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9批(20186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140045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聚隆湾小区路面未硬化,有扬尘污染;小区7号楼附近有工厂(具体厂名不知道)有油漆味污染,小区西面霍寨沟河道有生活垃圾堆放及生活污水。

呼和浩特市

大气,土壤,

1.聚龙湾小区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问题与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54案件一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聚龙湾小区前砂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砂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情况属实。
2.群众举报“7号楼附近工厂油漆味污染问题,工厂为呼和浩特市儒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110国道以南,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生产煤炭矿山输送配套设备,有喷漆工序,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3.经现场核查,霍寨沟河道未发现生活垃圾堆放及生活污水排放,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对聚龙湾小区路面扬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儒达机械制造厂已在集宁市开发新区建立新厂区,负责人承诺自2018619日起开始搬迁,一个月内搬迁完毕,目前已开始拆除工作。

 

 

2

D150000201806140049

1.赛罕区呼伦南路天润大酒店南侧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院内下水管道臭味儿扰民。
2
.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对面李记包子铺排风机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5日,赛罕区城管、食药、住建、环保等部门赴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和李记包子铺开展核实调查,小区内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产生臭味;李记包子铺(实为孙记包子铺)排风设备老化,产生噪声,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1615日下午,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市供排水处对院内下水管道进行维修。616日上午,院内下水管道全线疏通,臭味已消除。
2.赛罕区食药部门责令饭馆负责人规范经营,店主主动停业整改,更换油烟装置、更改风道和排风设施,目前已完成整改,等待相关检测报告。

 

 

3

D150000201806140050

赛罕区南豪沁营村泡沫厂燃煤锅炉有噪声、异味,灰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该案件与613日第8D150000201806130069案件内容一致。614日赛罕区金河镇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南毫沁营村现场核查,村边有一家内蒙古盛亚保温有限公司,生产保温材料,泡沫制品等,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和异味情况。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金河镇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据《呼和浩特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存量泡沫板进行没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616日该企业已关停。

 

 

4

D150000201806140051

玉泉区印象江南二期院内,物业违建产生噪声扰民,破坏道路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2018615日,玉泉区环卫局、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印象江南小区二期建设工程因车辆运输致使道路破损,造成扬尘污染。该工程已于 425日停工,噪声无法证实,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要求承建企业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修复工程于20187月底完成。

 

 

5

D150000201806140053


1
.土默特左旗淘思浩乡新营子村哈素海温泉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从来不运行,上级检查就打开污水处理设施,平常污水处理设施是关闭的,平常把未经处理的污水偷排至哈素海。温泉堡有数台燃煤锅炉,污染空气。之前反映到相关部门无果。
2.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朱儿沟限高架处白天锁着,晚上打开,有偷采石料的现象。举报人希望暗访,为了应对中央督查组现已关停,但督察组走后还会照常运行。

呼和浩特市

大气,生态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和敕勒川管委会进行实地核查。
1.天鹅堡温泉项目目前使用5台天然气锅炉(36吨、14吨、12吨)提供热源,在天然气接通前建有210吨燃煤锅炉,2016年以来作为应急备用锅炉,现2台燃煤锅炉部分设备已拆除,丧失供热功能,举报属实。该项目配建日处理1千吨污水处理站(MBR工艺),现日处理废水约300吨左右,运行正常。出水去向为旅游区人工湖用水和绿化用水,无排入哈素海水库途径,举报不属实。
22017年开展矿山治理整顿以来,朱儿沟安装了限高限行装置,大青山林场安排护林员白天看管,夜间上锁。20185月对该沟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期间,施工车辆经查验后放行,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巡查蹲守,目前未发现沟内有偷采石料现象,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1款和第三十一条第1款,责令该企业718日前拆除燃煤锅炉剩余设备,旗环保局、水务局加强对天鹅堡温泉项目排污的日常监管。

 

 

6

D150000201806140057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自由里小区西侧土路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案件与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54案件内容(聚龙湾小区附近的土路,灰尘很大,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人管理)为同一区域,情况属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聚龙湾小区前沙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沙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对聚龙湾小区路面扬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7

D150000201806150001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台阁牧阳光一百小区,前期拆迁之后,小区的自来水就是黑色的,小区的锅炉还是燃煤锅炉,举报人认为有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我旗责成旗环保局、台阁牧镇实地核实,举报问题属实。小区居民的饮用水来源于自备井,由于成井工艺原因,使用年限较长水质出现变化。小区使用的采暖锅炉为110吨燃煤锅炉。

属实

因小区的水源井和燃煤锅炉均纳入了呼和浩特市“三环”快速路征收范围,由台阁牧镇政府负责责成开发商于2018731日前重新选址新打一眼机电井,并新建一台符合环保要求的采暖锅炉。

 

 

8

D150000201806150002

回民区慧谷蓝庭小区2015年开始建立的,它的221号楼(最严重的一个楼)有个化粪池和污水井的各种臭味特别严重。因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楼出现塌陷现象,住户已经搬走了。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晚,回民区住建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该小区21号楼1单元101号排水管道破裂,造成污水外溢,导致一楼地面下沉,情况属实。

属实

在未谈好赔偿事宜前,一楼业主不允许入户处理二楼以上的主排水管断裂问题。物业公司现已对管道进行简单维修,将二楼以上的污水引入附近排污井内,用吸污车定时抽排。截至目前,化粪池及污水井清掏完毕,待管道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计划于201871日完成。

 

 

9

D150000201806150007

回民区香槟美景小区21号楼饭店的排污从21号楼管道里排污,污水井管道就在楼道里,油烟污染太厉害,影响住户生活,排污问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晚,回民区钢铁路办事处、环保局、辖区城管中队、食药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香槟美景小区21号楼下饭店的污水井有独立管道排污,不在小区楼道内,且饭店各项手续齐全,有环保检测报告及油烟净化设备。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0

D150000201806150008

托克托县托县电厂旁边,富华泡沫厂,散发异味,机器噪声大。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噪声监测达标,未闻到异味,但大气治理设施未按环评安装,情况属实。 

属实

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调试,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大气污染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对未按规定安装废气治理设施问题,下达2万元的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同时要求加强噪声的日常管理,确保达标。

 

 

11

D150000201806150010

托克托县双河镇徐家窑子村东面的小营子村,托县污水处理站往农民的地里排污水。

呼和浩特市

托克托县委、政府责成双河镇政府、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实和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污水站污水或其他污水排入小营子村农田,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12

D150000201806150017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腾飞路吉美家园旁边,致青春烧烤店油烟味道呛人,烟囱正对着小区的窗户。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如意工业园区会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该饭店有两个烟道,一个从后墙直通到房顶,另一个通到窗外直排,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户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封堵直排的油烟通道。

 

 

13

D150000201806150018

新城区苏苑西街,西北莜面村楼顶上有大型的空调机20多台,排风扇油烟机,产生大量的油烟和噪声。兴泰御都9号楼的居民生活受影响。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书院西街街道办事处对西贝莜面村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西贝莜面村楼顶设有20台排风设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噪音超出国家夜间噪音标准,油烟排放达标。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新城区环保局、区城管局责令饭店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改。西贝莜面村积极配合,已将冷库风机向北移动25米,并加盖隔音房进行隔音处理。

 

 

14

D150000201806150020

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呼和佳地北门对面,呼市第三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院子翻新施工,扬尘污染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与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联合检查。呼市第三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2018年初开工,院内道牙石、便道砖已经铺设完毕,仅剩小区主路及通往各单位的通道没有硬化,导致车辆通行和刮风时产生尘土。举报属实。

属实

新城区城管局、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与施工方对接,施工方承诺于715日完成全部工程。目前已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力争把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5

D150000201806150022

新城区北二环和东二环的交界处,三中察哈尔校区北侧有个加州公馆小区,小区的北面有面积挺大的建筑垃圾,刮风天有臭味,还有废纸乱飞,街道没有给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土壤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赴现场核实,举报现场为毫沁营棚户区征拆区域,有建筑垃圾堆存,现场存在局部苫盖不严情况,举报属实。

属实

为彻底解决拆迁区块征拆后的垃圾问题,新城区园林局在此地区进行绿化,建设绿地游园,将于9月底前完工。目前,新城区城管局加大对该区域的管理,采取安装围挡,全天候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值守,严禁偷倒、乱倒垃圾的行为,同时对损坏的绿网进行重新苫盖,杜绝扬尘的产生。

 

 

16

D150000201806150024

赛罕区丰州南路中海凯旋门南边有两家饭店,有一个烧烤店,油烟大噪音也特别大,到晚上烟雾妖娆,扰乱居民休息。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城管、环保、食药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情况部分属实。两家餐饮店中,一家尚未营业、另一家为牛牛烧烤店已营业,牛牛烧烤店使用木碳烧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仍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5日,赛罕区环保、食药部门责令牛牛烧烤店于622日前改为电炉烧烤,增加降噪设备。整改完毕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17

D150000201806150025

土默特左旗大青山前十几年封山育林,开展生态绿化,原山里的村民全部迁出,不允许养山羊(禁牧),但至今还有人养山羊(每个沟都有),致使草地被破坏,生态破坏严重。

呼和浩特市

生态

616日,土左旗林业局实地核查,目前大青山内仍有住户999户,2524人(察素齐镇、毕克齐镇)未落实移民措施,村民以解决生活保障为由,在村内及周边荒地扎场散养,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举报属实。

属实

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落实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现有村庄的移民政策,同时,加大禁牧力度,达到保护生态的目标。

 

 

18

D150000201806150026

清水河县的贾家湾有一家建设十几年的污水处理厂(仅此一家),目前仍未投入使用,导致清水河县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清水河。

