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七批)Ⅰ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7批(Ⅰ)(20186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120093

玉泉区昭君路66号黄河小区5号楼南面有砂石场(没有具体名称)运营过程中有噪声和粉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玉泉区政府核实,该砂石场位于黄河小区5号楼南侧,占地面积约20亩,无相关手续,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玉泉区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下达限期清理通知,要求616日前停工整治,目前砂石场已封停并完成清理。

昭君路街道纪工委对后桃花村村长张慧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卫生办主任苏伟和包村干部张华征进行约谈。

 

2

D150000201806120094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台阁牧乡阳光100小区自来水有污染(成黑色)。小区内三环路工地施工产生扬尘,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道路改造工程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确实产生扬尘噪声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因自备井成井工艺原因,长期运行后导致水质下降,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土左旗城管执法局已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针对自备井水质下降问题,由开发商重新选址,于731日前新打一眼机电井。

 

 

3

D150000201806120098

1.赛罕区金桥小学斜对面维多利超市和浩翔酒店的风机噪声扰民。
2.
昭乌达路修路的工地,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维多利超市和浩翔酒店已于613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昭乌达路道路改造于201712月份已停工,20185月份,对施工场地苫盖绿网,因绿网有破损,造成扬尘污染,扬尘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施工方已对破损的绿网完成修补。

 

 

4

D150000201806120099

回民区科华楼赛罕路社区要求绿网遮盖的土路硬化,担心绿网风化后造成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6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8日前完工。

 

 

5

D150000201806120106

回民区科华小区楼前用绿瓦盖上,小区楼前都是生活垃圾,大车拉土垫土,行驶不了,土路到现在没有硬化没人管,希望督查组领导重视。

呼和浩特市

土壤

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6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8日前完工。

 

 

6

D150000201806120107

回民区通道街西侧科华小区院里改造后没给修路已六七年了,周边危房也很多到现在没有人管,为了美观掩盖种了松树,小区楼前面空地上都是生活垃圾。

呼和浩特市

土壤

同上

属实

同上

 

 

7

D150000201806120108

回民区互联网大厦科华小区,从小区出来的路以前是方砖路现在修公园没有硬化道路,给市民带来很大不便,楼前垃圾拉走后用绿网盖住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太差了,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同上

属实

同上

 

 

8

D150000201806120109

回民区科华小区的道路一直没有硬化,危房很多,楼前的垃圾拉走后用绿网盖住了,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给小区硬化好道路和健身器材。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同上

属实

同上

 

 

9

D150000201806130001

玉泉区大西街福成肥牛对边的饭馆(向阳酒楼),抽油烟机噪音特别大,油烟的味道特大。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经玉泉区政府核实,大西街向阳酒楼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2018613日,该饭店已拆除风机并更换油烟净化器。同时,聘请内蒙古羽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油烟、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目前已整改完毕。

 

 

10

D150000201806130004

赛罕区金河镇城发物流园餐具消毒厂长期污水乱排乱放,厂区东南角挖坑排污水,然后就用土埋上,没有管网,有视频录像。另灰杰餐具消毒厂也没有管网,污水长期乱排乱放,(地址呼市土左旗沙尓营子乡丰后庄)。

呼和浩特市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该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入运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和沙尔营中心已将企业关停并拆除完毕。

 

 

11

D150000201806130005

清水河县窑沟乡下狼窝嘴村勇胜煤矿(已停工),该矿业已经没有经营者,但地下矿区还在着火,冒黑烟,周围植被被破坏之后一直没有恢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4日,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窑沟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20131月至今,永胜煤矿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冒烟现象,不存在植被破坏未恢复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2

D150000201806130007

赛罕区金河镇城发物流园9号厂库存在污水乱排乱放,没有污水排污管网。另呼市惠洁餐具消毒厂,长期乱排乱放,呼市土左旗的。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

呼和浩特市

1.经赛罕区政府核实,城发物流园于2016122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厂库内污水为金桥开发区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排放,因该地区无污水收集管网,该厂采取污水车拉运的方式处置污水。
2
.该举报与本批转办编号D150000201806130004问题一致。经土左旗政府核实,惠洁餐具消毒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入运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613日,赛罕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更换大吨位的污水拉运车。614日,该厂增加了2台安装有GPS的污水拉运车。因该厂所在的七圪台城发物流园擅自使用自备井为水源,616日,赛罕区水务局和市水资局对七圪台城发物流园自备井进行了查封,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停运。
2
.土左旗环保局和沙尔营中心已将企业关停并拆除完毕。

 

 

13

D150000201806130011

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西窑子村北边张大红沙棘饮料厂侵占举报人土地,随意堆放垃圾。

呼和浩特市

土壤

1.2018613日晚,和林格尔县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该厂于201232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批面积为3600平方米,国土局实测面积为3840平方米,堆放树枝等垃圾超占国有土地使用面积240平方米,超占的土地属于西窑子村集体所有,不属个人土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该厂已于615日将厂房院内生活垃圾和院外堆放沙棘枝等全部清运,并将厂房门前清扫干净。

 

 

14

D150000201806130013

玉泉区南茶坊钢管厂市委供暖所第七车间的锅炉还在使用燃煤,特别呛人。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3日,玉泉区环保局、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市建委第七供暖间锅炉房已于201712月底停用,原有供热面积接入科林热力公司,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5

D150000201806130018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沟门村金山管委会天聚鑫公司的西南面此处被倾倒很多的建筑垃圾,希望清理。

呼和浩特市

土壤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天聚鑫公司西南门存在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已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16

D150000201806130019

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台阁牧乡西甲蓝村村委会附近有一家处理固废及危废的厂子,该厂涉及污染情况,污水排放及有害物质处理不当,无任何环保设施,投诉人了解无相关任何手续。

呼和浩特市

土壤,

614日,经土左旗环保局、台阁牧镇实地核实,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处理固废及危废工厂,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家违法塑料袋生产加工企业。目前,已对该企业实施关停,并清理拆除生产用料及设施设备。

 

 

17

D150000201806130023

新城区赛马厂北路绩业家园6号楼商住一体,一楼全是烧烤摊,油烟味道很大,特别吵闹。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新城区政府核实,该处有3家烧烤餐饮店存在油烟噪音污染,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新城区相关单位已要求“尚滋味小龙虾”暂停营业,尽快办理换证手续;责令“三狼龙虾店”和“酷睿烤吧”立即停业整改,对现有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对风机进行再次隔音降噪处理,于627日前完成整改。

 

 

18

D150000201806130024

新城区艺术厅北街12号院里有个垃圾转运站异味严重,作业时噪声严重,运输过程中倾洒垃圾。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土壤

该问题与612日转办编号(150000201806120056)问题一致。
经新城区政府核实,该附近2.5平方公里范围内只此一座垃圾转运站。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该垃圾转运站异味问题后,新城区环卫局设计多种解决办法。20164月至6月期间该垃圾转运站停用60天左右,造成居民无处倒垃圾。随后,环卫局建设了一个彩钢式封闭房放双动力压缩车,解决居民无处倒垃圾问题,但是周边垃圾转运出现积滞问题,垃圾出现堆存。

属实

201861日,新城区在周边开设大型垃圾转运站,覆盖该区域的垃圾清理,该处转运站停止运行。

 

 

19

D150000201806130027

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名门23楼商用平台上大约有15台风机,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噪音

经回民区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平台15台设备全部为消防风机,用于在火灾情况下紧急排烟,平时不使用,摆放风机属实,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风机仅在紧急情况下火灾排烟使用。

 

 

20

D150000201806130029

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西窑子村准新运煤专线上的运煤车在运营过程中有噪声、粉尘污染;并在自己家的羊场附近,导致自家羊群患病。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和林格尔县政府现场核实,该养殖场距离准兴重载高速公路路基外缘5.6米,周围无粉尘,不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经县农牧业局专业人员认定,羊患病与道路噪声无直接关系,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21

D150000201806130030

1.赛罕区榆林镇河南村前面坡,由于乌兰察布市交通局修运煤专线,榆林镇河南村支部书记利用职权出售山林里的土卖给运煤专线,破坏退耕还林的林地达十几亩左右。
2.
河南村大黑河河道挖沙严重,破坏生态。

呼和浩特市

生态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运煤专线过境河南村段施工取土位置是一处岩石山丘,不属于林地。大黑河采砂为河南村大黑河段的挖砂场,已于20175月底关闭至今。村书记涉嫌以权谋私卖土的违法违规行为,区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水务部门对河道因采砂形成的砂坑砂坡进行了修复整治。赛罕区政府已责令榆林镇对河南村取土石区域植树种草,确保2018年年底整改完成。

 

 

22

D150000201806130032

市辖区如意开发区沙尔营六犋牛村,玉龙泡沫厂夜间生产,机械噪声扰民。工业污水直排至六犋牛村水渠里,影响地下水。污水产生异味,工业废气(酸臭味)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如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实,该企业手续不全,违规生产,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614日,开发区行政执法、公安和沙尔沁镇政府等单位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了拆除清运,于615日全部清除完毕。

如意开发区已启动调查程序,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23

D150000201806130035

回民区段家窑镇班定营村二级水源地,通胜泡沫厂,工业废水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排至二级水源地。生产机械噪声、燃煤锅炉噪声扰民。工业废气产生刺鼻味道,污染空气。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为逃避检查,检查组来了停产,检查组走后又继续生产。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经核实,通胜泡沫厂已于20173月关停至今,设备已拆除,反映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24

D150000201806130037

赛罕区前不塔气村豆制品厂(不知道具体厂名)生产过程中烧锅炉有工业废气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613日晚,赛罕区组织敕勒川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环保局和食药局等部门对该区域发现的15家小作坊、2家推贩实施查扣封存生产设备,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共没收8台磨豆机、3吨豆子原料、拆除锅炉14台。

 

 

