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八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8批(201861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130054

回民区金海工业园区金锐家具厂,天天家具作业,油漆味道特别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回民区金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实。由于园区转型升级,该厂已于去年年底停产,群众举报的油漆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2

D150000201806130056

赛罕区金河镇沙梁村,村委会将林地、耕地,荒地采沙卖沙,破坏将近300多亩林地,耕地、荒地(其中砍伐林地150亩左右)。在沙坑回填建筑垃圾,为敷衍检查,用沙土覆盖。砍伐林地150亩左右,破坏生态环境。沙坑里开空心砖厂,就地取材造空心砖,进行售卖。为应付检查空心砖厂现已经拆除。希望督查组现场督察。

呼和浩特市

生态

此案件与2018612(编号D150000201806120010)重复举报。金河镇等部门赴金河镇沙良村对群众举报的采砂、沙坑建筑垃圾回填开展核实工作,反映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现场排查发现除1个沙坑边缘有垃圾偷倒情况,其余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经调查:沙良村共有沙坑4个(分别编号为1234号坑),面积合计约256.8亩,其中1号坑位于沙良村西南方向,面积20.21亩;2号坑位于1号坑偏西南方向,面积21.3亩;3号坑位于村东南方向,面积71.69亩;4号坑位于村正南方向,面积143.6亩,沙坑形成的原因均为上世纪90年代初及后期兴建呼和浩特炼油厂以及呼市绕城高速公路、呼朔高速公路、集包增双线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时,取土形成的;2号坑在原沙坑旧址上后又分别承包给齐俊平、云雨龙采砂,20118月、11月合同到期停产后再未开采。

部分属实

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对123号坑进行了人工植树,经过2年的精心养护,自然植被已初步恢复;4号坑因多年未进行开采,自然植被已部分恢复。
此次举报反映的倾倒垃圾位于1号坑边缘边角地块,系2017年秋冬季偷倒垃圾形成,金河镇对此已制定专门方案,现已组织人员机械进行积极清理,预计10月底清理完毕,并在清理后的土地上进行秋季人工植树,恢复自然植被。同时,针对举报反映的毁林、非法开办沙场问题,区林业局和国土局已开始取证调查。

米关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张九九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3

D150000201806130057

新城区东影北路金贸嘉园对611号的举报督查组处理及时表示感谢;但对楼下饭店整改不满意,要求彻底取缔饭店。

呼和浩特市

大气

2018614日,新城区城管局、环保局、食药局和东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赴现场检查(实为兴茂家园),精酿啤酒屋已经停业,五味斋熏鸡店是制作经营熟食的小作坊不是饭店,秦婆米线店与尔萨大盘鸡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2018612日新城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两家饭店进行油烟和噪声排放检测,两家饭馆油烟排放达标,油烟扰民不属实,但风机噪声排放超标,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新城区城管局和新城区环保局责令尔萨大盘鸡和秦婆米线店立即整改,对风机噪声进行隔音降噪达标处理,整改于629日完成。因两家餐饮店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且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新城区城管局、新城区工商局已经与该饭馆法人进行沟通,要求其逐步转产或搬离该区域。

 

 

4

D150000201806130064

清水河县喇嘛湾镇喇嘛洞村,当地的林业队队长李润才侵占村里的林地开煤厂,煤渣扬尘污染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清水河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喇嘛湾镇分别派出人员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煤场是张德龙临时租赁喇嘛洞村村民李润才、李天才土地开办的煤场,该煤场占用3032平方米林地属实,该煤场已于2014年停止生产,现场遗留的煤矸石和砂垫层未清理,产生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计划623日前对现场遗留的煤矸石和砂垫层完成清理。清水河县林业局已于201239日对当事人樊利军进行了行政处罚30320元,责令在执法林基地补植15160平方米柠条,并已结案。

 

 

5

D150000201806130065

土默特左旗沙尔清镇大路一界房村,村南面有林地,村支书同意把和林格尔县升乐经济园区的建筑垃圾全部倾倒在林地里了,把和林的垃圾倒掉土左旗的林地里了,就这两天的事情。希望督查组给予处理。

呼和浩特市

土壤

615日,开发区组织沙尔沁镇、 国土、公安等相关负责人赴一间房村进行实地调研。经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
.群众反映“建筑垃圾倾倒在林地里”问题属实。建筑垃圾来源为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倾倒在一间房村西南的林地里,掩埋村民部分土坟,产生了环境污染问题。该片林地位于一间房村西南方向,占地面积约30余亩,主要植株为老品种杨树,树木分布比较稀疏。616日,沙尔沁镇党委、政府协同土左旗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对该林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发现树林里有堆放建筑垃圾,经GPS打点测量,面积为16.89亩。经仔细核查,约有15棵树树皮有轻微刮蹭痕迹,无树木倾倒,无明显破坏。
2
.群众反映“村支书同意把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的建筑垃圾倾倒林中”,情况不属实。
沙尔沁镇党委、政府对一间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询问,他们称不知情,也未同意过。

属实

1615日,沙尔沁镇会同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商定,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将负责垃圾清运工作。一间房林地中的建筑垃圾已于619日全部清运完毕。
2
617日,土左旗森林公安局沙尔沁派出所已对林中倾倒建筑垃圾进行了立案,案件正在调查中。开发区责成沙尔沁镇党委、政府及一间房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立案调查的配合工作。
3
.开发区责成沙尔沁镇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排查和监管,如发现及时上报。同时,将组织开发区综合执法、国土、环保、沙尔沁镇等部门在沙尔沁镇范围内加大夜间巡查监管,坚决打击偷倒垃圾此类行为;
4
.开发区要求沙尔沁镇举一反三,加大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发动群众,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

 

 

6

D150000201806130069

赛罕区南毫沁营村村北头,泡沫厂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有异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4日赛罕区政府责成金河镇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南毫沁营村进行调查,经核查,村边有一家内蒙古盛亚保温有限公司,生产保温材料,泡沫制品等,2016519日工商注册,没有环保手续,厂内建有一台生产用2蒸吨燃煤卧式锅炉生,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情况属实。

属实

614日,金河镇政府及环保部门连夜到厂,实地了解情况进行处理,没收存量泡沫板及原料,拆除锅炉等生产设备,并责令企业立即关停。615日,该企业已全部拆除完毕。

 

 

7

D150000201806130073

和林格尔县公喇嘛盛乐镇雅达牧村,金能电厂距离举报人居住地不足一百米,粉尘污染严重,羊都死了,举报人怀疑地下水污染。电厂的垃圾随便乱倒。

呼和浩特市

,大气,土壤

614日,和林县环保局和盛乐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企业手续齐全,运行规范,100米内无住户,电厂内定期清理垃圾至指定垃圾处理厂,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8

D150000201806130079

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公喇嘛村的生活垃圾存放点都快塌了,还有好几个公共厕所也快塌了,另公喇嘛村的沙子往外拉的过程中大车重车的灰尘非常厉害,拉完沙子没有回填,希望督查组回头看期间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土壤,大气

614日,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盛乐镇公喇嘛生活垃圾存放池有6个不同程度损坏,有1座公厕墙体出现裂缝,部分大车重车在拉运过程中产生扬尘。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1.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将组织工程队对公喇嘛村已损坏的垃圾池和公厕进行及时修复,计划于622日前完成。
2.
盛乐镇通过夜间巡查,拉沙车辆已得到有效控制。

 

 

9

D150000201806140003

回民区明泽未来城小区院子里有四个驾校,已经包围小区,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很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回民区钢铁路办事处、环保局赴现场核实,发现小区周边共有三家驾校的四个场地,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回民区已于今年5月分别向三家驾校下达搬迁通告,目前三家驾校均已停业,正在重新选址。

 

 

10

D150000201806140004

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农委大院兴安丽晶小区4号楼东侧楼下的饭店排放的油烟及噪声影响楼上住户。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2018614日,大学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环保、食药、城管等部门赴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经查,赛罕区农委大院兴安丽晶小区4号楼下共有餐饮商户5家,分别为巴伊特色餐吧、麦林轩、蒙古烧烤、辣洋洋砂锅麻辣烫土豆粉、禧聚饺子馆。其中,蒙古烧烤店属于无证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组织排放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其他四家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且都有第三方监测报告,均达标,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614日,赛罕区环保、食药部门依法对蒙古烧烤店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于620日完成整改,经食药、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11

D150000201806140005

玉泉区和林格尔升乐园区公布营村南面的屠宰场的排污直接排到庄稼地上导致植物全部死掉,造成的损失挺大的。气味太难闻了,没法干活儿。

呼和浩特市

大气,水

2018614日晚,和林格尔县农牧业局、园区农业产业发展局等人员赶赴公布营村南生猪养殖场开展核实工作,举报人所反映“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公布营村南面的屠宰场排污直接排到庄家地里,导致植物全部死掉,造成的损失挺大。气味太难闻,没法干活儿”的情况部分属实。
1
.产生污染的原因并非屠宰场,而是一家名为呼和浩特市瑞天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生猪养殖场,公司成立于200447日,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为生猪屠宰、加工、销售;肉食销售;柜台租赁;养殖业。该公司养殖场于201312月底建成投产。目前该养殖场由内蒙古正大集团租赁经营,规模为存栏种猪1200头。
2
.养殖场粪尿污水处理方式为氧化塘暂存,配水还田处理,已建有一处容积为6200立方米的氧化塘,一处容积为5000立方米的简易沼气池。20185月底,氧化塘内粪尿污水发生外溢,流入举报人马铃薯种植地中,造成部分马铃薯苗死亡。

部分属实

养殖场已赔偿举报人马铃薯苗死亡损失4万元;县环保局于201861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拆除溢流管并清理现场,2018630日前完成。

和林格尔县环保部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的规定,对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

 

12

D150000201806140009

赛罕区金河镇城发物流园区内九号库乱排放污水,未排至管网,当地部门罚过款,但是不改正。

呼和浩特市

该案件与13日(第7批)(D150000201806130004)案件一致。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沙尔营乡丰厚庄村,该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入运营。

属实

614日,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增加了2台安装有GPS的污水拉运车。因该厂所在的七圪台城发物流园擅自使用自备井为水源,616日,赛罕区水务局和市水资局对七圪台城发物流园自备井进行了查封,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现已停运。
5
4日,赛罕区环保局对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污水偷排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罚款15万元。

 

 

13

D150000201806140010

新城区哲里木路呼和佳地小区苍龙苑1号楼3单元楼顶公共区域安装12台通讯基站,通讯设备是在该单元801室。存在电磁辐射,噪声污染。另801室附近住户因为通讯设备工作产生的热量使住户室内温度明显上升。

呼和浩特市

噪音,辐射

614日,新城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现场共设置电信、联通通讯基站设备各2套。新城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安放通讯基站的801室、其楼下的701室、临近的1号楼2单元802室及2单元702室进行了噪声和辐射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基站辐射符合国家标准;昼间噪声不超标,夜间噪声超标,群众举报的辐射污染不属实,噪声超标属实。执法人员现场感受了机房温度,室内温度人体感受不高,举报的温度升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城区环保局要求基站建设单位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进行整改,加装隔音降噪设施,于2018619日完成。

 

 

14

D150000201806140012

市辖区金川开发区碧水蓝山小区内的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4日,土默特左旗政府责成土左旗市容局、台阁牧镇开展实地调查。经现场核查,碧水蓝山小区商业门脸有8家烧烤店进行露天烧烤,存在烟雾弥漫,气味刺鼻的现象,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土左旗市容局、台阁牧镇已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部露天烧烤进行了取缔。

 

 

15

D150000201806140016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碧水蓝山小区里的露天烧烤气味呛人。

呼和浩特市

大气

同上

属实

同上

 

 

16

D150000201806140020

赛罕区金河镇甲拉营子村:1.牛肉干加工厂,没有相关手续,冒黑烟,污水排放,气味呛人。最近停产躲避检查
2.
大黑河村有4.5家木器加工厂,没有环评手续,油漆味呛人,机器噪声污染大。夜间偷偷生产。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1.赛罕区环保执法人员赴甲拉营村牛肉干厂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牛肉干加工厂呼和浩特市纳阔巴音民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河镇甲拉营村南,于201751日投产。该企业建有防渗漏废油脂存储池,废油脂全部由废油脂处理厂定期回收,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现场未发现举报中提到的冒黑烟、污水乱排、气味呛人等问题,情况不属实。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没有环保手续,情况属实。
2.6
15日,昭乌达路街道会同环保、城管等部门赴西大黑河村现场开展现场核查,共排查出3家木器加工厂,均无环评手续,木料加工喷漆气味浓重,情况属实。

属实

1.赛罕区环保局责令呼和浩特市纳阔巴音民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产,限期2日内将生产设备拆除。615日,金河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现场对甲拉营村牛肉干厂企业生产设备彻底拆除,查扣其生产用电机,对企业实施关停。
2.
昭乌达路街道会同环保、城管等部门对西大黑河村3家木器厂依法进行查处,连夜对其大型设备全部拆除,截止616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17

D150000201806140021

赛罕区摩尔城南墙转运站,前几天举报后给处理来了,可是有些不满意。第一个问题:昼夜收垃圾,其中瓶瓶罐罐,铁器的声音扰民,噪音污染还有垃圾的异味,窗户都开不来了,扬尘污染。第二个问题:餐饮垃圾地面都是油污污染。第三个问题: 利用大型装载机夜间清运垃圾,建议他们在工作时间倾倒垃圾。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该案件与第三批编号D150000201806090009问题一致,情况属实。1.该处转运站共两间,一间处理生活垃圾,另一间处理餐厨垃圾,均使用专业自卸车辆进行清运和正常作业无严重异味,未使用农用车和翻斗车。东面有商场类似物流车间,经城管610日晚蹲守未发现建筑垃圾和农用车和翻斗车,反映事实不属实。
2
.浪漫满屋理发店确实使用音响,声音较大存在扰民现象,反映内容属实。

属实

转运站已于612日由企业自主运营改为政府环卫部门接管运营,环卫部门将实行标准化管理,作业时间为早6点到晚10点。针对转运站周边垃圾倾倒产生的噪声扰民问题,将垃圾收集时间调整为早7点至晚9点,并严格按照作业时间进行规范操作。

 

 

18

D150000201806140023

清水河县老牛湾镇水门塔村旅游观光路修路破坏耕地大约20亩,林地4亩,破坏生态。

呼和浩特市

生态

经清水河县核实,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建设项目途经老牛湾镇水门塔村,占用该村耕地具备相关文件依据(内政土发〔2017558号),未对红线范围以外的耕地进行破坏。清水河县森林公安局已对占用林地情况立案侦查。

部分属实

清水河县交通局责令冯家塔至老牛湾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加强工程管理,严禁对公路沿线的自然生态造成破坏。县林业局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19

D150000201806140024

市辖区腾飞南路璟秀福园c区楼下嘉丰蒸饺饭店有噪声、油烟污染;夏天经营烧烤有油烟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4日,敕勒川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店外烧烤情况,锦绣福园C区楼下有5家饭店,其中2家具备第三方检测报告(合格),另外3家无第三方检测报告,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敕勒川路街道办事处联合环保、食药、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无第三方检测报告的3家饭店于625日前完成油烟检测,若检测结果超标,立即停业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20

D150000201806140029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善喇嘛村:1.和林格尔县奥伯科技公司,提炼化工产品,产生工业废气(酸臭味),影响周边居民。2.和林格尔县奥伯科技公司把工业污水通过渗水井直接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资源。3.和林格尔县奥伯科技公司把生产的工业废料堆放在厂区院内,不进行处理,产生扬尘扰民,长时间堆放的废渣不处理,污染地下土壤。最近不明原因停产。

呼和浩特市

大气,,土壤

该问题与611日(第5批)编号为D150000201806110004问题一致。经和林格尔县现场核查,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厂区内堆放生产原料玉米芯和废渣存在异味,未发现渗水井。

部分属实

12018327日,和林格尔县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拆除26吨陈旧锅炉,改建120吨生物质锅炉,2018831前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蓄水池防渗设施,确保不发生污染地下水事件。
2
.对新建的凉水池(循环水降温功能),要求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工艺,伸缩缝采用橡胶止水带处理,底部做防水处理,凉水池计划于2018831日前完成。
3
2018620日前对生产原料全部进行苫盖;20181031日前建成废渣全封闭储存库;20181130日前,建成防尘网和防沙防尘网。

 

 

21

D150000201806140030

土默特左旗金川公园大道小区路面未硬化,有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群众所举报“半山半水小区南门荒地产生扬尘大气污染问题”基本属实。该区块位于京包铁路线北侧,金川半山半水小区、公园大道小区南侧之间,东西长约450米,南北宽约40余米,占地面积约29亩。土地归属台阁牧镇大西营村集体所有。

属实

金川园区责成金川资源总公司、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
.目前已对该地块进行了初步整治,除在该地块北端留出7米通行通道外,其它裸露黄土已用隔档全部隔离,并用绿网覆盖,现在已在该地块沿京包铁路种植松树约250棵,松树带长约450米。
2
.金川工业园区已责成金川资源总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该地块进行道路设计,目前初步设计已完成,拟修建道路长约450米,宽20米,硬化铺装面积9000平米,目前正在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细节修改。
3
.金川园区对路面扬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4
.加大环卫保洁、巡查监督管理力度,减少路面尘土。
5
.因涉及征用土左旗台阁牧镇大西营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电杆、坟墓迁移及道路施工报建手续,土地征用及道路施工报建手续预计于20189月完成,道路硬化预计201910月底完成。
6
.待道路硬化完成后,在已经种植松树的基础上,配植绿篱、草坪,此项工作于201910月底完成。

 

 

22

D150000201806140033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聚龙湾小区门前有条土路尘土飞扬,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认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派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聚龙湾小区前沙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沙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该沙土路在霍寨沟河道蓝线控制范围内。