呼和浩特市

615日,清水河县住建局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清水河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城关镇生活污水,该厂于201412月委托第三方运营至今。2017年完成提标改造和在线监控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清水河问题。该案件不属实。

不属实

 

 

 

19

D150000201806150029

回民区鄂尔多斯西街时代华城小区,往电厂拉煤的车路过小区,噪音污染、粉尘污染,夏天开不了窗户,窗台上全是黑煤,安全通道都没有,往市政府反映了67年一直没有结果,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解决一下问题。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该问题与69日(第3批)D150000201806090017案件(时代华城小区有运煤车经过,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尾气污染)相同,属重复举报。经回民区相关部门调查,该案件位置位于新华西街与西二环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由于时代华城小区附近为呼市热电厂专用运煤通道,运煤车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尾气污染。噪音、扬尘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120167月以来,回民区加大了对运煤专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督促电厂加强了喷淋清扫频率和车辆限速禁鸣、封闭运行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协调呼和浩特热电厂、内蒙古悦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保隔音、封闭防尘、防震全封闭3套改造方案,由于全封闭专线8米高度存在遮光问题,居民要求专线需由南向北退出9米以外,但因受到道路空间限制及存在一定消防隐患等问题,且电厂与居民分歧较大,方案未通过。
22017年,最终确定汽车运煤道路改造采用“隔音窗+减振沟”方案,投资大约1310万,由回民区政府、内蒙古盛鼎房地产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各出资三分之一,因内蒙古盛鼎房地产公司对该决定未予认可,会议未达成最终协议。
32018年,在呼市、回民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督促协调下,呼市热电厂在征得上级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及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持的情况下,决定投资4700万元对运煤专线进行减震降噪改造,对环保隔音局部全封闭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时代华城居民代表原则同意该方案,但仍要求专线应距居民楼8米以外。回民区组织测绘公司现场进行了点位确认,并提出对周边空间进行腾退的方案,从而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目前,电厂正在根据实际情况深化方案,并开展项目手续的办理工作,预计2019630日完成。

 

 

20

D150000201806150031

赛罕区香榭花堤小区,西门北面有一家烧烤,名字红樱桃烧烤,油烟味道特别大,二楼还能唱歌,噪音特别大。
小区附近有个丁字路口(红樱桃烧烤往北大概
200米),路交接的地方有裸露土地,车辆经过扬尘。
银河南路(保全庄一带),冬天村民烧煤,特别呛。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赛罕区城管局、赛罕区环保局、赛罕区食药局等单位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核查,红樱桃烧烤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该问题属实。小区附近丁字路口有裸露土地,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银河南路保全庄一带居民普通采用煤炉取暖、产生烟尘,举报属实。

属实

1.赛罕区食药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责令红樱桃烧烤店停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进行营业。
2.昭乌达路街道针对丁字路西侧的裸露土地,已完成绿网覆盖并对道路每天进行洒水除尘。
3.保全庄村已纳入2018年居民取暖清洁化替换范围内。2018215日前该村已全部发放清洁炉具。

 

 

21

D150000201806150034

市辖区金川开发区,金一道有个高架桥南面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污染挺严重,昨晚作业一晚上,扰居民休息,罐车噪音特别大,后半夜能不能不作业。保证居民正常休息。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5日晚,回民区环保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搅拌站确实存在,但当天未发现生产迹象,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回民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办理相关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五条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三十一条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企业处以 5.7万元的罚款。

 

 

22

D150000201806150035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车站南面有个铁路工区,有三四个小作坊,生产鸡爪辣条,异味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实。经查,该企业为呼和浩特市蒙升酱卤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锅炉烟尘直排现象,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燃煤锅炉。2018617日,该企业燃煤锅炉已拆除。

 

 

23

D150000201806150037

赛罕区创业路蒙大铂庭小区,居住楼紧邻商业街,商业街下有多家饭店,饭店的排风扇和油烟通道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负一楼有据点酒吧营业期间有噪声污染(晚上特别严 重)。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615日,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小区底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家,经查噪声来源于饭店排风扇和酒吧音箱,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6日,赛罕区中专路办事处、环保局、食药局、城管局、工商局联合执法对7家饭店、酒吧进行逐一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区环保局从616日起对7家饭店进行第三方检测,未达标的必须更换排风扇、改进降噪设施,直至达标排放,于625日完成整改。

 

 

24

D150000201806150048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达尔架大东营村金三角,大东营村村长向商铺及居民收取下水井运行管理费,金三角商业街有下水,没维护使用,产生臭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台阁牧镇进行实地核实。经查,该地段污水井和管网建于2006年,因污水管线使用年限较长,缺乏维护,杂物将管线堵塞,导致排污不畅,产生溢出和臭味,异味问题属实。村长曾有意向村民募集资金用于疏通管道,但村民未同意,因此不存在举报反映的收取下水井运行费,举报不属实。

属实

616日,台阁牧镇已组织吸污车辆和疏通机械对该段管线进行了清淤、疏通,臭味已消除。

 

 

25

D150000201806150049

清水河县水门塔村老牛湾旅游区,沿途旅游区环境污染(旅游者留下各种生活垃圾),周边河道也受到污染;村长利用村长之权,至今继续开采建设旅游项目,破坏生态;未经老百姓同意征地,开山放炮,引起地形变化,窑房开裂,并产生噪声污染;旅游区过往车辆导致路面上灰尘污染周边农田。

呼和浩特市

生态,土壤,噪音

615日,老牛湾镇人民政府、清水河县旅游局和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赴现场调查,老牛湾景区生活垃圾污染和水门塔修路噪声污染、道路扬尘问题属实。老牛湾景区确实存在游客随意丢弃垃圾现象;修路过程确实存在施工噪声和扬尘问题;村长建设旅游项目破坏生态、未经老百姓同意征地开山放炮、引起窑房开裂等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清水河县政府责成旅游运营公司于2018623日前完成景区垃圾清理。
2.县交通运输局责成修路施工单位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施工路面定期洒水,立即解决施工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26

D150000201806150050

武川县乌兰布朗乡头号水库上方有个务实铁矿,铁矿的尾矿刮进头号水库,尾矿堵死头号水库,下雨天会引发洪灾,造成环境污染。尾矿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农作物与居民的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武川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安监、水务、农牧等部门和西乌兰不浪镇赴实地对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武川县务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号铁矿尾矿库位于头号水库北山后,不存在行洪堵塞问题。
20183月,武川县水务局委托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武川县头号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课题组,经鉴定,头号水库淤积物为上游水系自然淤积,与周边采矿无直接关联,采区裸露山体风蚀沙化对库区和行洪也无直接影响和危害。易引发洪灾问题不属实。现场发现头号水库东南侧存在尾矿堆,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武川县国土部门责令务实矿业对水库周边环境及水库东南侧尾矿堆进行综合治理。

 

 

27

D150000201806150051

1.武川县上秃亥乡小西滩村公共旱厕建在正对居民家门口,距离居民家吃水井30米,污染居民吃水井,旱厕臭味扰民,居民希望此旱厕拆除回填。
2.小西滩村伊利养牛场,牛粪产生的异味扰民,刮东南风异味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1.上秃亥乡小西滩村公厕污染居民吃水井旱厕臭味扰民问题。经调查,武川县于2016年到2017年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小西滩村已全部接入自来水,取代村民院内饮用水井。在美丽乡村建设时,公共旱厕建设选址均通过村民集体决定,同时村委会定期对公共旱厕进行清理,暂不能拆除回填。武川县环保局已聘请呼和浩特市宇驰监测有限公司对公共旱厕进行异味监测,待出具监测结果后确定是否属实。
2.
伊利养牛场牛粪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伊利牧场位于小西滩村下风向1公里左右,环评审批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牧场现有奶牛2700头,产生的所有牛粪均进行干湿分离,堆肥发酵,在分离发酵过程中除去异味。场区及周边每天进行两次除臭剂喷洒,雨水沟定期进行清理清洗,生活垃圾定期拉运到武川县垃圾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置,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武川县环保局已聘请呼和浩特市宇驰监测有限公司对伊利牧场进行异味监测,待出具监测结果后确定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武川县政府已责成上秃亥乡加大清理公共旱厕频次,防止旱厕臭味扰民。二是武川县环保局责令伊利牧场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环保相关要求规范养殖。三是武川县上秃亥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全乡卫生管理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武川县环保局责令伊利牧场继续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对产生的牛粪进行干温分离,堆肥发酵,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同时定期清理清洗场区雨水沟,清运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置。五是武川县环保局、农牧局加大对县域范围内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养殖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28

D150000201806150054

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土霉素,产生工业废气,气味呛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督导组来后暂时停产,督导组走后怀疑会继续生产。

呼和浩特市

大气

托克托县委、政府责成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特征异味明显,现有除味设施去除效果不理想,存在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20185月,该企业已对土霉素发酵103生产尾气增加了一级碱喷淋装置,强化异味治理效果。待生产设施检修之后,继续加强监管,根据异味治理效果,调整企业土霉素生产负荷,同步完善和新增企业异味治理设施。

 

 

29

D150000201806150055

赛罕区内蒙古高级法院东侧华盛佳苑小区7号楼邻街有饭店油烟污染;紧邻快速路过往车辆有噪声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6日,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核查,华盛佳苑小区7号楼下餐饮店共计3家,大象小象、德顺源、四合院海鲜小厨存在油烟污染。快速路过往车辆较多,噪声污染问题存在,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6日,赛罕区食药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3家餐饮企业属于商住混合楼。居民与饭店负责人达成共识,6个月内改变经营性质或搬迁。由区城管局,区工商局负责监督落实。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30