25

D150000201806130039

回民区通道北街科华小区楼前楼后,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扰民。小区出行路面是土路,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举报与本批转办编号D150000201806120099问题一致。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6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8日前完工。

 

 

26

D150000201806130045

赛罕区金河镇沙梁村:
1.
村委会出卖林地,破坏生态砍伐树木,毁林大概150亩左右。
2.
在以前偷挖乱采的沙坑里,填埋建筑垃圾。偷挖乱采毁坏耕地、林地、荒地总面积达300多亩。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处理方法不合理,处理结果不满,敷衍造假。

呼和浩特市

生态

610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金河镇等部门赴金河镇沙良村对群众举报的采砂、砂坑建筑垃圾回填开展核实工作,现场排查发现1个砂坑边缘有垃圾偷倒现象,其余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对123号坑进行了人工植树,目前自然植被已初步恢复;4号坑因多年未进行开采,自然植被已部分恢复。
此次举报反映的倾倒垃圾位于1号坑边缘地块,系2017年秋冬季偷倒垃圾形成,金河镇已制定专门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清理,预计10月底清理完毕并进行秋季人工植树。同时,针对举报反映的毁林、非法开办砂场问题,区林业局和国土局已开始取证调查。

2018614日,赛罕区金河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九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停止其村委会主任工作。

 

27

D150000201806130046

清水河县老牛湾镇银塔峁大队四座塔村,苏景亮带领常俊风开砂石场、白灰厂;私自乱开乱挖,毁坏村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违章建筑修路;2016向督查组反映未有实质性作用,至今没有恢复村容村貌。

呼和浩特市

生态

经清水河县政府核实,苏金亮带领常俊峰开砂石场、白灰厂及私自乱开乱挖、毁坏村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不属实,违章建筑属实。

部分属实

2018616日,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土地,没收清水河县蒙晋黄河人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上建筑物2001平方米并处罚款7901元。

 

 

28

D150000201806130047

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九合国际小区内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内化粪池内安装隐蔽污水泵,抽取污水用暗管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未经任何处理措施排入河流,污染环境。化粪池抽取污水产生臭气,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污水泵在包头大街九合国际南门和北门,两个化粪池各装一个。

呼和浩特市

经赛罕区调查,小区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属实。

属实

赛罕区政府已责令九合国际小区立即停止排污,暂用吸污车将污水拉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市供排水公司已制定施工方案,将小区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预计在624日完成施工。

 

 

29

X150000201806120015

赛罕区书香门第小区和绿景苑小区附近有一处违章建筑彩钢房,该建筑曾是小区建设时工人居住的工棚,约150平米左右。目前该违章建筑用于开设一家烧烤店,烧烤店夜间烤炉放到店外,并播放招揽顾客的音乐。该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望对该问题予以解决。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612日,赛罕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赴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目前该违章建筑内为烧烤店,夜间在店外摆设桌椅并播放音乐,存在油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赛罕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对该烧烤店下达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通知,已于2018613日拆除完毕。

 

 

30

X150000201806130001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泓利泰供热公司在全国生态环境大会和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呼市督查期间,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新建燃煤锅炉房。呼和浩特市下达停工通知仍然违法施工。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529日,新城区环保局对泓利泰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锅炉问题进行调查,该项目无手续,新城区环保局下达了《新城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现场停止施工,同时制作了执法影像资料。611日,新城区环保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再次赶往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对建设的锅炉基座进行取证。目前基座部分建设完成,锅炉尚未安装,举报属实。

属实

61日,新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总投资5%的罚款,金额为372500元,同时责令立即停工。611日,新城区环保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锅炉房进行联合检查,要求立即停工,并对厂区北侧堆放杂物进行清理。目前锅炉房已停止建设。

 

 

31

X150000201806130002

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窑村委,于四小、刘世彪、田兵堂、刘三堂、刘俊义、刘英俊毁林开办石料厂,破坏植被,污染环境,非法侵占集体村民所有林地、山地、矿产资源,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呼和浩特市

生态

经武川县调查核实,于四小、田兵堂石料厂位于旧109国道北侧,1999年由王桂窑转包于四小、田兵堂承包经营,生产期间造成了一定的植被破坏;刘三堂石料厂已于2009年关闭,破坏的植被已全部恢复;刘世彪石料场于2013年取得营业执照,2003年取得采矿权,矿区面积1.54公顷,该矿区采矿证范围内属于持证合法采矿,存在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问题;刘俊义、刘英俊石料厂2014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属于合法采矿,存在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1201869日,武川县县环保局对刘世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产整顿中。
2
201869日,武川县环保局对刘俊义、刘英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产整顿中。

 

 

32

D150000201806120091

东河区景苑小区十七中住宅楼(景苑小区)2号楼空地违建一个烧烤店,有油烟污染。

包头市

大气

613日,我市责成东河区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十七中住宅楼(景苑小区)2号附属楼西侧进行现场核实,该店已将燃煤散烧炉具改进为燃气炉,换气口加装了空气净化设备,但仍存在少量油烟气味,并发现该店在院内私自搭建了彩钢板房。

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已责成东河区执法局向该店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其于614日前自行完成整改。615日,东河区执法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为此,东河区执法局会同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该店铺已停业,店铺业主表示不再经营。

 

 

33

D150000201806130009

九原区麻池镇西壕口村河西电厂存在粉尘污染,垃圾随意堆放在厂房外面。举报人发现地下水位下降,认为与电厂有关。

包头市

大气,土壤

1.针对举报反映“河西电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项目建成后,该公司积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近五年共投入资金6.31亿元,对原有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其中,2013年和2014年分别投资1.85亿元和1.86亿元,完成了#1#2机组的脱硝改造、脱硫增容改造及除尘器改造,脱硫效率达到95.64%、脱硝效率达到73%以上、除尘效率达99.92%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又投资1.1亿元完成了煤场全封闭改造工程,彻底消除了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现象;2016年至2017年期间,再投资1.5亿元完成了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每年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700吨、二氧化硫1000吨、烟尘300吨,大幅度降低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该公司属国控重点源企业,配套安装了烟气24小时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实时传输,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电厂超低排放标准。
2.
针对举报反映“垃圾随意堆放在厂房外面”问题,经现场核查属实。厂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约有2600余立方米,是该厂区于2016年底至2018年初扩建废水零排放项目、煤厂全封闭项目、超低排放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改造基建做基础产生的建筑渣土,堆放位置位于厂区内东南空地处。
3.
针对举报反映“举报人发现地下水位下降,认为与电厂有关”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生产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取用地下水仅用于生活用水。该企业有3眼地下水源井,均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年均地下水取水量6万吨,按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税)。企业用水低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部分属实

615日,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包城管停字〔20180501040号)和《督办通知》(包头市环卫督查支队〔2018〕九原大队05号),责令其迅速采取措施对厂区内的渣土进行外运处置。截至617日下午17时,已外运建筑垃圾27车约500立方米;剩余垃圾620日全部清运完毕,现场可利用存土,企业进行平整后将实施绿网苫盖。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对现场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34

D150000201806130040

青山区棉纺厂小区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有音响噪声及排风扇污染。

包头市

噪音

1.举报反映“棉纺厂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有音响噪声”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613日晚,青山区环境监测站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监测了礼堂内音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51.9dBA),测试结果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昼间限值55dBA))。
2.
举报反映“棉纺厂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排风扇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属实。613日晚,青山区环境监测站按照技术规范,监测了礼堂排风扇(引风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61.4dBA),靠近居民楼一侧的3个引风机产生噪声监测结果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

部分属实

依据监测结果,青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商家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达到国家噪声排放标准。614日下午,业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自行拆除了噪声超标源(3个引风机),并对拆除后可能泄露噪声的孔洞进行了隔音封堵和外立面恢复。整改完成后,青山区环保分局再次对礼堂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进行了监测,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49.4dBA),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区标准。根据检测结果,礼堂排风扇噪声污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我市要求赛立特尔公司工会制订整改方案,调整舞厅营业时间。晚上由原来的20:0022:00改为19:3021:00,并加强管理,合理控制音响设备音量,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责成青山区持续对礼堂舞厅噪声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达标;并在全市范围内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5

D150000201806130042

昆都仑区民族西路与新光东路交叉路口,早市卖油条的店铺及晚上烧烤的店铺有油烟污染(举报整条街)。

包头市

大气

1.卖油条的店铺为豆乐豆浆店,位于新光东路阿北小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3
家烧烤店油烟净化设备陈旧,产生部分油烟,不符合相关要求。

属实

1.对豆乐豆浆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店负责人反馈,房租于201871日到期,不准备继续经营。现屋内设备已搬离,执法人员于2018614日上午,拆除了该店的门头牌匾,该店现已彻底关停。
2.
昆区综合执法局对3家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其停业整改,做出书面检查及整改承诺。3家烧烤店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已订购了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待设备安装后,在第一时间请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再恢复正常营业。
3.
举一反三,责成昆区政府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和频次,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6

X150000201806130008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高才村举报反映:1.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2.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3.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4.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

包头市

,大气,土壤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3/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4/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
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20171013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20171114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
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201857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
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201859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部分属实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3/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4/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
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20171013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20171114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
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201857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
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201859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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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130009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高才村举报反映:1.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2.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3.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4.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

包头市

土壤,大气,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3/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4/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
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20171013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20171114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
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201857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
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201859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部分属实

1.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3/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4/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
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20171013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20171114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
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201857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
举报反映“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信息,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企业从2018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201859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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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20100