属实

金川园区责成金川资源总公司、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
.责令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立即采取抑尘措施,对小区门前约800米长的自然沙土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并且对霍寨沟两侧裸露黄土河堤用绿网覆盖;
2
.责令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立即对该条沙土路具备条件的地段播撒草种,以减少路面扬尘现象,于20186月底完成草种播撒;
3
.责令金川园区牵头,协同开发区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力度,减少路面尘土。
4
.开发区责令金川园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整改的具体举措,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5
.开发区要求金川园区进一步加大监管督办力度,对群众所举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范围内的沙土路扬尘等问题进行整治,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23

D150000201806140035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六犋牛村玉龙聚苯板厂,逃避检查夜间生产,机械噪声扰民。产生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农民耕地当中,污染耕地。泡沫颗粒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无法开窗。希望此厂尽快搬迁。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问题与613日(第7批)D150000201806130032案件相同,属重复举报。613日晚1130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开发区公安、行政执法、沙尔沁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到该企业开展核查,发现该企业厂内生产机械有余温,推断有生产迹象。未发现工业污水直排村水渠,未感觉到明显异味。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 613日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该企业现场负责人带回讯问。
2.
依据614日,市环保局送达的《关于建议对土默特钰龙保温材料厂进行依法取缔的函》(呼环函〔2018226号),开发区组织行政执法、公安、沙尔沁镇政府等部门,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原料进行拆除清运,615日已全部清除完毕。

 

 

24

D150000201806140036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聚龙湾小区路面未硬化,有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问题与编号D150000201806140033的案件同属一件问题。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认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第一时间派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聚龙湾小区前沙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沙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该沙土路在霍寨沟河道蓝线控制范围内。

属实

金川园区责成金川资源总公司、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
.责令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立即采取抑尘措施,对小区门前约800米长的自然沙土路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并且对霍寨沟两侧裸露黄土河堤用绿网覆盖;
2
.责令金川资源经济开发总公司立即对该条沙土路具备条件的地段播撒草种,以减少路面扬尘现象,于20186月底完成草种播撒;
3
.责令金川园区牵头,协同开发区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力度,减少路面尘土。
4
.开发区责令金川园区要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整改的具体举措,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5
.开发区要求金川园区进一步加大监管督办力度,对群众所举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范围内的沙土路扬尘等问题进行整治,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25

D150000201806140040

清水河县老牛湾地质公园,当地政府(大队支书石玉山)建设老牛湾地质公园修路,毁坏荒山、耕地、林地,破坏生态。放炮、大型机器噪声扰民。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

呼和浩特市

噪音,生态

经清水河县交通局、林业局核实,老牛湾地质公园修路为乡村道路建设项目,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返修,未涉及占用耕地、林地,不存在毁坏荒山、破坏生态。在修路的过程中,使用机械作业,无放炮现象。石玉山现已不担任营盘峁村任何职务,也未参与该路的修建,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26

D150000201806140043

回民区悠悠板镇青山村,村民怀疑生活饮用水是园林局的生态用水;家附近马路过往车辆有噪声污染;水泉文苑12号楼吸水加压泵有噪声污染;水泉文苑小区附近有砂土场,运输过程中有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614日和15日,回民区农牧局、环保局、城管局、环卫局等部门和攸攸板镇政府进行现场核实,青山村村民生活饮用水来自自来水管道,举报情况不属实;环保部门对该区域及水泉文苑小区12号楼吸水加压泵进行噪音监测,无噪音超标问题,噪音污染情况不属实;水泉文苑小区附近未发现砂石厂,堆砂处系院内前期硬化遗留渣土,目前已进行处理,扬尘污染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615日,回民区攸攸板镇政府、城管局、环卫局联合对水泉文苑小区周边砂堆处进行了平整处理,之后用绿网苫盖,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7

X150000201806130013

信件投诉,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将和林二中南侧的大片山地推平建设康禾食品产业园,造成生态破坏且拖欠工程款。目前工程项目建设了一部分,但未支付工程款,项目已停工。

呼和浩特市

生态

和林二中南侧的康禾食品产业园用地为原国有二砖厂取土场,不在林地范围之内,是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并由和林格尔县土地收储中心于20177月挂牌出让,不存在生态破坏问题。康禾食品产业园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现项目已停工,由于项目建设前内蒙古康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溧阳晶鑫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工程造价产生纠纷,江苏溧阳晶鑫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核算工程款为1280万,内蒙古康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工程造价虚高,后找第三方机构核定工程款为613万,目前内蒙古康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29万。

部分属实

工程款拖欠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8

X150000201806130014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加工马铃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排入企业后侧的废水池,但废水池无防渗措施,污染地下水,并且生产产生大量异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4日,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城关镇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排入企业后侧的废水池,无防渗措施,污染地下水,并且生产产生大量异味”情况部分属实。该企业手续齐全,先后取得了呼市环保局《关于呼和浩特华欧淀粉制品有限公司工业水发展循环经济技术项目的批复》《呼和浩特市环保局关于呼和浩特华欧淀粉有限公司不外排事宜确认的函》。
目前,该厂共建有5个胶板防渗池,都按照规范要求做了防渗措施。其中废弃3个,在用2个。一个用于清洗马铃薯泥沙沉淀循环利用,容积是2800m3,现存污水80 m3,现场可闻到轻微异味;另一个作为新基地暂存池使用,容积为20000 m3,目前没有污水。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622日前清理完现存污水,消除异味。
2
.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季节性生产企业,洗薯水每日通过喷灌用于农田灌溉,沉水泥池内的泥沙每周彻底清理一次。即将生产期内淀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含氮、磷、钾有机肥水直接经加压泵站,按一定的比例喷施于公司15000亩农业基地,同时对种植基地土壤、地下水、区域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形成数据报告,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异味。

 

 

29

X150000201806140003

土默特左旗比克齐镇大里堡村党支部书记吴俊怀、村主任刘全喜利用职权之便倒卖集体土地。倒卖集体土地用于开设建筑砖窑、取土卖沙等。

呼和浩特市

生态

622日上午,经旗国土局、毕克齐镇再次赴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大里堡砖窑建于1992年,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系村办企业,现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该砖窑已拆除,取土场及砖窑占地仍归集体所有。大里堡村现有采沙坑,系20072012年间修建京包铁路形成,采沙坑现已废弃。武俊怀、刘全喜在2006年已不再担任村干部,未发现二人取土卖沙行为。
武俊怀、刘全喜在任职期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曾将本村集体土地划拨到本村村民开设沙场,事后未以任何形式向村民公布,土左旗纪委常委会于2017111日给予武俊怀、刘全喜党内警告处分。

部分属实

土左旗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各类私挖乱采违法行为。

 

 

30

X150000201806140006

市辖区,国内对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等)管理不严格、危废去向不明。希望引起高度的重视和关注。举报人恳请环保部门督查:包头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铝业综合园分公司、包头市报废红泉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赤峰远建拆车有限责任公司红山区回收点,巴林右旗回收点、乌兰察布市兴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兴安监利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双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内蒙古物集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报废汽年拆解废旧金属交易市场、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乌兰浩特市永发汽年修厂、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呼和浩特市供电安装公司金川汽车车修理厂、赤峰神马商用汽车贸易公司、国内乘用车驻内蒙古4S店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督查他们的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2018615日至16,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的国内对废旧汽车拆解、汽车修理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管理不严、去向不明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我市现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为4家,目前均停产。内蒙古环城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停产至今,目前正在重新选址;内蒙古和泽广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汇利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已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公司签订收集合同,废机油、废电瓶于车间暂存,呼和浩特市淼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无废机油和电池。
经呼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核实,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产生废油暂存车间,未做转移。内蒙古物集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8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呼和浩特市报废汽年拆解废旧金属交易市场、呼和浩特市供电安装公司金川汽车修理厂2家企业未在工商系统获取到相关信息。

部分属实

市环保、商务、交通等部门暂停上述3家废旧汽车拆解厂回收拆解业务,完善相关手续;对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责令属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限期整改,废机油转移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合理处置。
新城区环保局已对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进行了调查取证,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31

X150000201806140007

市辖区,国内对废旧汽车拆解和维修行业中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电路板、废旧蓄电池、安全气囊、废尾气净化催化器、使用油漆和有机溶剂产生的废物等)管理不严格、危废去向不明。希望引起高度的重视和关注。
举报人恳请环保部门督查:包头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铝业综合园分公司、包头市报废红泉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赤峰远建拆车有限责任公司红山区回收点,巴林右旗回收点、乌兰察布市兴业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兴安监利宝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双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内蒙古物集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报废汽年拆解废旧金属交易市场、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乌兰浩特市永发汽年修厂、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呼和浩特市供电安装公司金川汽车车修理厂、赤峰神马商用汽车贸易公司、国内乘用车驻内蒙古4S店等汽车拆解厂和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及4S店,督查他们的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2018615日至16,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国内对废旧汽车拆解、汽车修理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管理不严、去向不明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投诉情况部分属实。我市现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为4家,目前均停产。内蒙古环城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停产至今,目前正在重新选址;内蒙古和泽广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汇利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已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公司签订收集合同,废机油、废电瓶于车间暂存,呼和浩特市淼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无废机油和电池。
经呼市工商局、市环保局核实,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产生废油暂存车间,未做转移。内蒙古物集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86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呼和浩特市报废汽年拆解废旧金属交易市场、呼和浩特市供电安装公司金川汽车修理厂2家企业未在工商系统获取到相关信息。

部分属实

市环保、商务、交通等部门暂停上述3家废旧汽车拆解厂回收拆解业务,完善相关手续;对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责令属地环保部门对该企业限期整改,废机油转移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合理处置。
新城区环保局已对呼和浩特市信华汽车修理厂进行了调查取证,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32

D150000201806130058

东河区九合东粮广场小区,鹿王羊绒衫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工业废气(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建议搬离市区,搬迁至工业园区生产。

包头市

大气

该问题与第一批次D150000201806070008、第二批次D150000201806080031D150000201806080035D150000201806080040、第三批次D150000201806080069D1500000201806090019、第四批次D150000201806090063、第五批次D150000201806110051为重复举报问题。
6
8日,东河区组织环保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走访了部分九合东粮小区居民,个别受访群众反映近日晚7点至8点时间段偶尔能闻到刺鼻气味。东河区环保部门前往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该公司已于613日上午800自行对染色车间停产整治,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停产前发生的刺鼻气味溢散问题。

属实

针对该情况,我市责成东河区委、区政府严格要求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614日,东河区政府组织人员再次赴现场核查了整改工作进度。
企业已对产生异味的车间及风机排口进行了封闭(612日完工),染色车间进行停产整改(613日完成),对“冰醋酸”调配场地进行了单独封闭(614日完工);制作完成气体喷淋净化系统工程的5根连接管道,主管道连接60多米,正在焊接密封;同时,购置27.5千瓦的轴流风机,预计621日前全部完工。

 

 

33

D150000201806130068

昆都仑区华发新城上市公司,开发小区第3期施工没有手续,非法施工。从环保角度讲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一大堆,对周边的环境污染非常大,开不了窗户还有建筑噪音污染。

包头市

土壤,噪音

2018411日,经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项目进行调查,该项目已取得的手续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包国用〔2014〕第30010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包规划管字〔2011〕第013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规划管字〔2008〕第0224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于当日,对华发新天地三期进行了立案调查,因华发新天地三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当场责令其立即停工。
2018
615日,经现场查验,华发新天地三期于2018412日全面停工,并清理了现场。项目现场仅存放有少量建筑材料,已经摆放整齐,由8名保安(三班倒)在现场看管,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成堆现象。项目已停工,施工噪声也不存在。

部分属实

我市要求昆区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华发新天地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工作,待依法依规办理完毕各项手续后,项目方可恢复施工。

 

 

34

D150000201806140007

昆都仑区星光西路和民族西路交叉口往东的一条街上,每天早晨到晚上是露天的商贩和烧烤,造成噪音和油烟污染。当地相关部门不管此事。

包头市

大气,噪音

1.群众举报露天商贩问题,针对该条街上多年前自发形成的早市,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昆都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已于20184月取缔了该早市,并积极疏导摊点进入附近正规的农贸市场进行经营。但早上7点之前监管薄弱的空档,存在部分流动摊点占道摆摊情况。
2.
群众举报烧烤造成噪音和油烟污染问题,经查,未发现露天烧烤,不存在因露天烧烤引发的噪音和油烟污染,群众举报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我市要求昆区政府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特别是针对早晨7点以前时段采取错时管理,压实管控责任,制定长效化管理办法,给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5

D150000201806140019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大苏吉大井村万禾淀粉加工厂,污水防渗漏没有做,污水直排,气味呛人,存在地下水被污染现象,粉尘污染严重。该厂一直是阶段性运营,近期在停产。

包头市

,大气

1.举报反映“达茂旗万禾淀粉加工厂,污水防渗漏没有做,污水直排,气味呛人,存在地下水被污染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2018412日,达茂旗环保部门曾接到小文公乡大井村群众举报,反映饮用自来水水质受万禾淀粉厂生产影响。413日,旗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监察,现场发现院内有3个水泥防渗沉淀池、1个废水池未做防渗处理,废水池内存水约3200立方米,废水池内散发臭味;企业生产时,废水回收利用不完,有外溢现象,排放到厂区西侧空地,外溢废水估量200吨。对此,达茂旗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达环责改〔20182-014号),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罚款壹拾万元。419日再次对该厂进行监督检查,已停产,并现场走访反映问题的3户村民,实地查看自来水情况;428日,旗环保部门聘请有资质的机构,组织村民代表、企业代表、旗环保部门三方共同参与见证,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地下水符合饮用水标准,没有发生污染问题。
6
15日,达茂旗委、旗政府组织环保、经信和小文公乡政府相关人员共同赶赴现场查验,发现废水池中仍存有废水,散发着臭味,主要是废水池中的废水处理不及时,导致其中含有的蛋白质等有机物长期发酵而产生异味,已对废水取样送检。616日,达茂旗环保部门再次组织村民代表、企业代表、旗环保部门三方共同见证取样,进行厂区周围地下水检测,目前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2.
举报反映“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厂淀粉加工采用湿法加工工艺,通过碎解、筛分、分离、干燥等工段生产淀粉,淀粉加工是在密闭厂房内完成,淀粉乳通过干燥机完成烘干、脱水,经过布袋除尘回收于生产系统,合格成品淀粉含水量20%。经环保部门检测并问询工人,该厂生产设备运行正常。
3.
举报反映“该厂一直是阶段性运营,近期在停产”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厂作为马铃薯加工企业,一般生产周期为每年9月底至10月底1个月左右时间,属于季节性生产。今年4319日曾进行过生产。

部分属实

针对该厂水池存在的环境安全问题,经咨询相关专家,达茂旗政府已制定整改方案。一是将厂区内现有三个水泥池的水全部抽调至废水池中,对3个水泥池进行填土覆盖处理。二是订购曝气机,对废水池内现存生产废水进行曝气处理,水质好转后,对污水进行检测,在达到绿化用水排放标准后,用于绿化。现已购买曝气机,617日开始处理。三是对于污水外排区域,经取样检测后,开展针对性土壤恢复治理,计划20181030日前完成。
我市将密切跟踪整改进展,督促达茂旗进一步完善相关整改措施,按时限要求全面落实。

 

 
 

36

D150000201806140022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白音华旗吉呼朗图嘎查:1.红旗牧场布格其移民村产生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导致牲畜死亡。2.红旗牧场布格其移民村大量打井抽取地下水,导致当地地下水位下降、干旱。

包头市

土壤

1.举报反映“红旗牧场布格其移民村产生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导致牲畜死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布格其移民村属于巴音花镇敖龙忽洞嘎查,位于G210公路东侧。移民村设有垃圾箱5个,年产生生活垃圾9吨左右,镇政府定期组织清运。由于春季大风天气较多,加之清运不够及时,村东草场围栏等处确有白色垃圾悬挂,主要为塑料袋。针对群众反映的白色垃圾导致牲畜死亡问题,达茂旗委、政府组织环保局、巴音花镇有关人员对布格其移民村20户牧民(3户不在村)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另3户牧民进行了逐户走访,无人反映发生过牛羊误吃白色垃圾而死亡的事情。
2.
举报反映“红旗牧场布格其移民村大量打井抽取地下水,导致当地地下水位下降、干旱”问题,经现场核查基本属实。巴音花镇地处达茂旗北部干旱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匮乏。由于近年来持续干旱,地下水补给缺少,全旗地下水位普遍下降。经调查了解,2003年移民村建设之初,在2000亩饲草料基地内新打机电井16眼,2010年有3眼水井因出水不足废弃,在其旁边补打水井3眼,之后再未新增水井,目前可用水井仍为16眼。该16眼井主要为2000亩饲草料地的4个喷灌圈提供灌溉水源,每年58月进行取水灌溉,每亩灌溉用水约150吨,全年灌溉取水量2530万吨。针对牧民反映的水位下降问题,旗水务部门已组织有资质单位开展取水影响评价。

部分属实

针对布格其移民村产生的白色垃圾及其它生活垃圾,达茂旗委、政府已按照全市部署要求,责令其所属巴音花镇成立了由镇领导牵头,两委成员和包户干部组成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对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生活垃圾每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发放宣传单,与牧户签订环境卫生承诺书,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牧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
针对普遍性地下水位下降的情况,达茂旗政府已责成水务部门牵头,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控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用水审批制度,坚决打击非法取用水行为。

 

 

37

D150000201806140037

市辖区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包六中东侧,鼎盛大酒楼油烟噪声扰民。

包头市

大气,噪音

614日,我市责成稀土高新区,就鼎盛大酒楼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该酒楼3个排烟道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和9个楼体后墙进气口存在噪音扰民。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稀土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包开城管法改字〔2018511004号),责令该酒楼限期整改,要求616日前对3个排烟道安装消音房、封堵9个进气口。该酒楼已于2018615日完成整改,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和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未达到排放标准,稀土高新区将责令该酒店停业整改,待整改达标后再恢复营业。
我市将继续密切关注此问题,责成稀土高新区加大整改力度,直到整改达标,彻底清除噪音扰民现象。同时,加强巡查排查,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纠正类似问题。

 

 

