在进行中。

属实

1.我市责成昆区政府、昆河镇、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和平村村委会加大对万和城小区周边垃圾的收集处理,已于615日完成了现存垃圾的清理工作。下一步,昆区政府将增配环卫人员,增设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等现象,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积极营造爱护环境、文明清洁的良好氛围。
2.
继续加大推进型煤、管网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力度,力争今年完成和平村南营子村小组居民的天然气替代工作。

 

 

36

X150000201806120008

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018421日上午,本人志愿者团队在内蒙古包头市发现位于包钢厂区外【包钢厂区与包钢尾矿库之间的新光村(已拆迁)】区域多处发现大量不明废渣堆积(有鸟瞰图),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特别是其中一处灰白色不明废渣堆弃物散发着浓烈的氨水刺激性恶臭,臭到无法呼吸。希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及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清楚这些废渣的来源和成分,特别是是否涉嫌为强碱性或者放射性危险废物。如废渣堆弃已涉嫌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包头市

土壤,大气

举报反映的一处灰白色不明废渣堆弃物,我市已责成市环保局于2018424日联合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市环境监察支队、昆区环保分局、卜尔汉图镇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现场进行了测试,认为该“灰白色不明废渣”不属于放射性废物。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了现场取样并委托湖南求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白色不明废渣”为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

属实

由于该废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已委托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综合利用,全部进行了处置。
我市将举一反三,全面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37

D150000201806120036

石拐区五当沟村委会一个露天煤矿,很多的洗煤厂,扬尘污染严重。雅兴铁厂的废水直接排放,村民的庄稼都死了。

包头市

大气,

1.一个露天煤矿,很多的洗煤厂,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凯越露天煤矿和火区与采空区治理项目产生的扬尘主要在爆破、挖掘、装卸、地面运输等环节。近年来,针对扬尘问题,石拐区已多次责令该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增加喷淋设施和洒水频次,扬尘问题得到一定缓减。
洗煤企业原煤露天堆放存在扬尘情况,已经查处并全部整改完毕。处于生产状态的2户洗煤企业均建设了全封闭洗煤车间和全封闭原煤、精煤、中煤堆放车间及煤泥半封闭车间,并在厂区周围建设了防风抑尘网。
2.
雅兴铁厂的废水直接排放,村民的庄稼都死了问题。经认真核实,2017年9月底,该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成了污水综合处理站,部分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剩余工业废水经管道输送至石拐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20185月,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不再依托石拐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近年来企业不存在工业废水直排问题,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凯越露天煤矿的扬尘污染问题,我市已通过石拐区委、政府责令该企业采取了以下六项整改措施:一是穿孔机工作使用干法捕尘装置;二是爆破除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与空气柱间隔装药外,实施炮孔封堵和预爆区洒水增湿;三是挖掘时进行洒水抑尘;四是严控装卸扬尘,装卸高度不能超过2米,物料湿度在5%以上;五是对裸露场地及时碾压并定期洒水;六是对易产生扬尘的运输公路地段洒水降尘,严格执行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和限速行驶等措施。治理工程于2018830日前完成。下一步,包头市将举一反三,在对企业督导整改的同时,加大全市类似企业巡控排查力度,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38

D150000201806120004

1.石拐区东西山上放牧,破坏草场树木。
2.
石拐山上架电缆线,山上修路,破坏生态。
3.
石拐园区偷排黑烟,工业废气扰民。
4.
石拐园区盗采地下水资源,导致石拐河流断流。

包头市

生态,大气

1.石拐区大池东西山上放牧、破坏草场树木问题。经核实,圈养户存在偷牧行为。对偷牧问题,石拐区一直高度重视,今年313日发现当事人偷牧后,按照《包头市林木保护管理办法》处以罚款2000元,对其他2家养羊户多次进行了禁牧宣传教育。
2.
石拐山上架电缆线,山上修路,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该项目属民生工程,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正在按计划有序施工,预计20186月底全部完工。
3.
石拐园区偷排黑烟,工业废气扰民问题。经核查,石拐工业园区无组织排放主要发生在铁合金冶炼企业,这些企业使用矮烟罩半密闭矿热炉生产铁合金,在不及时关闭炉门和出铁、浇注时造成无组织排放。从2016年开始,石拐区环保局对无组织排放进行了全面治理,目前铁合金企业全部安装了出铁、浇注无组织烟气回收系统,并在车间顶部安装了二次烟气回收系统。但由于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工人操作不当和回收设备不完善,仍存在无组织烟气外溢现象。今年以来,石拐区环保局已对神龙硅业、溶增化工等8户企业无组织烟气排放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
4.
石拐园区盗采地下水资源,导致石拐河流断流问题。经石拐区农牧林水局对企业进行核实调查,发现升华资源科技、金鹏稀土2家企业存在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已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立即封停取水设备,并对2家企业各依法罚款10万元。

属实

1.石拐区大池东西山上放牧、破坏草场树木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镇、村设置禁牧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熟知国家禁牧政策,支持禁牧、参与禁牧。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互换互查活动,采取档案式管理、蹲坑式守候等方式,逐村逐沟驻点监管,坚决杜绝违规放牧现象。三是强化综合管控。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村民签订禁牧保证书,发动村民对偷牧行为及时举报,确保偷牧现象得到遏制。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围封禁牧巡查、执法力度,对屡禁不止的偷牧者,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罚。
2.
石拐山上架电缆线,山上修路,破坏生态问题。经石拐区与包头供电局联系对接,该工程按原计划在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修建道路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
石拐园区偷排黑烟,工业废气扰民问题。按照《包头市2016年铁、镁合金企业节能减排环保设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园区内铁合金企业共计投入5000万元,对企业的出铁口、浇铸及车间二次除尘系统进行封闭改造,对厂房、原料棚进行升级改造。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该方案从严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对破损的设备及时修复;对亚新炼钢车间涉及的无组织排放点进行全封闭处理,增加环保投资2000万元,新增三次除尘环保设施。同时,加强对铁合金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设备操作流程规范生产,对无组织排放烟气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关停整改。
4.
石拐园区盗采地下水资源,导致石拐河流断流问题。升华资源科技、金鹏稀土2家企业在收到《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已立即停止了违法行为。我市将责成石拐区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下一步,包头市将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上述各项措施,责成石拐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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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120011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查干诺河镇,我食品企业位于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2010年管委会引进冶炼企业,下发文件要求附近5家食品企业搬离并签订协议,由于没有满足评估公司法人提出的非分要求,评估公司故意漏掉好多实物而其评估物价格也较低,后因冶炼企业未批先建,市政府及管委会受到严厉批评,由于我食品企业未搬迁,所有批评全归罪于我一人,强制吊销我企业两个生产资质的食品生产资质。为冶炼企业办理手续铺平了道路。向自治区环保厅及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未果,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冶炼企业建设环评过程中我公司遭遇到的情况。督察组也督促当地政府办理这件事,但至今都没有结果。恳请中央督察组、吴主任、翟主任实事求是关心和过问一下这件事,使我们少数民族食品企业早日搬离冶炼污染区。

呼伦贝尔市

其它污染

经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2018613,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成立调查小组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该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728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的审批(环审〔2010223号),20108月正式开工建设。20141010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出具了《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试生产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14]105号),201410月铅锌冶炼系统投入运行。2018113日已自主完成废水和大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18129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内环验[2018]12号)。2、食品企业搬迁及吊销许可证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0]223号)要求:该公司应落实搬迁资金,配合地方政府,加快5家乳品企业(呼伦贝尔市海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唯久乳业、草原春乳业、佳丰乳业、四通食品科技公司)的搬迁进度,确保在项目试生产前完成,否则不得投入试生产。经调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于2013116日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关于对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五家食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的合同书》,约定驰宏矿业落实搬迁资金1.7亿元(后追加3000万搬迁款)用于5家食品企业的搬迁,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评估、搬迁工作。20124月,经开区管委会为依法开展搬迁工作,按照修编后的产业规划和环保部(环审【2010223号)环评批复意见,委托海拉尔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对经开区5户食品企业进行搬迁,并聘请专职律师会同海拉尔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公开进行动迁工作。2012428日发布拆迁公告,53日呼伦贝尔市鸿实房地产评估公司入驻5家食品企业进行评估。同年6月对5家食品企业评估结束,评估报告书相继送达给相关企业,在法定期限内,5家食品企业均无异议。截至201512月,呼伦贝尔市海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唯久乳业、草原春乳业、佳丰乳业等4家乳品企业已全部搬迁完毕,呼伦贝尔市四通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通公司)至今未搬迁。四通公司未搬迁的原因:包辉(该公司法人代表)于1997年以36万元价格从已破产企业(原海拉尔煤化工)购得旧厂房(无土地使用权证),并利用该厂房于2007年注册成立呼伦贝尔市四通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至今。20125月鸿实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该企业评估期间,包辉将其同一院落内任远猛的财产假报为其个人财产,评估价格为1600余万元。评估报告书送达包辉后,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3个月后,包辉自编了一份评估报告书(此件已交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将四通公司资产价格提升至9800万元,要求经开区按此价格补偿,拒绝按鸿实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迁。201412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生产的矿泉水经市食药监局抽样送检,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市食药监局组织食品生产现场核查组对该公司生产必备条件进行核查,当事人饮料产品单元存在不符合项1项,基本符合项10项;肉制品单元存在不合格项2项,基本符合项11项。20158月,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饮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肉制品)(呼食药字【20147号)。调查小组对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研究,认为食药局是按照企业现场检查的结果,依照法定程序,采用合理法条对四通公司进行合法合规的行政处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对四通公司提起的诉讼,已判决其败诉。现该企业已经不属食品生产企业,无需拆迁。因此,经开区没有与四通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对四通公司进行拆迁。四通公司因被列入不搬迁企业,无法再获取巨大利益,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纪检委、环保厅、国家环保部环评司举报经开区和相关部门领导在拆迁工作中违法乱纪。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委、呼伦贝尔市纪检委为此分别派出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明包辉所反映情况根本不存在。包辉亦将上述情况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信访,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依据《信访条例》,对包辉下发了不予受理告知书。201512月四通公司就此事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810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四通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已上诉,目前正等待法院二审判决。

不属实

 

 

 
 

40

D150000201806120044

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扎兰河农场人畜混居,异味很严重。投诉无门。

呼伦贝尔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2018615日,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扎兰河农场联合调查组对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扎兰河农场场区内养殖户进行了调查。经查,截至2018年,扎兰河农场全场育肥羊规模达到85户,共计19600只,另有部分养牛和猪鸡鸭等养殖户。为解决人畜混居现象,已在六队、七队利用农场的建设用地建成了2座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农场多次深入到养畜户家中开展劝导工作,但养畜户以搬迁会增加养殖费用为由,拒绝搬迁,人畜混居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分散的养殖方式过于粗放,不能很好的处理畜禽养殖所带来的臭气污染问题,夏季极易滋生蚊蝇,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部分属实

1.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扎兰河农场已将养畜户周边的养殖垃圾进行了清理,优化了周边环境。2.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扎兰河农场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转变养殖户的养殖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劝导各养殖户主动搬迁到就近的人畜分离养殖小区进行养殖。大兴安岭农垦集团扎兰河农场计划20196月底前完成养殖户的搬迁工作。

 

 

41

D150000201806120060

根河市医药公司综合楼浪滔沙洗浴中心的锅炉房运行过程中有扬尘污染。

呼伦贝尔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举报内容中的“浪滔沙洗浴中心”应为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隶属根河市奇鑫商务会馆,位于市建成区内中央街北侧医药综合楼,2013年投入运营。该洗浴中心的锅炉为1蒸吨/小时蒸汽炉,配套建有陶瓷多管除尘器。2018516日,根据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根河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办发〔201725号)的要求,根河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推进根河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淘汰的通知》(根环字〔201829号),要求该企业于2018831日前,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或采购热水经营方式取缔现有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2018611日,根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根河市浪淘沙洗浴进行了现场勘察。检查时洗浴场所因房屋主体加固已停业维修,现场有施工人员正在对洗浴场所进行改造施工作业,洗浴锅炉未使用,但在锅炉房外两侧有大量烧柴及炉渣露天堆放。经调查询问,企业负责人承认营业时“该锅炉由于夜间锅炉不能停炉需要留人值班,木材燃烧持续时间较短,用少量原煤保持锅炉燃烧”。根河市环境保护局已现场责令其清运露天堆放的炉渣并就露天堆放炉渣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612日检查时,炉渣已清运完毕。

部分属实

鉴于目前浪淘沙洗浴场所停业修缮,不具备对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条件,待修缮完工恢复营业后,根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到位。

 

 

42

D150000201806120016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查干诺河镇尼尔基镇百思雅路居民梁巨财养猪14年了周围环境不好,都不敢开窗户、臭味太厉害,猪粪淌一大道,下雨天更是没法走路。

呼伦贝尔市

大气、其它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属实。2018613日莫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被投诉的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法人梁建华,系被举报人梁巨财之子)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猪粪堆放于门口北侧无防渗土坑内,无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由坑边低洼处流至市政道路,现场有明显排放痕迹,场区周边异味感明显。猪舍只人工清理粪便,不进行冲洗,且夏天开窗通风养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2018615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

属实

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责令养猪场于2018622日前将生猪迁出,并将养猪厂产生的垃圾、粪便等清理干净,全面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若养猪厂不能于622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将养殖生猪强制迁出,全面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明确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整改完毕。

 

 