X150000201806140012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大厦(双子楼)楼顶安装的夜间采光亮霓虹灯。规模很大,灯光闪烁,各种颜色的光快速变换,非常刺眼。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615日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及赛罕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尚东国际商业楼的楼体亮化工程正在调试阶段,光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因街景楼体亮化暂无明确规范,故与开发企业商定,采取限时照明,每日晚10点前熄灭楼体亮化灯,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31

X150000201806140015

新城区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号楼与变压器厂4号楼之间的阿庆嫂餐饮店油烟、异味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新城区城管局核实,该举报与611日第5D150000201806110059(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楼和变压器厂4#楼之间私自搭建房屋,开设饭馆“阿庆嫂的店”油烟严重扰民。居民反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楼里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希望此饭馆关停,2017年反映过中央环保督察组,居民对当地城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和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37(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楼和变压器厂4#楼之间有一栋违章建筑,开了一家“阿庆嫂的店”,油烟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部门举报,没有得到解决)的举报为同一问题。
新城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管局和迎新路街道办事处已于
611日晚7时到现场进行联合执法。2018611日,对饭店油烟以及昼夜间噪声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达标、噪声超标,存在噪声污染。

属实

611日,新城区城管局责令饭馆对风机噪声进行停业整改,对后厨进行彻底清扫,对饭店周边杂物进行了清理。

 

 

32

X150000201806140016

土默特左旗呼和浩特市西南九公里处,从呼市到托克托县公路西,有一个生产味精的工厂(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气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2016
年向督察组举报多次,但该厂一直在污染中,知道中央领导和督察组来内蒙古后,该厂停产了。

呼和浩特市

,土壤,大气

615日,金川园区协同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赴企业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
群众举报“阜丰公司生产过程产生污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不属实。内蒙古阜丰公司建有两座污水处理厂,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送入中水回用车间进行高效回用;公司积极开展过程水梯度循环利用,排口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2016715日验收(呼环验[2016]8号),最终经企业一级处理的污水排入班定营污水处理厂。
2.
群众举报“废气直接排放,污染环境”情况部分属实。阜丰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废气采用文丘里、喷淋吸收、电除雾、等离子、大型气液换热器、喷淋水间接降温等多种工艺技术处理,经在线监测达标后排放但仍有异味。故群众反映废气排放有异味情况基本属实,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与整改力度,自治区环境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异味气体问题督办评估的函》(内环监函[2017]31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整改通知》(呼环通[2018]47号),责成阜丰公司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阜丰公司根据自治区、呼市两级环保部门列出的30个整改项及提出的5项问题,加上企业自主梳理出的5项问题,制定了共40项整改举措。截止到20186月中旬,40个整改项中已完成16个,占总任务量的40%。按照计划表,预计到6月底将完成22项。
2.
阜丰公司针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主要开展了锅炉烟气治理;燃料煤和原煤贮存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味治理(包括玉米淀粉生产工段废气处理、谷氨酸钠车间废气治理、有机无机复混肥车间废气治理、苏氨酸废气治理)等项工作。一是阜丰公司投入1.5亿元建设了发酵液超高速多级离心偶联除菌工程,菌体去除率可以达到98%。提取菌体蛋白后再进行浓缩连续等电离交提取,从根源上消除菌体蛋白残留在造粒过程中的糊味影响,并配套建设了菌体蛋白低温烘干生产线3条、将热风炉烘干菌体蛋白改为低温蒸汽烘干,已于20178月全部完成;二是阜丰公司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复混肥烟气系统的11套等离子体进行设备整体更新改造,已于20176月完成安装并全部运行;三是阜丰公司为加强原肥料生产线异味治理效率,对肥料原料进行前端分流,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肥料车间6条生产线的东侧空地上新增2条有机肥生产线,并配套造粒烟气治理系统;四是阜丰公司为提高肥料异味治理效率,投资300万元在治污工艺中文丘里和喷淋塔中间加装砂石分流器,从而降低进入电除雾、等离子中烟气中颗粒物浓度,缓解进入除尘水池中料液量,从而提高异味治理设备效率。五是开发区将按照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市环保局责成阜丰公司所制定的整改方案和计划表,督促企业逐项整改、逐条销号。要求阜丰公司7月底完成氨基酸发酵车间尾气项目治理;8月底完成黄原胶发酵尾气项目治理、饲料车间蛋白烘干尾气项目治理;11月底以前完成肥料造粒末端项目治理,各项治理工作于201812月底完成;六是开发区将责成金川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环保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七是鼓励该企业加大环保治理领域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和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

 

 
 

33

X150000201806140018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晨光路博园公寓,小区建设时东60米左右未修快速路,小区建成后,东快速路修建完成并通车,噪音污染严重,希望上一些隔音设备,减少噪音。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6日上午,开发区组织综合执法、如意园区等有关部门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经核实,快速路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噪音,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市建委核实,博园公寓为住宅小区,距科尔沁快速路道路红线
100米,举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分析,造成现状噪声影响的主要原因是快速路通车后,该路段夜间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且存在大型车辆通行的情况,对附近小区产生了噪音污染。

属实

如意园区积极联系快速路管理部门,敦促其按照有关要求安装降噪围挡设施。
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为
630日。

 

 

34

X150000201806140019

新城区水源街和德龙都小区A座,西边一层开了二家餐饮饭店(黄焖鸡和新广盛园烧麦)。每天营业中产生的油烟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新城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和东街街道办事处联合对问题涉及饭馆进行实地核查。涉及的两家饭店为黄焖鸡米饭和新广盛园烧麦,开设在居民楼下,属于商住一体建筑。新广盛园烧麦馆201731日注册登记,开始经营,经营面积60㎡。黄焖鸡米饭店于2015年开始经营,20161018日注册登记。新城区环保局为了加强监管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饭店对油烟和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2018610日检测结果出具,两家饭店油烟和噪声排放全部达标。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于2016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修订)颁布后开设的饭店,依法进行关停取缔。201611日之前已经开设的饭店,且产生油烟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城管局责令其进行改正。因此,按照法律举报涉及的两家饭店,201611日之后开办,新城区城管局依据法律,对该饭店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告知经营业主,商住楼下依据法律不能开办饭店,并且告知其自行进行转产或者搬离该商住一体楼,转产和搬离期限为一年,如逾期不经搬离,则下达《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转产或搬离。

 

 

35

X150000201806140022

赛罕区南二环快速路京能花园、金隅时代城小区一段,鄂尔多斯东街与腾飞南路交界处(往西大约300米),快速路路南的京能花园小区,路北的金隅时代城小区与快速路距离很近,该条路段没有了人行道和绿化带,车流量很大,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在正常生活。
希望:
1.快速路安装全封闭隔音设施。2.限行工程车,降低这条没有人行道的道路的噪音。3.还居民人行道与绿化带。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6日,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6

X150000201806150001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和京能花园,快速路车流量很大导致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7

X150000201806150002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小区南侧快速路车辆噪音严重扰民,跟呼市环保局、城建局反映多年,一直不给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希望加装隔音设施。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刺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8

X150000201806150003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小区紧临南二环快速路,每天车流量较大,机动车噪音污染严重,更换了质量好的隔音玻璃仍然存在较大噪音,影响日常起居生活,希望能够在快速路一侧加装隔音装置降低噪音分贝。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刺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9

D150000201806140060

青山区自由路合志家园12栋楼楼下的商铺饭店的油烟味呛人,噪声大。121单元二楼开了一家酒吧,噪声严重。

包头市

大气,噪音

1.举报反映“合志家园12栋楼楼下的商铺饭店的油烟味呛人,噪声大”问题基本属实。615日,经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地核查,5家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但没有进行专业监测。按照青山区执法局的要求,5家商户立即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油烟及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5家饭店油烟均达标排放,噪声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分别为:昼间最高55.9dBA)、夜间最高50.0dBA)。
 2.
举报反映“121单元二楼开了一家酒吧,噪声严重”问题不属实。酒吧对二楼楼顶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但没有进行专业监测。616日,该酒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酒吧噪声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为昼间38.4dBA)、夜间34.6 dBA),测试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青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5家饭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包青城管法停字〔2018482483487488489号)。要求各业主单位委托专业噪声治理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降噪,622日前完成整改。噪声治理整改完成后,青山区综合执法局将委托技术部门对其进行复测,直至全部达标。同时,要求各业主单位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护隔音降噪设施,酒吧合理控制音响,确保油烟、噪声排放稳定达标,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我市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落实力度,严密关注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40

D150000201806150004

青山区北重路中晟华悦小区旁边,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包头市

噪音,大气

1.举报反映“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伊利乳业锅炉进风口、主厂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有隔声罩和消声器,企业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问题,该企业投资9.6万元,对动力车间制冷区域的冷凝器增加了100平方米隔声屏,对锅炉燃烧机增加了隔声罩,将侧墙轴流风机更换为静音皮带式风机。2018529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在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对该企业及其周边的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2.
举报反映“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异味。为避免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20126月,该企业投资103万元安装了紫外光分解除臭系统,同年9月委托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165月,该企业又投资5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的老化管道设施进行了更换。同时,该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定期委托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
5月,伊利乳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投资303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新增臭气收集系统,对厌氧池、集水井、好氧池等主要异味发生源进行异味处理,对脱水污泥储存区域进行封闭,实现“污泥存储、运输、处理”无异味。201865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现场检查,人嗅觉可以闻到异味。
3.
举报反映“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问题属实。按照2000年版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为工业用地性质。2009年,《稀土高新区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中晟华悦住宅项目所在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38月,“中晟华悦”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了市规划局方案审查。同年9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201201300143号)。
近日,伊利乳业已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2018621日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626日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及时向周边居民公示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市责成稀土高新区,要求伊利乳业根据厂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自查,明确责任人,及时维护环保设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探索环保治理途径,彻底解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同时,要求该企业每季度针对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及厂界噪声,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每季度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41