38

D150000201806130067

新巴尔虎左旗禁牧区有人在草场私自收钱在草场里放牛放羊,还收草。

呼伦贝尔市

生态

2018615日,新左旗农牧业部门牵头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经对甘珠尔苏木所属10个牧业嘎查进行详细排查,李国英违规放牧行为与举报情形相符。2018519日,甘珠尔苏木乌尔逊嘎查牧民李国英在未告知嘎查“两委”及苏木政府的前提下,擅自从兴安盟科右前旗转场100头牛和400只羊,在个人禁牧草场短暂放牧后,分别在乌尔逊嘎查集体草场、巴音高勒嘎查集体草场擅自放牧;李国英无收草行为。
李国英采用传统方式放牧,加之草原处于夏季生长季节,对草原生态影响较小。由于其执行了强制牲畜防疫措施,未发生疫病现象。

部分属实

1.新左旗农牧业部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禁牧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责令李国英于2018616日早5点转移牲畜,采取集中圈养并进行牲畜免疫。同时,甘珠尔苏木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扣发其10%的生态补奖资金。
2.
新左旗农牧业部门已对李国英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在禁牧、休牧的草原上放牧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以每个羊单位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依照法定程序,该案定于2018年底前结案。
3.2018
616日早5点,在新左旗农牧业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的监督下,李国英已将牲畜及生产设施(宿营车等)全部从禁牧草场、集体草场转移。

鉴于甘珠尔苏木草原监理所海泉、乌尔逊嘎查达那仁巴图存在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机制不严格、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监管与保护不到位、落实甘珠尔苏木党委政府决策失之于软且办法不多等问题,甘珠尔苏木党委班子对二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39

D150000201806140015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名家小区综合楼,小区里开一个满意生猪合作养殖场,异味严重,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但没人管。

呼伦贝尔市

大气

2018613日、14日、15日、17日,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旗综合执法局、旗环保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就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名家小区仅由名家综合楼一栋楼组成,位于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南侧,紧邻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将未经处理的猪粪堆放于门口北侧无防渗土坑内,无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由坑边低洼处流至市政道路,现场有明显排放痕迹,场区周边异味感明显。猪舍只人工清理粪便,不进行冲洗,且夏天开窗通风养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2018615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莫旗环保局未曾接到过关于该养殖场污染周边环境的举报。

部分属实

1.莫旗环保局就该养殖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十万元;就该企业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十五万元。莫旗综合执法局依据《莫旗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责令该养殖场于2018622日前将生猪自行迁出,并将养殖场所产生的垃圾、粪便等清理干净,全面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若养殖场不能于622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由莫旗综合执法局牵头,旗环保局、旗农牧业局配合,依照相关法规将养殖生猪迁出,全面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做好后续工作。
2.2018
615日,经莫旗旗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启动追责程序。
3.
明确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整改完毕。

2018620日,莫旗旗委决定:鉴于莫旗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养殖场监管不力,给予莫旗环保局原局长鄂强、现任局长王景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莫旗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高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王玉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挂职副局长武利云诫勉谈话。鉴于莫旗尼尔基镇对本辖区的治污工作管理不到位,给予莫旗尼尔基镇党委副书记宫梅诫勉谈话。鉴于莫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鄂海峰对分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责成其向莫旗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40

X150000201806140011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鸿城小区内有一养猪场(满意生猪养猪合作社)。占地3000平方米,并在院内东、西、南、北四边皆有猪,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臭气熏天。

呼伦贝尔市

大气

2018613日、14日、15日、17日,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旗综合执法局、旗环保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就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鸿城小区位于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北约500米处。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占地3000平方米,西、南、北三面有猪舍养殖生猪,东面为饲料粉碎车间。该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猪粪堆放于门口北侧无防渗土坑内,无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由坑边低洼处流至市政道路,现场有明显排放痕迹,场区周边异味感明显。猪舍只人工清理粪便,不进行冲洗,且夏天开窗通风养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2018615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

基本属实

1.莫旗环保局就该养殖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十万元;就该企业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责令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十五万元。莫旗综合执法局依据《莫旗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责令该养殖场于2018622日前将生猪自行迁出,并将养殖场所产生的垃圾、粪便等清理干净,全面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若养殖场不能于622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由莫旗综合执法局牵头,旗环保局、旗农牧业局配合,依照相关法规将养殖生猪迁出,全面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做好后续工作。
2.2018
615日,经莫旗旗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启动追责程序。
3.
明确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整改完毕。

2018620日,莫旗旗委决定:鉴于莫旗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养殖场监管不力,给予莫旗环保局原局长鄂强、现任局长王景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莫旗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高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王玉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莫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挂职副局长武利云诫勉谈话。鉴于莫旗尼尔基镇对本辖区的治污工作管理不到位,给予莫旗尼尔基镇党委副书记宫梅诫勉谈话。鉴于莫旗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鄂海峰对分管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责成其向莫旗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41

D150000201806140017

科尔沁右翼前旗兴科二期19号楼小区里有一条油烟装置声音很大噪音污染,味道也很大正在住户门口,一楼到三楼都受到影响。投诉了很多次没有得到解决,12369打过多次,来检查过没有答复。
另扎赉特旗小城子六合村20多年了生态被破坏(2016举报过),草场现在都是大坑。2016年投诉后简单处理了一下,大坑里种了小树。采沙子厂从河道里也采沙。

兴安盟

大气,生态

一、关于“兴科二期19号楼小区里有一条油烟装置声音很大噪音污染,味道也很大正在住户门口,一楼到三楼都受到影响。投诉很多次没有得到解决,12369打过多次,来检查过没有回复。”问题。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1.
关于“兴科二期19号楼小区里有一条油烟装置声音很大噪音污染,味道也很大正在住户门口,一楼到三楼都受到影响”问题。20186157:00,科右前旗委书记朱成帮、常务副旗长刘刚带领旗环保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立即深入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经确认兴科二期19号楼小区内的一条油烟装置归属于“一碗扯面”饭店,为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科右前旗委、政府安排环保局对该油烟装置进行环境噪声监测,615日科右前旗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了监测报告(NO.201833023),报告数据显示经158时、17时两个时间段对可能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监测,该油烟装置未构成噪声污染。为进一步降低该饭店油烟装置产生的噪声,经科右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一碗扯面”饭店经营者沟通协商,该饭店经营者同意将厨房专用风机挪于室内,并于617日完成整改,旗环境保护监测站于16:44分对排放源边界、一楼窗外一米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53.4Leq[dB(A)]50.2 Leq[dB(A)],符合国家标准。
2.
关于“投诉了很多次没有得到解决,12369打过多次,来检查过没有回复”问题。201839日上午10:15分,科右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位于兴科二期19号楼“一碗扯面”饭店油烟装置噪音扰民,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于39日上午10:25分到达现场,对该饭店进行现场勘验并作《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各一份。之后,科右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饭店油烟装置进行了环境噪声监测,并出具了噪声监测报告(NO.201833011),测定结果为61.3 Leq[dB(A)],经与国家执行昼间60 Leq[dB(A)]的标准比对,该噪音值属轻微范畴。根据监测报告结果,科右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饭店经营者已经对油烟装置进行了隔音降噪处理。整改后,科右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未联系到举报人,也未接到此问题的重复举报。
二、关于“扎赉特旗小城子六合村20多年了生态被破坏(2016举报过),草场现在都是大坑。2016年投诉后简单处理一下,大坑里种了小树。采沙子场从河道里也采沙”问题。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群众举报的“扎赉特旗小城子六合村20多年了生态被破坏(2016举报过),草场现在都是大坑”问题。2016726日,扎赉特旗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举报案件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音德尔镇六合村境内砂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依据地籍图地类数据,六合村现有天然牧草地699.15亩,村内所有沙坑均不在天然牧草地地类内。同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有关方面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2.
关于群众举报的“2016年投诉后简单处理一下,大坑里种了小树”问题。2016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举报案件后,扎赉特旗政府进行了认真查处。张春富的沙坑位于六合村一组西北、音图公路东侧,占地5711平方米(8.57),当事人私自盗采形成现状。对此,扎赉特旗国土部门于201610月对张春富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于同年1125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处罚款2万元。因其未履行处罚决定,现申请法院正在强制执行中。杨炳江的沙坑位于六合村一组南侧,占地7907平方米(11.86亩),当事人私自盗采形成现状。因当事人于20151113日遭遇车祸死亡,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为有效整改恢复生态,扎赉特旗采取种树整改的措施,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和成活率达标的要求,对两处沙坑进行了整改恢复,选择了50公分高樟子松,对未成活苗木进行了全面补植,现长势良好。
3.
关于群众举报的“采沙子厂从河道里也采沙”问题。经调查组核查,今年初开始,扎赉特旗政府组织旗水务、环保、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对河道采砂行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63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发现六合村境内河道内有2处未经河道采砂许可非法采砂点,当事人分别为杨金辉、张权。

部分属实

关于群众举报的“采沙子厂从河道里也采沙”问题:扎赉特旗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六合村境内河道内有2处未经河道采砂许可非法采砂点责令其停止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依规取缔了非法采砂点。2018611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扎赉特旗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于2018831日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下步,将进一步加大采砂行业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科学规范河道采砂经营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42

D150000201806130076

扎鲁特旗阿日坤都乐种畜厂,霍林河周边的铝厂(有20多家铝厂),人和牲畜都得异牙病,牲畜吃不了草,小孩小小年纪就长牙。我们村民在这里生活不了,空气是毒空气,水是毒水(发臭),土也是。我们上访就被抓,当地旗政府领导也不给解决,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通辽市

,大气,土壤

1.群众反映“霍林河周边的铝厂(有20多家铝厂),人和牲畜都得异牙病,牲畜吃不了草,小孩小小年纪就长牙”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通辽北部地区共计3家电解铝企业,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通辽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对阿日昆都地区开展体检,牧民和在校生未发现异常病状。
2.
群众反映“我们村民在这里生活不了,空气是毒空气,水是毒水(发臭),土也是。”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电解铝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循环利用。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土壤氟化物与参照标准(土壤含氟量无现行标准,参照2010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区)监测结果)无明显差异。扎哈淖尔污水处理管理站处理后的污水各项水污染物达标,夏季用于园区街道及厂区绿化用水,冬季利用雾喷泡设备处理达标水。
3.
群众反映“我们上访就被抓,当地旗政府领导也不给解决”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扎鲁特旗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对信访人从未采取过强制措施。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和嘎查村卫生机构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3

D150000201806130077

扎鲁特旗阿日昆都楞种畜场,霍林河市的多家铝厂废水废气污染周围环境,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的居民的饮水很困难,牲畜得异牙病后饿死,人的身体健康遭到严重影响,当地政府部门不让信访,关押牧民,暴力执法,无法生活。16年当地很多牧民反映过中央督查组,但是一直没处理。

通辽市

大气,水

1.“霍林河市的多家铝厂废水废气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3家电解铝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扎哈淖尔污水处理管理站处理后的污水各项水污染物达标,夏季用于园区街道及厂区绿化用水,冬季利用雾喷泡设备处理达标水。
2.
“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的居民的饮水很困难”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扎鲁特旗水务局实施了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安全饮水工程,为常驻人口每户打1眼筒井。
3.
“牲畜得异牙病后饿死”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
4.
“人的身体健康遭到严重影响”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通辽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对阿日昆都地区开展体检,牧民和在校生未发现异常病状。
5.
“当地政府部门不让信访,关押牧民,暴力执法,无法生活”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政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对信访人从未采取过强制措施。
6.
16年当地很多牧民反映过中央督查组,但是一直没处理”,该情况不属实。电解铝企业实施了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合理补偿了群众畜牧业损失,加大了生产生活扶持。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和嘎查村卫生机构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4

D150000201806140025

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呼舒苏木产叶屯,破坏草牧场200多亩种地,挖坑采砂5000立方米以上,破坏自然林30-40棵柳树。

通辽市

生态

1.关于群众反映的“破坏草牧场200多亩种地”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实地调查核实,该村2017以来未发生破坏草原种地等违法行为。2016年初曾有有一宗破坏草原案件,目前,开垦地块已恢复,相关责任人正在服刑当中。
2.
关于群众反映的“挖坑采砂5000立方米以上”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核实,取土行为发生在2014年以前,当地群众为改良土壤在该地块取土,形成取土痕迹。该地块3年前就已经禁止村民从此处取土,目前该取土位置植被已全部自然恢复。
3.
关于群众反映的“破坏自然林3040棵柳树”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排查,调查组在产业屯村未找到被破坏的自然林现场。

不属实

1.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科左中旗成立两个生态专项督查组,对全旗林地、草原乱开荒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督查。同时组织科左中旗农牧、国土、林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草原、林业生态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草原上开垦种地、乱取土以及砍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2.
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推进草原“砸标立记、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强化护林员、草原管护员职责,常态化巡查、管护草原和林地,坚决杜绝破坏生态违法案件发生。

 

 

45

D150000201806140041

扎鲁特旗罕乌拉区级自然保护区,消柯尔图银矿开采将近20年,当地旗长带头做事,现在开始做恢复工作,但生态破坏后无法恢复;该保护区进口处修建接待办公 楼,乱堆放土砂,砍伐林地修路破坏大面积的林地、草地,现已停建,但生态破坏很严重;10年前开始,格日朝鲁苏木各嘎查,大面积开采土地,破坏大面积的土地。

通辽市

生态

1.群众反映的“罕乌拉区级自然保护区,消柯尔图银矿开采将近20年,当地旗长带头做事,现在开始做恢复工作,但生态破坏后无法恢复”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5125日,该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5月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该矿矿业权给予注销,该矿环境治理工程通过了通辽市矿山地质环境验收专家组验收。
2.
群众反映“该保护区进口处修建接待办公楼,乱堆放土砂,砍伐林地修路破坏大面积的林地、草地,现已停建,但生态破坏很严重”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保护区进出口修建办公楼实为内蒙古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改建的公益林管护站,2017918日,扎鲁特旗环保局检查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责令停止建设。群众反映的“乱堆放土砂”问题,为改造提升管护道路所用原料,现已全部平整。群众提及所修的道路为罕山林场进出场主要道路,因路面破损严重,罕山林场在硬化路面两侧进行加固提升
3.
群众反映的“10年前开始,格日朝鲁苏木各嘎查,大面积开采土地,破坏大面积的土地”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白音胡硕嘎查夏营地境内的扎鲁特旗格尔木商贸有限公司采石矿点,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于2009年底开始采挖,采挖面积130.15亩。该企业在20126月停止采挖。二是查干敖包嘎查夏营地境内的扎鲁特旗天实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12月,从事煤炭经营销售活动,征占地面积281.41亩,与查干敖包嘎查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建成办公区占地面积23.23亩,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扎鲁特旗环保局对罕山林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于2017918日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以54.873万元的行政处罚。扎鲁特旗森林公安局对罕山林场管护站施工方负责人双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于201828日、212日,对罕山林场和施工方负责人双龙分别处以16768.05元的罚款,并限期2018112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
2.
扎鲁特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对扎鲁特旗格尔木商贸有限公司采石矿点未经批准在草原采砂石的行为,已于2018615日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恢复草原植被。因扎鲁特旗天实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征占地问题属于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整改项目,于2018418日进行立案调查,正在做移送司法机关的相关补充调查工作,将于2018625日前完成移送,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加快未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征占用草原项目整改进度。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健全和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长效监管机制。

旗纪委给予时任罕山林场副场长达胡白乙拉党内警告,给予时任罕山林场场长李月江负有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6

X150000201806130018

霍林郭勒市许友(原霍林郭勒市人大常委,原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为内蒙古诚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伙同他人,肆意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同时,破坏草原植被(存在开采越界,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存在以罚代刑)。

通辽市

生态

1.群众反映“许友伙同他人,肆意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经查,举报人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古城煤矿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矿和破坏性开采行为,故不适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国土资发〔2015175号)”。
2.
群众反映“破坏草原植被”问题,经现场核查,该情况部分属实。经查,该地块也未划为草原。20078月,霍林郭勒市国土局在检查中发现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超出矿界范围进行土方剥离,20118月,经过现场实地测量,确定古城煤矿越界剥离损毁土地692亩。
3.
关于“存在开采越界,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存在以罚代刑”问题,该问题不属实。举报人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古城煤矿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采矿和破坏性开采行为,霍林郭勒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古城煤矿存在越界剥离土方、非法占地行为,但没有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为此,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不存在“以罚代刑”问题。

不属实

1.20078月,针对超出矿界范围进行土方剥离行为,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剥离,并处罚款10000元。2011824日,霍林郭勒市国土局对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越界处的一切生产作业,并退回矿界范围内按照初步设计组织作业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针对在采矿过程中处理滑坡违法占用国有土地692亩,处以罚款人民币92.2892万元。
2.2015
93日,对古城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破坏的土地范围编制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截至目前,按照上述方案要求进行台阶整形治理工程,治理面积211亩,剩余481亩损毁土地于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治理。
3.
持续开展矿山复垦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7

X150000201806140008

科尔沁左翼后旗双胜镇,东、西辽河有村屯79个,加上周边的胜利农场镇和原种场差不多近一百个村屯,生活垃圾产生量很高,污染严重,希望把垃圾拉运到离村屯较远的地方进行填埋。

通辽市

土壤

群众举报反映“东、西辽河有村屯79个,加上周边的胜利农场和原种场差不多近一百个村屯,生活垃圾产生量很高,污染严重,希望把垃圾拉运到离村屯较远的地方进行填埋”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经查,周边部分村屯确实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堆放填埋不标准等问题,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并未达到“污染严重”的程度。科左后旗在全旗所有嘎查村、自然屯均设立了定点垃圾填埋场,村屯内设置了垃圾箱并专设保洁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同时,出台了村屯卫生长效管理办法。但由于个别村屯环保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高,村委会(分场)监管不够,导致出现了乱扔乱倒垃圾、清运不及时、填埋不规范等现象。