43

D150000201806120055

满洲里市新国际小区得西侧金娇汗蒙古风情园饭店,用高分贝得音响,噪声污染严重。附近铁路的火车鸣笛噪声。

呼伦贝尔市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满洲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于6131230-14301800-2300饭店客人较多期间,安排6名专业技术人员连续蹲点,未捕捉到金娇汗蒙古风情园饭店的音响设备发出噪声。满洲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连续监测,出具了《监测报告》(YJZS2018001),该区域为火车平交道口,鸣笛产生的噪声昼夜间一小时等效声级连续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环境噪声限值的规定。但在监测周期内的21362226有火车掉头并伴有短暂鸣笛,夜间存在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大于84分贝,超过环境噪声限制的高于15分贝的规定。

部分属实

虽未发现存在举报人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满洲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将于614日至620日一周时间内,继续进行蹲点捕捉音响噪音。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金娇汗蒙古风情园饭店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询问,负责人承认经营期间存在噪音问题,对其下达了《告知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避免噪音扰民。经与满洲里铁路车站沟通,将协调机务部门将铁路机车鸣笛由音量较大的风笛改为音量小的电笛,并向上级铁路管理部门请示根据情况安装隔音墙或其他设施消除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即刻对人力场区调车作业做出调整,将各线取送车作业集中组织为每天两批,且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以减少机车鸣笛对住户的干扰。此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铁路平交道口处设立了“严禁鸣笛”警示牌。

 

 

44

D150000201806120032

满洲里市华泰芳圆小区3号楼前面刘记饼铺后院有一个垃圾堆放的院子,散发恶臭气味。尚都国际小区高层西侧垃圾堆放,有人随地大小便。

呼伦贝尔市

大气,其它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属实。经现场核实,举报人举报的刘记饼铺应为徐记饼铺,其后院有一座4.2m×3.3m×1.5m的垃圾房,存在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干湿不分、隔油池堵死、脏水经常溢出等问题,散发严重恶臭味,小区居民夏季无法开窗。  满洲里尚都国际小区高层西侧存在砖头、沙子、水泥等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随地大小便问题。

属实

由满洲里市住建局牵头,互市贸易区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于614日对两个垃圾房进行了拆除,拆除并恢复硬化污染地面670m2,摆放10个干湿分离的垃圾箱。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了解存在的类似问题一并解决。满洲里市食药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了对餐饮服务企业的教育和监管,要求按标准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置,尽量减小垃圾倾倒点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满洲里市住建局牵头,互贸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物业公司配合,于613日出动保洁人员40人、铲车2辆,外运尚都国际小区建筑垃圾12车,对建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砌筑砖墙及设置彩钢8m×2m2块对该区域进行围挡。以上两个问题已于614日完成了全部整改工作。

 

 

45

D150000201806120066

满洲里市现代花园小区院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人清理,产生扬尘扰民。

呼伦贝尔市

大气,土壤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属实。满洲里现代花园小区内存在沙子、水泥等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无人清理问题,同时小区门口两侧存在铁皮、木架、木板等建筑垃圾。

属实

由满洲里市住建局牵头,互贸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物业公司配合,已于613日对小区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建筑垃圾5吨,并在小区内摆放了4个干湿分离垃圾箱。

 

 

46

D150000201806120033

乌兰浩特盟林业小区里开发商把林地200余棵松树砍伐开发。2016年举报过,答复是举报内容不属实,一直未给解决。

兴安盟

生态


关于“盟林业小区里开发商把林地200余棵松树砍伐开发。2016年举报过,答复是举报内容不属实,一直未给解决”问题
据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被砍伐树木原属兴安盟林业局所有土地上的松树。2008630日,盟林业局(甲方)同陈日明(乙方)签订协议,盟林业局将该宗土地以50万元价格出让给陈日明。20101110日,兴安盟规划委员会召开乌兰浩特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九次工作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安邦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楼项目按一号建设方案建设。2011111日,陈日明向我市建设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申请内容为:“我与兴安盟林业局,因土地买卖一事,该块土地上有松树需要移植,申请给予批准”。次日,陈日明以《绿化工程施工、占用绿地、砍伐城市树木许可审批申请书》向乌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主张对该宗土地上松树进行移植。2011112日至14日,经时任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工作人员和建设部门负责人逐级正常通过审批。随后,陈日明将上述树木移植。

属实

1.陈日明去世前,已将该宗地转让给安邦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该宗地始终未开发建设,林业小区内有些居民一直有将其居住房屋一并征收开发的诉求。乌市也同意居民所提意见,计划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逐步统一开发建设。
2.
乌兰浩特市将认真吸取此问题教训,牢固树立环保红线意识,继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树木移植审批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乌兰浩特市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经多次反复核实上述问题历史成因,发现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人钟连升在接到《绿化工程施工、占用绿地、砍伐城市树木许可审批申请书》并给予审批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现场踏查审核、树木移植监督等工作职责,造成移植和砍伐树木去向不明,且无法核实,在整个过程中存在失职问题。614日下午,市委、政府责成市建设局党委依规处理,614日晚,市建设局党委连夜召开党委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责任人钟连升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

 

47

D150000201806120052

乌兰浩特市铁西街有个钢铁厂,白天停、晚上作业,该企业粉尘污染,举报过多次当地环保就应付未解决,我们居民深受其害,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兴安盟

生态

经乌兰浩特市委、政府深入调查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1
、关于“乌兰浩特市铁西街有个钢铁厂”问题
居民投诉的乌兰浩特铁西街的钢铁厂即为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位于乌兰浩特市新桥西街29号。
2
、关于“白天停、晚上作业”问题
经核查,2017年初至2018615日期间乌钢在线监测数据和停产备案信息表明,乌钢确实存在因事故和设备检修停机的现象,停机时间既有白天也有夜间,不存在人为控制的“白天停,晚上作业”的现象,居民投诉乌钢“白天停、晚上作业”情况不属实。
3
、关于“该企业粉尘污染,举报过多次当地环保就应付未解决,我们居民深受其害,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问题
乌钢产生粉尘的主要在料场存放物料、各车间上料口、装卸物料和运输车辆扬尘,生产作业时产生的粉尘、扬尘等污染确实存在。群众举报投诉时有发生,每次接到群众举报后,乌兰浩特市环保局都给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分别于2017512日、88日和201857日,对粉尘污染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份,其中对10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总额38万元。因此,“举报过多次当地环保就应付未解决”是不属实。

部分属实

在乌兰浩特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等市直部门督促下,乌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粉尘污染治理力度。一是乌钢南矿粉料场一直是露天存放,督促乌钢于2017630日建成全封闭精矿粉库,可储存矿粉10万吨。二是乌钢厂区东侧原块矿破碎、筛分生产工段露天作业,乌兰浩特市环保局于2017816日依法予以取缔。三是炼铁厂、烧结厂原运输皮带沉降辊、上料口和筛分楼,已于201710月完成整改。四是渣跨原为敞开式作业,已于20184月实施封闭工程处理,截至目前完成工程量50%。五是乌兰浩特市环保局要求厂区内料场在全封闭料棚建成前,全部采取了苫盖措施。六是督促乌钢对厂区进行硬化及绿化。2016年至2018年,乌钢先后投资209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绿化面积约1.7万平方米,硬化面积7万多平方米,新修高等级混凝土主干道路 3700延长米。由于乌钢粉尘污染源“点多面广”,即使采取了上述措施减少粉尘污染,但粉尘污染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乌兰浩特市责令乌钢,在20191231日之前,完成110平方米、120平方米烧结机尾环冷密闭,所有皮带廊封闭,所有上料库全封闭处理,出铁场及矿槽全封闭,对无组织粉尘排放点安装点式收尘设施等粉尘污染治理工程。

 

 

48

D150000201806120021

扎赉特旗中心林场毁林开荒,面积达10余万亩。

兴安盟

生态

此案件具体情况如下:扎赉特旗委、政府于2016年至2017年聘请了具有A级资质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对国有中心林场范围内林地现状进行调查,201610月聘请了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对国有中心林场范围内林地现状进行司法鉴定,经上述两个机构的鉴定表明,承包造林范围内存在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为1168.9亩。综上所述,“扎赉特中心林场毁林开荒,面积达10余万亩”问题,部分属实,已经立案处理,并认真整改。

部分属实

针对鉴定问题,扎赉特旗于201610月至11月共立刑事案件侦查9起,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人。同时,对改变林地用途的地块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已恢复造林939亩,剩余229.9亩地块因当事人上诉正在履行重审程序,待案件完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49

D150000201806120013

霍林郭勒市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占国家草场和农民土地,并建立焙土厂,改变土地性质问题。

通辽市

生态

1.“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超越采矿范围,侵占国家草场六百九十多亩”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该矿及越界处均在霍林河煤田总体规划范围内,周边均为矿山及排土场,所以根据当时土地现状未划为草原。
在群众举报之前,2007年、2011年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超出矿界范围进行土方剥离,20118月,经过现场实地测量,确定古城煤矿越界剥离损毁土地692亩。2018年,对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越界剥离区域再次进行核实,经实地勘测,确定自2011年至今未越界剥离,无新增破坏土地行为。
2.
“侵占农民土地,私自买卖”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核实,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与当地农民签订了3份《协议书》,分别一次性支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3万元、2万元、5万元
3.
“建立焙土厂、改变了土地性质”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地未发现焙土厂,“建立焙土厂、改变了土地性质”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超越采矿范围侵占土地问题,一是20078月,霍林郭勒市国土局在对该矿超出矿界范围进行土方剥离,责令该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剥离,并处罚款10000元。二是2011824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越界处的一切生产作业,并退回矿界范围内按照初步设计组织作业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三是201593日,认定古城煤矿在采矿过程中处理滑坡违法占用国有土地692亩,处以罚款人民币92.2892万元,同时要求该矿对破坏的土地范围编制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
2.
针对“剥离损毁土地恢复治理”问题,20163月,古城煤矿根据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编制了《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矿土地复垦专项治理方案》。截至目前,按照上述方案要求进行台阶整形治理工程,治理面积211亩。剩余481亩损毁土地于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治理。
3.
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及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要求煤矿、非煤矿山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复垦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50

D150000201806120030

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镇总区厂扎鲁特旗霍林河铝厂的污染,随意排放工业废水,地下水被污染,牲畜都得异牙病。排放的烟气像总是有雾一样,多次举报都没有得到解决。

通辽市

大气,水

1.关于群众反映的“霍林河铝厂的污染,随意排放工业废水,地下水被污染”问题。
3
家电解铝企业工业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所产生的二氧化硫、氟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
2.2016
年以来,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常年持平。对阿日昆都楞地区群众畜牧业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积极引导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群众调整畜群结构,保障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部分属实

1.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2.
提升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指标监测力度,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51

D150000201806120043

科尔沁区团结路上举报科尔沁区宏泰供热公司的燃煤锅炉,没有除尘方式,没有脱硫装置,对环境有特别大的污染。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科尔沁区宏泰供热公司的燃煤锅炉,没有除尘方式,没有脱硫装置,对环境有特别大的污染”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据201712月对该宏泰公司供热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锅炉烟气颗粒物(烟尘)折算浓度平均值为22.5mg/m3(国家标准为80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平均值为284mg/m3(国家标准为400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平均值为368mg/m3(国家标准为400mg/m3),三项指标均为达标排放。
2.
另外,据近年来我市城区国控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城区未发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超标情况,空气质量正逐年好转,各项污染物指标逐步下降。

不属实

强化对所有供热企业日常监管,保障其脱硫除尘、在线监测等设备稳定运行,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52

D150000201806120067

奈曼旗大镇南道力钦村镍合金厂,废渣(镍渣)裸露堆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废渣堆放,污染地下水,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非法抽取大量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导致周边居民用水匮乏。

通辽市

大气,土壤,水

1.关于群众反映的“废渣(镍渣)裸露堆放,产生扬尘,污染空气”问题。一是关于“废渣(镍渣)裸露堆放”问题,该情况属实。和谊公司为防止因大风天气造成镍渣散落,对堆场进行了苫布覆盖,覆盖面积约70%,其余部分裸露堆放。二是关于“产生扬尘,污染空气”问题,该情况不属实。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对未停产的项目二期34号生产线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本项目新建渣场内堆存废渣比重较大(约3.5t/ m3),渣场周围粉尘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限值(1.0mg/ m3)要求,渣场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
2.
关于群众反映的“废渣堆放,污染地下水,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根据20115月和谊公司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编制的《环评报告书》显示,项目产生的矿渣为一般固废(Ⅱ类),属无毒渣。两次委托监测机构对公司镍冶炼废渣浸出毒性进行鉴别检验,两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属于具有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奈曼旗环境监测站分别于20176月、201712月、201853次对和谊公司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和谊公司周边地下水中不存在镍、铬等和谊公司特征污染物。
3.
关于群众反映的“非法抽取大量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导致周边居民用水匮乏”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核查,该企业生产用水全部循环利用,无外排水。自20161224日至今,该企业工业生产全部使用污水处理厂提供的中水,无非法抽取大量地下水行为。

部分属实

1.2017620日,奈曼旗环保局对和谊公司冶炼废渣堆放在渣场外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处以5万元罚款。2018518日,奈曼旗环保局对和谊公司同样行为,依据前述规定处以4万元罚款,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
2.
一是为确保“废渣(镍渣)裸露堆放”问题整改到位,责令和谊公司加强渣场废渣管理,立即采用苫布对废渣进行全面覆盖,截至615日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镍渣处置。奈曼旗制定了《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镍渣处置方案》,确定了在20181231日前将和谊公司镍渣控制在库容范围内的整改目标,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镍渣处置工作,每月可处理镍渣约12万吨,加快镍渣综合利用。三是已开始规划建设镍渣永久储存场,正在进行项目选址。
3.
进一步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园区管委会、企业三级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对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采取日间查、夜间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对环境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53