D150000201806150005

青山区青福镇营匠窑子村房子拆迁,周围环境特别恶劣,房子拆的乱七八糟的,垃圾特别多。

包头市

土壤

目前,该区域还有近5%的建筑垃圾正在清运当中,主要是个别区域零星建筑垃圾、未拆除的房屋地基等。区域内和周边道路未发现垃圾散乱堆放情况。

属实

我市责成青山区迅速整改。青山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清运残余建筑垃圾。615日晚,青山区连夜加快对该区域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同时清理残存房屋基础,平整场地。在清理过程中,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发生二次污染。该工作已于616日全部完成。二是对该区域进行围挡封闭。616日开始对银匠窑两个拆迁地块从不同方向同时进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长度2.5公里,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确保3天内完成。同时采取苫盖和洒水相结合的方式,杜绝该区域内出现扬尘污染。三是开展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做好村域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清扫、规范施工等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内环境整洁。

 

 

42

D150000201806150006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后湾村储煤场把土地污染了,导致村民种不了地,破坏了水渠,有土地没有土地一样 ,储煤场挖土地、买土、买沙子,举报过很多次从未得到解决。

包头市

土壤,

沟门镇后湾村曾存在过煤炭经营户租赁村民土地堆放煤炭情况。2014年土右旗委、旗政府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对包括沟门镇后湾村在内的全旗环保设施不规范的小散储煤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并高度重视储煤场关停取缔后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门制定了沿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沟门镇辖区内的原储煤场土地全部纳入生态修复计划。从2017年开始,采取PPP模式由内蒙古蒙草抗旱集团公司对沟门镇辖区按计划实施植被生态恢复治理。现已投资2600万元,栽植果树等经济林1350亩,原储煤场土地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明显。

不属实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土右旗委、旗政府组织旗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好当地的生态恢复治理成果。

 

 

43

D150000201806150011

市辖区稀土高新区中晟华悦伊利工厂的机器噪音污染特别厉害,晚上不敢开窗户,外排的污水味道特别呛人,拉货的汽车声干扰居民,小区和工厂就隔一个小马路,所以对居民的污染特别大,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包头市

噪音,大气

1.举报反映“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伊利乳业锅炉进风口、主厂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有隔声罩和消声器,企业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问题,该企业投资9.6万元,对动力车间制冷区域的冷凝器增加了100平方米隔声屏,对锅炉燃烧机增加了隔声罩,将侧墙轴流风机更换为静音皮带式风机。2018529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在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对该企业及其周边的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2.
举报反映“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异味。为避免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20126月,该企业投资103万元安装了紫外光分解除臭系统,同年9月委托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165月,该企业又投资5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的老化管道设施进行了更换。并且,该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定期委托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
5月,伊利乳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投资303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新增臭气收集系统,对厌氧池、集水井、好氧池等主要异味发生源进行异味处理,对脱水污泥储存区域进行封闭,实现“污泥存储、运输、处理”无异味。201865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现场检查,人嗅觉可以闻到异味。
3.
举报反映“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问题属实。按照2000年版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为工业用地性质。2009年,《稀土高新区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中晟华悦住宅项目所在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38月,“中晟华悦”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了市规划局方案审查。同年9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201201300143号)。
近日,伊利乳业已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2018621日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626日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及时向周边居民公示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市责成稀土高新区,要求伊利乳业根据厂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自查,明确责任人,及时维护环保设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探索环保治理途径,彻底解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同时,要求该企业每季度针对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及厂界噪声,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每季度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44

D150000201806150019

东河区杨格楞煤矿环保没有达标,挖煤没回填,破坏生态,希望督查组来查一查。

包头市

生态,其他污染

1.举报反映“东河区杨格楞煤矿环保没有达标”问题,不属实。200859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矿权至2016515日,到期后该矿停止了生产。201611月,包头市杨圪塄矿业有限公司平顶山露天煤矿经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企业退出产能《方案》,并将退出产能《申请》提交至政府;201739,包头市政府同意将企业列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行列(《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列入化解过剩产能行列的函》包府字〔201717号);2017411日,该矿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关闭退出煤矿名单(《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72号)。20175,该企业完成停电、停火工,撤离现场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封堵进矿道路,拆除办公场所、供电线路等工作。201791日,包头市去产能领导小组对该企业进行验收,认定该企业符合国家、自治区关闭退出煤矿验收有关要求,并于20171127日,通过形成了《包头市杨圪塄矿业有限公司平顶山露天煤矿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至此该矿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2009年该矿曾实施改扩建工程,原内蒙古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内环审〔20082号)。2012530日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环保验收(内环验〔201257号)。
2.
举报反映“挖煤没回填,破坏生态”问题部分属实。2016515日,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矿权到期后未办理延续,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采矿权到期后国土、安监部门不允许开采、生产,公安机关不予审批火工)。停产后,该企业随即开展了首期地质环境治理,并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819日验收通过。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71026日注销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采矿权闭坑的要求,责成该企业提交《矿山闭坑治理方案》,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后,开展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待完成上述工作并通过闭坑验收后,由自治区退还矿权人采矿权价款,由包头市退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目前,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去产能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推进,《矿山闭坑治理方案》还在报批过程中,矿坑还未回填。群众反映属实。
包头市杨圪塄煤矿平顶山露天煤矿占用石拐区国有五当召林场24.813公顷灌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20076月与包头市石拐区国有五当召林场签订了《占用征用林地补偿协议书》,期限为20076月至20176月。200812月,获得了自治区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资许准〔2008360号),林地占用手续合法。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东河区政府会同林业、国土等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闭坑验收工作。

 

 
 

45

D150000201806150036

昆区啤酒公园品尚嘉宴,三年以来一直举报,私自占用公园(很大面积),户外烧烤,高音喇叭噪音扰民,每年夏天都营业,最近环保督查组来检查就停业,说走了就开始正常营业,噪音污染严重,导致百姓有家不能回,老人小孩都无法正常休息。

包头市

噪音

在举报反映之前,品尚嘉宴饭店占用啤酒公园部分硬化地面,曾进行户外经营,并使用过音响设备。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经责令该饭店噪音扰民问题及时整改,该饭店当即停止使用音响设备。
2018
616日,接到举报反映后,我市立即要求昆区政府责成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时赴现场,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包昆城管法则停改字〔2018〕第0014551号),并约谈其负责人,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属实

目前,该饭店已将后院物品及音响设备全部自行清理,并退出占用的公园硬化地面,停止了经营行为。昆区政府责令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饭店及其周边区域,采取错时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杜绝此类问题,给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6

D150000201806150046

阿荣旗亚东镇山里村,农民房后亿隆粮油有限公司(炸油厂)运营过程中有污水排放(乳白色水),污染了周边生活用水

呼伦贝尔市

2018616日,阿荣旗环保局对阿荣旗亚东镇山里屯村亿隆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隆粮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亿隆粮油公司于20152月开始建设,20156月投入使用,设计年产冷榨大豆油3300吨,仅精滤工段有废水产生,满负荷生产情况下年产生生产废水60吨。该公司环评报告表于2016331日通过审批(阿环审表字【201606号),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要求将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运至阿荣旗中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食品公司)处理,该公司建有10吨玻璃钢防渗收集池一座,用于存储生产废水。20156-20185,亿隆粮油公司共精滤毛油764.022吨,产生生产废水32吨。该公司雇用葛光经营的槽车对生产废水进行抽运,抽运时该公司未告知葛光应将生产废水转运至中荣食品公司处理。葛光安排槽车驾驶员王建平将抽出的生产废水排放至亚东镇火葬场东侧废弃土坑内。20156月至今,王建平共为亿隆粮油公司抽运生产废水5车,32吨。因此,亿隆粮油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污水排放”情况属实。
亿隆粮油公司生产废水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植物油。2018616日,阿荣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公司周边8户居民家中手压井井水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项目29项,2018617日,出具了8份《卫生检验报告书》(检字[2018]137-144号),检测结果均未见油类。因此,该公司生产废水外排污染周边生活用水的情况不属实。
排放生产废水的渗坑的下游无居民,上游居民距渗坑最近2.5km。由于近日连续降雨,该渗坑已被淤平,上有积水,无法提取土壤及地下水样品进行监测。待水位降低露出原有地貌后再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存在污染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

部分属实

1.阿荣旗环保局就亿隆粮油公司利用槽车向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内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阿荣旗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十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阿荣旗环保局就亿隆粮油公司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万元,并责令20188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3.
综合考虑将生产废水运至中荣食品公司处理的成本及运距,阿荣旗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阿环限改字[2018]40号),要求亿隆粮油公司自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建设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的精滤工段停止使用,2018815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2018
620,经阿荣旗纪委(监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阿荣旗环保局局长慕洪杰、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萍、亚东镇人大主席王恩海、山里屯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郭友忱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亚东镇人民政府镇长赵明进行约谈。

 

 

47

D150000201806150009

扎鲁特旗阿日坤都楞镇阿日坤都楞种畜厂,霍林河铝厂污染整个大草原的空气、地下水。导致牛羊长异牙病,人也长异牙病,现在我们年轻人骨密度下降,得骨质疏松病,这么严重的情况上级从没有检测过,我们在环保部举报过三次,上级往下派任务可当地政府就说没有污染。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 “霍林河铝厂污染整个大草原的空气、地下水”问题,该情况不属实。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现有电解铝企业3家,根据监测结果,除创源金属公司正式投产时间为20181月,没有20132017年相关监测数据。其余2家电解铝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三家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导致牛羊长异牙病,人也长异牙病,现在我们年轻人骨密度下降,得骨质疏松病,上级从没有监测过”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体检,车间工人、牧民、在校学生均未发现异常病状。
3.
群众反映“我们在环保部举报过三次,上级往下派任务可当地政府就说没有污染”,该情况部分属实。2018425日,通辽市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群众信访件1件,目前现场调查已经结束,将于625日前在环保信访系统上正式答复,确保实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4.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8