根河市中央街浪淘沙浴池锅炉建在小区院内,浴池排风产生低频率噪声扰民,锅炉产生大量烟尘扰民。督察组一来就停业维修。

呼伦贝尔市

大气、噪声

1.锅炉房建在小区院内问题。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隶属根河市奇鑫商务会馆,位于市建成区内中央街北侧医药综合楼,2013年投入运营。该洗浴中心的锅炉为1蒸吨/小时蒸汽炉,配套建有陶瓷多管除尘器。该洗浴中心有根河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785MAONAPEY8T)。该锅炉房始建于2007年,属正规建筑,并拥有不动产权证书,该锅炉于20132月在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后投入使用(登记编号:锅蒙E01043)最近一次年检时间为2017915日,并出具了检验合格的报告(报告编号:GZ-DN-B-171010)。
2.
浴池排风产生低频率噪声扰民问题。根河市环保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小组于615日对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洗浴中心因房屋主体加固维修而停业,现场有两台通风机,女浴池有一台LKW355L-4型山东齐能风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噪声通风机没有运行,因加固维修现场需通风,男浴池有一台LKW300L-4型山东齐能风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噪声通风机正在运行。现场产生风机噪声,但是否符合厂界噪声标准,需要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予以认定。
3.
关于锅炉产生大量烟尘扰民问题。专项小组现场检查时,该洗浴中心处于停业状态,锅炉未使用,锅炉房内有半吨左右存煤,锅炉房外有约50立方米烧柴,没有烟尘和灰渣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是否达标需监测予以认定。2018516日,根据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根河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办发〔201725号)的要求,根河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推进根河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淘汰的通知》(根环字〔201829号),要求该企业于2018831日前,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或采购热水经营方式取缔现有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
4.
关于督察组一来就停业维修问题。因浪淘沙洗浴中心成立之初对根河市原医药公司综合楼进行了局部改造装修,根河市住建规划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对拆改结构进行加固。浪淘沙洗浴中心于20184月聘请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根河市原医药公司综合楼拆改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按照辽宁省建筑设计院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现场加固改造。并非为躲避环保督察而停业维修。根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企业认真整改相关环境保护问题,于2018630日前完成结构加固维修工程时,将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部分属实

1.目前浪淘沙洗浴中心已停业修缮,根河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18620日对因施工需要正在使用的男浴区排风扇噪声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待营业后,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运营期间噪声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2.
鉴于目前浪淘沙洗浴中心停业修缮,不具备对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条件,待修缮完工恢复营业后,根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到位。

 

 
 

39

D150000201806130012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名家综合楼小区后面有个养猪厂(满意生猪养猪合作社)规模很大,周边的邻居没法儿开窗户臭味太厉害,我们联名举报多次至今未解决。

呼伦贝尔市

大气

2018613日、14日、15日,莫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被投诉的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法人梁建华,系被举报人梁巨财之子)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猪粪堆放于门口北侧无防渗土坑内,无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由坑边低洼处流至市政道路,现场有明显排放痕迹,场区周边异味感明显。猪舍只人工清理粪便,不进行冲洗,且夏天开窗通风养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2018615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名家综合楼位于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南侧,紧邻该养殖场。

属实

1.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责令养殖场于2018622日前将生猪迁出,并将养殖场产生的垃圾、粪便等清理干净,全面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若养殖场不能于622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将养殖生猪强制迁出,全面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明确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整改完毕。

 

 

40

D150000201806130017

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林场新发屯,2003年的4400亩退耕换林,成活率不到20%,举报过内蒙古林业局和相关部门都说正常,补栽了掩盖事实。我们老百姓都有林权证,16年以来我们农民保护森林,他们毁林。2000多亩地上毁林后种地,树叶都没有了,2003年的2000多亩的补贴没有落实。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兴安盟

生态

经查,科右中旗代钦塔拉林场2003年退耕还林任务2000亩,2005年退耕还林任务2400亩。2017年,科右中旗对2003年度和2005年度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验收,共涉及12个小班,保存率均为70%以上。2018614-15日,经科右中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现场调查,目前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于2017年验收结果一致,没有发现毁林现象。上述两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全部兑现,不存在没有落实的情况。

不属实

 

 

 

41

D150000201806130026

乌兰浩特市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2009年至今,非法开垦国有草原30多万亩,变成耕地,并套取国家补助,破坏生态。

兴安盟

生态

1.关于“乌兰浩特市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2009年至今,非法开垦国有草原30多万亩,变成耕地,破坏生态”问题。此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跃进马场总面积644703亩,其中:耕地面积349857亩、林地42867亩、草地225596亩、非农用地26383亩。根据20185月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核实数据显示,跃进马场施业区总面积618945亩,其中耕地370066亩、林地104740亩、草地116302亩、非农用地27837亩。两次数据核对结果显示,跃进马场草地减少109294亩。其中,被平台部队常规武器试验区收回的草地面积25758亩;林地面积增加61873亩;耕地面积增加20209亩;非农用地面积增加1454亩。经查,目前科右前旗已经调查处理3641.2亩。其中,2015年至2018年期间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的面积为120.5亩;20102015年期间发现并查处的开垦草原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草原面积为781.7亩;20162017年期间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涉案草原面积为2739亩。对于各户多年形成的拱地头、扩地边等增加的耕地面积,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盟农牧场管理局正在继续调查核实,计划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消号,到2019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
关于“套取国家补助”的问题。经查,依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跃进马场耕地为349857亩,享受国家补贴面积为180460亩,以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人,没有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

部分属实

对于各户多年形成的拱地头、扩地边等增加的耕地面积,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盟农牧场管理局正在继续调查核实,计划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消号,到2019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42

D150000201806120113

扎鲁特旗乌额格其苏木禁牧期间草原管理所的人私自收费让人放羊。

通辽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情况不属实。经扎鲁特旗纪检委对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乌额格其苏木草原管理所工作的7名工作人员谈话核实,不存在群众所反映的禁牧期间私自收费让人进去放羊问题。并随机对乌额格其苏木10个嘎查村中35户(其中1户未养殖牛羊)从事养殖业的农牧民进行入户调查,所访农牧民均证实,从未向乌额格其苏木草原管理所工作人员私自交纳任何费用,也未私自进去放牧。

不属实

1.严格执行禁牧舍饲政策。加大生态保护禁牧舍饲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组建由苏木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队长,由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草监所、林工站、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等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的生态保护禁牧舍饲综合执法大队,真正形成执法监督的工作合力。
2.
全面提升草原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对草原执法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草原执法工作机制,杜绝滥用草原执法权、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加大草原监管部门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切实提高草原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3

D150000201806130010

扎鲁特旗霍林郭勒铝厂污染环境
导致牲畜和人得了异牙病。

通辽市

土壤,生态,大气

1.群众反映的“霍林郭勒铝厂的大气,土地,水污染”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此问题涉及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根据监测结果,企业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该公司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管网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因此,该公司不存在大气、土地、水污染问题。
2.
群众反映的“导致牲畜和人得了异牙病”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2016年以来,通辽市卫生部门、扎鲁特旗卫生部门对阿日昆都地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该地区牧民、在校生未发现异常病状。
3.
群众反映的“曾经向环保部举报”问题,该情况属实。2018425日,通辽市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群众信访件1件,目前现场调查已经结束,将于625日前在环保信访系统上正式答复,确保实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组织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和嘎查村卫生机构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4

D150000201806130036

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扎哈淖尔露天煤矿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和草场补助给的少。

通辽市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的“扎哈淖尔露天煤矿,开在霍日格嘎查草场上,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导致牧民无法放牧”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扎哈淖尔露天煤矿”实为“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颗粒物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1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2017年累计投资4763.45万元,复垦面积达到261.99公顷;2018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治理面积66公顷。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正常,没有群众反映的“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导致牧民无法放牧”问题。
2.
群众反映的“草场补助给的少”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两次征收格日朝鲁苏木霍日格嘎查土地。2016年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征收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霍日格嘎查土地534.81亩,2016127日征地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户。2018年,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征用格日朝鲁苏木共6688.51亩,2018422日征地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户。综上所述,该公司所征占地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款已全额发放到户。

不属实

1.持续强化煤炭开采企业环境监管,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2.
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管护的政策措施,完善草原监督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征占用草原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和违反草原保护制度的行为,不断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筑牢通辽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45

D150000201806130049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科尔沁区蒙东煤炭交易中心煤炭露天堆放。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煤炭露天堆放”问题,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内蒙古蒙东煤炭交易中心”实为“通辽源通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监察,该企业厂区确有5万吨煤临时堆放,已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但未设置高于煤堆高度的围挡,未达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的要求。
2.
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严重(黑灰)”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监察,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黑灰”问题。根据赤峰绿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在厂区采用洒水抑尘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针对源通物流公司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或覆盖等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科尔沁区环保局分别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两个月内将储煤棚外已覆盖的临时堆放煤炭清运到条形储煤棚内,在储煤棚中进行煤炭破碎、筛分、掺混等作业。
2.
对企业增加监察频次,加大监察力度。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源通物流目前已增购8个水炮和1台翻车机,在封闭环境下使用翻车机卸煤,采用输送带及地下管廊输送至卸煤栈桥,通过移动式堆煤机将煤炭送入储煤棚外临时堆场,再用铲车将煤炭装入储煤棚,有效降低扬尘。
3.
将源通物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增加监察频次,加大日常监察力度,严禁露天进行扬尘作业。同时对煤炭物流行业进行规范化、长效化监管,煤炭物流企业要在封闭场所符合环保要求进行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46

D150000201806130050

奈曼旗东明镇双合兴村,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尤其下雨季节较严重)。

通辽市

其他污染

1.关于群众反映的“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严重”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双合兴村内现有的10户养牛户均为家庭舍饲养殖,调查人员入村入户现场核实时,正遇阵雨,未发现粪污流至院落、村屯道路的现象。
2.
关于群众反映的“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尤其下雨季节较严重)” 问题,该情况属实。调查人员走访了养牛户周边住户16户,其中有2户群众反映邻居养牛对其生活带来一点影响(粪便气味),其余14户均表示养牛产生的粪便、气味等对他们的生活未产生不良影响;所有调查的农户,均未反映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的问题。