部分属实

1.2018615日,工作组对“三镇两场”领导当场提出批评,并告知双胜镇分管副镇长顾海波、金宝屯镇分管副镇长徐岱沁、查日苏镇分管副镇长李建民、胜利农场场长王光伟、原种场场长付永生向旗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当日,已将私堆乱倒垃圾全面清理完毕并运送至定点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
2.
开展村屯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村屯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对农牧民群众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

 

 

48

D150000201806130055

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乌兰敖都嘎查草场上开沙厂破环草场约100亩。非法开垦种地约90亩。

赤峰市

生态

1.群众举报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乌兰敖都嘎查草场上开砂厂破坏草场约有100亩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举报地点有两家采砂企业,法人均为松地。松地在该地块承包流转草原3460亩,采砂场位于承包草原范围内。有采矿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证允许作业面积为430.2亩,现实际利用面积74.37亩,全部在采矿证范围内。目前两家采砂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砂场未办理用地手续;二是草原临时作业许可已于20176月到期,未申请延续。
2.
群众举报“非法开垦种地”问题属实。该地块实际种植沙地水稻68.09亩,具体位置位于采矿证批准范围内,但该地块在农牧业草原勘界中确实为草原,且无草转手续。

部分属实

1.针对松地采沙场无用地手续问题,已于612日进行立案查处,对采沙场设备进行拆除。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松地违法占地进行了测量,待第三方机构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后,依法将对其进行处罚。针对该厂草原作业许可已到期问题,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
2.
针对“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乌兰敖都嘎查,非法开垦种地约90亩”问题,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已立案调查,调查程序结束后依法处理,整改工作于20187月底前完成。
3.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内蒙古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重新核实的通知》(转办退〔201810号)中“审核组认为,非法开垦种地情况属实,依法追究责任”要求,赤峰市纪检委、监察委对翁牛特旗农牧业局、阿什罕苏木党委政府启动了问责程序。对查处不实、整改不力的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乌兰敖都嘎查非法开垦种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问责结果将于624日上报。

 

 

49

D150000201806130061

群众举报反映巴林右旗白塔子苏木太北庙大队四组及周边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巴林右旗白塔子苏木太北庙大队四组边境线上,铅锌冶炼厂整天排出工业废气,污染环境。2.林西县五十家子镇羊厂沟村把762亩退耕还林的林地全部砍伐。3.林西县五十家子镇羊厂沟村把用于防沙防水的景军沙园项目5000亩林地全部毁光,破坏生态.4.林西县五十家子镇羊厂沟村破坏用于防沙的万亩飞机播种防沙作物。5.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村民破坏荒山大约200亩。6.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在边境线上建种牛场,破坏草场100亩。

赤峰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此问题在林西县境内,经林西县进行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举报案件与612日编号D150000201806120050问题为重复举报。
1.
群众反映“铅锌冶炼厂工业废气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白塔子苏木冶炼厂”位于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与巴林右旗白塔子苏木接壤。2009年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铅冶炼企业关停、拆除。2015年,林西县远大矿产品有限公司在原冶炼厂厂址建设了选厂。该选厂选矿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建有除尘设备,厂区地面采取硬化措施,企业建设了一座尾矿库,尾矿库采取防渗措施。
2.
762亩退耕还林地全部砍伐”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羊厂沟村762亩退耕还林的林地实际为2002年孤榆树村705亩退耕项目,种植树种为柠条,现在长势良好。
3.
“用于防沙防水的京军沙园项目5000亩林地全部毁光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羊厂沟村5000亩京军沙园项目实际为2012年五十家子村和孤榆树村人工造林项目,共计2708亩。由于干旱,造成林地内树木死亡,已于2014年上报旱灾说明,并得到了自治区林业厅确认批复。
4.
“破坏用于防沙的万亩飞播防沙作物”问题不属实。五十家子镇羊厂沟村从来未进行过万亩飞播任务。
5.
“破坏荒山大约200亩”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200亩荒山实际为五十家子村石门子七组的耕地,此地块为计税土地,耕种多年。
6.
“五十家子镇在边境线上建种牛场破坏草场100亩”问题不属实。五十家子镇种牛场项目所占草场分为生产区和生活区两部分,生产区为新建圈舍属于合法建设。生活区及附属设施已办理草转非手续,变更为建设用地,面积为11亩。

部分属实

1.针对林西县远大矿产品有限公司选厂矿石防扬散措施不到位问题,林西县当场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截止618日已完成整改。
2.6
19日,赤峰市委、市政府针对该举报问题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到达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将于624日前上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内蒙古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

 

 
 

50

D150000201806130062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太来花草原风情园负责人郭云峰和王海龙组织的旅行越野车每天大概有80多辆车经过,破坏草地。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克旗达来诺日太来花草原风情度假村越野车破坏草地问题部分属实。该举报案件与69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90014610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90064第二项问题、614日编号D150000201806140026第一项问题为重复举报。群众举报的旅游项目位于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属郭云峰经营的草原风情度假村,所有证照齐全,与王海龙经营的查干套海度假村无任何关系。该草原深度游项目共有越野车20辆,其中16辆越野车及驾驶员由太来花东组牧民提供,牧民通过草原深度游收取相应费用。确有车辆碾压草原的痕迹,形成原因为牧民多年经常行走自然形成的草原便道及部分游客自驾车私自下道碾压所致。经询问举报人,也不能提供越野车队碾压草原的证据。这几条草原便路距牧民居住的村庄最近的都超过200米,但车辆行驶鸣笛等噪声对牧民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克旗政府已禁止越野车草原深度游项目在涉保护区路段开展旅游项目。
2.
克旗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告知所有旅游点禁止在涉保护区路段开展越野车草原深度游项目,同时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在旅游道路沿线增加禁止碾压草原、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旅游的标识牌,坚决遏止随意碾压草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51

D150000201806130080

红山区一东街84号,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废水直排。现在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在线监测未监测时稀释废水后再排放,数量很大。一个车间是80吨废水,稀释后一天排放大约1千多吨废水。大型车间有4个,小型车间有8个,通过明管和暗管排放,现在全部停产。

赤峰市

水,大气

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有11个车间(生产车间8个,辅助车间3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生产废水、废气均经过处理排放且实现在线联网监测。
1.
“企业所有废水直排”问题。企业各车间产生的高、低浓度废水均通过废水输送收集装置收集排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市政管网,未发现“企业所有废水是直排的”问题。
2.
关于“现在偷排偷放废气废水”问题。该企业产生废水车间6个,均收集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未发现“偷排废水”问题。该企业产生废气均经专用烟道排放,未发现其他排放烟道和设施。
3.
关于“在线监测未监测时稀释废水后再排放,数量很大,一个车间是80吨,稀释后一天排放大约1千多吨废水,通过明管和暗管排放”问题。近年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该企业未出现“稀释废水后再排放”现象,不存在“暗管排放”问题。但确有车间冷却水作为发电用水再次利用,产生的高盐水不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4.
关于“现在全部停产”问题。该企业于2017125日向总公司(上海海嘉诺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18年技术改造计划,并于20181月获批,要求在2018730日前完成年度技术改造任务。目前,除春雷霉素和灰黄霉素车间继续生产,其余车间处于停产状态,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红山区将针对群众举报事项再次进行调查核实。

部分属实

此次群众举报的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红山区虽然未在调查核实中发现,但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确有发现烟尘超标排放、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均依法对其实施了处罚。企业也因此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另外,该企业已启动“退城进园”整体迁入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2

D150000201806130081

红山区赤峰宾馆商务楼东北角建有隐形烟囱,冬季取暖洗浴使用。市区全部是集中供热,不允许燃煤供热,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

赤峰市

大气

群众举报赤峰宾馆利用燃煤锅炉供暖问题不属实。该宾馆于20178月将原有3台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并更换为3台燃气蒸汽锅炉,其烟囱位于贵宾楼东北角。目前,3号燃气蒸汽锅炉正常生产,12号燃气蒸汽锅炉备用,未发现群众举报的“燃煤锅炉”问题。

不属实

下一步,红山区环保局将针对此问题继续加强对周围居民的解释说明工作。

 

 

53

D150000201806140026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镇太来花嘎查:1.克什克腾旗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深度越野草原旅游项目,有七八十辆越野车破坏约30多公里草原生态,越野车产生噪声扰民。2.克旗黄岗林场保护区内黄岗铁矿把工业污水排入贡格尔河尔河,污染当地河流。3.克旗浑善达克自然保护区境内大唐煤制气公司异味扰民。

赤峰市

生态,大气,,噪音

1.群众举报克旗达来诺日太来花草原风情度假村越野车破坏草地问题部分属实。该项问题与69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90014610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90064第二项问题、614日编号D150000201806130062问题为重复举报。群众举报的旅游项目位于白音敖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属郭云峰经营的草原风情度假村,所有证照齐全,与王海龙经营的查干套海度假村无任何关系。该草原深度游项目共有越野车20辆,其中16辆越野车及驾驶员由太来花东组牧民提供,牧民通过草原深度游收取相应费用。确有车辆碾压草原的痕迹,形成原因为牧民多年经常行走自然形成的草原便道及部分游客自驾车私自下道碾压所致。经询问举报人,也不能提供越野车队碾压草原的证据。这几条草原便路距牧民居住的村庄最近的都超过200米,但车辆行驶鸣笛等噪声对牧民有一定影响。
2.
黄岗林场保护区内黄岗铁矿污水排入贡格尔河,污染当地河流问题部分属实。该项问题与67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70012问题重复举报。“黄岗铁矿”厂址不在黄岗梁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该矿为井下开采,开采过程中疏干水经疏干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多余的排入贡格尔河支流查木干河,最终汇入贡格尔河。经日常随机检查和本次现场核查,均未发现两个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及停运现象。调取市、旗两级环境监测部门20186月份及以前对“黄岗铁矿”疏干水排放口监测报告,仅20186月份 I区疏干水处理后排放口监测数据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但有1项指标超过“环评”批复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超标倍数为0.02倍。调取近两年“黄岗铁矿”疏干水排放口位于查木干河上下游断面地表水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显示,砷等其他特征污染物监测因子均低于《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Ⅲ矿区铁锡多金属矿80t/a矿石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状监测的监测数据。
3.
群众举报关于“浑善达克自然保护区境内有大唐煤制气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该项问题与67日编号为D150000201806070012第一项问题和610日编号D150000201806090061第一项和编号为D150000201806090064第一项问题为重复举报。克旗大唐煤制气公司不在浑善达克沙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该公司异味来源主要高架源和低架源。近年来,克旗政府一直责成大唐克旗煤制天公司对异味源进行治理。现已完成大部分异味源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工艺参数控制不当、综合罐区异味未治理到位等原因,仍有异味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

1.针对克旗达来诺日太来花草原风情度假村越野车破坏草地问题,克旗政府已禁止越野车草原深度游项目在涉保护区路段开展旅游项目。为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克旗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告知所有旅游点在涉保护区旅游道路沿线增加禁止碾压草原、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旅游的标识牌,坚决遏止随意碾压草原、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
克旗环保局针对“黄岗铁矿”I区疏干水处理后排放口监测数据1项指标超过“环评”批复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问题,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并责令企业加强I区疏干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力度,确保外排疏干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由克旗环保局制定监测方案,对黄岗矿业疏干水排放口及设置在查木干河疏干水排放口上、下游进行加密布点监测。
3.
针对大唐克旗煤制气异味扰民问题,克旗政府责成环保部门监督大唐克旗煤制气公司加快对其他异味源整改进度。要求企业进一步深化异味治理工作,加强对生产装置和副产品罐区的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影响。

 

 
 

54

D150000201806140027

群众举报巴林右旗大板镇乌兰图嘎嘎查周边存在以下生态环境问题:1.2011年赤峰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那日斯台山上开采钨矿,破坏草场260亩。2.2016年宝力格破坏100亩草场开矿。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赤峰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那日斯台山上开矿破坏草场问题部分属实,景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违法占用草原3亩,并存在那斯台山占用重点公益林区进行探矿活动,其它用地具有审批手续和临时占用草原手续。20119月和20127月,针对景宏矿业违法占用草原和占用公益林行为,巴林右旗曾于20119月和20127月分别进行了查处,并对涉事企业及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和刑事处罚。2016年宝力格破坏草场问题不属实,宝力格应为宝力高,时任大板镇党委书记,在凌海集团采砂期间,遇到村民阻挡,到现场做群众工作,而不是宝力高破坏草场。凌海集团采砂地点为河道,而不是草牧场,占用面积为330亩,具有“河道采砂许可证”,作业面和物料堆放均在河道范围内。“河道采砂许可证”到期后,巴林右旗水利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河道平整工作。截止目前,临建房屋全部拆除,取砂时形成的弃渣物等全部堆平。

属实

下一步,巴林左旗将加强对采矿企业的监管,要求企业各项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55

D150000201806140034

克什克腾旗白音查干苏木生日和嘎查,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抽地下水,导致水位下降,造成河流干涸;草场大面积干旱,尾矿库污水污染地下水,周边牲畜都无法饮用;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地下水不会受到污染,至今没人管;该公司未经过牧户的同意修建约8千米砂石路,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周边草场严重受污染。

赤峰市

大气,水

该问题与610日受理编号:D150000201806090072举报问题相同。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公司为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抽地下水”属实,该公司有11眼取水井(8眼办理取水许可,3眼属无证取水);“导致水位下降,造成河流干涸,草场大面积干旱”不属实,走访问询距矿区最近的牧户,走访牧户反映生活用水正常,矿区使用地下水对其生活饮用水无影响。“尾矿库的污水污染地下水,周边牲畜都无法饮用;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地下水不会受到污染,至今没人管”不属实,维拉斯托矿业尾矿库为透水坝,坝下配套建设了截渗井,尾矿澄清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经查阅近年来监测报告及612日对维拉斯托矿业截渗井、监控井及周边4户牧民家饮用水井采样监测,监测数据均低于项目建设前的现状监测数据。“该公司未经过牧户的同意修建约8千米砂石路,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周边草场严重受污染”部分属实,该公司矿区通过8千米砂石路与“达达线”连接,主要用于运送矿石,车辆通行时确实产生扬尘。

部分属实

克旗水利局已责令维拉斯托矿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未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3眼自备水源井已于616日彻底关闭封井,同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按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和时限实施行政处罚。克旗政府责令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矿区内部道路管理;同时加大运输道路维护力度和洒水抑尘频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切实降低粉尘影响。

 

 

56

D150000201806140039

宁城县天义镇铁西糖厂家属院附近新建煤炭交易市场,煤炭粉尘、机械噪声扰民。举报到当地相关部门无果。希望煤炭市场搬离。

赤峰市

大气,噪音

为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解决群众关注的散煤销售乱堆乱放问题,宁城县于20185月上旬选址在天义城区边缘、原宁城糖厂东侧设立一处临时卖煤市场进行集中经营。该市场总占地面积30亩,市场南距居民区最近间距38米,西距居民区191米,北侧、东侧为大面积空地。
1.
煤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临时煤炭市场在装卸、运输及大风天气时确实存在粉尘扬散、噪音扰民问题。
2.
举报到当地相关部门无果问题部分属实,宁城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曾经接到过群众匿名举报后,并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及时对临时市场内存储的煤堆加密覆盖,规定了销售及装卸作业时间,安装了洒水降尘设施,并加快重新选址、迁移工作进程。

部分属实

1.对该临时煤炭市场进行重新规划选址、迁移。待完成土地规划、征用、审批和“环评”及批复手续后,新建煤炭交易市场计划2019830日前建成并交付使用。将临时煤炭市场搬离城区和居民区实行集中经营管理。
2.
在迁移工作完成之前对举报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1.责令该临时市场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由过去的每日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增加至5次,在煤炭装卸时提前进行洒水降尘,做到先洒水后作业。对煤堆实施严密覆盖,确保市场内煤炭无裸露、路面少起尘。2.严格规定经营时间。每日中午12时至下午15时,晚18时至次日8时,不准进行煤炭销售和装卸作业,其余时间做到轻装轻卸,避免噪声扰民。
3.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相关执法部门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查处。4.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宁城县将安排有关部门,主动与周边群众联系沟通,表明认真负责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态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57

D150000201806130060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额尔敦乌拉嘎查居民反映“北京京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扬尘污染,集体草场约3000亩被破坏;东胜采石场与双利采石场也有扬尘污染严重”。

锡林郭勒盟

生态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双利采石场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属实,其余等举报问题不属实。
1.
关于北京京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扬尘污染,集体草场约3000亩被破坏问题。举报材料中提及的北京京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内蒙古京能锡林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里雅斯太镇工业园区内。一是扬尘污染问题。该项目于201112月取得自治区发改委项目备案批复(内发改产业字〔20113808号),20139月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内环审〔2013159号)。项目从201212月份开始开展前期工作,20139月至201510月完成办公楼、宿舍楼等生活设施和部分生产设施土建工程。在此期间,产生过一定的扬尘污染,先后于20156月、20162月分两批次向厂区及运输道路周边牧民进行粉尘污染补偿94829.31元。该企业从201511月开始缓建,进入全面停工状态,已无扬尘污染现象。停工期间,企业开展了植树植草绿化工作,栽植各类树木4500余棵,植草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目前厂区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二是破坏集体草场问题。企业实施项目时分三个批次开展永久性征用草场,征得时间分别是20126月取得建设用地(出让)批复(内政土发〔2012395号),201312月取得第二、第三批次建设用地批复(内政土发〔2013846号、内政土发〔2013862号),共三个批次办理了2260.35亩土地征占用手续,其中征用牧民草场1821.9亩、嘎查集体草场438.45亩,故不存在集体草场约3000亩被破坏的问题。
2.
关于东胜采石场与双利采石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一是东胜采石场。东胜采石场位于乌里雅斯太镇额尔敦乌拉嘎查境内, 项目原有专用运输道路为砂石路,道路占用草场已与牧民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补偿,涉及1户牧民,补偿款26万元;项目重新拍卖后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未开始生产,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二是双利采石场。双利采石场位于乌里雅斯太镇额尔敦乌拉嘎查境内,建设单位为锡林郭勒盟华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此项目有专用运输道路,道路等级为砂石路,道路占用草场已与牧民达成协议,并进行了补偿,涉及1户牧民,补偿款15万元。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在环评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且生产过程中,碎石环节没有降尘除尘装置,生产中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1.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旗环保部门已于2018616日对双利采石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820号),责令企业立即停工停产,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因架设抑尘网但未达到全封闭要求,做出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
责令双利采石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补办环保有关审批手续,申请环保设施验收。
4.
要求双利采石场先行采取增加洒水车辆在运输道路上进行有效抑尘,并对石灰粉进行苫盖,切实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停产,防止违法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其停产整改到位。