D150000201806120007

宁城县大黑石村上一届村书记私自在集体草场上放羊,破环集体草场,破环生态。

赤峰市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甸子镇大黑石村上一届村书记温广杰有近180多亩的林地(有林权档案表),有山羊15只,其同胞兄长温广生有羊50只,雇佣一名唐姓羊倌,为其二人在温广杰自家林地内放牧,其林地内没有集体草场。613810时左右联合调查组将正在山上放牧65只羊当场抓获。

部分属实

宁城县农牧业局按《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有关规定,责令温广杰和温广生二人对所养的羊实行圈养,禁止野外放牧,罚款650元。下一步,宁城县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野外放牧现象。通过宣传教育和适当的投入,引导群众改变传统放牧方式,实行舍饲圈养,全面保护好生态环境。

 

 

54

D150000201806120011

克什克腾旗同欣镇阳光移民搬迁小区,把小区生活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资源,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

赤峰市

现场调查核实,距离同兴镇阳光移民搬迁小区约50米处,有5户平房居民4眼井,井水水质浑浊并有异味。经调查,阳光移民搬迁小区化粪池由混凝土构件建造而成,有裂痕和渗漏。

部分属实

发现该问题后,同兴镇政府612日责成物业必须为5户居民接上自来水,目前已解决居民生活用水问题;613日上午,同兴镇政府责成阳光小区承建开发商调用吸污车清空了小区化粪池。下一步,克镇政府责成同心镇监督阳关移民小区尽快将化粪池的水泥材质更换为玻璃钢材质,并定期及时清掏。

 

 

55

D150000201806120015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四六地村水泉沟组镇政府破坏大片公益林。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破坏大片公益林问题属2017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通村沥青水泥路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已取得赤峰市、自治区两级交通部门2017年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通知。项目由敖汉旗交通运输局负责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2016年开始施工,施工路段在2008年的原路基础上进行改造,新施工的路线有部分拓宽路段。该项目属于地方公益事业,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实施该项目,未能及时办理征占手续,导致植被被破坏。

部分属实

相关部门发现后,立即停止了项目建设。敖汉旗政府责成金厂沟梁镇进行植被恢复。2017年,金厂沟梁镇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采取大苗密植,栽树种草办法,对破坏地区全部进行了植被恢复。2018年又进行了补植,确保苗木全部成活。同时,敖汉旗旗森林公安局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56

D150000201806120017

敖汉旗萨力把乡张家营子村八组村长私自把农民的草场土地卖给外地人,改变土地性质,用来种地使用,造成土地沙化。

赤峰市

生态

2018613日,与该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等村委会成员共同分析研判,认定所举报问题地块是村民张文龙现承包的村集体土地。该地块先后于2002年、2004年、2012年转手三次与张家营子村签订延续承包合同至20211231日。由村民张文龙与村两委班子成员现场共同确认了所承包的土地地块及其四至,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测,确认该土地性质为耕地,面积为146亩,该地块所毗邻地块为耕地和林地。不存在转包给外人,改变土地性质,用来种地使用,造成土地沙化等问题。

不属实

 

 

 

57

D150000201806120034

敖汉旗萨力把乡张家营子村八组有小炼油厂污染严重,冒黑烟,树都熏死,味道呛人。

赤峰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小型炼油厂”属作坊式企业。现场检查时已停产,院内仅有1名更夫。有过生产痕迹,建设的3套砖砌窑炉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厂区露天堆存部分原料及废弃物,有异味。该炼油厂占用林地面积629平方米(0.944亩),现场杨树有5株半枯死,3株全枯死。

属实

2018612, 清除现场所有生产设备,并将原料及废弃物运送至敖汉宝塔油页岩有限公司库内临时贮存。敖汉旗公安局已对此开展调查;敖汉旗环保局积极联系资质部门对原料及废弃物进行鉴别,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对炼油厂占用林地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理。

 

 

58

D150000201806120050

巴林右旗白塔子苏木冶炼厂(具体名称不清楚),该企业铅锌污染,退耕还林5000亩景军沙园项目(防沙防水),一颗不剩,200亩土地种庄稼了,黄沙滚滚吞食土地。验收的单子为证据,希望督查组给予早日解决。

赤峰市

生态,大气,土壤,

群众举报的“白塔子苏木冶炼厂”位于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与巴林右旗白塔子苏木接壤。2009年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铅冶炼企业关停、拆除。2015年,林西县远大矿产品有限公司在原冶炼厂厂址建设了选厂项目。该企业选矿设备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并建有除尘设备,厂区地面采取硬化措施,企业建设了一座尾矿库,尾矿库采取防渗措施。 “退耕还林5000亩景军沙源项目”实为巴林右索博日嘎镇东升村2006年的水利水保项目“京津风沙源5000亩治理项目”,由于临界的林西县羊场沟村在项目实施后常年进入项目区进行放牧和破坏,目前5000亩林地已全部被毁。群众举报被开垦的草场所涉土地285亩,其中272.4亩草场已被全部开垦为耕地,剩下的12.64亩属耕地并非法开垦。272.4亩被非法开垦的草场已经被开垦10年有余,故因时间久远目前尚未确定非法开垦草原的确切人员。

部分属实

(一)针对林西县远大矿产品有限公司选厂矿石防扬散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林西县政府当场责令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矿石防扬散措施不到位情况立即进行整改。(二)巴林右旗政府责成巴林右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草原监督管理局、索博日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地区及部门针对“5000亩景军沙源项目一颗不剩”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林西县五十家子镇羊场沟村村民越界破坏生态行为。限期于20205月前完成植树种草,恢复生态。(三)巴林右旗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取证,查明多年前实施非法开垦草原的具体人员,进而依法对其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恢复草原植被,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赤峰市委、政府成立工作组,针对林西县五十家子镇羊场沟村和巴林右旗索博日嘎镇太本庙村边界权属划定问题,共同商讨贯彻落实内政发〔2001383号文件精神。

 

 

59

D150000201806120059

翁牛特旗乌丹镇东原子村污水处理厂,产生异味(臭味),污染地下水资源,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与日常生活。

赤峰市

,大气

经对翁牛特旗乌丹镇污水处理厂检查发现,高效沉淀池东北侧空地残留少量污泥,因天气变热产生臭味。未发现污水渗流地下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渗井渗坑排放污水行为。2018613日,翁牛特旗环境监测站对翁牛特旗乌丹污水处理厂上游水井、下游卢景芳家水井、胡庆山家水井取样监测,所有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翁旗环保局于2018613日对该厂下达《关于要求翁牛特旗乌丹污水处理厂清理污泥的通知》,责令该厂对高效沉淀池东北侧空地处残留的污泥进行清理,运至垃圾填处理厂进行处理。2018613日将产生异味的污泥全部清理到垃圾处理厂,并对现场土层进行了换填。

 

 

60

D150000201806120061

松山区夏家店乡水地村黑势力虎子在(夏家店乡八家大桥上游下游)英金河内非法取沙6年之久,水利局长刘德胜支持其采砂。采砂遗留下的沙坑部分回填生活垃圾、电厂的重金属超标的垃圾并收取费用,掩盖采砂事实,往遗留沙坑注水,通过生活垃圾发酵产生污水,污染附近居民饮用水井。沙坑数量大约5个,目前采砂任然在继续。有检查就关停,群众多次举报无果。希望督查组尽快处理此事。

赤峰市

土壤,,生态

经调查,有一个砂坑业主吕双虎与举报类似,松山区检察院调取了吕双虎的相关情况,显示吕双虎2013年至今在松山区无犯罪记录。现任松山区水利局局长为刘德生,于2018417日任命。经与刘德生本人核实,不认识“黑势力虎子”的人。经现场核实,英金河八家大桥上下游河道有6个沙坑。分别为王新民沙坑1个,吕双虎沙坑1个,于长民沙坑1个,无主遗留沙坑3个。经现场核实,6个沙坑均没有回填生活垃圾、电厂的重金属超标的垃圾的现象,也不存在收取费用的情况。砂坑内确有积水,经过核实是由于近日降水产生地面径流进入砂坑而产生,不存在人为往遗留沙坑注水。吕双虎沙坑位于八家大桥上游,2017621日松山区水利局河道办河道巡查发现后,已责令吕双虎将洗砂设备拆除。2018321日,巡查发现吕双虎遗留沙坑未回填。2018311日以来,未发现这6个砂坑采砂的情况。松山区水利局也未接到关于这6个砂坑的举报电话。

部分属实

松山区水利局责令吕双虎于2018630日前完成河道疏浚和回填遗留沙坑工作。王新民遗留砂坑经松山区水利局现场查看后进行立案并于2018615日移交松山区公安分局,松山区公安分局已受案,正在履行调查程序。于长民因遗留砂坑有积水,核实方量困难,正在勘测,待方量核实后,视其盗采量,依法处理。

 

 

61

D150000201806120062

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东哈达英格尔嘎查辽辽路旅游项目,私自扩大征地面积(林地)6-7亩地,修路修桥堵死东哈达英格尔嘎查沙力河,堵死老泄水道,导致牧民的幼林被洪水冲了20多亩。以清理河道的名义随便取沙,把取到的河沙囤积到牧民林地里,毁坏林地面积颇大。希望督查组尽快解决此问题。

赤峰市

生态

1.辽辽路旅游项目是巴林左旗辽真寂寺至辽祖州旅游路工程,项目主体为赤峰盛汇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时,所有征占林地及草牧场均已履行征占地合法手续,且征地被补偿者全部签字确认无异议,包括举报问题中所述的67亩地,被征地者本人也无任何异议,并已领取补偿款。经现场核查,项目施工单位并未私自扩大征地面积。2.关于“修路修桥堵死东哈达英格尔嘎查沙力河,堵死老泄水道,导致牧民的幼林被洪水冲了20多亩”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与610日第四批(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100019)属同一问题。20177月,巴林左旗辽真寂寺至辽祖州旅游路工程开工建设,根据施工技术要求,大桥下部基础为钻孔灌注桩,需做红黏土注导及部分河道截水,因此对上下游大桥附近河道进行截流和疏通。20184月,巴林左旗交通局将《关于对辽真寂寺至辽祖州旅游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疏通河道情况的说明》提交至巴林左旗水利局。20186月,巴林左旗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向巴林左旗交通局送达了《关于清除辽真寂寺至辽祖州旅游路沙里河大桥上、下游阻水障碍物的通知》。但由于该嘎查村民因林权证林地面积问题与嘎查存在民事纠纷(该纠纷与施工单位清理河道无关),多次阻挠该工程的疏通河道施工,导致无法正常疏通清理河道。经林业部门鉴定,举报问题所述地块全部为河滩地,无林地,现场核查的临时作业路也无过水迹象。3.关于“以清理河道的名义随便取沙,把取到的河沙囤积到牧民林地里,毁坏林地面积颇大”问题与第四批610日(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100019)属同一问题。201751日,赤峰盛汇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查干哈达苏木东哈达英格嘎查喇嘛苏木自然村徐春海签订林地租用合同,期限3年。20177月,该公司修筑施工便道,向问题所述林地内排土,堆放弃土占用林地面积40.77亩;201712月开始清理河道,在林地内堆放河槽泥沙,占用林地面积23.23亩;2018年未继续向该林地内排土或堆放河槽泥沙。该公司上述行为未经任何部门同意,属于非法占用林地。

部分属实

(一)2018612日,施工单位已经连夜进场、增加机械设备进行疏通河道,620日前完成河道清理工作。(二)巴林左旗森林公安局已就赤峰盛汇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从严从快依法追究该公司相关法律责任。(三)责令赤峰盛汇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6月底前将所堆放泥沙清理完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195月底前完成植树造林。

 

 
 

62

D150000201806120069

阿鲁科尔沁旗:1.天山镇岗台村岗台砖厂,乱采乱挖红土,破坏荒山20多亩,破坏生态环境。没有采土证。天山镇岗台村岗台砖厂建在岗台小学附近,产生机械噪声,粉尘,影响学生日常学习生活。2.敖仑花钼矿非法排污,把工业废料倾倒至山里,污染山头1-2千亩。把工业废水,工业污泥,排入山里,污染生态环境。举报人手中有排污照片为证。

赤峰市

,土壤,生态,噪音

岗台村西山处确实存在非法开采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为额尔敦通拉嘎。经现场调查,场地为山坡开采,挖取山皮石,乱掘场地,坑洼不平,挖取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坡下有剥离表土堆,地类为其他草地。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砖瓦有限公司厂区东南角与岗台小学相邻,距学校外约60米。生产运营时原煤、煤矸石、煤灰渣存在扬尘现象。赤峰敖仑花矿业有限公司排土场位于采矿区东侧,总占地1200亩地。主要堆存矿区露天采场剥离废土石,排土场共分为三个台阶堆置,排土场西侧排土已达到设计的排土场边界,南侧、北侧、东侧排土未到排土场边界,剥离的废土石为一般固体废物。目前企业已对排土场西侧边界段砌筑了挡渣墙,并对排土场边坡覆土恢复植被。企业废水主要涉及选厂尾矿浆、采区疏干水及生活废水。经走访周边牧民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把工业废水,工业污泥,排入山里,污染生态环境”情况。