D150000201806150014

1.市辖区木里图镇梅花味精厂气味呛人,影响百姓身体健康。2.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通辽北火车站到哲里木火车站这一段路上)。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梅花味精厂气味呛人,影响百姓身体健康”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梅花味精厂”实为“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异味主要来源于在复合肥造粒烘干和生物发酵车间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部分异味属于低空无组织排放,从生产车间的门窗中排出,影响范围为梅花厂区附近;另一部分异味属于高空有组织排放,从生产车间烟囱排出,在低气压逆温和特定风向(南风)气象条件下,异味有可能扩散至主城区。对梅花生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绿农生化厂界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有氨、甲硫醚、臭气浓度等9项监测指标),监测数据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均为达标排放。但在南风、低气压的特殊气象条件下,主城区仍偶有轻微焦糊味。
2.
群众反映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通辽北火车站到哲里木火车站这一段路上)。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电熔镁生产企业10家(其中8家正常生产,2家停产)、木炭加工厂1家,无小钢厂。二是群众反映的“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根据行业特性,现有的10家电熔镁企业属高耗电行业,主要生产成本为电费,均利用谷电电价时间段进行生产,正常生产时间段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不存在“偷偷生产”问题。10家电熔镁企业均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封闭生产,于2016年进行了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监测报告显示,各企业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三是群众反映的“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24小时保持12369举报热线畅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于2014年就对镁砂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要求各企业配齐环保设施,排放达标后方可生产;20166月,各镁砂生产企业均进行了环保改造,经监测达标后由环保部门进行了环保备案,纳入了常态化管理;20179月,通辽市环保局向开发区环保局转办群众举报“电熔镁企业粉尘污染”信访案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做出了答复报告。

部分属实

1.科尔沁区梅花生物异味问题整治情况。自该公司投产以来,共督促其在环保设施的建设中共投入11亿元。尤其是2016年以后,企业环保投资共计2.379亿元,其中在异味治理方面投资9790万元。20169月,科尔沁区环保局同梅花生物共同制定了异味提标治理改造方案。目前,梅花生物异味提标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炭厂问题整治情况。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要求,鑫萍炭厂已于今年615日全部拆除窑炉,主要生产设备已清出。目前,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依法吊销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责令依法关闭并将厂址恢复原状。针对该厂违法违规问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主管部门开展了立案调查。
3.
科尔沁区立了梅花生物异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梅花生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确保不疏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偏袒姑息。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对辖区镁砂企业跟踪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环境治理,切实做好污染防控工作,发现类似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4.
定期监测,落实责任。科尔沁区环保局责成梅花生物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高空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开展一次异味监测,并报科尔沁区环保局备案;科尔沁区环保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同时,督促梅花生物采用更加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不断加大异味治理力度。目前,梅花生物正在对绿农生物肥料尾气浓缩焚烧项目进行中试。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生产中的各电熔镁企业进行监测。同时提高环境监测频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详细掌握各企业排污状况,如发现超标排放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对河西街道企业办主任李某及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佟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49

D150000201806150041

扎鲁特旗阿日昆特楞查干朝鲁图嘎查,霍林郭勒铝厂有工业污染,导致60岁老人长牙的怪病,羊群里约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霍林郭勒铝厂有工业污染”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现有电解铝企业3家,根据监测结果,除创源金属公司正式投产时间为20181月,没有20132017年相关监测数据。其余2家电解铝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三家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导致60岁老人长牙的怪病”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牧民未发现异常病状。
3.
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个别牲畜患异牙病情况,但不存在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
4.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50

D150000201806150042

扎鲁特旗阿日昆特楞镇北萨拉嘎查,霍林郭勒铝厂污染导致人、牛羊患有长牙的怪病。

通辽市

其他污染

1.群众反映“霍林郭勒铝厂污染”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根据监测结果,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实现了电解铝污染物的近零排放。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的“导致人、牛羊患有长牙的怪病”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牧民未发现异常病状。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个别牲畜患异牙病情况,但不存在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
3.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51

D150000201806150043

奈曼旗治安镇白土嘎查,2004年嘎查集体土地上种了1500亩树,2011年被当地嘎查书记私自卖给李某开砂场,破坏大约100亩林地,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满意的结果。

通辽市

生态

1.关于群众反映的“2004年嘎查集体土地上种了1500亩树,2011年被当地嘎查书记私自卖给李某开砂场”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组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地块面积实为1172.3亩,根据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2004年起村民在此地块上进行造林,造林面积934亩,未造林面积238.3亩。在未造林地块内曾发生采砂行为,20143月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依法制止,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没收采出的矿产品1000吨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自2014年至今该地块再未发生采砂作业行为。201151日,奈曼旗治安镇白土嘎查村民委员会将该嘎查东北800亩土地(土地发包合同书确定承包地地块四至为:南至马丰仓林地、杨军林地,东至白土嘎查敖包,北至恩和白音沙沼地,西至马图门白音林地,承包面积为800亩。后经国土部门核查,按照四至测量承包地块实际面积为1172.3亩)发包给该嘎查村民李百胜经营管理,承包费为35万元,承包期限为30年(自201151日至204151日)。经该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2017年,时任白土嘎查村委会主任宝乌力吉木仁以白土嘎查村委会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承包人李百胜解除合同。2017613日,奈曼旗人民法院立案,经公开审理,于20171020日作出判决,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
关于群众反映的“破坏大约100亩林地,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满意的结果”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2014313日,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兴隆沼派出所接到治安镇白土嘎查村民举报称,治安镇白土嘎查党支部书记马布合将位于治安镇白土嘎查东北林地转包给李百胜采砂。20145月,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对李百胜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201510月,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在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李百胜向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关于李百胜占用地块地类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的证明。经奈曼旗森林公安局侦查,奈曼旗国土资源局依据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出具了李百胜开采砂矿的土地是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的证明,情况属实。据此,奈曼旗人民法院、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此案中涉及的地块依据国土部门认定的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处理。因此,不存在破坏林地问题。此外,自2014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奈曼旗国土资源、森林公安等部门及时介入,积极处理,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不属实

1.加强问题隐患排查。以本次举报问题调查为契机,奈曼旗国土资源、林业、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占用林地问题排查,建立土地管理联动机制,形成多方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执法能力,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针对李百胜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土地发包合同面积和按土地四至测量面积不符,测量面积比发包合同多出面积372.3亩)的问题,调查组已责成奈曼旗治安镇政府负责指导白土嘎查村委会,按照《土地法》依法合规履行土地承包程序,重新核实确定承包面积,规范承包手续,以双方共同协商的方式完善承包合同。
2.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生态建设,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杜绝一切在林业用地上开垦、建设等行为。

 

 
 

52

D150000201806150045

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影村,支部书记2012-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没有处理结果。

通辽市

生态

1.群众反映的“支部书记2012年—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经查,20122016年期间,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的党支部书记是胡日查。通过对该嘎查干部及胡日查本人询问了解,在该段时间内,胡日查没有“占用村集体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行为。同时另查明,201185日,好通(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副经理赵新生与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嘎查达马宝成,签订了一份《场地租用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好通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临时租用乙方(道乃营嘎查)集体土地(好通高速公路木里图连接线K1+100右侧)25亩(集体草牧场),合同期限为201185日—201387日。此份《场地租用合同》可以证实:出租嘎查集体土地的是嘎查达马宝成,并不是党支部书记胡日查。综上,群众反映的“支部书记2012年—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问题不属实。经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核查,好通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租用该草场后,与个体户杜春龙达成供料协议,约定由杜春龙使用该场地堆放和出售碎石料,致使草场遭到破坏。在2013年好通高速工程结束、《场地租用合同》到期后,杜春龙仍在该草场上私自堆放碎石料,直至2016年被群众举报后,才将碎石料运走。
2.
群众反映的“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没有处理结果”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2016716日,科左后旗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蒙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问题交办件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723日,科左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科左后旗征地办主任白金山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科左后旗人民政府责成负有监督责任的努古斯台镇政府和道乃营子嘎查作出书面检查。2016724日,科左后旗将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在旗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部分属实

1.2018428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信访案件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通政办字〔201882号)要求,责成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于57日受理并立案调查。经现场勘查,该案破坏草原面积超过20亩,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524日,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将该案移送科左后旗公安局案管中心审查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杜春龙、马宝成的法律责任。经科左后旗公安局审查,因缺少涉案地块草原证及第三方测绘报告等相关证据,科左后旗公安局暂未受理此案,要求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补充相关证据后再移送立案。目前,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正在完善相关证据,拟重新移送立案。鉴于该案件存在违法行为,其行政监管部门及所在嘎查、镇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科左后旗委、旗政府责成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倪军、努古斯台镇党委书记莫日根巴特尔向旗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道乃营嘎查原任党支部书记胡日查向努古斯台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
由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尽快收集相关证据,确保于624日前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草原生态恢复方面。由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负责,采取人工干预,对地块进行播撒草籽,尽快恢复草原植被,此项工作已于617日完成。

 

 

53

D150000201806140048

红山区钢铁西街大众小区1号楼2楼楼下有引领洗车行噪声污染。

赤峰市

噪音

群众举报引领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中心于20179月开始营业,主要噪声源为气泵、洗车泵、甩干桶。2017919日,红山区首次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经现场监测,噪声排放超标。红山区依法责令该中心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20171017日,因该中心整改后仍不达标,红山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截止目前,该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处罚决定,仍然继续营业。