部分属实

1.针对有2户群众反映邻居养牛,粪便气味对其生活带来影响的问题,奈曼旗已要求东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对该村养殖业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消除环境隐患。
2.
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一是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问题调查处理为契机,奈曼旗组织环保、农牧等部门以及各苏木乡镇场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规模养殖场、重点村屯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养殖影响环境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消除隐患。二是指导养殖户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工作,确保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理全程防渗防漏、发酵除毒。三是全力推行排泄物、杂物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3.
加强牲畜粪污集中处理。按养殖户发展实际,在养殖规模扩大后,建设牲畜粪污无害化集中利用项目,将村内外各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牲畜粪便进行集中处理,转化为生态有机肥料还田,促进生态养殖、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47

D150000201806080021
(第二批转办案件)

科左中旗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草牧场被占用并破坏生态。

通辽市

生态

针对举报问题,经实地调查核实,关于群众反映的“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草牧场被政府部门引进的发电厂所占用(900亩)并破坏生态”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
1.
群众反映的“政府部门引进的发电厂”是指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898.5亩光伏方阵用地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涉及草原征占用问题;1.5亩汇集站用地,应履行征占用手续。目前,鑫能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履行1.5亩汇集站用地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
2.
经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光伏方阵建设区内898.5亩草原植被保护良好,生态未被破坏。因此,群众反映的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该项目1.5亩汇集站用地未及时履行征占用审批手续问题。科左中旗草原监理所向施工企业鑫能电力有限公司处以7500元罚款,责令该企业在7月底前办理草原审批手续。目前,该企业正在加快办理相关征转手续。因对草原征占用和企业施工监管不力,617日科左中旗政府主要领导对花胡硕苏木分管光伏扶贫项目的负责人、旗草原监理所分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
以此次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完善联合检查机制,成立由科左中旗农牧业局、监察委、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草原征占用专项执法检查,如发现非法占用草原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严肃追责。

 

 

48

D150000201806120097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未经处理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到查干沐沦河,排放过程中,途径农民耕地、林地及附近村落。导致农民耕地被严重污染,无法耕种,被污染耕地面积大约100多亩。沿途村落被途径的污水毁坏,有围墙倒塌现象。污水积水处,牲畜有淹亡。

赤峰市

水,生态,土壤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镇区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因财力有限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后直排查干沐沦河。因近两年洪水冲刷,该镇政府建设的管道部分被冲毁,导致生活污水外溢至防洪堤后的盐碱地,该盐碱地在多年前已经形成,不具备耕种条件。经对生活污水排放区周边居民走访问询,污水排放口及河道未经过村落,没有损毁村庄和围墙倒塌现象,未发现有因生活污水排放导致牲畜溺亡的事件发生。

部分属实

1.林西县政府责成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政府立即对河流管道进行修复,对河道进行清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
责成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启动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对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五十家子镇已于2009年和2013年进行了管网建设及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具备了污水集中处理的条件,根据当地人口居住规模和污水排放量,建设污水处理站1处,由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政府和林西县住建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马上着手立项、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过自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方式筹备项目资金,2018年尽快启动五十家子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

 

 

49

D150000201806120101

喀喇沁旗南台子乡新地村一组淀粉厂将没有经过任何设备处理的污水直排到农民耕地里,污染耕地大约上百亩,造成地下水污染,农民饮用水被污染。举报至当地环保部门,没有处理结果,环保局不作为。政府通知淀粉厂督查组来了停止生产。

赤峰市

水,土壤

群众反映的淀粉厂为赤峰诚信淀粉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季节性生产,3月份生产运营,516日因原料消耗完毕停止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将处理后的工艺废水排入配套建设的沉淀、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处理池处理后作为肥料水施用在租用的山坡地中,未发现将污水直排耕地现象。2018614日,经对该公司租用耕地周边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15日,喀喇沁旗疾控中心对该公司周边4户村民水井取样检测,预计22日检测完毕,目前不能确定农民饮用水是否被淀粉厂外排水污染。喀喇沁旗环保局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不属实

1.喀喇沁旗政府责成环保部门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设计、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要求,在使用肥料水过程中注意施肥用量,落实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每年生产季,对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农民饮用水安全健康。
2.
喀喇沁旗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在该公司生产季开展暗查、抽查,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及周边地下水开展执法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50

D150000201806120110

松山区松北新城御景华庭小区夜间修路施工噪音扰民。

赤峰市

噪音

经调查,松北新城御景华庭小区附近实施的松七街道路建设项目于61019时至22时进行了施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614日,经现场查看,该道路未施工,但现场发现部分建筑垃圾存放,当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垃圾进行清运。

部分属实

616日,经再次到达现场查看,道路未施工,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松山区委、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程夜间施工监管,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夜间施工要求。

 

 

51

D150000201806130002

敖汉旗木头营子乡平和村的草地、耕地、生态植被、防护林都被破坏,好土挖走种不了树了,挖的坑都明面摆放着。当地政府和纪检委都不重视,官官相护,反映过好多次但至今未处理。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地块原为平合村委会集体林地。经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实地调查证实此地块原为防护林,被破坏总面积10.5亩。在原有林地地块挖掘取土,长度为460米、宽12米、深1.7米,在原有林地地块南侧耕地地表土层取土约18亩,但耕种作物,并没有破坏种植条件。取土地块为林地和耕地,不属于草地。经调查,201711月,木头营子乡政府接到群众举报,有取土垫地现象,敖汉旗国土资源局和木头营子乡国土所及时进行了制止,再未接到过举报。

部分属实

敖汉旗政府已责成木头营子乡政府针对涉事地块进行看护,并对全乡范围内进行巡查,防止出现破坏行为。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正在对原有林地地块挖掘取土问题进一步核实处理中。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已将破坏10.5亩防护林问题立为刑事案件,正在侦办中。

 

 

52

D150000201806130003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镇党委书记杨俊杰,毁坏大黑山的公益林。

赤峰市

生态

经调查,大黑山自然保护区在金厂沟梁镇范围内共涉及7个村,金厂沟梁镇林工站未接到任何毁坏林木方面的举报,护林员在巡护中也未发现毁林现象。敖汉旗大黑山自然保护区在金厂沟梁镇范围有林地9.12万亩,大黑山林场没有接到任何毁坏林木方面的举报,护林员在巡护中也未发现毁林现象。

不属实

敖汉旗委、旗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全旗范围内林地管理力度,杜绝毁林现象的发生。

 

 

53

D150000201806130015

红山区桥北阳光希望家园一期13号楼,虾路相逢饭店开在居民楼的一楼,没有独立烟道,举报人要求取缔。

赤峰市

大气

群众举报的虾路相逢海鲜馆位于桥北街道办事处阳光希望家园一期小区13号楼下商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201861日营业。201864日,红山区环保局首次受理该问题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经检查,该餐饮企业位于商住综合楼下,配有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废气从地下室厨房管道外排;引风机、传菜器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存在噪声超标排放问题。为此,红山区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并改正违法行为。

属实

目前,涉事饭店已被依法关闭取缔。下一步,红山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商业楼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环保设施不完备、整改不到位的餐饮企业,发现一家、依法查办一家。同时,注重源头把控,从注册登记、牌匾审批、消防手续办理等方面,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治油烟、噪声污染。

 

 

54

D150000201806130021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大东沟门山沟内(勇兴号村附近)当地清理垃圾人员将垃圾倾倒山沟内,雨季垃圾会冲到下游河道内。

赤峰市

土壤,

红山子乡在大浩来图村大东沟门山沟内建设1处围封的有防渗措施的垃圾填埋场,接收大浩来图村大东沟组、永兴号组、安家店组3个村民组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并雇有专人负责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由于垃圾清运人员在运送垃圾过程中,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将垃圾直接倾倒在运输途中,雨量过大时,导致部分垃圾被冲到下游河道。

属实

克什克腾旗政府已责成红山子乡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刻进行集中清理。对以上3个村民组运送垃圾路段中违规倾倒的垃圾、未倒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和沿河道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已于614日晚间全部清理完毕,并将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二是重拳整治垃圾不进填埋场现象。明确要求所有垃圾必须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坚决禁止在垃圾填埋场附近就近倾倒,并按要求及时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覆土,防止扬散,如有违反,严管重罚。三是完善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对全乡各村垃圾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各村均设立了专门垃圾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定时监管、妥善处理。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55

D150000201806130043

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三组、四组与新桩村交界处,张有利采沙场无手续经营,破坏村民出行道路,乱踩乱挖村民耕地,在耕地上挖沙进行出售,破坏村民耕地100多亩,严重破坏生态。采沙场24小时作业,机械噪声,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采沙场砂石产生扬尘扰民。采沙场沙坑深度达13米,至今未进行填埋,恢复生态。采沙场私自打井,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当地村民饮水困难。由于督查组的到来,采沙场暂时停工。

赤峰市

噪声,大气,生态

群众举报的张永利采砂场位于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三组、四组与新桩村五组交界处,占地30亩左右,东侧和西侧均是耕地,南侧是荒山,北侧约700米处是村庄。松山区水利局于2017116日为该公司核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允许采砂深度为3米,及时回填砂坑,有效期为2017411日至2018630日。该洗砂场和砂子堆放点均位于半支箭河支流盔甲山河道内,未发现破坏村民出行道路与周边耕地。该洗砂场未进行生产,洗砂场距离村庄最近距离700米。经与当地附近村民现场了解,采砂场有夜间生产作业情形。现场发现有120鄂式破碎机和两条输送带,有大量堆积砂石,未苫盖,易产生扬尘。采砂场所采砂坑为5个,最深的砂坑深度在7米以内,未达到13米,所采砂坑存在局部超深和没有及时回填现象。该采砂场有自备水井4眼,其中1眼已经被填埋封闭,1眼正在使用,其余2眼为备用井(没有使用)。经核实,这4眼井均没有取水许可,采砂场用水存在不同程度的与当地村民争夺地下水的现象。