部分属实

1.天山镇人民政府已按照阿旗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恢复治理十个全覆盖和村村通工程采挖场的通知》要求对采坑进行恢复治理。2.责令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砖瓦有限公司将砖窑东北侧原矿及碎砖块采取有效的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3.阿鲁科尔沁旗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整改工作组,进驻企业按照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实。

 

 

63

D150000201806120073

巴林左旗龙厂镇龙昌村海林营子生活饮用水不干净,人饮用后导致骨胳疏松,有关部门未给安装自来水。

赤峰市

其他污染

(一)巴林左旗隆昌镇隆昌村海林营子地区人畜饮水主要来源为地下水,赤峰市水利、卫计部门于201512月对该地区水质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区地下水氟含量为2.05mg/L,超出正常值1.0mg/L105%。另外,该地区周边范围内无任何工业企业,无地表径流,排除工业污染造成地下水氟含量超标,属天然含有氟化物超标。举报问题中所述“生活饮用水不干净”并非是饮用水受到工业等其他污染源污染导致,而是地下水天然氟元素超标。高氟区居民长期饮用高氟水,就会出现地方性氟中毒现象,主要临床表现为氟斑牙和氟骨症。20175月,巴林左旗开展了防氟改水情况核查工作,同年11月底安装了单户除氟设备。(二)1987年,隆昌镇隆昌村海林营子饮水工程始建,自来水覆盖率70%,正常使用6年后,因洪水冲毁不能使用。2002年,在该村二次修建人饮工程,因入户管道铺设费用由村民自筹,部分群众抵触情绪强烈造成工程搁置。2009年,巴林左旗水利部门第三次修建人饮工程,征求村民意见时,全村110多户村民仅有17户同意安装人饮工程,因户数过少未能实施。20177月,向赤峰市水利部门上报了《巴林左旗2017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综合实施方案》,20178月获赤峰市水利、发改部门批复,工程于201711月开工建设,管道工程于20186月份开始施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6月底前完成。

部分属实

巴林左旗政府要求水利部门加快巴林左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举报问题涉及地区群众早日吃上自来水、放心水,20186月底前完成整改。

 

 

64

D150000201806120077

红山区阳光希望家园小区113号楼楼下有叫狭路相逢的饭店运营中排风扇及传菜器有噪声、油烟污染。

赤峰市

噪音,大气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的虾路相逢海鲜馆位于桥北街道办事处阳光希望家园一期小区13号楼下商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201861日营业。201864日,红山区环保局首次受理该问题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经检查,该餐饮企业位于商住综合楼下,配有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废气从地下室厨房管道外排;引风机、传菜器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存在噪声超标排放问题。为此,红山区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并改正违法行为。

属实

目前,涉事饭店已被依法关闭取缔。下一步,红山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商业楼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环保设施不完备、整改不到位的餐饮企业,发现一家、依法查办一家。同时,注重源头把控,从注册登记、牌匾审批、消防手续办理等方面,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治油烟、噪声污染。

 

 

65

D150000201806120082

敖汉旗四道湾子镇氧化锡厂(全名不知道)建在路边,夜里施工产生振动污染;并打深井向下排污水;废渣、废土到在村子附近的大沟里造成扬尘污染;车间生产过程中有废气污染。

赤峰市

,大气

(一)2018613日,敖汉旗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已于20185月停产检修。经询问企业负责人,企业存在夜间选铁车间尾矿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振动。(二)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打深井向下排污水事项不属实。该企业所有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敖汉旗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通过高压灌注、深井向下排污水等方式排放生产废水。2018615日,敖汉旗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厂区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监测项目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三)群众反映废渣、废土倒在村子附近的大沟里造成扬尘污染事项不属实。该企业两条日处理250吨含锌废渣生产线生产时产出的窑渣送球磨机磨细后,经磁选后成品为铁精粉,剩余尾矿渣经压滤脱水后外售作为水泥厂、砖厂原料。2018613日,敖汉旗环境保护局联系四道湾子镇政府调查走访,厂区附近不存在沟壑,未发现群众反映废渣、废土倒在村子附近的大沟里造成扬尘污染现象。(四)群众反映车间生产过程中有废气污染事项部分属实。该公司回转窑窑头、出渣口和水淬池设置吸风罩,将无组织废气收集后并入回转窑烟气处理系统。但回转窑窑头、出渣口和水淬池生产时可能存在无组织逸散现象。该公司废气主要为回转窑产生的烟气、配料粉尘。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U型冷却管冷却、布袋收尘、DS多相反应洗涤器洗涤,经带式除尘器处理排放;粉尘经集气罩和带式收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排放。调取201856日敖汉旗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回转窑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所有监测项目结果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敖汉旗政府责成敖汉旗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企业正常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66

X150000201806120005

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木头沟村陈家窝,2014年,属于陈家窝铺村民的4000多亩土地和山林被政府以所谓的生态移民和土地整治名目下进行土地强租和村庄拆迁,以超低价(每亩300元)租给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个村子被强制拆迁,多名村民因阻拦拆迁及建厂被几次抓进公安局。该企业没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赤峰市

其他污染

元宝山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元宝山镇、木头沟村委会于201412月末逐户征求陈家窝铺村民意见,得到村民同意、签字认可后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入股合同》,涉及陈家窝铺土地4033.6亩,木头沟村1729.4亩。经核实,经元宝山区扶贫办启动包括陈家窝铺在内的木头沟村移民搬迁项目,并与木头沟村委会及258户村民签订了《移民搬迁协议书》,启动了一期包括陈家窝铺21户在内200户村民的移民搬迁工作,并于2013年末完成搬迁。201311月,元宝山镇、村再次申报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共计移民搬迁120户(含陈家窝铺31户)。为使陈家窝铺搬迁后土地得到有效治理,元宝山镇政府于20144月实施木头沟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由大地云天公司实施。木头沟村委会逐户征求陈家窝铺村民同意后,在52户村民签字认可情况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元宝山镇、木头沟村委会于201412月末共同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入股合同》,对各户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权利进行了约定,截止到201591052户村民全部领取了2014年—2019年共5年的入股分红款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截止20162652户居民自行将房屋拆除。公安机关并未参与,20162月,元宝山区公安分局110报警台多次接到土地整治施工单位报案,称元宝山镇木头沟村陈家窝铺部分村民阻碍施工,造成工程延误,经济损失严重。为确保土地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多次深入村内、施工现场进行劝解疏导工作,劝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但部分村民仍继续阻工。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内,项目建设履行了“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一)612日,元宝山区政府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六批)调查处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实地踏查,责成相关单位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核查。(二)责成元宝山镇做好陈家窝铺村民的疏导解释、矛盾化解工作。(三)责成元宝山镇、开发试验区、木头沟村切实履行土地使用权入股合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责成元宝山镇加快实施木头沟村土地整治项目进度,责成国土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如期完工。(五)责成元宝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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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120014

宁城县天义镇马连图村群众身边“村霸”“苍蝇式”的腐败问题,举报政府、国土、林业、各个职能部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关系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之所以没有强制要求企业整改的背后,是支打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在处理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时,严重的存在“以罚代管”的情况,一纸文书的“文件式”执法反而成为规辟“不作为”责任的挡箭牌。2003年将150亩荒山承包给我植树造林,2005年了解山内有矿后,立即把上万亩的林地毁掉开矿(包括本人承包的150亩),到处投诉无果。2017年中央巡视组554号交办件和内蒙古巡视组,对宁城县和盛矿业官商勾结违法毁林、毁耕地上万亩进行交办,7月月份当地政府委派纪检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最后政府职能部门还是选择弄虚作假“继续装瞎”不作为、互相相推诿、层层不管、层层刁难》。

赤峰市

生态

宁城县各相关职能部门未接到有关天义镇马连图村“村霸”、“苍蝇式”腐败问题举报。宁城县政府、国土、林业、各职能部门不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关系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在处理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等违法行为上均依法处理,“文件式”执法是举报人对行政处罚文书的片面理解。各执法部门恪尽职守,不存在不作为情况。群众举报的企业为宁城和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 3 月,2009 3月该公司以245.32万元竞得0.44平方公里采矿权,2011128日,辽宁大型国有企业凌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和盛矿业进行收购,重组为宁城县怡山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完成。经核实,宁城和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占地面积约665.76亩。在和盛矿区范围内,举报人所指地块分布在天义镇马连图村54.5亩和忙农镇三家村87.56亩,总计142.06亩,与其诉求地块约150亩荒山面积基本相符。经宁城县森林公安局核实,此区域无林地,与毁林上万亩不相符。2005年,举报人与和盛矿业发生荒山买卖纠纷,20069月,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决(宁民初字〔20061670号),举报人与和盛矿业签订的《宁城县和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李国友荒山的协议》无效。
2016
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期间,举报人举报“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马连图村和盛矿业没有手续非法开采软铁矿,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是2016年交办内蒙古的第18批群众举报案件之一,是第199号交办件,并不是554号交办件。接到举报件后,宁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督促宁城县怡山矿业对和盛矿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2013 6 月,宁城县怡山矿业有限公司对原和盛尾矿和矿区边坡进行了恢复治理,治理面积总共约160 亩,其中约120 亩营造混交林,40 亩恢复耕地。2018 4 月,聘请赤峰北方地质勘查测绘有限公司编制了《宁城县水泉沟矿区原和盛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通过宁城县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审查。

部分属实

2018613日,宁城县再次督促企业对原和盛矿业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按照《宁城县水泉沟矿区原和盛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确保20189月末,完成对原和盛矿业区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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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20005

正蓝旗桑根达来镇塔本敖都嘎查2000年禁牧搬迁到镇奶牛村,现在的奶牛村因为人牛一起生活,牛粪污染严重,当地相关部门没人管,村里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人管理,导致生活环境严重污染,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们解决困难。

锡林郭勒盟

其他污染

群众举报所指的奶牛村为锡盟正蓝旗桑根达来镇塔本敖都嘎查2002年从原来居住的冬营盘集体搬迁到现居住的奶牛村,共搬迁125户,实行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每户住房面积33平方米、畜圈面积3060 平方米。
近年来,正蓝旗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农村牧区环境治理力度,推进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新牧区建设工程,为该奶牛村新建垃圾池8处、公厕1处、院墙7805延长米、超市1处、小型广场1处、棚圈29处,打水源井42眼,街巷硬化2.8公里,安装路灯16盏,安装垃圾处理设备1台,购买清运铲车1辆和翻斗车1辆。为切实加强该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成立了奶牛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卫生保洁员队伍,每日有2名环卫工人负责清理奶牛村垃圾和道路沿线两侧垃圾,并负责监督居民日常环境卫生,村里负责定期将集中点垃圾转运至镇垃圾填埋厂。由于奶牛村日常废草料和废弃粪便多、且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把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一起倒入垃圾池内,造成环卫工人工作量大,不能及时全部清理,有时出现垃圾废弃物囤积现象,但也会尽快清除,不存在严重污染问题。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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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20008

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有个露天煤矿(属于国电),距离居民区不到十公里,扬尘污染严重,作业时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射尔吉小河,羊喝了河里的水后肚子里成黑色。居民距离国电专用拉煤铁路不到一公里,一刮风煤渣漫天飞。

锡林郭勒盟

水,大气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居民区与贺矿不到十公里问题,贺斯格乌拉牧场场部居民区443户居民完成搬迁,35户临街住户自愿选择平改楼作为商业用房,剩余8户未搬迁(其中,2户拒绝搬迁,1户有违建房屋,5户有产权争议)。关于贺矿扬尘问题,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2批)D150000201806080015号问题重复。关于贺矿疏干水存在排放至色也勒钦高勒河情况,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关于运煤铁路线煤渣飘散问题,运煤重车通过而增加的TSP浓度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部分属实

加快产权界定,尽快完成8户居民搬迁。2018112日,水务部门要求贺矿编制疏干水利用方案。霍布仁诺尔水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疏干水排水管道建设。2018615日,对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企业禁止向色也勒钦河排水。乌拉盖管理区规划的4×100万千瓦坑口电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2018615日,乌拉盖管理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责令企业在煤炭运输过程中严格采取防尘措施,同时企业承诺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煤炭运输。

 

 

70

D150000201806120049

锡林浩特市杭盖办事处欣康村周围建工厂,三电厂和二电厂煤渣污染源严重,大烟囱冒烟严重,噪声污染严重,而且附近还在建新电厂,举报人认为电厂离居住地太近,存在辐射,曾经多次举报,曾经让电厂整改,但没有落实。

锡林郭勒盟

大气,噪音,辐射

1.煤渣污染问题。三电厂厂区内建有密闭式灰库3个、总容量2820m3,密闭式渣仓1个、容量120m3,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煤渣。调查人员调取三电厂201815月的在线监测数据,数据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二电厂厂区北侧临时堆放待清运煤渣约1500m3,其中1100m3苫盖,400m3为刚出炉高温煤渣,尚未苫盖。经调取企业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内蒙古华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
烟囱冒烟严重问题。三电厂2×300MW机组配套除尘、脱硫设施于2007年投入运行,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控,达标排放。二电厂于20156月对3×12MW 2×25MW两台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了改造,2017年通过验收运行,达标排放。经调取2家电厂201815月在线监控数据,均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问题。2018614日、15日,锡林浩特市环境保护监测监理站对三电厂、二电厂厂界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三类排放限值65dBA)要求;对在建电厂建筑施工场地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值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70dBA)要求;对建筑施工场地附近欣康村进行噪声监测,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二类限值60dBA)要求。
4.
电厂辐射问题。各电厂选址均符合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8614日,锡林郭勒盟环境监测站对三电厂、二电厂进行辐射监测,结果显示辐射值达标。三家在建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均分析指出,按照《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要求,类比其他同电压等级项目,三家在建电厂项目的工频电场强度均低于推荐的4kV/m标准,厂外磁感应强度低于0.1mT评价标准,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电磁辐射影响。
  