属实

2018521日,红山区环保局向红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615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执行引领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行政处罚决定听证会,已于620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届时,该企业将停止使用产生噪声设备。

 

 

54

D150000201806140052

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阿鲁召嘎查,群众举报一亩多草地被其丹旅游公司破坏,未恢复植被。

赤峰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莲花和花荣举报1亩多草地被破坏,未恢复植被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地块草地位于赤峰市契丹旅游公司核心景区外,所有权归属两位举报人,总面积为0.74亩。2018526日—531,赤峰契丹旅游公司在举办旅游节期间,个别游客将车辆停放在举报人所在草地上,造成此地块草地破坏,经现场测量,实际破坏面积为20余平方米,其它地块植被良好,覆盖度高。根据草原法有关规定,破坏草场面积不足20亩未达到量刑标准,未构成违法行为,与举报人所说的“一亩多地”不符。

部分属实

巴林左旗政府责令赤峰契丹旅游公司在2018625日前,将此地块进行回土覆盖,播散草籽,恢复植被。由巴林左旗农牧业局草原监理所跟踪检查,确保植被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55

D150000201806140056

元宝山区建昌营镇木头沟村,鞭炮场占地约60亩,毁林约50亩,破坏生态环境。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元宝山区木头沟村鞭炮厂占地约60亩、毁林约50亩,破坏环境”问题部分属实。“鞭炮厂”实为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建库房,实际占地面积64.49亩,其中建设用地36.37亩、林地28.12亩,所占土地、林地均没有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区国土、林业部门依法对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于201861613时开始拆除违法建筑,现已拆除清理完毕。
2.
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元宝山区林业、国土部门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元宝山区林业、国土部门监督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破坏的土地、林地进行恢复治理。预计2018830日前完成整改。

 

 

56

D150000201806150038

巴林右旗大板镇查干木伦苏木,巴林石矿山假借环境治理的名义,非法露天采矿(采巴林石),采矿的时间是20175月至20179月。粉尘污染严重,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多次举报环保局,环保局不作为。

赤峰市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巴林石矿山假借环境治理名义,非法露天采矿(采巴林石),采矿时间20175月至20179月”问题不属实。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20175月至9月未生产,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赤峰市国土局审批的巴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评审表要求,于20176月至20179月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作(二期),主要对渣土进行了清运整平覆土等工作。
2.
群众反映“粉尘污染严重,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问题部分属实,企业2017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作(二期)期间,在清运平整过程中因车辆运输等施工产生部分扬尘,散落到周边植物上。针对此问题,企业于2018年已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截止2018615日,完成了256公顷整地和苗木栽植,沙障治理12公顷、修生态路900米,计划6月末全部完工。小流域各项措施实施后,林草面积大幅度增加,基本做到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地面植被的保水能力逐年增大,地表径流状况得到改善。
3.
关于“多次举报环保局,环保局不作为”问题不属实,巴林右旗环保局共接到2次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分别在现场、电话向举报人反馈各1次。

部分属实

巴林右旗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落实各项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举一反三,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核查矿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立项、用地、环评、安监等各项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情况,确保各项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57

D150000201806140044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布日都西街医院南路大哥肉饼城,油烟噪声扰民,之前举报过,但整改不到位。

锡林郭勒盟

大气,噪音

1.第一次受理转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611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第4批清单中我旗已受理相同内容举报问题。此前群众举报反映“大哥肉饼城,排烟管安在居民窗户下,排出油烟扰民,并且无油烟净化装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风机噪声扰民。举报到当地环保部门无处理结果”。对此,我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旗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并从速解决,在规定日期前上报至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611日至12日,环保、综合执法、食药工商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照相设备到被举报餐馆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通过现场询问、调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核查,认定该举报部分属实,我旗相应采取整改措施并启动了问责程序,相关情况于2018614日以白党字〔201825号文件上报锡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
2.
第二次受理转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616日,我旗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内蒙古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通知》(转办〔2018104号)及盟委罗虎在书记批示。对此,再一次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经调查核实,该餐馆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生油烟及噪声污染情况。617日上午,旗政府分管环保副旗长带领环保、综合执法、食药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再次对大哥肉饼城进行核查,该餐馆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生油烟及噪声污染情况,该餐馆经营人因无其他住所,暂居在店内。619日,我旗以白党字〔201828号文件将相关情况上报锡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
3.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重新核实的通知》办理情况。2018624日上午,旗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赴大哥肉饼城进行核查,该餐馆已关停,但经营人因无其他住所,仍暂居在店内。

属实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餐馆经营者从611日起暂停营业;617日餐馆经营者拆除了餐馆门面标牌,封闭了油烟出口,移走了炊厨用具,关停了餐馆。
正镶白旗纪委监委按照《正镶白旗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正镶白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约谈了正镶白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58

D150000201806140055

东乌珠穆沁旗额吉卓尔镇布勒和木德勒嘎查,海山煤矿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煤矿现已关停,排土场还在。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排土场还在属实。
1.
关于“海山煤矿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额合宝力格煤田特根召井田排土场土质为钙积层土壤(泥岩),具有很强的紧实性,被雨水浇淋后呈现板结硬实化。排土场表层土壤都已板结固化,不易形成粉尘源、引起扬尘。自2010年以来,企业实施了首期复垦绿化工程,通过牛羊粪施肥、撒播牧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对排土场顶部进行了治理,201487日通过盟国土局委托有关专家进行的首期验收。现场核查发现,企业用网围栏对矿区包括排土场在内的范围进行围栏,防止矿区发生人畜安全和植被破坏等问题发生。排土场顶部有储水罐及输水管等浇灌设施,也有复垦痕迹,有生长密度不均匀的沙打旺、紫花苜蓿、披碱草及自然恢复的芨芨草、紫羊茅、裂叶萎陵菜、苔草、青蒿等多年生植物,边坡上插植有大量防止水土流失的物理沙障,不易引发粉尘污染。经核查组走访矿区驻守人员(共2人)以及矿区周边居住的斯楞、乌拉、呼格吉勒图3户牧户,均反映排土场未造成粉尘污染。核查组现场发现矿区驻守区域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和原有矿区供热锅炉(企业退出时已拆除)产生的粉煤灰,遇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和白色垃圾。东乌旗已责成经信、环保部门监督企业立即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
关于“煤矿现已关停,排土场还在”问题。该举报问题属实。经核查,该井田在生产中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排土场的设置也是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位置排放,草场补偿已足额补偿到位,企业已办理排土场的用地手续。该矿依据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进行了治理,治理期依据露天开采剩余服务年限(3年)开展治理工作,201487日通过了盟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验收。2017年该企业对矿区包括排土场在内的征占用草场进行围栏,防止矿区发生人畜安全和植被破坏等问题。煤矿关闭后东乌旗国土资源局积极督促企业,要求其加快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工作,目前,该企业正在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由自然资源部委托专家评审备案,依据“方案”设计的工程量和治理年限进行治理,通过验收后,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综上所述,额合宝力格煤田特根召井田排土场确系存在。由于排土场建设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已办理用地手续,用地合法,因此排土场存在合理。

部分属实

我盟将继续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矿山企业(包括已关闭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有关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后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决防止发生污染问题。

 

 
 

59

D150000201806150003

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草场上全是灰,已经无法居住。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已经无法居住”问题不属实;“草场上全是灰”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已经无法居住”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问题涉及的草场为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锡林热电厂产生的灰全部在储灰场进行处理,该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境内,由内蒙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设计。2008年,与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面积550.425亩,补偿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征地范围内无牧民居住。2018615日,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企业将灰倒在牧民草场上。
2.
关于“草场上全是灰”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20073月投入使用。按照项目可研,该储灰场储灰形式为干储,灰渣及脱硫产物碾压堆放。锡林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为8.5万平方米,根据企业2017年三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监测报告,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该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当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和灰尘落在周边草场的问题,但经过实地查看,问题中所反映“草场上全是灰”言过其实。

部分属实

锡林浩特市于20186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86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有效防止整改期间扬尘,锡林热电厂对储灰场实施覆盖防尘网,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该企业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积极与集团公司和西三号露天矿协调沟通,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

 

 

60

D150000201806150012

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问题不属实;“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产生的灰全部在储灰场进行处理,该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境内,由内蒙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设计。2008年,企业与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面积550.425亩,补偿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征地范围内无牧民居住。2018615日,锡林浩特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企业将灰倒在牧民草场上的现象。
2.
关于“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问题。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20073月投入使用。按照项目可研,该储灰场储灰形式为干储,灰渣及脱硫产物碾压堆放。锡林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为8.5万平方米,根据企业2017年三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监测报告,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该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当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和灰尘落在周边草场的问题。

部分属实

锡林浩特市于20186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86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有效防止整改期间扬尘,锡林热电厂对储灰场实施覆盖防尘网,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该企业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积极与集团公司和西三号露天矿协调沟通,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

 

 

61

D150000201806150030

正镶白旗星耀镇荣耀村村长和村支书非法采砂,多次举报没人解决。

锡林郭勒盟

生态

616日,正镶白旗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后,迅速组织旗国土、林水、生态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
经核实,正镶白旗星耀镇荣耀村村支书孙占全(任职时间20154月至今)、村主任李万全(任职时间20156月至今)于2018426日召开村委会议,同意村民孙权在荣耀村村西河道内开采砂土。经调查组现场勘察,该河道实为水冲沟渠,孙权未经审批擅自开采沟渠内上层砂土约500立方米,计划开办砂厂。

属实

619日,正镶白旗国土部门针对孙权违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责令其将开采砂土回填,现已全部回填。正镶白旗纪委监委针对荣耀村村支书孙占全、村主任李万全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启动了责任追究程序,将于720日前办结。