部分属实

1.松山区政府责成松山区水利局责令张永利限期于20181230日前将超深部分回填完毕,疏浚河道,恢复河道通洪能力,保障行洪安全。1231日,松山区水利局负责现场验收,如未完成整改,按照赤峰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
松山区水利局责令张永利,在2018731日前,依法办理洗砂取水许可手续,逾期未取得取水许可,将强制添堵封闭其水源井,制止其违法取水行为。
3.
松山区政府责成松山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整改,于2018621日前,先将砂石进行苫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进行处罚3万元。
4.
责成松山区环保局在企业完成相关整改并具备生产条件后,对企业厂界及周边环境进行噪声监测,如噪声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查处并责令企业整改。

 

 

56

D150000201806130053

翁牛特旗梧桐花镇有一个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用车辆运输至梧桐花镇潘家窝铺村敖包村民组南梁黏土坑倾倒。居民拦截运输车辆,不允许废渣倾倒。旗环保局说会来调查,后来该企业经理和环保局联系后,环保局就没来调查。后来村民拿废渣到赤峰地矿院化验,结果显示含酸、重金属(口头告知,未出化验报告)。举报很多次。环保局一直未处理。

赤峰市

土壤

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固体废渣为溶解工段压滤机压滤产生的废渣。2017年,该厂将400吨废渣外运至该公司西侧翁牛特旗亿达瓦厂(已被朗晟公司租用)作为制砖原料,现场约300吨废渣堆存在亿达瓦厂西侧约500米外的土坑内,堆存过程未采取“三防”措施。翁牛特旗环保局举报投诉方式包括来电、来信、来访多种形式,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每一举报电话都有专人接听,每一举报电话都有电话录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形式均未接到过对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渣的举报。翁旗环保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群众反映的土坑内堆存的废渣进行鉴定,以确定堆存的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目前还未出具检测结果。

部分属实

1.翁牛特旗环保局针对赤峰朗晟科技有限公司废渣堆存未采取“三防”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翁牛特旗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堆存的废渣于2018730日前建设规范的固体废渣贮存场,并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
2.
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堆放在亿达瓦厂西侧土坑内的废渣,待监测结果出具,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固定证据后,责令企业将废渣清运回厂区,并采取“三防”措施。

 

 

57

X150000201806120016

巴林右旗索布日嘎苏木赤峰市环连工贸有限公司代黄沟铅锌矿是一个无证开采企业(现在建设中),现矿里道路已修完,生活办公区也建设完,还有竖井建设等已破坏大片草原和公益林,矿区是辽河的源头,又是罕山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该厂主要开采金属铅、金属镉。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它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矿山下游有几条河,这些流域大多是产稻区,后果非常可怕。同时开采过程中也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草原及牧场。希望保住我们的绿水青山。

赤峰市

水,生态,土壤

经核实,赤峰环联工贸有限公司代黄沟铅锌矿采选项目于2017730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截至目前已获得巴林右旗临时用地批准,赤峰市环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批复,自治区建设用地预审批复等前期手续,生活办公区、矿区道路部分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履行自治区经信委立项核准手续,井工、选厂、尾矿库等工程均未开工建设。该矿区用地为未利用地,企业已完成征地350亩。项目不在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项目投产后主要开采铅、锌、银金属,伴生元素镉(Cd),达到了伴生有用元素综合利用一般工业标准要求,将进行回收利用。项目所在地位于巴林右旗古力古台河上游区域,古力古台河属辽河的五级支流。企业已取得市级水资源论证批复,因企业未投入生产,还尚未申领取水许可证,没有工业取水和废水排放。

不属实

巴林右旗政府将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落实各项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巴林右旗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核查矿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立项、用地、环评、安监等各项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情况,确保环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58

X150000201806130011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原支部书记张国文在附近山体随意开设采石场。

赤峰市

生态

张国文原为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党支部书记,现已退休。群众所反映的采石场位于金厂沟梁镇回族村梁顶组乔杖子南山,采石场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自2017年至今未生产。采石场形成于1975年,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由金厂沟梁镇回族村的村民建设民房、砌筑院墙采石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民采自用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而形成的采石场。

部分属实

2018614日开始,由敖汉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采石场植被恢复治理。截至2018616日,已全部治理完毕。

 

 

59

X150000201806130012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督察组受理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公开中显示,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兴隆沟村委会开荒草场,进行种植,破坏生态环境。2017327日,翁牛特旗公安局立案查处,并要求退出草场恢复植被。但未整改,相互推诿。

赤峰市

生态

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兴隆沟组开荒违法主体为该村大部分村民,但因为难以取证,无法详细确定具体人员,而并非是村委会开荒。20052011年期间,该村村民先后开垦草原563.6亩。其中417.6亩初步确定了直接责任人员,146亩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员。20173月,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将该案件涉及的417.6亩移交旗公安局。经过多次调查,发现现证据不足,20182月,翁牛特旗公安局将该案件退回补充证据。目前,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正在补充证据,目前该地块未种植。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公安局先后介入调查,目前正在按法律程序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1.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正在加大力度补充证据,待证据齐全后将再次移交公安局,待公安局结案后,责令违法开荒人员恢复植被。
2.
考虑到案件涉案人员多(整个村组基本都参与开垦)、调查取证难(没有直接证据确定直接责任人,调查过程中只能靠问询,且难以固定证据),办案周期势必较长。对此,2018615日,翁牛特旗农牧业局与公安局联合对兴隆沟村委会进行现场检查,对此事件的严重性予以告知,并在村部及嘎查村张贴了《公告》,警示宣传。同时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梧桐花镇党委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开垦草原违法行为。

 

 

60

D150000201806120090

锡林浩特市宝利根苏木哈娜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产生扬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为应付中央环保督查组检查,临时覆盖防尘罩。大唐国际煤矿,露天矿堆放的土方,没有任何遮盖,裸露在外,产生沙尘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炉灰渣产生扬尘、浮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其余问题不属实。
1.
关于“锡林热电厂储灰厂,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炉灰渣产生扬尘、浮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20073月投入使用,库容395.89万立方米。该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过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共8.5万平方米。经企业2017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热电厂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在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问题。
2.
关于“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临时覆盖防尘罩”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锡林浩特市已责令企业在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整改期间为有效防止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企业在建设期间采用防尘网对储灰场进行覆盖防尘,并非为应付检查临时覆盖。
3.
关于“大唐国际煤矿,露天堆放的土方,没有任何遮盖,裸露在外,产生沙尘污染”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露天煤矿于2006年取得《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矿及附属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企业排土场排土到界区及时进行了表土覆盖、复垦;对正在排土作业的区域,采取浮土清理、洒水降尘等措施,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运输车辆尾气管进行暖箱改装,不直接朝向地面,多举措控尘。目前已经投入26台洒水设备,主要用于采掘、排土作业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配备了8台平地机清理道路、排土场排弃面浮土,能够满足降尘要求。同时,企业委托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能够达标排放。
4.
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锡林浩特市环保部门接到信访部门转办关于锡林热电厂储灰厂扬尘问题举报,均已进行了答复,不存在没有处理结果的情况。

部分属实

针对锡林热电厂露天堆放粉煤灰、产生扬尘污染问题,20178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自下达决定书之日起建设全封闭储灰场;20178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78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行政处罚;20186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下达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20186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锡林热电厂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计划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协调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胜利西三矿,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四是为防止整改期间扬尘,在储灰厂覆盖防尘网临时防尘,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

 

 
 

61

D150000201806120095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金陶瑙小区,2009年至今小区临街烧烤店(大约七八家)烧烤油烟味扰民,烧烤店噪声扰民,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

锡林郭勒盟

大气,噪音

经核实,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金陶瑙小区周边有哇塞涮烤城、牧羊人、四海烧烤、烤味人生、小胖烧烤、阳光烧烤、好生活烧烤7家烧烤店,7家烧烤店室内均设有排烟设施,但未设油烟过滤和降噪音设施。同时,部分商家晚上将烧烤器具搬到室外,存在室外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和占道经营等问题。

属实

东乌珠穆沁旗住建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于2018613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重建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旗环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已于2018613日对金陶瑙小区周边哇塞涮烤城、牧羊人烧烤、小胖烧烤、四海烧烤、阳光烧烤、好生活烧烤等7家烧烤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尽快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烟过滤装置和降噪音设施。同时,针对旗住建、环保部门在履职尽责方面不到位的问题,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将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目前,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金陶瑙小区周边7家烧烤店室外烧烤油烟味、噪音扰民、占道经营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62

D150000201806120102

东乌珠穆沁旗呼日图淖尔苏木阿日斯楞图嘎查牧民那顺宝音在我和他人草场上过量放牧,4000亩草场和房屋等遭到破坏。

锡林郭勒盟

生态

该问题部分属实。超载(过量)放牧属实,但并非在举报人和他人草场上放牧,房屋被破坏的原因不属实。
经核实,举报人所说的那顺宝音现在并未从事畜牧业生产,而是于今年510日,将自己承包的5200亩草场(不是4000亩)租赁给宝音陶格陶用于放牧。因东乌珠穆沁旗420日至520日在全旗范围内实施了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措施,宝音陶格陶520日后才开始放牧,所以不存在那顺宝音在举报人和他人草场上放牧的问题。经执法人员对宝音陶格陶家牲畜现场清点,其在租赁草场上放养1762只羊。按照《2016年—2020年东乌珠穆沁旗天然草地暖季载畜量标准》核算,已超载(过量)放牧。举报人所提到的房屋是那顺宝音草场上的一间土木结构简易房,2005年由那顺宝音家羊倌拆除,而不是超载放牧遭到破坏,与举报人无任何关系。

部分属实

1.对宝音陶格陶超载放牧问题,东乌珠穆沁旗政府根据《东乌珠穆沁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管理办法》,已对旗生态局、呼日图淖尔苏木政府、阿日斯楞图嘎查两委在全旗进行了通报批评。
2.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旗有关部门向租赁人宝音陶格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2018624日之前自行处理超载牲畜,逾期将依法进行处罚。

 

 