不属实

锡林浩特市相关部门已督促二电厂加强运输力量,高温煤渣冷却后,及时苫盖、清运,同时加大厂区内洒水降尘力度,防止扬尘污染。

 

 
 

71

D150000201806120053

西乌珠穆沁旗吉任高勒镇乌拉淖尔嘎查村长伪造证据卖牧民草场给中石油,地下水被污染,刮风时灰尘严重,覆盖草场,附近湖泊干旱。

锡林郭勒盟

其他污染

1.关于所反映嘎查村长伪造证据卖牧民草场给中石油问题。举报人所反映的吉任高勒镇乌拉淖尔嘎查实为吉仁高勒镇乌兰淖尔嘎查。所指中石油为中石油华北石油二连分公司洪25号井组项目,位于乌兰淖尔嘎查境内,共涉及勘探油井6眼、注水井2眼。该项目于2001125日经自治区原环保局完成环评审批;20031215日通过自治区原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200211月取得原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该项目涉及征用2户牧民承包的草场共计60.4亩,截至目前共付给补偿款40.57万元。具体情况是2001年至2007年补偿共计6.8万元,20099月草原补偿费8.72万元,2011-2017年草原补偿费25.05万元。
2.
关于地下水被污染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中国石油华北油田二连分公司大阿北、巴音都兰和乌兰淖尔油田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地下水影响分析专篇和《洪浩尔舒特地区地层水施工报告措施》要求,该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近年来,西乌珠穆沁旗水利部门对牧户家饮用水井进行了3次水质检验。即:2011117日,1户牧民、2017315日,对2户牧民、201832日,对2户牧民饮用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以上取样检测化验结果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61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该项目6眼油井中已有2眼油井于2001年完成封口工作,剩余4眼油井和2眼注水井周边均未发现污水排放口(勘探作业期形成的单井泥浆池完井后及时全部进行了固化处理,已恢复植被)。
3.
关于刮风时灰尘严重,覆盖草场问题。现有4眼正常作业油井和2眼注水井属于勘探立式竖井,单井占地面积仅200㎡,未破坏井口周边植被,油井作业区周边无大面积裸露土地和易产尘污染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该地区沙尘主要受天气影响。
4.
关于附近湖泊干旱问题。乌兰淖尔嘎查周边有2处淖尔:查干淖尔、哈日陶勒盖淖尔。其中:查干淖尔权属为宝力格嘎查集体所有,周边无用水企业,目前已干涸三年;哈日陶勒盖淖尔权属为乌兰淖尔嘎查集体所有,目前水面积为869.46亩、周边无用水企业。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出:大阿北和乌兰淖尔油田开采规模小,利用地下水的量也很小。不会造成潜水水位的大面积下降。二是根据气象部门近五年气象资料分析,该地区年平均降水量呈减少趋势,地表水蒸发量增大,造成地表水水位逐年下降,加快了2处淖尔呈干旱趋势。

不属实

 

 

 
 

72

D150000201806120063

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大唐煤厂废土倒在自家草场,非法占地,造成水污染,导致井下没水,牲畜得病。

锡林郭勒盟

该问题反映的大唐煤厂实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大唐煤厂废土倒在自家草场、水污染、牲畜得病问题不属实,非法占地和导致井下没水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大唐煤厂废土倒在自家草场”问题。大唐煤矿土方剥离形成的排土场有南、北2个。其中,南排土场土地在征地范围内,征地补偿费全部支付到位;北排土场由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与原锡林浩特草监局、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分别签订了租赁草场协议,租赁8户牧民草场21405亩,目前已使用8100余亩用于排土,租赁费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分年度支付到位。
2.
关于“非法占地”问题。依据大唐煤矿(胜利东二号露天矿)初步设计用地方案,一期工程(设计规模1000万吨/年)达产总用地面积17712.45亩,二期工程(新增2000万吨/年)新增用地面积27036.75亩,一、二期达产时(设计规模3000万吨/年)总用地面积44749.2亩。但一、二期获批用地指标无法满足实际生产规模需求,2006年至2007年大唐矿业锡林浩特公司累计征占用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草场79870.2亩,其中包括一期实际用地9900亩(已取得用地审批手续)、二期预审用地11768.42亩(已组件上报,但未缴纳征地补偿费)、二期新增用地15116亩(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大唐电厂用地1045.698亩(手续齐全),除取得手续的一期9900亩和电厂1045.698亩,其余68924.502亩大唐矿业锡林浩特公司与各牧户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按当时的标准及时足额给予补偿。
3.
关于“水污染”问题。该企业于2007年开工建设,2010年投产,2006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06646号),2010年通过验收(环验〔2010101号)。经调查,大唐煤矿采坑内有2处积水坑,坑内积水为坑下土方剥离过程中产生的疏干水,企业建有1个每小时处理能力25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和1个每小时处理能力300立方米的疏干水处理站,煤矿疏干水和生活污水分别进入两个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内洒水抑尘和排土场绿化浇水,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4.
关于“井下没水”问题。2015年、2016年、2017年大唐煤矿取水量分别为9.5万立方米、4.8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2018614日,林水局到大唐矿区现场对2眼井进行水位测量,地下水位分别比2011年下降2.25米、3.35米。根据近年林水局监测数据及相关专家分析,开采露天煤矿对地下水位确有一定影响。同时,近几年我市干旱少雨,2017年降雨量仅为168.7毫米,远低于年均263.5毫米的降雨量,这也是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原因之一。
5.
关于“牲畜得病”问题。2018614日,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宝力根苏木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不存在水污染引起牲畜得病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要求,对违法占用草原行为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后,组件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加快开采区、排土场违法占地处理进度,对未经国土部门用地审批的违法用地进行依法依规处罚。二是督促企业加快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完善用地报批组件材料,合法合规使用土地。三是加大对地下水监测力度,目前通过公开招标已开展全市地下水资源评价工作。规范企业用水行为,疏干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复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进行责任界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73

D150000201806120064

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满都拉图嘎查“钨矿排放废水污染草场,白灰污染较大,将生活垃圾倾倒至草场,污染草场大约50亩。因白灰污染,致使牧民牲畜死亡。之前给过相应补偿,但现在无人管理,举报至环保局,环保局未给出任何答复”。

锡林郭勒盟

水,大气,土壤,生态

钨矿矿区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钨矿尾矿库内仅有少量尾矿水,且没有向外渗透情况。举报中所称白灰实际指的是企业尾矿,目前钨矿尾矿库内有尾矿约50万吨,裸露地块由防尘网进行覆盖,现场无扬尘;矿区生活垃圾有专门的垃圾贮存场所贮存,未出现将生活垃圾倾倒至草场的行为,矿区周边未发现举报所称的50亩污染草场。
举报反映的“因白灰污染,致使牧民牲畜死亡”问题,经走访举报人萨麦苏木满都拉图嘎查牧民吉布斯玛、阿鲁哈巴特尔,据举报人反映该牧户“今年死亡11只羊,均已深埋处理”,但并未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牲畜死亡情况,也未能提供牲畜死亡的相关证明。目前,因该牧户所饲养牲畜不存在发病或死亡情况。东乌珠穆沁旗兽医部门已沟通牧户,如发生新的牲畜非正常死亡病例,牧户应第一时间向旗兽医部门报告,兽医部门将及时开展牲畜临床诊断分析等工作。
举报中称“之前给过相应补偿”是指,20164月,因钨矿尾矿库尾砂扬尘影响牧户草场,钨矿给予其补偿金5万元,并对尾砂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已解决了扬尘影响的问题。
举报中称“但现在无人管理,举报至环保局,环保局未给出任何答复”问题是指,2017626日,旗环保局接到萨麦苏木牧民吉布斯玛关于“钨矿废水乱排、粉尘污染”的举报后,会同旗国土、经信、安监、生态等部门对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以《东乌旗环境保护局关于吉布斯玛反映东乌旗钨矿环境污染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信访复字﹝20172号)向吉布斯玛进行过答复,但信访人当时拒绝签收。不存在“未给出任何答复”问题。

不属实

 

 

 

74

D150000201806120074

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满都拉图嘎查群众反映“钨矿24小时抽地下水,导致水位下降,人畜饮水成问题。修路产生的白色污染,被牲畜觅食导致牲畜得病,当地相关部门没人管”。

锡林郭勒盟

土壤

该问题反映的钨矿实为东乌珠穆沁旗萨麦钨矿,钨矿选矿工艺为重选,设计矿石生产能力为200/日,设计选矿用水量为600立方米/日,从业人员150名,生活用水平均50立方米/日。目前因输送管道未铺设完成,矿用取水井未投入使用,选矿用水和生活用水主要通过疏干水循环利用、选矿回水利用和矿区外购水途径解决,其中:井下疏干水100立方米/日,选矿回水利用350立方米/日,外购水平均200立方米/日(购水地点乌里雅斯太镇华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已现场核查企业购水台账、购水票)。同时,在对矿区周边牧户走访中了解到牧户机井水量充足,不存在“钨矿24小时抽地下水,导致水位下降,人畜饮水成问题”。
举报中所称“修路产生的白色污染物,被牲畜觅食导致牲畜得病,当地相关部门没人管”问题是指,20175月,东乌珠穆沁旗修建哈那至满都拉图嘎查公路,全长12.826公里,采取水泥混凝土敷设路面,设计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于20179月份完工。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路面覆盖塑料薄膜使用沙土进行覆盖,所涉白色垃圾随产随清;项目完工后,对路面覆盖塑料薄膜进行了进一步全面清理。核查组现场走访周边牧户、苏木镇和职能部门了解到,建设期未出现牲畜食用塑料薄膜导致死亡、白色污染的情况,也未接到周边牧户对此现象的反映。

不属实

 

 

 

75

D150000201806120083

太仆寺旗骆驼山镇巴彦宝力格村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区(国家公益林),大约36400亩灌木丛(包括10000亩退耕还林),被村民长期偷着放牧,破坏生态。

锡林郭勒盟

生态

骆驼山镇巴彦宝力格村现有林地面积35087.7亩,其中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18679.5亩(包括退耕还林面积4760亩、灌木林约13919.5亩)。经实地勘察,公益林项目区内发现牲畜粪便,个别树木存在轻微啃食现象,围封项目区围栏部分地段破损。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项目区树木株数保存率平均达69%(比国家标准高4个百分点),灌木平均高度为1.2米左右,灌丛盖度达30%以上(比国家标准高10个百分点以上),乔、灌林木长势良好,公益林项目区整体生态完好。经调取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案卷,20183月至5月,该项目区处置偷放牧违法案件5起,均为牲畜啃食林木案件,实施行政处罚11900元。综上所述,骆驼山镇巴彦宝力格村国家公益林确有村民偷牧现象,但林木保存率和盖度完全超过国家标准,整体生态完好。

部分属实

1.加强制度建设。2005年出台《太仆寺旗生态建设项目区管护办法》,明确了全旗生态区实行分级管护与行业部门管护相结合的制度,建立了旗—苏木乡镇—嘎查村—项目户有机结合的管护网络。2013年制定了《太仆寺旗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聘任方式、任期、职责及奖惩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组织林业专家研究制定了《太仆寺旗林木价值损失鉴定办法》,为各种涉林案件造成的林木损毁价值评估提供了有效依据。
2.
落实监管职责。2017年、2018年太仆寺旗政府与苏木乡镇均签订了《太仆寺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太仆寺旗生态管护责任状》,进一步落实了各级责任。太仆寺旗林业局与嘎查村签订了《林业主管部门与管护责任主体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合同》,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对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的权利义务。
3.
加大执法力度。2016年以来,坚持林业执法常态化巡查,太仆寺旗累计处理涉林案件1325起(林业行政案件1323起、刑事案件2起、行政处理1323人)。其中,20183月至5月,开展“生态管护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办理案件173起,行政处罚44.4万元,有效打击制止了破坏林业建设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
4.
问题处理情况。鉴于骆驼山镇巴彦宝力格村国家公益林被偷牧的主要原因是村聘用护林员管护责任履行不到位,太仆寺旗公益林管理站于614日依据《太仆寺旗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奖惩办法第二款“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退耕后续及其它新项目区发现有牲畜的,扣发当月工资50%”的处罚规定,给予该项目区郭玉书、冯占文、郭玉军、吕忠泉4名管护责任人扣发6月份工资50%的处罚。

 

 
 

76

D150000201806120080

东乌珠穆沁旗满都呼宝力格苏木道森淖尔嘎查破坏草地,耕地,约上万亩。

锡林郭勒盟

生态

举报人反映的满都呼宝力格苏木道森淖尔嘎查实为满都宝力格镇陶森淖尔嘎查。该草场位于东乌珠穆沁旗与乌拉盖管理区边界区域,1998年前属乌拉盖管理区开垦利用,1998年进一步明确两地边界权属后,被划分到东乌珠穆沁旗,并承包给了满都宝力格镇陶森淖尔嘎查5户牧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与支持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稳定和提高草原生产能力”规定,东乌珠穆沁旗将该片草场一直以饲草料地进行管理,5户牧民一直种植青莜麦、青燕麦草等高产饲草料。2015年起,东乌珠穆沁旗对该地进行严格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生长周期,于每年615日至815日期间进行种植。经东乌珠穆沁旗生态部门2018614日现场勘验,该地实际种植面积为7980亩,与原开垦利用面积相同,不存在新开垦和种植经济作物等违法违规情况。