 

 

62

D150000201806150044

锡林浩特市宝利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大唐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周围草场产量下降,严重影响当地牧民的正常生活;大唐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村落地下水位下降;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架线不合理,牧民距离污染源太近希望搬迁。

锡林郭勒盟

生态,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周围草场产量下降,严重影响当地牧民的正常生活”问题不属实;“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村落地下水位下降”问题部分属实;“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架线不合理,牧民距离污染源太近希望搬迁”问题不属实。
1.
关于“大唐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宝力根苏木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已于2018614日实地调查,调查认为不存在扬尘污染引起牛羊得肺病,咳嗽死亡等情况。
2.
关于“周围草场产量下降”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85月以来,我市降水明显偏少、气温偏高,据盟气象局监测数据显示:全市降水量仅有19.7毫米,较常年同期少17%;平均气温16.3摄氏度,较常年同期高2.8摄氏度,全市8个苏木镇场、34个嘎查分场普遍存在旱情,牧草长势较差,草场返青面积小且时间晚,草产量下降。2018614日、615日,我市生态局对大唐煤矿周围1公里范围内、10公里范围内的草场生长情况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大唐煤矿排土场1公里左右多个样地鲜草均产量为10公斤/亩,而排土场10公里左右多个样地鲜草均产量仅为3.3公斤/亩。
3.
关于“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地下水位下降”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06年大唐煤矿编制的水资源论证书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批,并取得取水许可证,许可总取水量292万立方米/年(其中:生产取疏干水270万立方米/年、生活取城镇自来水22万立方米/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盟水利局于2011年为大唐煤矿新发生产取水许可证,许可疏干水量270万立方米/年,生活水源取自锡林浩特市城镇自来水,属于供水工程供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续的,需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34号)“对于自来水供水工程,可以为非工业生产用水量核发取水许可证”。2018年锡盟水利局为其换发了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88.26万立方米/年(其中:疏干水量为76.96万立方米/年、生活取自来水水量11.3万立方米/年)。大唐煤矿2015年、2016年、2017年实际取用疏干水量分别为9.5万立方米、4.8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远低于许可取水量。2018614日,市林水局到大唐矿区现场对2眼井进行水位测量,地下水位分别比2011年下降2.25米、3.35米。根据近年林水局监测数据及咨询相关专家,煤矿开采对地下水位有一定影响。同时,近几年我市干旱少雨,2017年降雨量仅为168.7毫米,远低于263.5毫米的年均降雨量,这也是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重要原因。
4.
关于“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问题。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塔拉变电站。2006年,锡林郭勒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塔拉变电站及500千伏进线1回)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核准(发改能源〔2006976号),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开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137亩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该变电站现有220千伏出线10回,立项核准和开工前期手续完备,10回出线塔基工程施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牧户草场均进行了征地补偿,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植被恢复,不存在破坏草场问题。胜利变电站。201612月,锡盟至胜利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胜利变电站及1000千伏出线2回)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核准(内发改能源字〔20161568号),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开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209亩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该变电站现有连接蒙能锡林热电厂扩建二期项目的进线2回,已取得锡盟发改委立项核准,前期手续完备,线路施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牧户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施工完成后对被碾压的草场进行了生态植被恢复,不存在破坏草场问题。经核实,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及进线、出线工程在哈那乌拉嘎查境内共涉及塔基96个,占用草场48亩,加上两个变电站建设占用草场面积,合计占用草场394亩,施工中被碾压的草场均已完成生态植被恢复。调查核实结论为:此问题不属实。
5.
关于“架线不合理”问题。20056月,塔拉变电站及进线工程取得自治区住建厅规划选址批复(内建规〔2005141号),220千伏10回出线工程分别获得《锡盟住建局关于锡林浩特北郊(博日特)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515号)、《锡盟城市规划处关于锡盟塔拉至宝拉格220kV输变电工程选址的批复》(锡规发〔201326号)、《锡林浩特市规划局关于500KV变电站及相关线路路由规划选址的批复》(锡规字〔20056号)、《锡林浩特市规划处关于锡巴220KV送电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锡城规字〔20043号)等规划选址文件;20161月,胜利变电站及1000千伏出线工程取得《锡盟住建局关于锡盟—胜利—张北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路径和站址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64号)。20163月,蒙能锡林热电厂扩建二期项目至胜利变电站出线工程取得《锡盟住建局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发电厂接网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657号)。

部分属实

针对地下水位下降问题,我市将迅速启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构建地下水水位监测与信息系统,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消减灌溉面积,扎实推进灌溉项目节水改造工作,加强中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水使用率,严格落实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加大全市特别是超采区范围内违规自备井封闭力度,有效制止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63

D150000201806150053

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公安小区自家居住的小二楼周边要建高楼,建高楼以后低层住户采光受到影响。建造高楼并占用了小区的绿地,导致绿地面积减少,破坏绿植,引起扬尘污染。

锡林郭勒盟

大气

615日,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后,二连浩特市组织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赴公安小区调查处理。经核实,二连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肯特街北公安小区相应地段未规划高层建筑,该地段也无空地可实施项目建设。且所有建筑工程审批程序都须经过市住建部门严格论证并在规委会上研究通过。二连浩特市住建部门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申请。因此,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影响低层住户采光及占用小区绿地,破坏绿植,引起扬尘污染等问题。

不属实

 

 

 

64

D150000201806140047

凉城县蛮汉镇岱洲窑行政村和朗村,河道沙场采砂严重,破坏防洪坝,破坏环境。购买耕地进行采砂售卖,破坏耕地大约20亩。

乌兰察布市

生态

经凉城县水利局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砂场有凉城县水利局颁发的采砂证,因该砂场将洗砂废水直排河道,凉城县水利局于511日责令该砂场停产整顿。通过深入调查,该砂场业主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按每年500/亩的标准一次性租赁农户耕地5年,用于砂料、机械的存放和临建房的建设;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8.56亩(5705.5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8.5亩(5668.52平方米)、天然牧草地0.05亩(36.26方米)、灌木林地0.01亩(0.71方米)。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的“破坏防洪坝”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凉城县国土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规定:“非法占地面积50亩以下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非法占用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凉城县国土局按照10/平方米的最高标准对涉事砂场业主罚款人民币57055元。凉城县畜牧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草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草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凉城县纪委、监委于62日对所涉砂场监管方面履职不力的水利局局长宋德奎和蛮汉镇党委副书记李树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5

D150000201806140061

卓资县复兴乡拐角铺村,整个10公里耕地和河道两边生态被破坏了,河道里都是破碎的沙,全部堵塞了,村民吃水困难,白天灰尘污染晚上噪声污染。村子周边很多沙场(不知道名字)从去年开始举报水利局和信访办,一直未解决

乌兰察布市

生态

1.卓资县复兴乡拐角铺村10公里河道两侧耕地部分被破坏,生态环境部分被破坏,存在灰尘和噪音问题情况属实。
2.
河道因采沙作业,形成了沙丘和采矿,雨季时导致河道堵塞问题情况属实。
3.2017
年中海油集团资助该村打了小筒井,“村民目前存吃水困难”问题情况不属实。(四)该村村民赵成祥于20171113日到卓资县信访局反映2010年在河道内围垦的土地被沙场毁坏,要求恢复,卓资县信访局于当日受理,并于20171114日转送卓资县水利局处理;卓资县水利局组织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后,于2017123日答复:“村民赵成祥围垦河道内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告诫赵成祥停止围垦河道内土地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的“从去年开始举报水利局和信访办,一直未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五)群众举报“村子周边很多沙场”情况属实。经调查,拐角铺村河道两侧现有采沙场11家。其中,7家有采砂证(5家采砂证已到期,2家存在超界开采问题),4家无采砂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问题。

基本属实

卓资县政府对包括拐角铺河道在内的全县所有无证及有证越界的沙场全部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法责令其自616日起5日内将所有采砂设备及厂房全部移除、拆除完毕,10日内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过卓资县联合执法组依法持续推进,截至618日,群众反映的拐角铺河道内11家违法采沙场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河道正在有序恢复治理当中。

卓资县水利局327日至68日对辖区内11家违法沙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6日督查组进驻以后,于68日关停1家(杨俊考采沙场)。对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然进行违法采沙的薛瑞杰采沙场,卓资县公安局于65日依法对该沙场现场负责人祁星开行政拘留十日。同时,卓资县纪委、监察委已成立专门调查组,已启动问责机制,拟对卓资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曹富华进行问责。

 

66

D150000201806150013

凉城县蛮汉镇岱州夭大队哈朗村,开沙场破坏耕地,破坏了40多亩,洗沙子的水直接影响我们的吃水问题,废水直接排到河道里,羊陷进河道里,该企业没有相关手续。

乌兰察布市

水、生态

信访事项与第九批D150000201806140047号案件重复,属重复举报,凉城县政府已作出处理。                                               经凉城县水利局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砂场有凉城县水利局颁发的采砂证,“企业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不属实;“该砂场将洗砂废水排入河道”的情况属实,凉城县水利局于511日责令该砂场停产整顿。通过深入调查,该砂场业主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按每年500/亩的标准一次性租赁农户耕地5年,用于砂料、机械的存放和临建房的建设;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8.56亩(5705.5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8.5亩(5668.52平方米)、天然牧草地0.05亩(36.26平方米)、灌木林地0.01亩(0.71平方米)。“羊陷进河道里”的问题,砂场业主已对农户进行了赔偿。群众反映的“影响吃水”情况经实地查看,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凉城县国土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规定:“非法占地面积50亩以下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非法占用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凉城县国土局按照10/平方米的最高标准对涉事砂场业主罚款人民币57055元。凉城县畜牧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草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草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凉城县纪委、监委于62日对在所涉砂场监管方面履职不力的水利局负责人宋德奎和乡镇分管领导李树广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67