 

 
 

58

D150000201806130071

东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哈场5153团有个露天煤矿(国电),我家牧场离煤矿不到10公里,刮西北风的话粉尘污染,拉煤的货车专线周边都是粉尘,桥洞夏天存水冬天下雪都走不了,水淹草场补助煤矿到现在还没给我赔偿,希望督察组给予解决。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该矿扬尘、铁路运输扬尘、煤矿距离、桥洞积雪存水问题属实,水淹草场补偿款问题不属实。
1.
关于“桥洞积雪存水”的问题,经现场核实,涉及牧户11户,现通行涵洞5处,其中3处存在冬季积雪夏季存水现象,另两处存在冬季积雪现象,造成牧户出行困难。                            
2.
关于“水淹草场补偿款”问题,自2008年贺斯格乌拉煤矿疏干水淹没牧户草场的问题发生后,为确保牧户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管理区与贺矿协商由贺矿对被疏干水淹没牧户草场给予经济补偿。截至目前共补偿牧户27户次,涉及草场55183.34亩,补偿金额1260638.4元。水淹草场的牧户全部得到了经济补偿。

部分属实

该矿于20185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监测方案》,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不间断洒水抑尘、厂区道路硬化、复垦绿化,建设绿色矿山,避免扬尘等污染情况发生。
乌拉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与哈拉盖图农牧场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检查,发现涵洞存在积雪存水现象,及时通知东乌珠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涵洞积雪、存水问题。

 

 

59

D150000201806130075

正镶白旗星耀镇荣耀村开垦开荒800亩草地,破坏原始大树20多棵,破坏生态,过去八年里举报过很多次,但是至今无人管治,16年举报过。

锡林郭勒盟

生态

关于“荣耀村开垦开荒草地,破坏原始大树,破坏生态”问题属实;“开垦开荒草地的亩数和破坏原始大树棵数”问题不属实;关于“过去八年里举报过很多次,但是至今无人管治,16年举报过”问题正在开展调查。
1.
关于“开垦开荒800亩草地”问题。经核查,举报开垦草地位于荣耀村,属该村集体所有,由该村合作社从2010年承包至今,法人代表逯达。2017223日,旗国土局接到线索,于2017322日移交至旗草原生态部门处理。旗草原生态部门因涉嫌开垦草地面积超过20亩,于201746日将该案件移送至旗公安局,旗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此,旗草原部门于201754日向旗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督察建议书》。2018616日旗国土局委托公司认定实际开垦草地185.92亩。旗人民检察院于2018618日向旗公安局下达了《要求立案通知书》。目前,正镶白旗公安局已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
关于“破坏原始大树20多棵”问题。20114月,旗原林业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当场查获星耀镇荣耀村村民逯达违法砍伐杨树13株案件。20116月,依据《森林法》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元、补栽杨树50株的行政处罚。2013年,补植柠条50株,成活率100%。
3.
关于“过去八年里举报多次,但是至今无人管治,16年举报过”问题。2018419日,旗纪委已开展调查。

部分属实

1.关于“开垦草地”问题。目前,正镶白旗公安局已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计划在730日前结案。
2.
关于群众举报问题。正镶白旗纪委监委针对群众多次举报无人管治问题目前正在初步核实,如有渎职、失职等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将在720日前办结。

 

 

60

D150000201806140013

举报人反映西乌珠穆沁旗巴音花镇宝日呼舒嘎查有宝日呼舒露天煤矿、意龙露天煤矿、北京露天煤矿。2005年建立在牧民的草原上,至建立以来污染了生态环境,乱挖乱开矿,挖完煤没填埋到处都是坑。生态执法局强制拆掉网围栏400,煤矿挖煤扩大面积,破坏生态环境。三个煤矿的建筑面积达到2万多亩,现在正在开工。

锡林郭勒盟

生态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污染生态环境属实;乱挖乱开矿、挖完煤没填埋、煤矿挖煤扩大面积、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不属实。
1.
关于举报人提及的三个煤矿问题。西乌珠穆沁旗宝日胡硕煤炭有限公司和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均已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属合法生产煤矿;“北京露天煤矿”实为宝日胡硕煤矿实施的火区治理项目。
2.
关于举报人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宝日胡硕煤矿和意隆煤矿编制了相关方案,建立了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了洒水车辆。两家煤矿每年均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两家煤矿在取水、用水方面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矿坑疏干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未外排,生活垃圾按环评要求集中处理。但是宝日胡硕煤矿未硬化进出场运输道路;意隆煤矿虽硬化了进场道路,但路面存在破损现象,剥离土方和煤炭运输作业时,虽然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但洒水降尘效果不明显,存在扬尘现象。
3.
关于乱挖乱开矿、挖完未填埋问题。该问题不属实。宝日胡硕煤矿、意隆煤矿均按照初步设计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进行开采。意隆煤矿于20155月实现部分内排。宝日胡硕煤矿Ⅰ采区正在实施回填作业,并逐步开展植被恢复工作。Ⅱ采区拟于20188月实施内排。宝日胡硕煤炭火区治理项目于20136月已完成治理。
4.
关于强拆网围栏、煤矿扩大面积问题。该问题不属实。201812日,西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对宝日胡硕嘎查一牧民在宝日胡硕煤矿矿区范围内私自架设网围栏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依法进行了拆除。宝日胡硕煤矿严格按照设计正常开采,不存在挖煤扩大面积问题。
5.
关于三个煤矿建筑面积达到2万多亩,现在正在开工问题。该问题不属实。宝日胡硕煤矿、意隆煤矿、火区治理项目生产区建设面积和生活区建筑面积合计27580.95亩。宝日胡硕煤矿、意隆煤矿分别于20183月和4月提出复工申请,经西乌珠穆沁旗安委会、经信局验收合格后复工生产。

部分属实

西乌旗人民政府针对两家煤炭企业存在扬尘问题,201861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第5款相关规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督促企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就企业扬尘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尽快整改到位,切实从源头上降低扬尘影响。二是督促两家煤炭企业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治理方案落实采区内排回填和植被恢复工作。三是责成西乌旗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生态局、白音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巴彦花镇人民政府持续加强监管,压实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企业与牧民的沟通协调工作,维护好牧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发展和谐稳定的牧企关系。

 

 
 

61

D150000201806140038

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白音宝力格嘎查宝日郎图等人抢夺草场,草场上让他人开采金矿,破坏草场。

锡林郭勒盟

生态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白音宝力格嘎查,实为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巴彦宝拉格嘎查。被举报人宝日郎图系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巴彦宝拉格嘎查牧民。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巴彦宝拉格嘎查行政区域内仅有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一家矿业企业,因此,举报人所提及的金矿为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占用的草场是宝日郎图已故父亲扎木雅的草场,目前该草场使用经营者为宝日郎图兄弟三人。
2008
10月,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金矿采选建设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12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结果组织听证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6513号)要求,对征用扎木雅的1286亩草场进行了补偿,补偿标准为806.40/亩。补偿资金已全部足额兑现。
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50914110139691)已于2011年取得原环保部《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57号),2013年取得原环保部《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开发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3290号),2017年分别取得自治区农牧厅《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金矿石开采建设项目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查意见》(内农牧草报﹝2017224号)和盟环保局《关于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深部金矿石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锡署环审书﹝201712号)。
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毕力赫金矿区II号矿带金矿采选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破坏草原行为,属合法征占用草原。

不属实

 

 

 
 

62

D150000201806140042

东乌珠穆沁旗:1.恩和吉日嘎朗嘎查有四处采石碎石场,没有专用运输道路,碾压草场,开采和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周边草场遭到污染,现人畜生病;
2.
修铁路的项目部因造成污染,上级检查部门已要求撤走,但是撤走时未处理剩余的各类垃圾,挖十几米的坑填埋地下,本人怀疑填埋有毒的垃圾,因为死过牲畜;    
3.
沈阳至额吉淖尔海石煤矿的铁路旁有一处煤站,占地面积大概几百亩,上级部门通过检查要求撤走,但是未彻底清理煤炭,刮风时周边3000亩草场会受到煤灰的影响,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

锡林郭勒盟

大气,水,土壤,生态

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采石场碾压草场问题不属实,粉尘污染导致人畜生病问题部分属实。填埋有毒垃圾问题不属实,未处理剩余类垃圾问题部分属实。煤站煤灰污染、未彻底清理煤炭问题属实,上级部门通过检查要求撤走及环保部门不作为问题不属实。
1.
关于“东乌旗恩克吉日嘎朗嘎查有四处采石碎石场,没有专用运输道路,碾压草场,开采和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尘,周边草场遭到污染,现人畜生病”问题。1.采石场不存在随意碾压草场问题,红旗大队采石场设有专用运输通道,已给予涉及牧户草场租赁补偿费100万元(包括车辆运输石料的占路,租赁期至2022715日);南山采石场处于筹建期,有专用运输道路,道路占用草场已与涉及2户牧民达成协议,补偿45.6万元;额吉淖尔采石场处于筹建期,有专用运输道路,道路占用草场已与涉及1户牧民达成协议,补偿10万元;赛音巴雅尔采石场,自2016年至今一直停产。2.红旗大队采石场存在开采时粉尘防护设施不够健全、石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情况,在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存在扬尘问题。南山采石场、额吉淖尔采石场、赛音巴雅尔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不会对周边草场产生污染。周边牧户均未反映牛羊因粉尘污染生病问题。
2.
关于“修铁路的项目部因造成污染,上级检查部门已要求撤走,但是撤走时未处理剩余的各类垃圾,挖十几米的坑填埋地下,本人怀疑填埋有毒的垃圾,因为死过牲畜,当地地下水位高,所以不能填埋垃圾,请求解决此事”问题。1.该项目部于20128月投产施工,201510月暂停施工后至20175月停产,不存在污染问题。20173月因临时用地已到期,旗国土局下达《关于责令限期交还土地并拆除地上建筑、构筑物和恢复治理通知书》,项目部地上建筑物于同年5月拆除完毕。2.项目部在撤走时,开挖了4个深3.5-4米、面积100余平米的坑填埋工程废料。但未按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对沿线各场站职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集中堆放,定期对施工现场遗留物进行处理。3.核查组对填埋现场周边牧户走访调查,未发生因牲畜饮水和觅食填埋坑处生长的牧草中毒或死亡等事件。动检疫控部门未接到该区域牲畜病死的反映举报。
3.
关于“沈阳至额吉淖尔镇海石煤矿的铁路旁有一处煤站,占地面积大概几百亩,上级部门通过检查要求撤走,但是未彻底清理煤炭,刮风时周边3000亩草场会受到煤灰的影响,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问题。举报煤站系贺乌铁路嘎达布其南站,占地面积29.677公顷(为永久性征地)。旗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均未要求该站撤走。201411月,嘎达布其新站建成后南站停用。南站运行期将站台装车区域用粉煤铺设夯实,617日,核查发现垫层区域大部分地表夯实,部分表面风化,周边草场未见粉煤残留。煤站建设以来,环保部门积极制定相关污染防治措施,责令有效解决牧户反映问题,并多次开展执法检查,规范企业行为,整治污染。

部分属实

1.对红旗大队采石场问题:一是制定环保治理方案,完善降尘网建设、加工设备防尘罩、运输车辆加盖苫布、运输专用道路洒水降尘等配套设施。二是组织卫生、动检、疾控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粉尘造成人畜生病问题进一步核查。三是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四是督促企业与周边牧户构建和谐的工牧关系。
2.
对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问题:一是立即开展专项整治。617日,旗环保局派出执法队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在715日之前完成整改。二是强化执法监管,责令企业强化环境管理。三是加大煤站及周边环境检查力度,全面整改突出问题。
3.
对中铁十七局集团巴珠铁路松根山至东乌旗段二工区项目部问题:一是环保部门已责成项目部聘请第三方对填埋物和附近土壤、水质进行鉴定,并于在75日前完成鉴定。二是如鉴定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附近土壤及水质未受污染,建议不再对填埋物进行处理,以免造成二次破坏;如不符合国家要求,监管部门将责成项目部立即对填埋物进行清理,并回填复垦恢复原状,实施综合治理。三是强化污染防治监管举措,加大监管力度。

 

 
 

63

X150000201806130016

锡林浩特市毛登牧场划分草场时,扣留43万亩(已成为围封草场),补偿款去向不明,围封草场造成水土流失。2008年毛登牧场卖给张建平草场一千多亩,张建平开荒种植,没有审批手续在草场修建了旅游点,还有卖给伊利修建了奶牛小区两处,粪便污染严重,臭味严重,同时也影响地下水源,严重破坏生态。还有孙有明和北京老板修建马场养马。还有个小煤矿,在我们牧场的草场上修建办公厂房。

锡林郭勒盟

生态、水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没有审批手续在草场修建了旅游点”问题属实,其他问题不属实。
1.
牧场划分草场时,扣留43万亩(已成为围封草场),补偿款去向不明,围封草场造成水土流失问题:毛登牧场始面积87.75万亩,属国有农垦企业。2000年以转让草场使用权的方式进行职工工龄买断,将45.3万亩草场分配落实到职工及家属。2003年将未划分草场中的35.6万亩全部围封保护、打草利用,植被长势良好,不存在水土流失问题。未划分到户草场不涉及项目和补偿款问题。
2.2008
年毛登牧场卖给张建平草场一千多亩,张建平开荒种植问题:2010年,毛登牧场向锡林郭勒盟鑫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剑平)租赁1000亩基本农田,用于种植经营,不存在开荒种植问题。
3.
没有审批手续在草场修建了旅游点问题:锡林郭勒盟田歌牧韵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农牧风情园”项目无相关审批手续。20167月,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管理局和锡林浩特市旅游局先后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进行经营或新建,此后停业至今。
4.
卖给伊利修建了奶牛小区两处,粪便污染严重,臭味严重,同时也影响地下水源,严重破坏生态问题:锡林浩特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处奶牛养殖场项目在自治区发改委备案,手续齐全,根据第三方检测报告,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5.
孙永明和北京老板修建马场养马问题:2012年毛登牧场以租赁方式向锡林浩特市义和良种马繁育基地提供养殖用地300亩,其中未发现孙永明个人参与马场经营行为。
6.
还有个小煤矿,在我们牧场的草场上修建办公厂房问题:所指锡凌煤矿工业广场、矿井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用地已获自治区政府批准,不存在违规建设问题。

部分属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农牧风情园”项目2018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实验区内可以从事旅游活动相关规定(因《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报环保部后尚未得到批复,故自治区环保厅无法批复已编制完成的《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2016-2030年》,因此目前无法确定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符合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旅游专项规划和专项环评要求,引导该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如不符合规划、环评等要求,将责令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设施予以取缔拆除,清除垃圾,恢复植被。

 

 
 

64

X150000201806140001

西乌旗吉仁高勒镇乌兰卓尔嘎查华北油田二连公司勘探、打井占用信访人承包的草场20年,作业时破坏生态,打井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污染井水导致牲畜死亡,影响草场长势。

锡林郭勒盟

生态

1.关于“勘探、打井占用信访人承包的草场20年”问题。中石油华北石油二连分公司(举报人称“华北石油二连公司”)洪25号井组项目位于西乌旗吉仁高勒镇乌兰淖尔嘎查,200112月获得原自治区环保局环评审批;200211月取得原国土资源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200312月通过原自治区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洪25号井组项目使用巴某某、孟某某承包的草场60.4亩,2001年-2017年支付补偿款40.57万元。
2.
关于“作业时破坏生态”问题。经核查,洪25号井组项目勘探、打井作业区均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6口油井和2口注水井属于勘探立式竖井,总占地面积不足1000㎡,其中的2口油井已分别于2001年和2012年封口并恢复植被,油井作业区周边没有大面积裸露土地。
3.
关于“打井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问题。2001年,原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到:“乌兰淖尔油田开采规模小,利用地下水的量也很小,不会造成潜水水位的大面积下降”。201737日—2018617日,西乌旗水利局先后4次对周边2户牧民的水源井水位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表明不存在水位下降的情况。
4.
关于“污染井水导致牲畜死亡”问题。《洪浩尔舒特地区地层水施工报告措施》中提到“钻井设计表层套管深下,后固井水泥封至地面,确保井筒与浅层地层水隔离”,该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201111月—20183月,水利、疾控等部门先后4次对周边牧民家饮用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验,结果全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截至2018616日,旗动物疫控中心仅在20172月份收到项目周边1户牧民反映羔羊死亡的情况。经技术人员诊断,该牧民家中布病母羊流产、羔羊死亡系弱胎和硒缺乏症所致。
5.
关于“影响草场长势”问题。2018615日,西乌珠穆沁旗生态部门对洪25号井组项目周边的牧草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周边牧草样地的牧草长势为:“平均高度3.5cm、盖度30%、鲜草产量每亩13.4公斤,高大草本产量每亩33.8公斤”。另选取该区域附近方圆15公里的2处牧草样地进行对照监测,牧草长势分别为:“平均高度4cm、盖度32%、鲜草产量每亩12公斤,高大草本产量每亩44.6公斤”和“平均高度3.5cm、盖度35%、鲜草产量每亩14.7公斤,高大草本产量每亩24.9公斤”。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作业区草场的牧草高度、盖度、鲜重与周边其他草场无差别。

不属实

 

 

 
 

65

D150000201806130063

兴和县后河工业园区新钛炼铁厂夜间排放工业废气(刺鼻气味),黑煤粉,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炼铁废渣倾倒林地,破坏林地50-60亩地题。