63

D150000201806120114

二连浩特市公安小区旁边的第二中学学生做操时候喇叭声音太大,扰民。

锡林郭勒盟

噪声

经调查,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周一至周五745早自习期间播放音乐(10分钟左右),9:45上午课间操播放广播体操(15分钟左右)。举报人所在的公安小区位于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东南面。二连浩特市环境监测站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对第二中学早自习音乐和广播体操音量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公安小区点位(小区中央49.6dB,小区居民家25.8dB)低于I类限值,早自习音乐和广播体操音量对居民正常生活未造成重大影响。第二中学周边有2个点位(二中东58.6dB、二中北56.4dB)噪声数据略高于I类限值55dB(居民、教育、办公机构所处区域限值)。

属实

二连浩特市环保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要求第二中学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将早自习音乐和课间操时喇叭声音调低到55dB以下。目前,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已将课间操时喇叭声音调至55dB以下,符合I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要求。
二连浩特市下一步将责成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严格履职,加大跟踪执法力度,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回访,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噪声污染的日常执法,不定期对全市各学校早自习期间、课间广播体操喇叭音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达标。

 

 

64

D150000201806130033

新华大街南五街坊绿洲家园小区2号楼3单元住户楼下有烧烤店(回味烧烤涮吧)排烟管设在居民家窗户口,油烟扰民,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绿洲小区院内有绿洲洗浴锅炉,晚上作业,锅炉冒黑烟,气味儿刺鼻,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

锡林郭勒盟

大气

烧烤店油烟扰民情况属实;绿洲洗浴锅炉晚上作业、锅炉冒黑烟、气味刺鼻情况部分属实。
1.
关于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经调查,二连浩特市新华大街南五街坊绿洲家园小区2号楼3单元住户楼下回味烧烤涮吧于2015410日开始营业,其排烟管由其后墙伸出向上延伸,最高处与小区6楼窗户平行。该烧烤涮吧室内烧烤设备为木炭烤炉,油烟净化设备与排烟设备未全部封闭,部分油烟直排,导致油烟扰民。
2.
关于绿洲洗浴锅炉晚上作业、锅炉冒黑烟、气味刺鼻的问题。经调查,二连浩特市绿洲洗浴位于建设路北段路东,建筑为六层商住一体楼,一、二层为洗浴,面积为320平方米,三、四、五、六层为住宅。20151010日绿洲洗浴将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将木块或刨花经过切片、粉碎、筛选、烘干、低温高压压缩而成,不产生硫),使用螺旋式水除尘(利用旋转气流所产生的离心力将尘粒从含尘气流中分离出来的除尘器),烟囱总高度32米,超出楼房6米,该洗浴根据客流量每天起炉时间为下午17:0018:00。经现场检查,锅炉未发现使用燃煤现象,锅炉房周围也未发现燃煤堆放。由于生物质颗粒锅炉起炉时需用纸片引火,引火时锅炉有时有短期冒黑烟现象,但不属于燃煤污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2018615日,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已责令回味烧烤涮吧将木炭烤炉改为环保烤炉,整改室内排烟管道,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同时,二连浩特市环保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约谈回味烧烤涮吧负责人。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将约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目前,回味烧烤涮吧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木炭烤炉已改为燃气环保烤炉,室内油烟净化设备与排烟设备实行了全封闭连接,达到了油烟净化要求。执法人员通过走访附近居民,居民对烧烤店整改效果表示满意。

 

 

65

D150000201806130044

锡林浩特市宝力格苏木哈那乌拉嘎查,大唐煤矿周边哈那乌拉嘎查草场扬尘污染严重,导致牛羊咳嗽死亡;矿区爆破产生的振动导致房屋开裂;人工阻止降雨(大唐煤矿),导致干旱严重。

锡林郭勒盟

大气,生态

1.煤矿周边草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露天煤矿于2006年取得《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矿及附属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646号),2010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环验〔2010101号),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该企业排土场到界区及时进行表土覆盖、复垦。对正在排土作业的区域,采取浮土清理、洒水降尘等措施,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确保扬尘可控。投入26台洒水设备,主要用于采掘、排土作业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配备8台平地机清理道路、排土场排弃面浮土,满足降尘要求。对运输车辆车尾气管进行暖箱改装,不直接朝向地面,多举措控尘。同时,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报告结论符合环评要求。(与第五批D150000201806110068号问题重复,不属实。)
2.
导致牛羊咳嗽死亡问题。2018614日,经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宝力根苏木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不存在扬尘污染引起牛羊咳嗽死亡情况。(与第六批D150000201806120063问题重复,不属实。)
3.
爆破产生振动导致房屋开裂问题。经调查,大唐煤矿委托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2家具有爆破资质的企业进行煤矿爆破工作,爆破采用高精度毫秒微差延时起爆工艺。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爆破振动计算,一般砖房与爆源中心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大于175.53米即可。大唐煤矿采掘场爆破点距离最近的牧民房屋3700米,远大于爆破作业安全距离。矿区内距爆破点最近的建筑物(疏干水车间)距离1400米,并未发现开裂现象。
4.
大唐煤矿人工阻止降雨,导致干旱严重问题。经调查,不存在人工阻止降雨的情况。近几年,锡林浩特市干旱少雨,2017年降雨量仅为168.7毫米,远低于263.5毫米的年均降雨量,这是造成地区干旱的重要原因。

不属实

 

 

 

66

D150000201806120088

多伦县大河口村滦河河边村书记弟弟私自开采砂场,破坏100多亩地,以前反映过,生态局罚款处理过,但是造成破坏的土地未治理,现准备办理正规手续,希望解决这样不合法的事情。

锡林郭勒盟

生态

该问题部分属实。多伦县大河口村滦河河边村书记弟弟私自开采砂场,生态局罚款处理过属实;破坏100多亩地,造成破坏的土地未治理,现准备办理正规手续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人所指砂场是大河口村支部书记郑喜文弟弟郑喜武承包本组20亩草地开办的采砂场,20129月,村民举报该采砂场没有采砂经营手续,多伦县原草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郑喜武只支付了土地承包费,没有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和矿产品开采手续,做出罚款3万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植被的处罚,之后采砂场一直关停,未进行任何开采。201212月,多伦县诺尔镇居民张建民承包了郑喜武的20亩砂场,村民同意张建民将草地用于砂料场采砂。 20137月,多伦县国土资源局将该砂料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复(内国土资字〔20142号)。20161228日,多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锡林郭勒盟中云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砂场进行挂牌出让,竞买人张建民中标获得采矿权。20174月,多伦县金众田商贸有限公司取得了县水利局《多伦县大河口骡子地砂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922日取得了县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手续;1124日,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划定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1219日自治区农牧业厅以内草审字〔2017〕第598号文件出具了该项目《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同意砂料场征用该地草原50亩。1227日,县国土资源局为该企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目前,该企业正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由于该企业一直未开工采砂,植被已自行恢复。                                      

部分属实

 

 

 

67

D150000201806120096

丰镇市三义泉镇三岔河大队村民个人开矿破坏绿植。

乌兰察布市

生态

经调查,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丰镇市政府对矿山开采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无序开采现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渣,对周围植被造成严重破坏,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2002年,丰镇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后,对三岔河一带矿山企业加强了管理。从20032004年,丰镇市政府筹集资金,对三岔河一带24户居民进行了集中移民搬迁,对房屋进行了拆除清理。2005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下发后,丰镇市成立了联合执法组,对全市石材矿山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特别是对三岔河一带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等不法行为进行了全面取缔,对全市分散有主矿山进行了全面整合,整合后三岔河一带共有合法企业14家。2013年以来,丰镇市进一步加大了矿山整治工作力度,对全市存在问题的矿山全部采取了断电、拆除设备、遣散用工人员等措施,三岔河一带矿山企业已全部关停。为从根本上解决过去私挖乱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2014年起,丰镇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成三岔河一带有主矿山业主,投资358万元进行了地质环境分期恢复治理,治理恢复面积9万平方米;并对河道进行了疏通,新建了护坝、网围栏等;对三岔河一带无主及历史遗留的矿山,政府投资167万元进行了恢复治理,治理恢复面积16.8万平方米。2015年,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阳坡村一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三岔河村系阳坡村一带),对三岔河一带进行分期治理恢复,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属实

丰镇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责成国土部门落实了整改修复任务。经核查,目前三岔河大队辖区内未发现个人采矿行为。目前,丰镇市正在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阳坡村一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加大力度对三岔河一带破坏区域进行分期恢复治理。

对丰镇市国土资源局红砂坝国土中心所所长方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8

X150000201806120017

1.集宁区白海子镇院头村砖厂,破坏生态林地,未办理相关手续。
2.
丰镇市南城区巴总营砖厂,破坏林地,无相关手续。
3.
察右前旗乌拉哈乡郝家村10多家砖厂,破坏生态林地。

乌兰察布市

生态

1.“集宁区白海子镇院头村砖厂,破坏生态林地,未办理相关手续”问题属实。经调查,白海子镇院头村砖厂现由私人经营,该厂目前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环评报告等,但没有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该砖厂实际占用林地共41亩,其中未成林果树林地13.6亩,防护林灌木林地27.4亩。
2.
“丰镇市南城区巴总营砖厂,破坏林地,无相关手续”问题属实。该砖厂名称为:丰镇市新生建材有限公司(原国营砖瓦厂)。生产项目名称为:年产6000万块(折标)煤矸石烧结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灰、页岩生产烧结砖。经调查,目前该砖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安全预评价、经信部门项目备案、土地使用手续;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环评审批手续。经勘查,该砖厂占地面积为294.3亩,地类为工矿用地,不属于林地,且砖厂周边也没有林地,不存在破坏林地的情况。
3.
“察右前旗乌拉哈乡郝家村10多家砖厂,破坏生态林地”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乌拉哈乡境内的12家砖厂由当地村委会建于上世纪80年代,后多次流转,砖厂全部由个人承包买断。根据测绘,有6家砖厂在2017年至2018年生产期间,共破坏林地5.6亩。