不属实

 

 

 

77

D150000201806120038

1.集宁区新区实验小学对面有条河,河岸存在许多饭馆,生活垃圾和污水排入,管理人员不作为。
2.
整个区拆迁中断后建筑垃圾无人管理,只是围挡”。

乌兰察布市

水,土壤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位于榆树湾防洪渠北侧的“天桥大同削面馆”在经营过程中,将所产生的泔水及生活垃圾排入南墙外的防洪渠外(防洪渠为封闭廊道)。同时,防洪渠两侧存在少量拆迁后所遗留的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一是集宁区环保局、食药局对该饭馆下达了现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报集宁区环保局、食药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二是集宁区城管局、泉山办事处组织人员对防洪渠两侧及校园周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平整,已于2018613日清理完毕。三是集宁区住建局对现有收水口进行了整理,并封堵排污口,已于2018614日整理封堵完成。四是集宁区房屋征收办对新区实验小学西墙外拆迁遗留废土进行清运,已于2018613日清理完成。

集宁区政府对集宁区城管局局长景宝峰、住建局局长张瑞江、食药局局长赵树进行了通报批评。

 

78

D150000201806120079

四子王旗白彦花苏木刀勒布嘎查,2013年红格尔苏木打呼拉嘎查王富国在牧民花拉和杨克的草地、灌木丛取土进行售卖,破坏草场灌木丛200多亩。有四子王旗公安局宋勇旺做保护伞。

乌兰察布市

生态

部分属实,事发地具体位置为四子王旗红格尔苏木脑木更嘎查境内,所属草场为牧民阿拉腾花(小名花拉)2处草场破坏,杨克的草场未发现破坏。

属实

经实地核查,发现在红格尔苏木脑木更嘎查牧民阿拉腾花承包的草场周围,有3处取土坑,面积共计202亩。其中,牧民阿拉腾花的2处取土坑116亩,牧民阿拉腾花草场南侧林志学承包有1处取土坑86亩,造成的原因是在2013年修建乌—江线取土采砂造成草场植被损毁。四子王旗政府责成国土部门按照草原恢复植被方案6月底前完成整改恢复。

四子王旗纪委监委已启动了初核调查工作,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79

D150000201806120084

凉城县蛮汉村举报人表述:约有7个砂石厂,运营过程中有扬尘污染。

乌兰察布市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呼和浩特市黄合少镇与凉城县蛮汉镇沿途30公里河段中有7家采砂场,其中有采砂证的5家,采砂证过期的有2家。

属实

对证件过期的2家砂场已于20183月底取缔。对有采砂证的5家砂场,因在生产中和运输砂料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凉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于413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产整顿通知。

凉城县纪委监委于531日给予村委会负责人赵惠芳党内警告处分,于62日给予河长负责人李树广、水利局负责人安德奎行政警告处分。

 

80

X150000201806120012

内蒙古兴和县盛华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711日)及龙珍非法在兴和县苏木山自然保护区内盗采石墨矿,并以该公司名办理苏木山自然保护区内石墨采矿证。举报人希望依法追击盗采石墨矿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依法停止为该企业办理兴和县石墨采矿许可证,依法保护苏木山自然资源。

乌兰察布市

生态

(一)关于盛华矿业有限公司在兴和县苏木山自然保护区内盗采石墨矿,情况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在取得探矿权后,存在以采代探行为。分别于20141011月,201534月期间进行了四次非法盗采。
(二)关于以该公司名义办理苏木山自然保护区内石墨采矿证和依法停止为该企业办理兴和县石墨采矿许可证。经调查反映不属实。兴和县盛华矿业有限公司于201389日取得探矿权,勘查面积为16.14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41229日。兴和县从未为其办理过采矿许可证。

部分属实

(一)针对盛华矿业有限公司违法盗采行为。兴和县国土部门分别于2015520日、2016527日对该公司进行了2次立案查处,共处罚款40万元;同时,兴和县林业局也于201579日、1021日、2016411日、429日、1019日先后5次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林地破坏行为,并作出共计84433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履行了处罚决定,停止了违法开采行为。  
(二)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违法采矿行为,正在进行环境恢复治理,预计630日之前完成恢复治理工作。探矿权涉及苏木山保护区范围的区域,按规定退出。

 

 

81

D150000201806120002

乌审旗乌审照镇差干庙嘎查,举报人反映蒙华铁路工程施工,产生扬尘,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关于“蒙华铁路工程施工,产生扬尘”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蒙华铁路工程施工”位于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蒙华铁路在施工期间,修建了沙土施工便道,由于施工地段位于毛乌素沙漠,天气炎热,干旱少雨,土质松软,车辆行驶时,施工便道存在间断性扬尘现象。
2.
关于“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问题。经调查,蒙华铁路开工以来,已安排40余辆洒水车对186公里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降低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落实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批复要求,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部分属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通过责令和下发督办函,要求蒙华铁路施工企业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加强作业面管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定期清运,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施工。

1.2018613日,乌审旗党委、政府对乌审召镇党委书记和乌审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了约谈。
2.2018
613日,乌审旗党委、政府对蒙华铁路蒙陕指挥部副总指挥长进行了约谈。
3.2018
615日,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4.2018
615日,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召镇人大主席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5.2018
613日,乌审旗环保局对蒙华铁路乌审旗段施工企业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款1万元。

 

82

D150000201806120006

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庙附近为泥土路,该路段经常有大车通过,通过时产生扬尘污染。

鄂尔多斯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乌审召镇查汗庙附近为泥土路”为蒙华铁路在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庙嘎查施工期间,修建的沙土施工便道。蒙华铁路开工以来,施工方安排40余辆洒水车对186公里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降低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但由于施工地段位于毛乌素沙漠,天气炎热,干旱少雨,土质松软,车辆行驶时,施工便道存在间断性自然扬尘现象。

属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通过责令和下发督办函,要求蒙华铁路施工企业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加强作业面管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定期清运,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施工。

1.2018613日,乌审旗党委、政府对乌审召镇党委书记和乌审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了约谈。
2.2018
613日,乌审旗党委、政府对蒙华铁路蒙陕指挥部副总指挥长进行了约谈。
3.2018
615日,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行政警告处分。
4.2018
615日,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召镇人大主席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5.2018
613日,乌审旗环保局对蒙华铁路乌审旗段施工企业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处罚款1万元。

 

83

D150000201806120019

伊金霍洛旗纳林陶海镇沙沙疙台村,2008年新奥能源沃家塔煤矿建立以来,污水直接排在水源地上,粉尘和噪声污染,还有煤矿工人的生活垃圾污染,水源地水污染最厉害,没法吃水,污水每天排3万多吨,当地环保检查罚款过。现在我们五十多号村民堵住煤矿不让排污水。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噪音,大气,土壤

“新奥能源沃家塔煤矿”实际为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地面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生态蓄水池进行冬储夏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洗煤厂补水,剩余部分排入生态蓄水池进行冬储夏灌,洗煤水循环利用。2018423日,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该煤矿擅自将生态蓄水池内的存水排放至煤矿东南部的村民自建水池,伊金霍洛旗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排水管道,依法处以行政处罚50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接到督察组转办问题后,经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煤矿污水外排及污染水源地问题。
关于生活垃圾问题,该煤已于20101213日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传祥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垃圾处置协议,将该矿所有生活垃圾委托鄂尔多斯市大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理。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乱倒现象。
关于“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该矿生产、储存、运输全程封闭,煤矿地面产生噪声设施全封闭作业。2018613日,监测机构对该矿厂界进行粉尘和噪声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部分属实

伊金霍洛环保局要求改煤矿继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8615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对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站主管予以行政拘留10日。

 

84

D150000201806120022

达拉特旗白柜村毛莲疙卜。城镇污水和亿利集团(TVS)两种污水,居民和牲畜发病率逐年升高,奇形怪状的病。多次向旗政府、市政府、自治区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不但不给解决反而扩大污染源了。最近5月份听说督查组要来,该企业把污水拉走洒在周边的村子道路上,每天有100辆车拉污水,该企业的防渗漏已经渗透到地下水了。当地环保局检查始终没有答复,给中央环保部寄过材料,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希望督查组实地考察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群众反映毛莲圪卜水圈内存放“城镇污水和亿利集团(TVS)两种污水”情况属实,其他情况不属实。2015年以前,毛莲圪卜水圈主要存放的达拉特旗城镇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未回用的中水、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产出的高盐水,因此,群众反映存放废水和污水的问题情况属实。
2015
年以来,达拉特旗政府综合采采取水处理工程、底泥处理工程、高盐水应急池和坝体加固工程组成。多项工程措施解决该地区环境问题,举报人反映“各级政府一直没解决,不但不给解决反而扩大污染”情况不属实。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人畜患病率升高,得奇形怪状的病问题,经调查无科学依据,情况不属实。但当地位于黄河侧渗区,水质较差,为了改善当地农牧民饮水状况,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在该地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当地人畜均免费饮用城网自来水,水质达标。
关于使用车辆拉运污水的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为了更好的抑制春夏两季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渣场产生的扬尘,度综合利用毛莲圪卜5号池内蓄水,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将5号池内蓄水通过水罐车密封拉运至渣场进行洒水抑尘。拉运过程中,为防止在沿途乡村砂石路上产生扬尘污染,企业对沿途乡村道路进行了平整,并利用东源水质净化厂处理后的中水对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此外,5号池池底和坝体已进行21膜防渗处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部分属实

目前,达拉特旗通过积极协调用水企业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5号池高盐水深度处理回用进度,实施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等工作,解决毛连圪卜地区的环境问题。

1.达拉特旗纪委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1名副局长和旗环境保护局1名副局长诫勉谈话。
2.
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市政管理室1名工作人员警告处分,旗环境保护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1名副大队长警告处分。
3.
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对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0万元。
4.
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执行总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降职使用,对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工程技术部经理予以免职。

 

85

D150000201806120025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带鬼村(实为白柜村)毛莲疙卜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亿利化学公司的污水污染村民好多年了,村里有300多号人,粮食产量下降,居民的发病率高了。给当地政府举报过10多年,无人过问,还给内蒙古环保厅邮寄过材料。当时来人取过水样化验过,可没答复我们,村民生活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该企业的污水像汪洋大海一样,包围着整个村子。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2015年以前,毛莲圪卜水圈主要存放的达拉特旗城镇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未回用的中水、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产出的高盐水,因此,群众反映存放废水和污水的问题情况属实。2015年以来,达拉特旗政府综合采采取水处理工程、底泥处理工程、高盐水应急池和坝体加固工程组成。多项工程措施解决该地区环境问题,举报人反映“各级政府一直没解决,不但不给解决反而扩大污染”情况不属实。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人畜患病率升高,得奇形怪状的病问题,经调查无科学依据,情况不属实。但当地位于黄河侧渗区,水质较差,为了改善当地农牧民饮水状况,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在该地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当地人畜均免费饮用城网自来水,水质达标。调查组对当地玉米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共调查6个点,调查面积50亩),未发现农作物生长异常。
关于“村民生活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该企业的污水像汪洋大海一样,包围着整个村子。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问题。经调查,当地村民一直居住在毛莲圪卜水圈外西北端,村民住所与水圈最近的直线距离为500米,并未被水圈包围,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达拉特旗通过积极协调用水企业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5号池高盐水深度处理回用进度,实施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等工作,解决毛连圪卜地区的环境问题。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责成该旗农牧业局加强当地农牧民的农业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当地粮食产量,增加农牧民收入;责成卫计局定期组织当地村民体检,为患病村民提供医疗咨询和救助服务。同时,继续关注当地水质变化,对该地区水质开展常态化监测监控。

1.达拉特旗纪委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1名副局长和旗环境保护局1名副局长诫勉谈话。
2.
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市政管理室1名工作人员警告处分,旗环境保护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1名副大队长警告处分。
3.
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对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0万元。
4.
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执行总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降职使用,对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工程技术部经理予以免职。

 

86

D150000201806120035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联合尿素厂排放的黄烟和尾气,含甲醛,严重的影响居民的健康。

鄂尔多斯市

大气

群众反映企业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在2018年一季度未生产大颗粒尿素;二季度共计生产16天。2018415日,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第二季度自查工作,监测结果显示,生产尾气中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201864日,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接到关于群众对企业废气不达标排放问题的信访举报后,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对尾气中甲醛浓度进行监测。614日,监测机构监测了大颗粒生产线尾气,监测报告显示,甲醛浓度检测结果平均值为2.67mg/Nm3,符合排污许可证许可浓度排放限值要求。

不属实

鄂托克旗将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对尾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特别是在大颗粒生产线启动时,要求企业必须委托有监测甲醛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尾气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87

D150000201806120027

乌审旗乌兰陶劳盖,杭景旗的四十里梁,昊幸瑞源一般固废处理厂,乌审旗的恒盛一般固废处理场,鄂尔多斯的昊星绿科一般固废处理场,这三家处理厂拉回去的废物不处理,散发恶臭,刮风时候扬尘污染严重,丢放废物的地方也不做防渗漏措施,把草场都污染了。