乌兰察布市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的“新钛炼铁厂夜间排放工业废气(刺鼻气味),黑煤粉,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不属实。经兴和县环保局日常监察,未发现该公司夜间违法偷排偷放、污染环境情况。
2.
废渣偷倒违法行为问题属实。该废渣为一般固体废物,偷倒废渣地点为兴和县城关镇十八台村。
3.
反映的“炼铁废渣倾倒林地,破坏林地50-60亩地”的问题不属实。经兴和县国土局现场实地勘测,该地块为未利用地,不属林地。

部分属实

1.依据《兴和县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兴政办发【201843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该企业对已倾倒的废渣进行了苫盖处理,待新的渣场选定完善相关手续,具备运营条件时,将已倾倒的废渣清运到新的渣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2.2018
年兴和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新太铁合金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废渣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兴环罚字〔2018G003号)。

兴和县环保局应急中心主任刘佩军(负责兴旺角工业园区B区高载能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监督工作)未尽到监管职责,经兴和县监察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于2018530日对其进行行政警告处分。

 

66

D150000201806130074

群众反映的“集宁区交通家属楼有个大烟筒,掉砖块特别危险,还有污染环境,希望拆掉这个大烟筒”

乌兰察布市

大气

经集宁区政府组织区交通局、环保局、新体路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该烟囱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砖砌结构,高30米、底部直径3.7米,外部用钢板加固,未发现砖块掉落情况。2013年交通公寓小区接入大暖后,该烟囱停止运行至今,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616日,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于海宇带领市住建委、环保局、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赴实地调查督办,明确要求由市住建委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督办该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求集宁区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并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已彻底停用、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烟囱,加快问题烟囱拆除工作进度。

部分属实

因该烟囱已有30多年的历史,且已经停运5年,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目前,乌兰察布市交通局(烟囱产权归属单位)正在确定拆除方案,预计在6月底前拆除完毕。
集宁区政府于614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对有产权归属的问题烟囱由产权归属单位或个人进行拆除;对无产权归属的问题烟囱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加快问题烟囱拆除进度。

 

 

67

D150000201806140031

集宁区华宁热电厂的煤场,产生的煤灰扬尘扰民。多次举报没有结果。

乌兰察布市

大气

该信访事项与第五批次D150000201806110058号案件重复,属重复举报,集宁区政府已作出处理。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储煤场建有防风抑尘墙(网),但未进行封闭。目前,该公司煤场封闭建设工作可研报告已完成,集宁区发改局已备案,环评已批复,全封闭网架结构和土建设计图纸已完成。虽然改造工程正在推进,但进度较缓慢。 616日,市政府副市长于海宇带领市经信委、环保局负责人赴实地调查督办,明确要求该公司加快煤场封闭工程治理改造进度,全力推动工期按计划完成。

属实

1.加快煤场封闭建设工作。在完成项目可研、环评、土建基础设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土建基础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于620日开标。严格倒排工期,预计720日土建开工,81日开始安装网架。11101#煤棚完工,12162#煤棚完工,2019193#煤棚完工。
2.
加强建设过渡期间的防尘降尘治理工作。在改造期间规范现有防尘临时设备管理,进一步加强储煤场防尘降尘措施(喷淋、苫盖),同时减少储煤量,并对厂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切实避免扬尘污染。

集宁区纪委、监委给予集宁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刘超宇党内警告处分,对集宁区环保局副局长崔鹏进行了诫勉谈话。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对其生产计划部副部长孙建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8

X150000201806130017

1.四子王旗白乃庙铜矿、金矿,卫井苏木锰矿、硝矿、石膏矿非法开采污染严重,严重影响牧民生活。2.张如义反映“1986年我父亲与黄草洼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林地买卖合同(200亩),2003年村委会将林地私自承包给张侠弟,致使200多亩林地全部被砍毁并开垦为耕地”。

乌兰察布市

生态

一、1.白乃庙铜矿位于白音朝克图镇,现矿区设有5个采矿权(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4个探矿权。铜矿于1969年建矿,前身所属乌盟白乃庙铜业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199712月转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2009年资源整合,资源资产整体转让给深圳冠欣集团。2005年,四子王旗政府与北京坤宇国际贸易公司签订转让地表氧化铜协议,深圳冠欣集团在当地注册了汇鑫公司,以汇鑫公司名义进行露天开采,属于无证开采,20145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此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对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2015年汇鑫公司撤出该矿区,矿区的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由白乃庙铜业公司负责,旗国土局编制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并于当年先行实施了部分的地表矿渣和采坑回填的治理工程,目前仍在治理中。该区域非法开采属实,环境污染属实。
2.
白乃庙金矿1980年成立,持有采矿证。因产能达不到要求,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3月份该企业未经批准开始生产,410日被四子王旗国土局叫停并责令其停产整改。非法开采部分属实,环境污染不属实。
3.
卫井苏木锰矿区域共有2个探矿权和2家采矿权,探矿权为:内蒙古四子王旗卫井苏木敖日其格锰矿详查,探矿权人达茂旗阿拉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勘查许可证号T15520080502008375,有效期2016517日至 2018516日。2015年该公司存在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旗国土局已责令该公司停工整顿,之后未进行开采,现该公司正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内蒙古四子王旗卫井尔登锰矿详查,探矿权人内蒙古四子王旗三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勘查许可证号T15120080702011070,有效期201675日至201874日。2015年以前该公司存在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四子王旗国土局已制止企业违法行为并督促其开展治理。2个探矿权非法开采属实,环境污染属实。采矿权为:内蒙古四子王旗康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2017115日至2018115日。内蒙古四子王旗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20171026日至20181026日。2个采矿权从2015年停产至今,经现场查看,采矿区范围内不存在违法行为。
4.
卫井硝矿位于四子王旗江岸苏木境内,该矿现已连续30多年未进行开采。2010年在该区域通过招拍挂方式设置探矿权1个,探矿权人为四子王旗帅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探矿项目为四子王旗乃麻岱芒硝矿地质详查,勘查许可证号T15220110303043921,有效期201622日至201822日。自设置探矿权以来从未开展任何探采作业,30多年前形成的环境破坏如采坑、渣堆,已自然恢复,植被已覆盖,不存在环境破坏或污染。非法开采不属实,环境污染不属实。
二、关于“张如义反映:1986年父亲与黄草洼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林地买卖合同(200亩),2003年村委会将林地私自承包给张侠弟,致使200多亩林地全部被砍毁并开垦为耕地”的调查结果。张如义反映的200亩地位于吉生太镇黄草洼村与南号村的交界处(地名叫梁银滩),该地属于耕地,不属于林地。上世纪6070年代,该土地属原吉生太人民公社用于推广农作物品种的试验田,公社撤销后,由原吉生太乡政府负责管理。由于上世纪90年代农民弃耕撂荒现象严重,无法整合土地权属,为使土地不流失,1995年由吉生太乡政府(吉生太镇)承包给南号村村民李义,后续包至2022101日,现该地由张侠弟(李义的妻弟)经营种植,没有开垦林地行为。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全面完成。一是关于白乃庙铜矿尾矿库的整改,针对企业无力完成治理工程,由四子王旗政府主导,组织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2016年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白乃庙矿区尾矿库地质环境治理设计书》组织实施;关于白乃庙铜矿露天采坑和矿渣无序堆放的治理,责令白乃庙铜业公司继续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综合恢复治理。二是白乃庙金矿的整改。责令企业对选矿厂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启动400/日采选矿厂的技改项目;对之前已形成和今后生产将造成的环境破坏严格按照分期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治理。三是关于锰矿的整改。四子王旗国土局对以采代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监管,责令违法企业加快恢复治理力度,已开展的采坑回填、渣堆推平限期630日完成,之后进行植被恢复。四是关于石膏矿的治理,四子王旗政府牵头,国土局、环保局组织大型机械和人员开展恢复治理工作,630日完成。
二、举一反三,持续整改。乌兰察布市市委、政府责成四子王旗以此次信访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全旗境内所有探矿、采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施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立案一起、整改一起。

四子王旗纪委、监委对四子王旗安监局、环保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四子王旗安监局原任分管副局长次雪松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对四子王旗国土局进行通报批评;对四子王旗国土局原任分管副局长任晓同志进行警示谈话;四子王旗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白乃庙铜业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69

D150000201806130059

杭锦旗锡泥镇扎日格嘎查。来源不明的泥浆倾倒至草场,污染草场,污染导致牛羊死亡。泥浆晒干后,产生扬尘,污染附近牧民。

鄂尔多斯市

大气,生态

1.经调查,锡尼镇扎日格嘎查共有5个社,调查组对嘎查村内各条道路及两侧进行排查,未发现不明来源泥浆倾倒至草场等现象。同时,经对5个社的农牧民代表和扎日格嘎查长走访询问,受访人员均表示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来源不明的泥浆倾倒至草场污染草场和泥浆晒干后产生扬尘污染附近牧民问题。
2.
经调查组对该嘎查村6户养殖大户的牲畜进行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共饲养羊857只,2018年以来因寄生虫和其他疾病,共死亡羊17只,在正常死亡比例内。故污染导致牛羊死亡不属实。

不属实

 

 

 

70

D150000201806130066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恒邦煤矿的出水每天45005000方,该企业的水不处理直接倾倒在煤矿门口大水池里,到晚上直接排到河道里,对环境污染非常大,周边的植物和草都没有。另中税煤矿的二矿有处理设施,可能力达不到,所以也是不处理就外排到河道里。

鄂尔多斯市

水,其他污染

1.恒邦煤矿目前实际矿井水产生量约2500/日,其中1000/日输送至阿尔巴斯二矿矿井水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部分返回恒邦煤矿用于井下消防用水,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绿化和西达选煤厂生产用水,剩余1500/日矿井水输送至中税煤矿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矿井水输送至棋盘井西汇水务公司处理厂用于棋盘井镇区园林绿化和电厂生产用水,在该煤矿北侧建设1座临时储水池,将阿尔巴斯二矿处理系统处理后的矿井水暂存于该储水池内,主要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该矿环评报告书明确矿井水经二次沉淀后,可部分用于井下抑尘、消防及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古尔班浑德仑沟。该储水池池体为沙土结构,有部分区域出现外渗现象,外渗水流入古尔班浑德仑沟。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未经处理矿井水夜间直接排到古尔班浑德仑沟等周边河道的情况。2018616日,检测机构对储水池内矿井水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现场核查,储水池周边区域植被长势良好,未发现周边没有草和植物的情况。
2.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中税煤矿的二矿”实为阿尔巴斯二矿,阿尔巴斯二矿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日处理矿井水1600吨,该煤矿矿井每天涌水量仅为400-500吨,根据其超滤反渗透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同时每天接纳处理恒邦煤矿矿井水1000吨。矿井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恒邦煤矿、阿尔巴斯二矿和西达选煤厂生产生活用水,不存在“能力达不到,不处理就外排到河道里”问题。

不属实

 

 

 

71

D150000201806130070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靴铺窑村杜村圪卜社,PVC厂和乙炔厂距离居民生活区太近,噪声污染严重,扬尘污染严重,饮用水表面有油状物。向当地的环保部门多次举报,但没人给解决。

鄂尔多斯市

大气,水,噪音

1.经调查,举报人房屋距内蒙古亿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PVC厂和乙炔厂西侧约150米。经查阅该公司201811日至2018615日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无超标情况;20174季度及201812季度亿利化学园区颗粒物及厂界噪声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满足和厂界噪声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经现场查看,厂界内外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但亿利工业园区内运输道路位于厂区西侧,与杜村圪卜社距离较近,车辆在拉运过程中,如企业洒水清扫频次不足,易产生道路扬尘现象,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2.
通过对举报人家中现场查看,日常饮水已接通自来水,水质达标,水井主要用于浇灌菜地,且观测井水表观性状良好、无油状物。
3.
经调阅达拉特旗民生服务热线举报信访问题台账,关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当时达拉特旗环保局已责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加强对亿利工业园区内道路管理,提高日常洒水降尘频次,严格管控来往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
为改善当地农牧民人居条件,消除工业建设对该村的影响,达拉特旗已将该村整体搬迁安置到城区的移民小区居住。但因村民无其他生活来源,农忙时仍会返回原住所进行农牧业生产,农忙结束后返回王贵精品移民小区居住。

部分属实

1.2018615日,在现场调查过程中,达拉特旗环保局责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管力度,增加园区内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频次(每天至少清扫3次、洒水5次),有效抑制扬尘。
2.
达拉特旗环保局责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定期检修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保障污染物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噪声和粉尘稳定达标排放。

2018615日,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负责园区道路管理维护的安环部副经理贾海军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做出书面检查。

 

72

D150000201806140001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北大池村,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大面积堆放盐硝,不进行苫盖,产生的白色灰尘污染周边3万多亩的草场和农田,放牧骆驼破坏农田,草原上埋死人,影响到了牧民的正常生活。16年反映过此事,当地环保部门处罚了20万元,遭破坏的草原未进行修复工作。

鄂尔多斯市

生态

1.经调查,该公司在湖区堆放约2万吨原盐,未堆存硝,原盐为晶体状颗粒物(不是粉状物料),因受潮等因素盐堆表层形成了一层坚硬外壳,不产生粉尘,因此盐堆不需要苫盖。举报人所说的“白色灰尘”,系盐湖周边的盐碱滩,在干旱季节表层自然风化后形成的风化硝,遇大风天气,会产生一定的扬尘现象,属盐湖地区普遍存在的自然现象,并非盐堆未苫盖造成,与工业生产活动无关。举报人所说的“3万多亩的草场和农田”实为29628.3亩的采矿区,且盐湖周边土壤含盐量较高,不适合农作物生长,没有农田。
2.
经调查,当地牧民张润生在自家承包的草牧场养殖骆驼19只(骆驼适宜在盐碱地生存),附近没有农田。在兴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北方向,从1960年左右开始形成了一处相对集中的传统墓葬群,属当地村民的祖坟,半径4公里内没有居民,不影响农牧民的正常生活。
3.
经调查,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涉及该企业的问题3个,其中反映“堆积大量固体废物”情况属实,当时堆放的固体废物属19984月倒闭的原硫化碱厂在厂区内堆放的原材料硝和炉渣,鄂托克前旗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清理炉渣,将硝苫盖后限期还湖处理,并处以行政处罚19万元,各项整改工作已于2016814日全部完成。关于举办该公司破坏草场的相关问题,经调查,2016年反映的堆放的原材料硝和炉渣在厂区,不是草原,因此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73

D150000201806140006

乌审旗乌审召镇巴哈淖尔村,探煤探气的钻井队的车辆,造成粉尘,污染草地林地庄稼地,不采取洒水抑尘。浩博化工厂排放污水,直排到几千亩草场上和巴哈淖尔湖里。

鄂尔多斯市

大气,水,生态

“乌审旗乌审召镇巴哈淖尔村探煤探气的钻井队的车辆,造成粉尘”属实;“污染草地林地庄稼地,不采取洒水抑尘”不属实;“浩博化工厂排放污水,直排到几千亩草场上和巴嘎淖尔湖里”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乌审旗乌审召镇巴哈淖尔村”应为“乌审旗乌审召镇巴嘎淖尔村”,“巴哈淖尔湖”应为“巴嘎淖尔湖”。
1.
关于“探煤探气的钻井队的车辆,造成粉尘”问题。经乌审旗环境保护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乌审召镇政府调查核实,乌审旗乌审召镇巴嘎淖尔村境内无探煤项目,仅有中石油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项目部开发的“召51-34-20”气井,该气井为7丛井(同一个井场钻7口井),施工单位为乌审旗蜀蒙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齐全。于2018410日开钻,现已完钻4口井,剩余3口井预计20188月完钻。钻井过程中,运输车辆需经过巴嘎淖尔村1.5公里砂石路,途径3户村民的草场、林地和庄稼地,由于该路段地处毛乌素沙漠,气候干燥,干旱少雨,土质松软,车辆经过时,存在间断性自然扬尘现象。
2.
关于“污染草地林地庄稼地,不采取洒水抑尘” 问题。经乌审旗环境保护局、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乌审召镇政府调查核实,施工方为减少道路扬尘,于2018328日与巴嘎淖尔村村委签订了洒水防尘协议,约定每经过2辆运输车辆,洒水一次。经现场核查,草地、林木和庄稼长势良好,未发现有枯萎、变黄等现象,该路段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污染草地林地庄稼地”问题。
3.
关于“浩博化工厂排放污水,直排到几千亩草场上和巴嘎淖尔湖里”问题。经乌审旗环境保护局、乌审召镇政府调查核实,乌审旗浩博化工厂于2006年建成投产,于20141119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鄂环评字〔2014182号),201617日取得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鄂环监字〔201610号)。该厂主要利用巴嘎淖尔碱湖内的天然碱为原料加工食用小苏打。20185月以来,由于自然降雨较多,造成碱湖原碱浓度下降,无法生产合格产品,决定于520日停产检修,至今未恢复生产。该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卤水和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卤水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返回碱湖,用于提高碱湖浓度,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生活污水暂存混凝土化粪池集中收集后,通过罐车送至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到几千亩草场上”现象。

部分属实

1.乌审旗党委、政府将加强钻探企业和化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作业面管理,完善环境保护措施,实现达产达效。
2.
乌审旗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责令施工企业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严格控制作业面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
3.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结合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

1.2018621日,乌审召镇人民政府给予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工业办主任图雅记过处分。
2.2018
621日,乌审旗交通运输局给予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公路股股长韩小龙记过处分。

 
 

74

D150000201806140008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巴音么离村,公司名称(川庆)打了天然气井,污水没在污水处理厂里倒,直排在草原上,牛喝了牛死了,羊喝了羊死了,生活垃圾到处都是,到处污染草原,该企业把污水和垃圾围起来不说也不给我们赔偿牛羊。