属实

1.集宁区森林公安局于2018614日开展现场初查固定证据,同时向集宁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提前介入,并于2018615日对集宁区黄家村砖厂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正式立案侦查,按程序现已申请司法鉴定。同日集宁区政府已责令黄家村砖厂停业整改,拆除违规建筑。同时,对集宁区所有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旧砖窑、坯场予以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种植柠条。
2.
在群众举报之前,丰镇市环保局已于2018524日对该砖厂丰镇市新生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614日,丰镇市环保局对丰镇市新生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封。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3.
一是对未进行技改升级的砖厂进行拆除。察右前旗旗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砖厂整治工作,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未进行技改升级的砖厂全部实施拆除。201862日,察右前旗国土、规划以及所属乡镇对未进行技改升级改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砖厂全部下达通知,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砖窑;通知下达后,陆续有2家砖厂自行拆除了砖窑;68日至12日,专项工作组对未技改且未自行拆除砖窑的所有砖厂进行了拆除,共拆除砖窑35座,拆除面积共计6.2万平米。其中,68日、9日,集中对乌拉哈乡12家砖厂的15座砖窑全部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共计3.75万平米。二是立即开展边查边改。目前,已责令乌拉哈乡境内被拆除的12家砖厂负责人,5日内完成已拆除砖窑区域现场清理,待现场清理完毕后开始对已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治理。对于有毁林行为的六家砖厂均已立林业行政案件予以查处,并于620日前完成查处工作。目前,察右前旗已编制取缔砖厂治理方案,并在617日进行“回头看”,督促各砖厂根据已拆除砖窑区域的不同地类,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在720日雨季造林结束前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1.集宁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集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云飞进行诫勉谈话。
2.
察右前旗纪委监委对原乌拉哈乡国土所所长李造绩监管不严、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目前正在调查取证。

 
 

69

X150000201806130006

兴和县赛乌素镇石家村张家村,在个人耕地上进行采矿作业,当地政府不作为,母亲(七十六岁)因此事进行上访,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201712月正式拘捕并判有期徒刑。

乌兰察布市

噪音,生态,土壤,大气

1.该群众反映的情况涉及两家采矿企业分别为富兴矿业公司(法人代表李如杰)和新盛石材公司(法人代表李晨春)。两公司均有合法采矿手续,富兴矿采矿登记时间为20024月,兴盛石材采矿登记时间为20016月,上述矿权通过延续及两次资源整合,有效期截止2016730日。两家采矿公司从20166月至今未生产。
2.
信访人反映的采矿占用郭春花个人耕地问题,经调查不属实。郭春花及其家人外出打工多年,其户藉所在地张家村没有她的承包地,20098月,她要求村委会解决自己在内的5口人的土地,村委会为其调整了一部分旱地和一部分撂荒地,约有60多亩,郭春花当时表示同意,并与村委会签了协议。
3.
关于反映母亲(郭春花76岁)因此事进行上访,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201712月正式拘捕并判有期徒刑问题。20052月以来,郭春花以赛乌素矿山开矿时将其埋在矿山附近的儿子坟墓毁坏、尸骨找不到为由,多次越级到北京上访。201210月,经兴和县政府协调信访局、国土局、赛乌素镇负责人研究,并征得同意,一次性补偿其40万元,并共同签署了《停访息诉协议书》,信访事项结束。但是郭春花在领取补偿款后,再次提出不合理要求,越级进京走访。从201174日到20171213日到北京中南海等非信访区走访达289次,特别是20173月份,在国家召开“两会”期间,郭春花再次滞留北京市天安门、中南海周边等非信访区走访,并向接访人员索要现金。其行为多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兴和县人民法院依据《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内0924刑初13号》依法判处其两年零六个月徒刑。

不属实

 

 

 

70

D150000201806120092

杭锦旗海盐子工业园区鑫泰隆经济化工有限公司,产生工业废气(刺鼻的臭味)影响居民 。怀疑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地下。为躲避中央督查组已停产。

鄂尔多斯市

,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杭锦旗鑫泰隆化工有限公司201410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4104日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书(杭环罚〔2014137号),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废水产生;杭锦旗安监局执法记录显示,该企业于201410月停产至今;杭锦旗供电分局201410月以后无该企业用电记录;杭锦旗经信局201410月以后无该企业生产统计数据;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未发现该企业近期有生产运行迹象,不存在躲避中央督察组停止生产问题。

不属实

 

 

 

71

D150000201806120111

准格尔旗魏家峁朱家坪电厂在地里排放尾矿,污染了土地,举报人说:“政府提供的排放尾矿的场所需要路过村子里的路,路被村民拦阻,电厂每次在地里排放尾矿都会有村民过来收钱”。

鄂尔多斯市

土壤

1.经调查,举报所指“污染的土地”属于青春塔煤矿采空塌陷区,位于井田范围内,工业广场副井口以西;举报所指“朱家坪电厂在地里排放尾矿”是青春塔煤矿生产建设中产生的矸石, 用于塌陷区治理,且现场已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覆土,符合该煤矿环评批复中“煤矿可以边开采、边复垦、边利用,及时堵塞裂缝、平整土地”的要求。因此,“朱家坪电厂在地里排放尾矿,污染了土地”与事实不符。
2.
举报人反映的政府提供的排放尾矿场所实际为青春塔煤矿排矸场,该排矸场土地手续齐全,排矸确需经过杜家峁村约100米左右的土路(已征用),由于村民阻拦已无法在此排矸场正常排矸,目前该煤矿将建设中产生的矸石排到其塌陷区,用于塌陷区治理,也不存在电厂每次在地里排放尾矿都会有村民过来收钱的问题。

不属实

 

 

 

72

D150000201806120112

准格尔旗龙口镇柏相公村罗家茆社060号有个露天煤矿,该企业排出来的土已经高过了我的住房,运煤过程中大车的震动声和噪声无法让人休息,周边别家的补偿都给解决了,唯独我们的没有解决,现在我们在这个地方常住不了,希望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大气,噪音

1.经调查,举报中反映的煤矿为魏家峁露天煤矿,井田涉及现有两个外排土场和一个内排土场,与环评验收时情况一致。其中西南排土场周边距村民居住房屋最近为681,东一排土场周边距村民居住房屋最近约400米,该排土场已于2015年排土达到标高后停止使用,正在绿化复垦。2018614日,该煤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东一排土场排土标高进行实测,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2.
该煤矿从采坑至选煤厂是采用皮带运输煤炭,举报反映的“运煤过程中”主要是指该煤矿选煤厂至薛魏线入口段的运煤线路。经查,该煤矿矿区干道、排土道路及运煤道路(从首采区采坑至破碎站)及炸药库联络线两侧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符合“该企业排出来的土已经高过了我的住房”的居民点的目前只有小井子村、周家峁村和罗家峁村;只剩三户居民未搬迁,距离首采区最近的居民点为周开小新建彩钢房为违建。村内除他家外距首采区最近的为郭挨亮家,距上述运煤道路超过500米;罗家峁村位于东一排土场东侧,最近居民点距上述运煤道路超过500米;上述居民点均在环境影响评价噪声防护距离(100米)之外,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该煤矿分别于2018529日、611日委托监测机构对煤矿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其中2018529日监测的1号点位于选煤厂北侧,611日监测的4号点位于上述运煤线路南侧。结果显示,噪声值符合相关环境标准。
3.
经调查,该煤矿按照国土资源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已对批复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征用,且对环评批复搬迁范围内的村民均已进行搬迁安置;批复范围以外的土地,该煤矿根据用地需求进行征用,不需要的一律不予征用。该处村民既不属于批复范围内,也不属于该煤矿批复范围以外用地需求,因此未征用其土地。

不属实

 

 

 

73

D150000201806130022

达拉特旗依力工业园区神华依力电厂西侧一大堆灰渣到现在没拉走,一刮风影响周边空气质量。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关于堆放灰渣问题,经调查,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灰渣应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炔车间产生的电石渣,作为生产原料用于亿利冀东水泥公司水泥生产。但由于冀东水泥公司目前不能完全消耗产生的全部电石渣,因此企业将约100万吨电石渣临时堆存于水泥厂南侧。
2.
关于“一刮风影响周边空气质量”问题。经调查,该情况属实。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通过沙土、纱网覆盖,种植沙柳、聘请人员进行道路清洁、对运渣车辆管控等措施减少电石渣储运对环境的影响,但遇大风天气时易造成粉尘扬散。

属实

1.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要求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将新产生的电石渣输送至亿利冀东水泥公司回用,剩余部分拉运至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渣场堆存,不再增加存放于水泥厂南侧电石渣存量。
2.
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督促企业制定电石渣清理方案,逐步清运、消化、综合利用现堆存的电石渣。
3.2018
614日,达拉特旗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0万元。

达拉特旗环保局对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在全局范围予以通报批评。

 

74

D150000201806130031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巴音什里村,长庆天然气公司(具体公司名不知道)打井取出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水排放在自家承包的草地,破坏草地。

鄂尔多斯市

生态

1.关于天然气公司打井取出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水的问题。经调查,该情况不属实。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在昂素镇巴彦希里嘎查2018年没有新开采天然气井。2009年至2016年,共钻打天然气井46眼,均已建成投产,手续齐全,已建成气井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气田采出水,随输气管线进入集气站,由集气站统一收集送往第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注,没有污水排放现象。
2.
关于群众反映污水排放破坏草地的问题。经调查,该情况属实。201861日,鄂托克前旗环保局接到环境信访举报,称昂素镇巴彦希里嘎查集气站放空火炬污染草原。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59-2集气站 2018525824分由于阀门故障,导致含油废水进入放空管,经放空火炬处少量喷洒至昂素镇巴彦希里嘎查牧民郑玉祥的草场上,喷洒面积约3平方米,受污染土壤体积约0.24立方米,属偶然事故。