鄂尔多斯市

大气,土壤,生态

1)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在建设阶段拉运储存了约12万吨岩屑,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1794日监测机构对该项目周边空气、废气进行监测显示恶臭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场区内泥浆储存池及压滤机附近存在异味。(2)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要求钻井岩屑用于生产免烧砖。钻井岩屑无恶臭产生,压裂返排液收集池周边有轻微异味,2018613日监测机构对该项目厂界大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恶臭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3)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成标准固废堆场,并已覆土绿化,外围设有防护围墙和防风抑尘网,不存在“拉回去的废物不处理”问题。调查发现,厂区内污水暂存池附近存在一定异味,20178月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对厂区和厂界外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丢放废物的地方不做防渗漏措施,把草场污染”问题。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防渗工程于20176月建成。建成后开始收集贮存岩屑,11月份停止收集;20183月份开始收集至今,现存放岩屑12万吨。201710月监测机构对项目周围土壤进行监测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该问题不属实。
2)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岩屑堆场防渗措施为土工膜+抗渗混凝土,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不存在丢弃废物的情形,也不存在污染草场的违法行为。该问题不属实。
3)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厂区固废制砖车间内和厂区北侧建成标准固废堆场,采取了防渗处理,四周设有雨水导流渠和收集池。厂区北侧标准固废堆场已覆土绿化,外围设有防护围墙和防风抑尘网。20171218日,监测机构对厂区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异味问题,杭锦旗人民政府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收集处理泥浆和岩屑,停止制砖,覆盖绿网、防尘、除臭等整治措施,彻底治理厂区环境。同时,责令该企业全面完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施环保工程,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收集处理泥浆、岩屑。
2.
针对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污水暂存池附近存在一定异味问题,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责令该企业按照环保要求立即整改,并将严格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环保政策法规,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1.杭锦旗环保局对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
2.
杭锦旗人民政府对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进行约谈。
3.
杭锦旗纪委监委对杭锦旗原草监所所长和锡尼镇农牧中心主任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4.
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管安全环保和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给予免职处分。

 
 

88

D150000201806120045

伊金霍洛旗那仁陶亥镇沙沙圪台村五舍新能矿业王家塔煤矿排放矿井水和洗煤废水,饮用水源地大面积的受到污染。之前市环保部门处理过此事,但是未彻底解决污染事件。该煤矿的污水目前更换污水排放口,排至饮用水源地上游,村民饮水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鄂尔多斯市

“新奥能源沃家塔煤矿”实际为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地面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入生态蓄水池进行冬储夏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洗煤厂补水,剩余部分排入生态蓄水池进行冬储夏灌,洗煤水循环利用。2018423日,环保部门检查发现该煤矿擅自将生态蓄水池内的存水排放至煤矿东南部的村民自建水池,伊金霍洛旗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排水管道,依法处以行政处罚50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接到督察组转办问题后,经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煤矿污水外排及污染水源地问题。
关于生活垃圾问题,该煤已于20101213日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传祥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垃圾处置协议,将该矿所有生活垃圾委托鄂尔多斯市大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转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理。调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活垃圾乱倒现象。关于“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该矿生产、储存、运输全程封闭,煤矿地面产生噪声设施全封闭作业。2018613日,监测机构对该矿厂界进行粉尘和噪声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部分属实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持续关注该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定期排查,确保煤矿污水不外排。

2018615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对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站主管予以行政拘留10日。

 

89

D150000201806120070

达拉特旗风水梁镇刘长沟村白家塔社两个石英砂厂,粉尘污染严重,没有任何环保设施产生扬尘扰民。洗沙工业固废,随意倾倒至周围河槽里。举报人有照片为证。

鄂尔多斯市

大气,土壤

群众反映的2家石英砂厂产品均使用滤网遮盖堆放。2017710日,达泰畅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竣工环境验收时,废气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达拉特旗福禄泉石英砂经销有限公司石英砂生产工艺为水洗砂,经类比分析,也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经调查该村支部书记及随机走访2家石英砂厂周边(距离最近)7户村民,均证明上述2家石英砂不存在粉尘、扬尘污染。
2.
关于“洗沙工业固废,随意倾倒至周围河槽里”问题。经调查组核查,上述两家公司石英砂水洗过程中产生的细泥首先排入沉淀池晾晒沉淀,冬季冻结后,挖出拉到采坑回填,未倾倒至河槽内。泰畅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为防治洪水冲刷堤岸,将部分细泥用作帖坡护岸。经调查该村支部书记及随机走访2家石英砂厂周边(距离最近)7户村民,均证明上述2家石英砂不存在洗沙工业固废随意倾倒问题。
另外,达拉特旗于2018518日成立非煤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工作组于521日向两家石英砂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石英砂堆场安装防风抑尘网,两家企业已于65日停产整改,目前正在打桩施工,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不属实

 

 

 

90

D150000201806120086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白柜村毛连圪卜舍,当地城镇污水和亿利pvc化学厂的污水未经过处理,排到原来的耕地里,几百亩地遭到破坏,地下水遭到污染。当地环保部门不承认饮用水有污染。

鄂尔多斯市

1.2015年以前,毛莲圪卜水圈主要存放的达拉特旗城镇生活废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未回用的中水、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产出的高盐水,因此,群众反映存放废水和污水的问题情况属实。
2.
关于“排到原来的耕地里,几百亩地遭到破坏”问题。经我市调查组查阅相关资料和走访与当地村民了解,毛莲圪卜水圈土地原为荒地,且均为企业与当地村民协商同意后征用的土地,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3.
关于“地下水遭到污染,当地环保部门不承认饮用水有污染”问题。调查组通过调阅2018年当地地下水水质监测报告,该地区水质各项指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同时,由于当地位于黄河侧渗区,水质较差,为了改善当地农牧民饮水状况,旗人民政府已于2008年在该地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当地人畜均饮用城网自来水,水质符合人饮标准。

部分属实

目前,达拉特旗通过积极协调用水企业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5号池高盐水深度处理回用进度,实施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等工作,解决毛连圪卜地区的环境问题,同时继续关注当地水质变化,对该地区水质开展常态化监测监控。

1.达拉特旗纪委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1名副局长和旗环境保护局1名副局长诫勉谈话。
2.
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市政管理室1名工作人员警告处分,旗环境保护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1名副大队长警告处分。
3.
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对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00万元。
4.
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执行总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降职使用,对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和工程技术部经理予以免职。

 

91

X150000201806120006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大唐国源煤矿企业相关手续不齐全。企业生产作业时产生有害废气、地下水水位下降、机械、爆破存在噪声污染、附近村民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对当地村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2018528日,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对信访人点岱沟村民代表张五和所反映的以上相关环境问题进行了受理及处理并进行了回复,投诉内容部分属实,张五和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对环保部门有关处理结果存在疑议。另外,当地村民与该企业发生多次冲突。

鄂尔多斯市

,大气,土壤,生态,噪音

1.关于“大唐国源煤矿企业相关手续不齐全”问题。项目20082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因项目工业广场变更,变更环评报告于201859日上报至生态环境部受理公示,201852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审查,现正在履行审批流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已取得国土资源部批复,正在组件上报办理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
关于“企业生产作业时产生有害废气”问题。经调查,该煤矿属于井工建设矿井,煤矿建设作业期间没有产生有害废气,但因煤矿未建成,裸露地表多,车辆行驶过程中造成的地面扬尘仍会对周边居民形成影响,准格尔旗已责成该煤矿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3.
关于“地下水水位下降”问题。2018613日,准格尔旗水务局已委托勘测公司对矿区及周边进行水文地质勘测,待出具检测结果后,将另行上报。
4.
关于“机械、爆破存在噪声污染”问题。经调查,201848日,该煤矿委托监测机构对工业广场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噪声达标;该煤矿建井作业期间未领取过火工品,现场未进行过爆破作业,不存在爆破噪声污染问题。
5.
关于“附近村民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对当地村民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问题。经调查,关于有害废气污染问题不属实,地面噪声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因此,举报人所反映的因相关环境问题造成村民身体不适及经济损失问题缺乏依据。
6.
关于“当地村民与该企业发生多次冲突”问题。经调查,2013年、2017年因征地补偿问题,当地村民聚众围堵该企业,后经薛家湾镇人民政府及当地派出所依法予以调解。
7.2018
524日,举报人张五和在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微信举报大唐国源煤矿企业环境问题(举报编号:180524150102011363),市旗两级环境保护部门第一时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528日将调查核实情况和问题处理意见通过微信平台回复举报人。

部分属实

1.由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民政府牵头,继续对距离煤矿近的住户进行搬迁安置的沟通工作,在搬迁安置完成前,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对其生活方面的困难尽力予以解决。
2.
督促并帮助煤矿尽快办理环评变更及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准格尔旗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党组对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国土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

 
 

92

X150000201806120007

准格尔旗大路镇吕家塔社村民投诉准格尔旗大路化工基地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内的灰渣场,生产作业时存在扬尘污染。该灰渣场位于猛什兔沟,占地面积0.698平方公里,由于该区域内有水库一座且距离村民居住地不足两公里,渣场位置规划不合理,环评报告失真。渣场隔渗漏层不达标,导致水源流经浑浊。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配置1台清扫车和3台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机清扫和洒水经常,并采取多项工程措施减少粉尘扬散。2018611日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厂界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监测点位均符合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为了进一步评估灰渣场是否对下游居民造成了污染影响,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已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吕家塔社居民点及灰渣场周边做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出具后另行上报。
2.
该项目取得了合法的规划选址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
3.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2015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渣场周边地下水观测井、下游居民自备水井和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地下水观测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居民自备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渣场下游水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18611日再次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水质同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不属实

 

 

 

93

X150000201806120013

达拉特旗中和西国营林场,1999年马占荣承包中和西国营林场一万亩沙漠,经过多年在环保公益事业上的奋斗,使万亩沙漠穿上丽绿装,林地植被恢复达90%以上。09年当地政府新建沿黄公路,占地800亩(自己测量为900亩),前期补偿款为340万,但剩余大部分补偿款至今未付。当地政府涉嫌行文造假。截至目前存在各类明目的占地情况。

鄂尔多斯市

生态

1999年,马占荣承包了国营中和西经营林场1万亩林地,经过多年的植树造林,目前承包地内植被长势良好。200961日,沿黄一级公路达拉特旗树林召至中和西段启动征地工作,根据相关方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马占荣于20091018日签订了补偿协议书,明确征收马占荣承包达拉特旗国营中和西经营林场林地共计814.307亩,应获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3400019元。目前,协议确定的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不存在“剩余大部分补偿款至今未付”的问题。
2.
关于“当地政府涉嫌行文造假。截至目前存在各类明目的占地情况。”问题。经调查,征地过程中所涉政府公文均合法有效,未发现行文造假现象,也未发现违法占地情况。

不属实

 

 

 

94

D150000201806120026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白音察干嘎查札门贡,没经过举报人同意,在他的草场上建抽油井、太阳能风扇,私自盖房挖坑,填埋垃圾,破坏草场,向当地部门反映,至今未处理。

巴彦淖尔市

生态

1.关于举报“没经过举报人同意,在他的草场上建抽油井、太阳能风扇”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草场为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巴音查干嘎查扎门贡小组083 号草场,共8470.3 亩。其中5646.9 亩现为牧民赵贤经营,其余2823.4 亩草场承包人为娜仁格日乐。举报人反映的“建抽油井、太阳能风扇”实际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取得审批核准后实施的油田项目(巴盟行政公署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原油田分公司内蒙古白音查干凹陷油田勘探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巴署环发[2004]12 号〕)和风电光伏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中电投乌拉特中旗风电场三期49.5MW 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内环验[2014]72 号〕、中电投华北分公司乌拉特中旗川井20WMP 光伏发电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巴环审表[2012]132 号〕)。2007 年两个项目建设时,现举报人班吉日格其的丈夫上海已将其承包经营的083 号草场8470.3 亩转让给了赵贤,双方自愿依法签订了转让合同,并于2004 5 30 日在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转让相关手续(已进行过备案登记)。所以企业将占用草场补贴款,补偿了承包经营的赵贤。2007 年原承包人上海的妻子班吉日格其向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返还草场,法院判决赵贤返还娜仁格日乐2823.4亩草场。(083 号草场承包人共三个:户主上海、妻子班吉日格其及外甥娜仁格日乐,草场 部分总面积8470.3 亩,其中上海和他的妻子班吉日格其拥有5646.9 亩,外甥娜仁格日乐拥有 属实2823.4 亩,由于流转时未经外甥娜仁格日乐同意,法院判决赵贤返还娜仁格日乐2823.4 亩草场。)   2.关于举报“私自盖房挖坑,填埋垃圾,破坏草场”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项目取得采矿证(采矿许可证证号:0200000720098,有效期限2007 10 ~2057 10 月)后,开始进行勘探作业,2007 年、2011 年国家电投集团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分别开始建设15 万千瓦风电项目及2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用地所占草场补偿款全部补偿到位,同时两个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前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了草原征占用、用地审批、采矿许可等开工前的相关审批审核手续。按照项目规划,建设了综合楼、升压站等办公生活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了2 处取土坑, 坑内有少部分建筑垃圾。   3.关于举报“向当地部门反映,至今未处理”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法院判决后,班吉日格其多次上访,因其诉求事项已通过法律程序并由市、旗两级人民法院判决, 属于涉法涉诉事项,故无法按照信访事项调解处理。

部分属实

责令国家电投集团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和中原油田开采部立即将2 处土坑垃圾进行清运整治,恢复植被,由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土部门监督,甘其毛都镇配合实施。针对原承包人和现经营人关于草场转让产生的多年矛盾纠纷问题,建议和引导原承包人和现经营人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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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20051