鄂尔多斯市

土壤、水、生态

经调查,2009年至2016年期间,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项目部在该嘎查内开采天然气井46眼、建设集气站1座,均已完工,已钻完的天然气井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气田采出水,随输气管线进入集气站,由集气站统一收集送往第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注。集气站污水均暂存于地埋式玻璃钢罐内,定期运往第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暂存于2个容量为40m3地埋式玻璃罐内定期运往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现场查看,相关拉运台账完善。另外,2018年,该企业无新开采天然气井和新建集气站。因此,不存在举报人反映污水直排在草原,牛、羊喝到污水死亡以及生活垃圾乱扔的问题。

不属实

 

 

 

75

D150000201806140011

乌审旗苏力德苏木蘑菇台村,自己种的林地将近600亩,其中200亩无偿的给当地的村民王占翔,这几天他开始在林地里放牧,破坏林地。

鄂尔多斯市

生态

经调查,2018613日,苏力德苏木蘑菇滩村村民王占翔将自己饲养的20只绵羊,赶到举报人所称的林地(柠条灌木林)中放牧,经乌审旗森林派出所实地查看并GPS打点,放牧面积为216亩,但对林地没有造成实质性破坏。

属实

乌审旗已责成林业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禁牧责任,坚决执行禁牧措施,加强护林员管理和禁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1.2018614日,乌审旗森林公安局对苏力德苏木蘑菇滩村村民王占翔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00元。
2.2018
614日,乌审旗林业部门依法扣发苏力德苏木蘑菇滩村护林员郝继忠2018年度管护工资500元。

 

76

D150000201806140032

达拉特旗树林昭镇三垧梁焦家圪卜村附近,(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分公司、神华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内蒙古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储灰场粉尘污染当地贾武斌的牧场。2016年举报环保督查组,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鄂尔多斯市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分公司、神华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内蒙古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储灰场粉尘污染当地贾武斌的牧场”部分属实,“2016年举报环保督查组,至今没有处理结果。”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储灰场现使用者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和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两家企业,其中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聚氯乙烯、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于2005109日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环审﹝2005779号),20091229日通过环保验收(环验﹝2009335号);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4×200MW资源综合利用电站项目,于2005109日取得环评报告书批复(环审﹝2005779号),201011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验﹝20109号)。
调查组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灰渣场均采取分层碾压、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等防扬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且灰渣场厂界外设置有防风林带,厂界外未发现明显落尘痕迹。经调阅2017918日和2018418日由内蒙古皓天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灰渣场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报告,显示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6294-1996)浓度限值要求。但是,由于达拉特旗当地春秋两季大风天气较为频繁,而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渣场周边属于沙丘地带,植被稀疏,如遇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会对周边居住的农牧民造成一定影响。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关于“2016年举报环保督查组,至今没有处理结果”问题。举报人在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了该问题,当时灰渣场因管理不善,确实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达拉特旗人民政府针对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亿利化学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两家企业分别处罚了1万元罚款,对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具体监管人员进行了追责。同时要求两家企业:一是加强灰渣场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落实灰渣场管理,加强灰渣场运输车辆的管理及灰渣场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各类防尘措施,灰渣装车前必须进行加湿搅拌,并于出厂前用篷布苫盖,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上沿,防止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洒灰扬尘;三是立即对运渣道路进行平整维护,定期洒水抑尘,防止洒灰漏灰。
通过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两年的监督、巡查和督促整改,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亿利化学有限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灰渣场管理制度,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均落实到位,各环节的管理责任都落实到人,灰渣场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举报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达拉特旗环保局要求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继续加强对灰渣场的规范化管理。
2.
达拉特旗环保局要求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灰渣装车前必须加湿搅拌,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上沿。
3.
达拉特旗环保局要求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对运渣道路进行清扫、平整维护,定期洒水抑尘,防止撒灰漏灰及扬尘污染。
4.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加大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亿利化学有限公司渣场周边地区的生态治理力度,逐步提高周边沙丘地带植被覆盖度,尽量降低风沙影响。

 

 
 

77

X150000201806140002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敖劳不拉煤矿(隶属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无封闭,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矿渣尾矿处理不当,矿业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无污水处理设施。采空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植被恢复,存在安全隐患。

鄂尔多斯市

,大气,土壤,生态

1.经调查,该矿煤场未全封闭。敖劳不拉煤矿煤场因装卸点四面山体遮挡,符合相关要求,于20081120日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按照鄂尔多斯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和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该煤场全封闭工程于2018528日开始建设,预计20189月初竣工。
2.
该矿因采煤机损坏,于2018514日自行停产,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20184月至6月期间多次对该矿进行了日常检查,未发现企业扬尘污染问题。
3.
经调查,该矿煤矸石与原煤混合一并销售,不设置洗选筛分设施,不存在“矿渣尾矿处理不当”问题。
4.
该矿井下建有中央水仓,矿井涌水经沉淀、过滤后排至地面消防水池,再度沉淀过滤后全部用于消防和降尘。经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
5.
该矿采空区61056102工作面的地面塌陷区正在进行沉降及地表修复治理,预计20187月达到沉降期并治理完毕。整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现场调查,沉降区立有警示牌板,未发现安全隐患。

部分属实

针对敖劳不拉煤矿(隶属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无封闭问题采取以下措施。1.督促煤矿加快工程进度,争取早日完成煤场全封闭。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洒水、降尘等防风抑尘措施。

 

 

78

X150000201806140004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哈达图嘎查巴音森布尔小队,2006年长庆油田天然气公司在我家的草场内钻了一口天然气井,废弃物至今未进行标准的无害化处理,污染物直接裸露,草场污水横流,牛羊死亡。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情况严重。

鄂尔多斯市

,土壤,大气

1.经调查,举报人所反映的“天然气井”是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苏11区块苏97天然气探井,该探井于2008年施工,施工产生的泥浆全部暂存于采取防渗措施的泥浆池内,钻采结束后,施工方立即对泥浆池进行了无害化固化处理,不存在“草场污水横流,牛羊死亡”问题。20171011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接到关于苏97探井泥浆处置不规范且污染草牧场的举报,现场调查发现,已无害化固化处置的泥浆池出现少量裸露,当即责令企业对裸露泥浆池立即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1万元。
2.
经调查,该天然气井于2008年完成钻井并投产,正常投产天然气井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存在污染大气环境问题。65日和612日,环境监测机构分别出具地下水水、泥浆池固化泥浆和周边土壤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周边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但泥浆池固化泥浆(水浸出液)化学需氧量超标。

部分属实

针对泥浆池固化泥浆(水浸出液)监测结果中的化学需氧量超标问题,2018612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15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将复测无害化固化处理后的泥浆,确保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鄂托克旗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天然气钻井必须采取泥浆不落地处理工艺,健全完善企业日常巡查自查制度,环保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1.2018612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约谈了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科副科长江涛。
2.2018
612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对苏97探井泥浆池无害化固化处置施工单位鄂尔多斯市辽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15万元。
3. 2018
612日,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分公司通报批评安全环保科副科长焦丽华。

 

79

X150000201806140005

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查干沟村神树塔社,东胜区罕台镇移民区、鄂尔多斯市第四医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动物园、色连一矿、色连二矿、万利镇、韩家村洗煤厂、东胜区铁西万豪嘉惠所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

鄂尔多斯市

1.关于“东胜区罕台镇移民区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核实,东胜区罕台镇移民区(田园都市ABCDE区)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至东胜区罕台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2.
关于“鄂尔多斯市第四医院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于2013年投入使用。2010年取得环保审批手续(鄂环监字〔2010705号),201512月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东环验字〔201576号)。医院运行产生的生活污水约为11/天,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东胜区罕台水质净化厂。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3.
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动物园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动物园”应为鄂尔多斯市隆胜野生动物园,于2012728日开园。园内用水主要为动物饲养饮水、人员饮用水和施工用水及个别场馆清理卫生用水等。废水先通过园内27座地埋式化粪池(位于园内各场馆门口)沉淀后,进入5个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小小动物园、非洲区、亚洲区、雨林区及办公区)处理,处理后全部用于园区绿化灌溉。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4.
关于“色连一矿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核实,“色连一矿”为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煤矿(简称“色连一矿”)。色连一矿设计生产原煤500万吨/年,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30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和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日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该矿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消防、厂区绿化及生产作业。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5.
关于“色连二矿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核实,“色连二矿”实为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色连二矿”)。色连二矿设计生产原煤400万吨/年,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865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经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消防、洒水抑尘及生产作业,一部分输送到东胜区罕台镇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用于厂区绿化和生产作业。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6.
关于“万利镇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万利镇原名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2005年撤乡并镇后,现改名为东胜区铜川镇添漫梁村。因居民居住分散,未建设排水管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地表散排。不存在污水集中外排现象。
7.
关于“韩家村洗煤厂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调查,韩家村洗煤厂是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配套洗煤厂,设计规模为年洗选原煤1000万吨,20078月取得环保审批手续(蒙环表〔2007167号),20087月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内环监验〔200846号)。该洗煤厂建有一座处理能力为12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处理站和一座处理能力为240立方米/日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洗煤生产、厂区绿化和矸石场降尘等。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8.
关于“东胜区铁西万豪嘉惠排放的污水严重影响神树塔社饮水”问题。经调查,东胜区铁西万豪嘉惠实为鄂尔多斯市万家惠欢乐世界旅游文化产业项目,该项目于20166月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东环监字〔201638号),20176月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东环验字〔201727号)。该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世界及游泳馆等娱乐项目废水通过管道排入自建石英砂过滤缸过滤消毒后全部回用;脱硫废水循环使用;反冲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上述八个问题当中,东胜区罕台镇移民区、鄂市第四医院、色连二矿部分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到东胜区罕台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中水用于鄂绒电厂生产用水,园林绿化用水,东胜监狱绿化、生活用水,201866日之前剩余中水有排放至罕台川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185月,东胜区立即制定《罕台水质净化厂解决中水外排问题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项目建设。一是在罕台镇水质净化厂东北侧实施了临时蓄水池工程,于201866日完成并投用,实现了中水不再外排。二是实施了长度为10.5公里的中水管线建设工程和吉劳庆剑湖中水调蓄工程。工程于2018612日开工,计划75日前竣工投用,届时将彻底实现中水的综合利用。

1.2016622日,东胜区洁通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罕台水质净化厂厂长李杨免职处理。
2.2016
622日,东胜区委组织部对东胜区排水事业局副局长斯庆苏都给予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

 
 

80

X150000201806140009

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灰渣综合治理项目(灰渣场)距离蒙什兔沟水库不足百米,造成扬尘污染及水污染。该灰渣场编制的环评报告书与实际不符。该问题2016年曾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事。水污染方面铁、锰、砷超标。

鄂尔多斯市

土壤,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灰渣综合治理项目(灰渣场)距离蒙什兔沟水库不足百米”情况属实;“造成扬尘污染”部分属实;“该问题2016年曾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事”情况属实;其余不属实。
经核实,为避免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不能综合利用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2009年,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在大路镇何家塔村蒙什兔沟启动建设了工业灰渣综合治理项目,集中填埋处置园区投产企业产生的气化炉渣、锅炉灰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项目属于山谷型灰渣填埋场,建成库容为1200万立方米,可堆灰量约1340万吨,项目分两区建设,一区于20105月投入运行,201411月封场并完成绿化;二区20138月开工建设,201411月投用,目前正常运行。
1.
关于“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灰渣综合治理项目(灰渣场)距离蒙什兔沟水库不足百米,造成扬尘污染”问题。渣场坝体下游约500米处存在一处拦水坝,由何家塔村集体自建,拦截地表径流雨水,用于农田灌溉。渣场建成后,渣场区域的地下孔隙潜水通过地下水导排系统进入下游水坝,补充农田灌溉水源。水坝在20175月由大路镇何家塔村申请中央小型水利维修养护资金(只能用于农田灌溉)35.6万元进行了加高修筑,水域面积不断扩大,水位上涨了约5米,目前该水坝水面已接近灰渣场渗滤液收集池下方,距离渣场的渗滤液收集池很近。经核实,“造成扬尘污染”该情况部分属实。为防止粉尘影响周边环境,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11月硬化进场道路,配置1台清扫车和3台洒水车,每日4次(上午2次、下午2次)机械清扫进场道路,灰渣倾倒推平后及时洒水碾压,分层填埋,每层作业面压实后及时覆盖防风抑尘网,根据情况适时对渣场工作面和进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2015年渣场周边建立了绿化带,2016年渣场上风向建设了防风抑尘网,灰渣场作业面采取苫盖措施。遇到刮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存在扬尘污染。接到同类举报后,2018611日,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渣场厂界颗粒物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编号:EHJYJS2018002),监测数据显示,渣场厂界4个点位(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颗粒物最大值0.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毫克/立方米)要求。
2.
关于“造成水污染”和“水污染方面铁、锰、砷超标”问题。经调查,在灰渣场规划建设时,为防止水污染,在坝体一侧及填埋区建设防渗工程,从下到上依次采取膨润土防水毯、HDPE(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的防渗措施,防止灰渣及渗滤液流入山谷下游,渗滤液收集系统将渗滤液收集后用泵输送至渗滤液回收池,再回洒至渣场。在渣场试运行期间,201512月,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站对渣场进行验收监测。渣场正式投运后,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渣场周边4个地下水观测井进行水质监测,并分别于20161216日、201853日出具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观测井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限值要求。2016731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委托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灰渣场下游居民自备水井进行取样分析检验,数据显示,水质各项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1686日,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委托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监测渣场下游水坝水质(报告编号:ZQHJS2016094ZQHJS2016096),数据显示,渣场下游水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要求。接到同类举报后,大路煤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于2018611日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渣场下游水坝水质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编号:EHJYJQ2018015),数据显示渣场下游水坝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限值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要求。
3.
关于“该问题2016年曾向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事”问题。经核实,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内蒙古期间接到信访举报“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园内的企业将灰渣土渣倾倒在水库上游,产生一个特别大的土灰坝,离水源地仅一百米都不到,水库水被严重污染,当地居民的井水被严重污染”问题。2016731日,准旗政府责成旗水务局委托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灰渣场下游居民自备水井进行取样分析检验,根据检验报告,水质各项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大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86日委托准格尔旗环境监测站对渣场下游水坝水质进行监测,根据检测报告,渣场下游水坝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4.
关于“该灰渣场编制的环评报告书与实际不符”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于20081125日取得了《关于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灰渣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08273号),2016629日取得了《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关于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工业基地工业灰渣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201672号)。

部分属实

1. 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采购高压雾炮设备,采取喷雾措施,进一步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2.
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达到设计标高的灰渣面及时进行覆土绿化。
3.
大路煤化工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强灰渣场监管,安装视频探头,24小时监控灰渣场洒水降尘和道路清扫工作。
4.
遇有大风天气发生时,提前预警,灰渣场停止作业。同时,裸露的灰渣作业面采取密闭的苫布封盖,降低扬尘。

 

 
 

81

X150000201806130019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白柜村官牛犋社,当地政府将毛莲圪卜社规划为排污区,附近PVC工厂向排污渠排放污水且树林召镇的生活污水也向此处排放。因为长期排放,排污渠附近的土质严重污染,有渗入井水的情况。由于该地离信访人承包的渔场较近受到影响,产生经济损失。

鄂尔多斯市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政府将毛莲圪卜社规划为排污区,附近PVC工厂向排污渠排放污水”情况不属实;“树林召镇的生活污水也向此处排放”情况属实;“因为长期排放,排污渠附近的土质严重污染,有渗入井水的情况,由于该地离信访人承包的渔场较近受到影响,产生经济损失”情况不属实。
1.
关于“政府将毛莲圪卜社规划为排污区,附近PVC工厂向排污渠排放污水”问题。经查阅达拉特旗城市总规等相关规划资料,并未将毛莲圪卜社规划为排污区。但该社为城区周边地势最低点,历史上长年积水(属于盐碱地,且该区域属于芒硝矿区,地下水水质较差)。上世纪60年代,原达拉特旗造纸厂在此处有偿征收土地1980亩,建设储水圈存放企业生产废水。1998年,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开始建设雨污管网,城市生活废水收集后经管网排放到该储水圈。2006年,达拉特旗造纸厂关停后停止向该储水圈排放废水。2007年树林召镇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用,但当时经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因无企业回用,仍排入该储水圈。2008年,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通过与当地村社协商征用土地建设4个高盐水暂存池(采取了土工膜措施,实际使用2个),用于暂存企业中水回用系统产出的高盐水。20137月,树林召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用,处理后的中水全部由新能能源公司回用,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在回用企业停产或检修设备期间,因中水无法回用,排入该储水圈;在雨季集中强降水天气发生时,因树林召镇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为避免城市内涝,将部分雨水同污水一并排入该储水圈。为切实解决毛莲圪卜水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达拉特旗党委、人民政府于20153月实施了毛莲圪卜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主要由水处理工程、底泥处理工程、高盐水应急池和坝体加固工程组成。201511月治理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举报人所反映“排污渠”为城市雨水、污水处理厂处理中水集中排入毛莲圪卜的排水渠,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高盐水从厂区内通过一条地下管道直接排往毛莲圪卜水圈,并未向该渠排放。
2.
关于“树林召镇的生活污水也向此处排放”问题。经调查,2007年以前,达拉特旗未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雨水、污水经雨污管网收集后,经排水渠排入毛莲圪卜。2007年以后,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经处理形成中水后,经该渠排入毛莲圪卜。20137月,二期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处理后的中水全部由新能能源公司回用,但在回用企业停产或检修设备期间,中水无法回用,经该渠排入毛莲圪卜,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但因树林召城区部分排水管网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每年雨季出现短时集中强降水天气,为了避免城市内涝,将部分雨水同污水一并通过该排水渠排入毛莲圪卜。
3.
“因为长期排放,排污渠附近的土质严重污染,有渗入井水的情况,由于该地离信访人承包的渔场较近受到影响,产生经济损失”问题。经调阅20172月份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到当地采集的21个土壤样品监测报告,监测因子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举报人反映“土质严重污染”不属实。同时,经调阅反映人经营鱼池周边及临近村庄、饭馆等多点位水井(达拉特旗已于2008年对毛莲圪卜社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当地人畜饮水已接通城区自来水,水质达标,当地水井主要用于灌溉农作物)水质监测报告比对分析,部分指标虽然超标,但水质指标满足农灌标准,且随监测点位与排水渠距离变化,各项指标变化并不规律,不能证明反映人鱼池水质和井水受到排水渠所排中水及雨污水影响,也有可能与当地属于盐碱地,水质本底值高有关。