部分属实

接到群众举报后,鄂托克前旗环保局向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9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昂素镇党委、政府就对牧民提出的补偿要求进行协调,举报人同意清理受污染的土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对清理区域进行了覆土处理。鄂托克前旗举一反三,从615日开始对全旗所有集气站进行综合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鄂托克前旗党委对昂素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了约谈;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等6家相关企业进行通报。

 

75

D150000201806130034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沟辛召村杨家区社,机械厂(不知道详细厂名)把林地拍卖给社员个人,社员破坏林地,建成墓地。

鄂尔多斯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与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交界地带,1989118日,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展旦召分场与树林召镇沟心召村杨家渠社社员李三在签订了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了土地兑换,故不存在拍卖林地行为。
2012
年至2014年,李三在将自己所兑换的土地先后转包他人用作修建墓地,占地面积为184.04亩,在林间空地内不规则分布墓穴35处,占地面积共约350平方米,墓穴以外的地块未发现开发建设或毁林等行为。

部分属实

达拉特旗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李三在停止卖地建墓的违法行为。下一步,将尽快查明案件违法事实,依法对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罚,后续整改问责情况将另文上报。

 

 

76

D150000201806130048

杭锦旗四十里梁村附近,危险废品处理厂(瑞原)有堆放的废物,并有难闻气味。下雨附近有黑色水体流出。

鄂尔多斯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废品处理厂是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油气田废弃物集中处理项目,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对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鄂北工区气田勘探开发项目水机钻井岩屑危险特性鉴别报告,不属于危险废物。
该项目防渗工程于20176月建成,建成后开始收集贮存岩屑,现存放岩屑12万吨。201710月,该公司委托监测机构对项目周围土壤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PH、铅、镉、砷和汞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01794日委托监测机构对该项目周边空气、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NH3H2S、非甲烷总烃、恶臭数据均符合相关环境标准。但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核实,场区内泥浆储存池及压滤机附近存在异味。
目前该项目压滤废液分别暂存于容积为4000立方和1600立方具有防渗措施的混凝土池内,无外排情况,厂区周围未发现黑水外排溢流痕迹。

部分属实

1.杭锦旗环保局责令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立即采取削坡、覆盖密目网、防尘、除臭等整治措施,彻底治理厂区环境。
2.
杭锦旗环保局责令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全面完善手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前,不得收集处理泥浆、岩屑。
3.2018
613日杭锦旗环保局对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

1.杭锦旗人民政府2018614日约谈了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2.
杭锦旗纪委监委计划于2018619日对杭锦旗原草监所所长、锡尼镇农牧中心主任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77

X150000201806130003

准格尔旗大路镇吕家塔社村民投诉准格尔旗大路化工基地有限公司,新区工业基地内的灰渣场,生产作业时存在扬尘污染。该灰渣场位于猛什兔沟,占地面积0.698平方公里,由于该区域内有水库一座且距离村民居住地不足两公里,渣场位置规划不合理,环评报告失真。渣场隔渗漏层不达标,导致水源流经浑浊。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配置1台清扫车和3台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机清扫和洒水经常,并采取多项工程措施减少粉尘扬散。2018611日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厂界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监测点位均符合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为了进一步评估灰渣场是否对下游居民造成了污染影响,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已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吕家塔社居民点及灰渣场周边做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出具后另行上报。
2.
该项目取得了合法的规划选址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
3.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2015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渣场周边地下水观测井、下游居民自备水井和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地下水观测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居民自备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渣场下游水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18611日再次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水质同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不属实

 

 

 

78

X150000201806130004

准格尔旗大路镇吕家塔社村民投诉准格尔旗大路化工基地有限公司,新区工业基地内的灰渣场,生产作业时存在扬尘污染。该灰渣场位于猛什兔沟,占地面积0.698平方公里,由于该区域内有水库一座且距离村民居住地不足两公里,渣场位置规划不合理,环评报告失真。渣场隔渗漏层不达标,导致水源流经浑浊。

鄂尔多斯市

大气,水

1.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配置1台清扫车和3台洒水车对进场道路进行机清扫和洒水经常,并采取多项工程措施减少粉尘扬散。2018611日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厂界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监测点位均符合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为了进一步评估灰渣场是否对下游居民造成了污染影响,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已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在吕家塔社居民点及灰渣场周边做空气质量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出具后另行上报。
2.
该项目取得了合法的规划选址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
3.
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2015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渣场周边地下水观测井、下游居民自备水井和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地下水观测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居民自备水井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渣场下游水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18611日再次委托监测机构对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水质同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不属实

 

 

 

79

D150000201806120089

海勃湾区幸福北区蒙华发电厂离幸福北小区距离不到200米,蒙华发电厂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机械噪声、运煤车噪声扰民。热电厂水塔的水,飞溅到居民院中。反映到相关部门至今没有解决问题。

乌海市

噪音,大气

群众举报问题蒙华发电厂离幸福北小区距离不到200米,蒙华发电厂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机械噪声、运煤车噪声扰民。热电厂水塔的水,飞溅到居民院中。反映到相关部门至今没有解决问题(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120089)不属实。举报中所称的蒙华发电厂应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该举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4个群众举报问题(1.第二批X1500002018060700132.第三批D1500002018060900303.第五批D150000201806110038,4.第五批D150000201806110002)为同一个问题,已作出处理。该问题已于20162月三级信访终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又对此问题进行了举报。扬尘污染方面,目前,乌海热电厂12号机组运行中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乌海热电厂燃煤堆场距离幸福新村北区约400米,燃煤堆场周边均建有防风抑尘网,且堆存的燃煤用绿色工程网进行了覆盖。噪声污染方面,2013年,乌海市住建委在乌海热电厂厂区与幸福新村北区之间建设了高10米、长188米的隔音墙。建成后,乌海市环保局在隔音墙内侧和外侧水平方向距隔音墙1米处各垂直布设3个监测点,对隔音墙的效果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隔音墙隔音效果明显。2018612日至13日期间,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幸福新村北区靠近乌海热电厂南侧的4栋居民楼前,布设了8个监测点位。经监测,8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实测结果全部达标。晾水塔的水飞溅到居民院中相关问题方面,经调查,举报人所称“热电厂水塔”应为乌海热电厂晾水塔。1号晾水塔和2号晾水塔距幸福新村北区居民楼分别约为58米、177米。目前,因未供暖,1号机组停运,配套的1号晾水塔停运,现只有2号晾水塔运行,不存在晾水塔的水飞溅到居民院中问题。

不属实

该案完成三级信访程序,已终结。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幸福新村北区建成以来,市区两级累计投入103万元,用于小区及周边绿化、硬化和安装限高架(对载重大货车限行),有效防范了小区及周边扬尘污染,改善了小区居民生活环境。2007-2017年乌海热电厂陆续完成了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环保设施更换和机组脱硫增容改造、脱硝改造、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为严格治理煤炭粉尘污染,乌海热电厂于201839日开工建设煤炭封闭料仓。目前,封闭料仓土建混凝土基础已完成70%,预计今年10月底可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噪声污染治理方面, 2017年初,在幸福新村北区东门处路段设置了限高架,对载重大货车限行,有效防范了噪声污染。

 

 

80

D150000201806130014

海勃湾区林荫大道旁边鼎盛花园小区旁边有个屠宰场(旧)把各种动物尸体粪便堆放在外面,异味严重,向当地政府求助没人管。

乌海市

大气

经过核实,群众举报问题的屠宰场为玉翠屠宰场。自今年5月份以来,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海勃湾区组织区环保局、农牧林水局、兽医局等部门和林荫街道办事处,对环境问题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均未发现玉翠屠宰场存在堆放动物尸体的现象。613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问题后,海勃湾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屠宰场再次进行检查,仍未发现动物尸体堆放现象。但检查发现,玉翠屠宰场存在污水池底有滞淤、屠宰车间墙壁有血污、厂区内环境卫生较差和未配套防蚊蝇设施等问题。同时,因养殖区圈舍内存有少量粪便,散发出粪污异味。

部分属实

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海勃湾区已于615日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玉翠屠宰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集中清理圈舍存留粪污,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更新配套设施。在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若验收仍不达标则坚决依法关停。此外,海勃湾区拟新建一个现代化屠宰场,已要求区发改局、农牧林水局加快推进项目的立项、选址等前期工作,待建成后要求玉翠屠宰场尽快拆除,以彻底解决该屠宰场对毗邻居民区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81

X150000201806130007

海南区卓子山办事处赛汗乌素村二道坎,耕地中间修建一条高速铁路,严重污染两旁的农作物(晚上煤车很多,扬尘污染严重);高速公路没有隔离带,为什么就能验收合格。

乌海市

其他污染

1.目前我市辖区范围内尚无高速铁路。经海南区调查核实,根据举报地点(西卓子山办事处赛汗乌素村二道坎)判断,举报问题中所称的高速铁路应为京藏高速公路。京藏高速海南段(以下简称京藏高速)于2005年建成通车。近年来,海南区对京藏高速两侧大部分地段进行了绿化,绿化隔离带单侧平均宽度为50米左右。京藏高速赛汗乌素村二道坎村民小组段(长约800米),没有形成连续绿化隔离带,村民在无绿化隔离带附近种植了农作物。为核实情况,海南区对此路段又进行了全线排查。一是实地监测过往车辆情况,经观察,京藏高速上通行的载重车辆遮盖苫布,未发现粉尘、煤渣散落现象。二是随机抽取4个点(距京藏高速护坡底约8米的葱地、约9米的玉米地、约8米的紫花苜蓿地和约1米的野生植物生长地),进行扬尘污染调查,结果显示无明显粉尘污染现象,且植物长势良好。
2. 
京藏高速公路乌海段,于200410月交工,由自治区交通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乌海市对此无管辖权。

不属实

下一步,海南区将对该路段加大专业监测力度,同时积极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对通行车辆监管,加大路面清扫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