乌拉特中旗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和白兴图嘎查非法开垦草场多处。多年来没有得到解决。

巴彦淖尔市

生态

关于举报“乌兰朝鲁嘎查和白兴图嘎查非法开垦草场多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2010年到2015年期间,新忽热草原监理站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新忽热苏木乌兰朝鲁嘎查共有4 户牧民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开垦草原共24.3 亩;白兴图嘎查共有6 户牧民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开垦草原共56.1 亩(其中陶格敦巴雅尔开垦9 亩、包音巴特尔开垦8 亩、巴音达来开垦17.8 亩、陶格套巴雅尔开垦4 亩、包香兰开垦11.2 亩、王玉柱开垦6.1 亩)。对此违法行为,由草原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部分(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10 户非法开垦 属实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种植多年生牧草恢复植被;2. 每亩罚款1000元整),责令10 户非法开垦草原牧户闭耕并恢复植被。从2016 年至今再未发现非法开垦草原现象。
关于举报“多年来没有得到解决”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对非法开垦草场的违法行为,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均及时予以行政处罚后,责令非法开垦草原牧户闭耕并恢复植被。从2016 年至今再未发现非法开垦草原现象。

部分属实

 

 

 
 

96

D150000201806120068

临河区城关乡远京八社110国道边1000公里处远景村八组,水泥搅拌站(共有5个水泥搅拌站),产生扬尘,扰民,把污水大量排入四排干渠,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

巴彦淖尔市

水,大气

经调查,群众举报产生扬尘扰民、污水排入四排干的水泥搅拌站位于临河区城关镇远景村八组,110国道边936公里处,共有水泥搅拌站5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正在生产经营的2处。1.巴彦淖尔市兴隆建材防水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9115080267067184X0;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环审发〔201679号)。2.巴彦淖尔市众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911508025581426224;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环审发〔201551号)。
(二)停 业 1 处 。 巴 彦 淖 尔 市 祥 普 盛 公 路 机 械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 营 业 执 照 :911508020701346450;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环审发〔201678号)。
(三)正在建设2处。1.巴彦淖尔市星泽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150802MAOMXJ519A;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环审发〔201820号)。2.内蒙古融泰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150802MAOPRLW59M;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环审发〔201821号)。通过调查走访,整治前水泥搅拌站场区道路未硬化,车辆拉运过程中和原料裸露堆放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关于乱排污水问题,近期现场未发现偷排污水行为,但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和实地勘查,可以确定个别罐车司机为方便省事,存在将洗罐水偷倒现象,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按照新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从201710月开始,所有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由企业自行组织。正在生产经营的两家企业已分别于2018510日、522日与内蒙古乾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合同》。停业的1家企业2017年生产不正常,2018年至今未启动,导致无法进行环评验收。

基本属实

(一)前期整治情况。从5月份开始,临河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砂石料加工厂(商砼)和煤炭市场开展全面治理整顿,下发了《临河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非法经营的砂石料加工厂(商砼)和煤场的通告》(临政字2018[148]号)和《临河区范围内砂石料加工厂(商砼)、煤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37]号),要求原料必须堆放整齐、全面覆盖、洒水降尘,场区内道路必须全面硬化,运输车辆全部苫盖,出入口安装清洗设备,原料高于围墙的必须进行平顶降高,解决扬尘扰民问题。
(二)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分工。根据群众反映的水泥搅拌站扬尘扰民和污水排放问题,工作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按期整改。一是加强物料堆放监管。对场区内存放的砂石料按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堆放整齐、密闭苫盖,每日根据实际需要定时不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确保无扬尘污染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全面硬化场区道路。场区内设置固定专用洗罐池,并做防渗水处理,运输罐体必须在专用洗罐池内清洗。设置专用清洗运输车辆设施,配备高压洗车泵,要求所有车辆(包括车身、轮胎、罐体)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厂区。三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对生产运料输送带进行全封闭,并在原料及生产区域安装雾炮机,防止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巡查频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23198296000),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止201861417:00,除正在建设的企业外(巴彦淖尔市星泽商贸有限公司),其余4家企业已经全部购置洒水车;运料输送带已经全部封闭;洗罐池已经全部建成。要求企业安装的洗车设施及降尘的雾炮机在623日前保证到位。对于少数司机将洗罐水排入排干问题,由执法局与企业签订禁止偷排偷倒行为责任书,实行群众有奖举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偷倒污水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商砼站集中整治工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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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20072

乌拉特中旗海鲁图镇巴伦宝力格嘎查,生态园北侧热力公司将煤灰、垃圾、牲畜死尸倾倒至牧民草场,占用牧民耕地,没有补偿。生态园北侧热力公司粉尘污染严重,产生扬尘,严重影响牧民生活。

巴彦淖尔市

大气,土 壤,生态

1.举报内容中的“生态园北侧热力公司将煤灰、垃圾、牲畜死尸倾倒至牧民草场”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举报人所指的热力公司为乌拉特中旗大公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596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海流图镇巴仁宝勒格村石料场废坑回填倾倒炉灰渣的批复》(乌中政办字〔2015104号),利用大公热力公司炉灰渣对巴仁宝勒格村石料厂废旧采坑进行回填。经现场调查,发现集体草场内部分地段有建筑垃圾偷倒和堆存现象,现场未发现牲畜死尸。针对此问题,调查和整改工作组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责成海流图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全面清理。
2.
举报内容中的“占用牧民耕地,没有补偿”问题不属实。经调查,1998年,该草场在二轮草牧场承包时未发包,被确定为集体草场(该集体草场内没有耕地),但事实为旭仁其木格等4户牧民使用了该草场。从2000年开始由于沙源治理和镇区建设的不断扩大,4户牧民放牧草场越来越小,生活越来越没有保障;2011年,为解决旭仁其木格等4户牧民生产生活困难,按照法律程序,对4户牧民进行补偿安置(其中:旭仁其木格领取补偿费90万元,敖登夫领取补偿费100万元,刘玉星领取补偿费100万元,白二林领取补偿费190万元),因此,不存在“占用牧民耕地,没有补偿问题”。
3.
举报内容中“生态园北侧热力公司粉尘污染严重,产生扬尘,严重影响牧民生活”部分属实。大公热力公司在供暖期间将炉灰渣运往该地,进行废弃采坑回填,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偶有道路扬尘和粉尘逸散现象。

部分属实

1.针对举报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责成海流图镇政府对现场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共计出动工作人员和环卫工人45人、出动装载机5台、翻斗车4辆、挖机2台、双桥自卸车15辆,清运整治废土、垃圾3000余方,平整土地3.9万平方米。已于2018614日全部完成整治工作。通过整治,现场周边环境已得到彻底改善。
2.
责成大公热力公司立即对部分裸露的灰渣进行全面覆土压实,通过人工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恢复植被。
3.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城管执法局在该地区主要路口立即安装了2套监控设备,对该地区的乱扔乱倒垃圾进行实时监控,坚决杜绝垃圾乱扔乱倒现象发生,一旦发现严惩相关责任人。
4.
乌拉特中旗政府责成海流图镇政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持续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98

X150000201806120002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巴音乌素村黄河村村民小组村民(原黄河村):1.鑫都肉联厂将厂内屠宰生猪的菌水装入罐车排到厂前黄河沟槽内掩埋渗透处理,散发恶臭。由于该厂离村民太近,造成我村大量畜禽死亡,给村民的生活区带来严重危害。2.鄂尔多斯蒙西工业园区北方联合电厂在蒙西工业园区荒地上建造储灰坝,约100多亩,高约60米,北方联合电力以承包形式收取蒙西工业园区内电石灰和粉煤灰污水内部营运,蒙西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对生产所致的废物、废水进行掩埋。产生的污水渗透到地下,村民饮用水存在很大隐患,生产过程中大量排放废气,且我村地界到处可见倾倒的粉煤灰和尾矿渣堆。3.村民为了保护当地环境,要求停止粉煤灰的制造和经营,并加大防护措施,保护环境,后协商交涉过程多次未解决,引起村民不愤拦挡储灰坝,结果20多人被公安拘留。

乌海市

水,大气,土壤

乌海市调查情况:1.举报问题中所述鑫都肉联厂全称为鄂托克旗鑫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与我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巴音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之间仅隔一条自然形成的泄洪河槽(即举报问题中所说黄河沟槽)。通过实地察看,未发现泄洪河槽内有污水以及掩埋渗透处理现象,亦未发现大量畜禽死亡的情况。2.举报问题中所述蒙西工业园区北方联合电厂位于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而我市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巴音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虽与工业园区南北相接,但村民居住地距工业园区内企业较远。通过对该村民小组区域范围内进行细致排查,未发现倾倒粉煤灰和尾矿渣的现象。3. 就举报问题反映村民被蒙西公安部门拘留的问题,经调查了解,该事件发生于2016年春,因蒙西工业园中的企业将粉煤灰倾倒在距巴音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不远的鄂尔多斯地界内,对该村造成粉煤灰扬尘污染,随后发生了村民拦挡事件。据村民表述,当时鄂尔多斯市有关旗县公安部门将10余名村民带回了解情况,约5人被拘留半月。事件发生后,海勃湾区政府以及千里山镇、巴音乌素村委会共同与鄂尔多斯方面进行了协调沟通,明确蒙西工业园内相关企业停止倾倒粉煤灰,并将已倾倒的粉煤灰进行了固化处理。同时由涉事企业出资为该村新建了3座水塔作为补偿。

部分属实

鉴于该举报问题反映的部分企业行为及其他问题,发生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我市仅能对辖区范围内的问题进行调查,无法对鄂尔多斯市辖区内相关企业及问题进行核查。

 

 

鄂尔多斯市调查情况:1.关于“鄂托克旗环保局充当保护伞、恐吓举报人、向被检举企业泄露举报人信息”问题。经调查,2018411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接到“鄂托克旗鑫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槽里”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核查,第一时间在排水地点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执法过程中,举报人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解决反映问题,但由于执法人员需要履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程序,无法当场做出处理决定,致使举报人情绪激动、言语失控,辱骂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耐心劝导,解释执法程序,并未与其发生争执。因此该问题不属实。2.关于“鑫都肉联厂将屠宰生猪的菌水装入罐车排到厂前黄河沟槽内掩埋渗透处理,散发恶臭”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鑫都肉联厂与蒙西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产生的屠宰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利用罐车拉运至蒙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018411日,因拉运人员处置不当,将清洗罐车后的56吨液体通过低洼地排放至河槽内,目前已完成整改。3.关于“该厂离村民太近,造成我村大量畜禽死亡”问题。经调查,鑫都肉联厂与举报人所在的黄河村直线距离超过2公里,大于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限值。经实地调查走访,并与黄河村委会核实,暂未发现畜禽死亡情况。4.关于蒙西工业园区北方联合电厂有关环境问题。经调查,该渣场已于20146月完成闭库,周边采用干砌石护坡,顶部覆土绿化并建有喷淋设施。根据环境监测机构对渣场验收时周边大气颗粒物浓度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5.关于群众反映蒙西工业园区相关环境问题,经调查,蒙西园区已建成工业污水项目和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经查,未发现企业将生产废物、废水进行掩埋的情况。2015年监测机构对黄河村地下水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2018112日,环境监测机构对渣场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蒙西园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均建有在线监控设施,通过调取数据,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生产过程中大量排放废气”问题。6.关于“村地界到处可见倾倒的粉煤灰和尾矿渣堆,没有任何防治措施”问题。调查组对巴音乌素村(原黄河村)现场检查了村内部和四周村界,未发现粉煤灰和尾矿渣堆问题。

针对2018411日鑫都肉联厂拉运人员将清洗罐车的液体通过低洼地排放至河槽内的违法行为,2018415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对鄂托克旗鑫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闫五进行约谈,并对鄂托克旗鑫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10万元,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排水影响。2018430日,鄂托克旗环保局对鑫都肉联厂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鄂托克旗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鑫都肉联厂及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规范污水处理台账,做到产生有来源、处理有结果,坚决杜绝散乱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2018613日,鄂托克旗鑫都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厂长贾文兵予以免职处理,并将拉运司机温勇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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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123

海南区拉僧庙镇老石旦小一号综合治理大型机器轰鸣,放炮震动,造成养殖户的牲畜不能正常繁殖,产崽量下降,要求煤矿给予相应赔偿,同时另行安置养殖基地。

乌海市

噪声

1.经实地调查,海南区老石旦煤矿一、二号采空区治理项目周边只有一家养殖场,距离约500米。因为在采空区治理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中大型机械设备实施剥挖、拉运土石方以及对岩石进行爆破(于每日中午1200进行,53日后已停止),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和震动。此情况属实。
2.
经调查核实,该养殖场位于原老石旦采煤沉陷区搬迁范围,经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动员,该处不愿搬迁。采空区治理项目开工后,该养殖场主多次阻拦施工并要求赔偿。经企业与该养殖场主就赔偿问题协商后,于2017515日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于当日支付补偿款5万元。2018515日,企业与该养殖场主再次协商,重新签订补偿协议,并于当日支付补偿款5万元。两次共支付补偿金10万元。

部分属实

1.海南区将针对采空区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震动,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企业按照设计规范施工。
2. 
针对另行安置养殖基地的问题,海南区向)该养殖场主建议将养殖场安置到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养殖中心,但该养殖场主要求安置到海勃湾区海北村。经海南区与海勃湾区对接,目前海北村已无空余养殖用地,且现有养殖用地也要逐步退出,故暂时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