部分属实

1.为解决雨季集中强降水天气发生时,城市雨污管网雨污混排问题,达拉特旗于2017年底制定了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实施方案,计划改造管线58.66公里,并建设100万吨级泄洪池1座。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分步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计划利用35年时间,完成城区老旧雨污管网分流改造。2017年,新建雨污管网3.5公里,目前正在推进长度3.9公里的树林召东街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预计201810月底完成。
2.
责成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排水渠进行改造,20189月底前完成改造,防止中水及雨季大雨时部分雨污水对水渠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责成达拉特旗农牧业局加强对举报人渔业养殖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举报人定期监测鱼塘水质变化,及时采取生物或非生物措施,提高鱼塘产量,实现其稳定增收

1.2018612日,达拉特旗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高树林诫勉谈话处分。
2.2018
612日,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给予达拉特旗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室翟文光警告处分。

 
 

82

X150000201806130015

1.黄河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段多年来一直遭受严重污染。本人于201712月,向当时的国家环保部提起举报,后于2018年四月间,又去生态环境部追述,但至今未果。乌海市环保局和海南区环保局压而不查,隐瞒真相。同时海南区环保局把流污水的河槽入口填平,封堵。
2.
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内的黑猫焦化厂和泰和焦化厂。用大型罐车把煤污水倒进流入黄河河槽。水污染严重,河槽两边的植被被严重破坏。王德明的大片树木枯死。
3.
黑猫化工厂、泰和焦化厂、亚东化工厂都是政府的合股经营企业。群众被威胁。

乌海市

水,土壤,生态

1.针对举报问题反映情况一,一是根据实地调查,黄河拉僧庙段只有乌珠林沟一处入河口,海南区定期对该地水质进行检测,近期检测结果显示为:428日,水质化学需氧量75mg/L,氨氮2.5mg/L,总氮14mg/L,总磷0.04mg/L,动植物油0.04mg/L531日,水质化学需氧量74mg/L,氨氮2.22mg/L,总氮12.2mg/L,总磷0.12mg/L,动植物油0.01mg/L。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和实地调查,该地水源主要来自公乌素二号井废弃矿井涌水和河槽地表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是今年以来我市受理了“关于反映黄河海南区拉僧庙段被污染”的信访案件。在接到信访案件材料后,海南区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答复,不存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压而不查,隐瞒真相的情况。三是经过核实,近年来,海南区公乌素镇陆续对光缆、煤气管道、供热管道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周边环境包括对河道周边进行了整治、平整等,不存在把河槽入口填平、封堵的情况。
2.
针对举报问题反映情况二,一是2018123日,海南区环保局将信访人提供的关于倾倒废水罐车的调查线索,移送至海南区公安分局协助调查(《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保部转办0000002017F0001414号信访案件协助调查处理的函》海南环函〔20188号)。54日,海南公安分局向海南区环保局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海南公(经)不立字〔201810006号),告知车辆现系强制报废车辆,无年检、交强险及其他保险信息,无法落实实际使用人信息,且有其他车辆套用该车辆号牌信息,而举报人也不能提供倒水的现场证据,故不予立案。无证据证明西来峰工业园区企业用大型罐车把煤污水倒进河槽流入黄河造成污染。二是经过调查了解,早年在河槽南侧,有居民私自开地种树种菜。随着河槽水量逐年减少,部分杨树干旱枯死,耐旱的沙枣树生长茂盛,不存在水污染破坏植被的情况。三是经过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中涉及的人员现居住于海南区公乌素镇十区北河槽。其房屋位于河槽附近山坡上,河槽内流水对其院内及周边树木未造成影响,树木生长正常,无死亡现象。
3.
针对举报问题反映情况三,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内的黑猫、泰和、亚东等企业都是依法成立,独立经营的企业,市、区、镇三级政府均未以任何形式参股。此外,我市公安机关未接到任何有关群众被威胁的报案。

不属实

1.海南区环保局委托宁夏安普检测有限公司定期对乌珠林沟入黄河口的水质进行检测,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水质监测的频度和力度。
2.
目前,西来峰工业园区已建立在线监控系统。19家企业共计安装视频探头64个、废气在线监测系统19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12套,均接入园区安全环保监控平台,对重点企业的废水、废气在线数据均上传至国家生态环境部监控中心。今后海南区将继续加大对园区生产企业实时监控力度,发现污染,依法从严处理。

 

 
 

83

D150000201806130072

海南区曙光村的饮用水检测出来的重金属超标(2017412号检测),铁超高,硫酸也高。找了相关很多部门后没有得到答复,政府给的答复是大气污染,我们本身住的就是污染区所有的重工业企业都在我们村。当地政府要异地安居,到现在还没有落实,我们村种的蔬菜都是烂掉的,村边河道被污染了,粉尘污染也厉害,影响到了地下水。

乌海市

水,大气,土壤

经海南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 “曙光村的饮用水检测出来的重金属超标(2017412号检测),铁超高,硫酸也高。找了相关很多部门后没有得到答复,政府给的答复是大气污染,我们本身住的就是污染区所有的重工业企业都在我们村。当地政府要异地安居,到现在还没有落实,我们村种的蔬菜都是烂掉的,村边河道被污染了,影响到了地下水”问题情况不属实;粉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对“曙光村的饮用水检测出来的重金属超标(2017412号检测),铁超高,硫酸也高。找了相关很多部门后没有得到答复,政府给的答复是大气污染”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拉僧庙镇曙光村村民委员会于20177月、20186月,分别委托内蒙古神瑞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和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村饮用水(新水源七号井)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除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该地区水质较硬为本底超标)外,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经调查了解,没有任何部门对该问题答复为大气污染。群众举报的该问题不属实。
2.
关于对“我们本身住的就是污染区所有的重工业企业都在我们村。当地政府要异地安居,到现在还没有落实”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曙光村(原东风农场,建于1958年)位于拉僧庙镇西北侧、乌珠林沟北侧,紧邻黄河。主要生产企业乌海化工(建于19526月)距该村一公里,宁夏石嘴山工业园区与该村隔河相望,企业并非在村中。就该村搬迁问题,海南区已于20183月答复村民,目前暂无相关政策,并未开展异地安置工作。群众举报的该问题不属实。
3.
关于对“我们村种的蔬菜都是烂掉的,村边河道被污染了,粉尘污染也厉害,影响到了地下水”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过实地查看,在曙光村未发现蔬菜烂掉现象。此前无群众反映,也无此类信访举报情况。根据乌珠林沟监测数据显示,河槽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不存在河道污染现象。同时,其下游的二道坎村、赛汗乌素村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标准,未受污染。群众举报的该问题不属实。关于曙光村周边粉尘污染问题,主要是乌海化工生产中的粉状物料(如电石、白灰、兰炭、石料等)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偶有粉尘污染现象。群众举报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曙光村民小组原饮用水由乌海化工自备水源井无偿供应。2014年村民向海南区反映饮用水水质下降,有异味、浑浊,201511月,海南区将拉僧庙镇自来水水源接入曙光村民小组,并完成了供水管道铺设。但大多数村民拒绝缴纳水费,导致自来水公司和村民矛盾不断。鉴于上述情况,201710月,由海南区政府投资对乌海化工新水源井(七号井)进行了改造,安装潜水泵1台、变频柜1个,重新铺设供水管道2.6公里,为村民接入免费饮用水。目前,供水正常。海南区将定期对村民饮用水进行监测,并将结果予以公示,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
2.
针对乌海化工粉尘污染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乌海化工对兰炭、白灰、原煤堆场进行了封闭存储,对厂区进行了硬化,对厂区定时洒水抑尘,对拉运车辆全部进行篷布遮盖。2018528日,海南区环保局就该公司除尘灰抑尘问题进行了处罚。

 

 
 

84

D150000201806140028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110国道与新千路口的东南方向约100米处,有养猪场发出难闻气味,猪的叫声也造成噪声污染。

乌海市

大气、噪音

经海勃湾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地点(海勃湾区千里山镇110国道与新千路口东南方)确有一家小型养猪场,养殖管理相对规范,场内粪污都经污水池进行无害化处理。但其附近仍有异味弥散且伴有存栏生猪撕咬声,存在异味及噪声污染。

属实

1.问题处理情况。201710月,海勃湾区出台了《海勃湾区畜禽禁限养区域划定及治理工作方案》(海政办发〔20178号),该养猪场位于限养区域内。20184月,海勃湾区组织环保、农牧林水、兽医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要求其尽快退出、转产或搬迁到非禁(限)养区。该养猪场负责人明确表示,将在本养殖周期结束、生猪逐步出栏后,按相关政策退出养殖业。截至615日,养猪场生猪已出栏119头,存栏191头。
2.
整改措施。一是依照相关标准,指导养殖户采取对牲畜粪便日产日清、添加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方式,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控制蚊蝇滋生,消减牲畜养殖异味。二是按照控源、减量、退出的程序(即控制畜禽禁养区域新增养殖规模,通过增加畜禽出栏减少存量,循序推进畜禽养殖户退出或转产),彻底解决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三是正在研究制定畜禽养殖场搬迁补贴政策,在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户损失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从事专业养殖且有意愿扩大生产规模的养殖户迁往非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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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40014

圣氏化学工厂散发刺鼻气味,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得到解决。举报人说工厂有暂时停工躲避检查的情况。

阿拉善盟

大气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该企业已建成4个车间,一车间含年产400吨氯代甘油生产线、年产300吨氨基甘油生产线和年产200吨氨基甘油生产线,二车间含年产500吨三异丙基硅烷及三异丙基氯硅烷,三车间含年产1000吨氯甲基异丙基碳酸酯生产线,四车间未建设,五车间含年产100吨丝氨醇生产线。各生产线均获得环评批复,除年产200吨氨基甘油(在建阶段)和年产100吨丝氨醇(停产)均已获得竣工环保验收。
1.
“圣氏化学工厂散发刺鼻性气味”部分属实。该企业存在异味产生源,一车间主要逸散微量氨气、非甲烷总烃;二车间主要逸散微量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等;三车间主要逸散微量氯化氢、异丙醇、二甲基苯胺;五车间停产;污水处理站逸散微量生化反应气体。以上异味产生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挥发到空气中的现象,但不存在刺鼻性气味。接到转办案件后,紧急委托宁夏安谱检测有限公司于614日至15日开展了厂界监测,监测结果中臭气、氨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限值,氯化氢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
“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得到解决”内容不属实。对2016年以来环境信访举报记录进行了认真梳理,无针对该企业的信访举报件。
3.
“举报人说工厂有暂时停工躲避检查的情况”内容不属实。现场调阅该企业近期生产记录、运行台账等资料,该企业除因检修、物料供应不足和动火作业等必要因素进行了停车外,不存在停工躲避检查情况。其中,一车间于67日至13日停车检修6天,61415时恢复生产;二车间因上游原料缺货于65日停产至今;三车间因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治理项目搭建UV光解设备安装平台动火作业,于611日至13日停车2天,6149时恢复生产;五车间于20177月份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后因市场原因于2018126日停产至今,一直没有正式投产。

部分属实

环保部门于20178月就部分问题下达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企业针对异味采取了三级吸收、真空负压吸收和介质吸附等措施,并对真空负压吸附装置进行全密闭改造,但不能完全杜绝有机物的挥发。盟行署于20183月将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列入了《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阿署办发〔20188),该企业于20185月分别与内蒙古润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服务合同》和《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合同》。目前,该企业正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预计718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同时对有机废气实施治理,其中,一车间和三车间分别加装10000立方米每小时的风机,集中收集车间废气,并分别建设2套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加装20000立方米每小时的风机,集中收集废气,并建设1套光解催化装置,共同处理二车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预计718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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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30078

1.临河区东开发区联邦制药厂生产过程中,三月初的某一天产生青霉素味道很大 ,怀 疑 有 污染。
2.
万景世纪城二期楼下的三家烧烤店的排烟口设计不合理,影响周边居民。

巴彦淖尔市

大气

1.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当日,联邦制药(内蒙古)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个别区域有异味,厂界周边下风方向有轻微异味,厂界下风方向500米处无异味。经查阅31日至15日异味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调阅3月气象资料,由于3月上旬风向异常,加之企业管理松懈,导致异味气体扩散,影响居民生活。异味扰民发生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环保副主任张新对联邦制药公司分管环保的副厂长蒋方方进行了行政约谈,联邦制药(内蒙古)公司对值班人员(罗东)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500元罚款。
2.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三家烧烤店位于临河区水源路团结办事处辖区万锦世纪城二期楼下,分别为:老于烧烤万锦店、蒙古珍烧烤水源路店及上尚兄弟银河烧烤水源路店,全部处于营业状态。通过核查,上述三家烧烤店已经按要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通过排烟口进行排放。由于烧烤店周边紧邻住宅楼,向上排烟可能造成噪声扰民,只能将排烟口设置在人行步道,但设置不合理,影响行人安全。老于烧烤店排烟口高于地面约0.4米,影响行人通行;蒙古珍烧烤店和上尚兄弟银河烧烤店的排烟端口用螺纹钢设置,给行人带来安全隐患。

属实

1.针对联邦制药(内蒙古)公司异味扰民现象偶有发生的情况,园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对联邦制药(内蒙古)公司产生异味的节点进行认真排查,要求该公司在现有治污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造成异味的二期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在原有废气处理系统后端再增加一套碱喷淋系统,该工程于525日开始施工,65日完工投运。二是督促联邦制药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环境保护异味管控制度,实施专人分片区24小时不间断现场巡视制度,全面加强异味管控力度。三是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联邦制药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检查监管,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排查整治联邦制药异味问题。
2.
临河区政府从5月底开始组织相关部门对临河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进行全面整治,临河区执法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所有餐饮业服务单位必须全部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排放通道等),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不定期进行油烟排放检测,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要求餐饮业企业定时对排烟排风口进行清洗、维护和修缮,并保证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针对群众反映的三家烧烤店的排烟口设计不合理、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责令老于烧烤店对排烟口高于路面的部分立即进行拆除,与地面齐平,并用螺纹钢和钢制筛片焊制在排烟口上;责令蒙古珍烧烤店和上尚银河烧烤店在原排烟口螺纹钢上焊制钢制筛
片,各排烟口要定时清洗、维护和修缮。截止2018616日下午16:00,上述3家烧烤店排烟排风口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时,区执法局建立定期不定期巡查制度,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巡查频次,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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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40018

乌拉特前旗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2015年的嘎查长巴音毕力格,为了开金矿铁矿破坏了大概有40多亩的原始森林。森林公安说没有林权证所以没法儿处罚,给好多部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巴音诺尔林业局就罚了1万元就打发了,我们这个地方是乌拉山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已经被他们破坏了。

巴彦淖尔市

生态、其他污染

该举报问题反映地区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巴彦淖尔市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第4批(受理编D150000201806100039)《关于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通知(〔20187号),嘎查长以架电名义修路通往自家矿场,破坏原始森林(乌拉山阴山山脉)大约6~7公里,多次举报相关部门,至今未恢复生态原貌问题为同一地区、同一问题,属重复举报。
经调查,2015年,在实施“十个全覆盖”期间,经过各级政府努力,旗供电局规划为沙德格苏木呼和温都尔嘎查东纳林、苏力格尔等沟的牧民实施农网改造工程,此工程共惠及22户牧民70多人,经供电部门规划线路后,施工需要工程机械进入,但是没有可以进山的路。最终22户村民决定自己花钱修路,从前羊海沟到巴特尔沟为进山路线。在修路过程中由于群众举报,森林公安予以制止,道路没有完全修通,农网改造项目没有落实。该地区属于原始次森林区域,从巴特尔沟到苏力格尔沟新修的道路长4.03公里,宽3.5米,原生产生活道路宽2米,实际修路破坏植被面积9.06亩。该问题属实。
举报人反映为了开铁矿金矿破坏原始森林的问题不属实,真实原因是当地牧民为了实施农网改造在建设施工道路过程中造成了森林破坏,破坏原始森林和开铁矿金矿没有关系,经调查核实,举报区域也没有任何私挖金矿铁矿的设备和痕迹。同时造成破坏的面积为9.06亩,不是举报人反映的40多亩。在责任追究方面,经与有关部门核实,由于修路前未办理林业部门审批手续,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一定破坏,乌拉山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巴彦淖尔市林业局已于20151215日对组织实施修路的牧民三胡尔庆毕力格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2016109日对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乌拉山森林派出所所长常胜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部分属实

1.责成乌拉山林场、乌拉特前旗草原站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自然恢复。现已撒播草籽。
2.
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建立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巡查制度,协调当地苏木镇
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经常性巡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责成当地苏木镇政府与林业部门配合,深入嘎查
村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让林区的牧民群众知法、守法,为
保护林区生态资源安全奠定群众基础。

 

 
 

88

D150000201806130082

乌拉特中旗白音查哈大队二牛湾村,村组长淘金挖地,河槽里倒垃圾,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等。

巴彦淖尔市

水、土壤

举报人反映的“乌拉特中旗白音查哈大队二牛湾村”实为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白音厂汉村二牛湾小组。
1.
举报内容中的“白音查哈太队二牛湾村村组长淘金挖地”问题不属实。经实地调查走访核实,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白音厂汉村二牛湾小组组长是刘文义,任职20年,经与本人和村民代表调查核实,二牛湾小组组长刘文义未发生过淘金子挖地行为。
2.
举报内容中反映的“河槽里倒垃圾把河也污染了”不属实。经现场查看,二牛湾水库管理范围内并无倾倒垃圾现象,不存在污染河道的问题。
3.
举报内容中的“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属实。经石哈河镇政府和白音厂汉村委核实,之前未接到该类事项反映。

不属实

针对此类问题,乌拉特中旗举一反三,责成国土、水务等部门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严格按照“河长制”监管要求加强河床管理,对全旗范围内的水库、河道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