X150000201806140014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旗,我们这里是神华亿吨级煤炭基地,因为社会上一直再传移民,导致很多人过来占土地(河道草场挖鱼塘、荒地种树、草场农耕、毁林盖房、到处打机井导致地下水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鄂尔多斯市


生态,水

1.该矿区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筹建,因未获得开采权,规划勘测区范围内未落实开采事宜,也未制定公布明确的征地和搬迁计划,涉及的农牧民仍在进行正常农牧业生产。经札萨克镇人民政府调查,新街台格庙矿区井田范围内已对札萨克镇台格嘎查三社、四社共计征用土地6900多亩,在已征用土地内,没有农牧民或外来人员进行土地开发,不存在违法占地问题。对于其他规划勘测范围内的未征收土地,农牧民均正常开展林地、土地及草牧场确权工作,不存在互相占地现象。涉及农牧业开发需要进行土地流转手续的,均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为准,不存在擅自占地开发行为。
2.
因井田涉及面积较大,河道、草牧场挖鱼塘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预计20186月底前全部核实完成,如发现河道草牧场未经许可挖鱼塘问题,将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置,相关情况将另文上报。
3.
关于“荒地种树”问题。在涉及札萨克镇矿区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已全部进行补偿,不存在荒地种树现象。
4.
由于新街台格庙矿区未下发征地和搬迁公告,部分牧民又养畜量多,为解决牲畜饮水问题,经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和水保局审批同意,该地实施了31眼打井灌溉项目。
5.
针对打机井导致地下水减少问题,伊金霍洛旗水利局已咨询内蒙古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测院,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为期1年的完整水文监测后才能够确定地下水是否减少,目前正在加快办理监测前期相关手续。
6.
按照札萨克镇镇区总体规划,农牧民在新建房屋之前必须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且在审批之前要通过镇国土资源所打点套图,避免在林地盖房。经札萨克镇人民政府核实,没有无手续建房情况,不存在毁林盖房的问题。
7.
矿区征地范围内的草牧场及其附着物已全部进行补偿,没有单位或个人进行新的农耕作业,不存在草场农耕问题。

部分属实

1.因该问题覆盖面积广、农牧户多,且核实内容涉及林业、国土、农牧等方面,在短时间内全部完成调查核实难度较大,下一步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将联合伊金霍洛旗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进一步对井田范围内是否存在河道草场挖鱼塘等问题进一步核实,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将切实做好整改和追责工作。
2.
札萨克镇综合执法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及时制止和查处。
3.
札萨克镇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牧民的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农牧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68

X150000201806140017

准格尔旗魏家峁镇罗家峁村,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鄂尔多斯市

大气,噪音

该问题部分属实。“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情况不属实;“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情况属实。
1.
关于“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反映的煤矿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井田涉及魏家峁镇魏家峁村、柏相公村两个村。举报人所称“准格尔旗魏家峁镇罗家峁村”实际为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村罗家峁社,位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东一排土场东侧。该露天煤矿采区距离罗家峁社2公里以外,东一排土场距村民居住房屋最近约400米,该排土场已于2015年排土达到标高后停止使用。
2.
关于“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该露天矿现有两个外排土场和一个内排土场,无排矸场。目前,该露天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有洒水车7台,其中4台负责采区洒水、3台负责排土场洒水,运煤道路、采坑、排土场已按要求及时洒水降尘。通过调阅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6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2018NHKJE045),数据显示,该煤矿厂区边界上风向、下风向四个检测点颗粒物检测值为0.27mg/m30.416mg/m30.499mg/m30.437mg/m3,均未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要求。但遇到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存在灰尘污染。
3.
关于“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噪声”问题方面,该煤矿分别于2018529日、2018611日委托内蒙古内化有限公司监测煤矿厂界噪声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2018NHKJE045、〔2018NHKJE053),数据显示,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震动”问题方面,该露天煤矿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锅炉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等措施,并于20146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魏家峁煤电一体化一期工程露天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7号)。同时,依据《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07249号),该露天煤矿对位于井田内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村民进行了搬迁。“水井被震烂”问题方面,经现场调查,举报中所提到的设施既不是水井,也不能认定为水窖,因此不存在“水井被震烂”问题。
4.
关于“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该露天煤矿于2005122日获得国家原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审〔2005945号),20104月开工建设,201311月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2014617日取得原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环验〔2014107号)。煤矿生产以来,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对工业场地、外排土场采取边坡保护、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和种草种树生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符合环评批复中“边开采、边复垦”的要求,未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部分属实

1.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要求该煤矿严格执行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绿化治理制度,对到界区域逐步完成复垦绿化工作。
2.
准格尔旗环保局要求该煤矿对已完成工程措施未绿化区域、未到界正在排弃区域及运输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降尘。

 

 
 

69

D150000201806140054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南4km-20km处,甲新公司(不知道具体什么企业),大量抽地下水(每小时200吨),导致水位下降,井水干枯,草场干旱,白灰污染草场。三号天然气处理厂污水排入地下,打井排出泥浆,排在砂石路和草场上污染路边草场,生产过程中有异味、噪声影响周边牧民。

鄂尔多斯市

噪音,生态,,大气

1.关于“甲新公司(不知道具体什么企业),大量抽地下水(每小时200),导致水位下降,井水干枯,草场干旱”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水务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反映的“甲新公司”为鄂托克旗佳信福利化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成立,位于苏米图苏木察汗敖包嘎查东南3公里处,主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公司有自备水源井两眼,一眼属自流井,另一眼使用最大功率为11千瓦的潜水泵(每小时最大抽水量为50)间歇性抽取地下水,用于30名工人生活用水和一台锅炉(型号SZL6-1.25-A2)补水,与反映的每小时抽取200吨地下水不符。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每年生产周期为6个月,不存在大量抽取地下水情况。目前,自流井自然涌水,水源井抽水泵运行正常,不存在水位下降情况,企业周边草牧场植被长势良好。
2.
关于“白灰污染草场”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鄂托克旗佳信福利化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工艺为:将石灰石、焦炭按比例装入石灰窑煅烧后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副产品白灰全部进入全封闭储灰棚,二氧化碳气体经洗气塔清洗后由二氧化碳压缩机打入碳化塔内与碳酸钠碱液反应。20165月,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采用外购液体二氧化碳,原有石灰窑已淘汰,不再产生副产品白灰。经现场核查,厂区内及周边无白灰,不存在“白灰污染草原”问题。
3.
关于“三号天然气处理厂污水排入地下”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反映的“三号天然气处理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该处理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来自集气干线的不含硫天然气送入集配气总站,经增压进入脱油脱水装置,通过丙烷外部制冷工艺低温分离脱出所含的饱和水及凝析油,形成产品气进陕京管道西气东输。依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企业将分离后的气田采出水提醇后送入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参照《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 6596-2016)回注地层1700米处,并委托监测机构每季度监测观测井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关于“打井排出泥浆,排在砂石路和草场上污染路边草场”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保局、鄂托克旗石油天然气管理办公室、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现场勘验核查,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并不钻采天然气井,故无钻井泥浆产生,该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无新开发天然气井。
5.
关于“生产过程中有异味、噪声影响周边牧民”问题。2018616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石油天然气管理办公室、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厂区内无异味。2018617日,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厂界“异味、噪声”,数据显示,厂界氨气、硫化氢、苯乙烯、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70

D150000201806140058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张盖嘎查,泥浆处理厂、处理泥浆不合理,下雨会产生臭味,牧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答复,目前该工厂已暂时停产躲避检查,牧民联名举报。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经调查,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厂区固废制砖车间内和厂区北侧建成标准固废堆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水卷材进行防渗处理,四周设有雨水导流渠和收集池;固废堆场部分已覆土绿化,未进行覆土绿化部分已苫盖防尘网,四周设有防护围墙和防风抑尘网。因此,不存在“泥浆处理不合理”情况。
2.经调查,该厂厂内污水暂存池附近存在一定异味,但厂区其他区域和厂外无异味。20178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厂区和厂界外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标准要求,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要求。因此,不存在影响牧民身体健康问题。
3.
经调查,鄂托克旗信访局、环境保护局、石油天然气办、苏米图苏木等单位未接到牧民联名举报。2017627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接到关于该企业“处理泥浆不合理”的信访问题,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核实后认定不属实,于2017717日向反映人作了答复,反映人无异议。目前该厂正常运行,不存在停产躲避检查情况。

部分属实

1.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按照环保要求立即整改。
2.
鄂托克旗将严格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环保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018615日,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管安全环保和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作出免职处理。

 

71

D150000201806140059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隆镇,镇里有个煤矿(国电煤电一体化)是国家央企。国电粉尘污染,水污染太厉害了,在疾控中心化验水78项都超标,疾控中心和环保局相互推责任谁都不解决,检查组检查就停产,走后就开工,2008年建厂,2016年停产状态。水污染的吃不了井水,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危害,希望督查组能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大气,水

1.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及配套洗煤厂共建有6个全封闭筒仓,每个筒仓贮存量为2.7万吨。原煤通过全封闭输煤栈桥及车间洗选加工后进入产品仓,产品煤通过全封闭输煤栈桥进入电厂及销售装车系统,全程封闭不见煤,与举报人反映情况不相符。
2.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和察哈素煤矿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工业废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补水、脱硫补水、输煤皮带洗用水及厂区道路喷洒及绿化等,不向外排。煤矿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达标后用于井下生产、消防、喷洒,剩余部分输送至布连电厂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向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布连电厂工业循环水系统,不向外排。
3.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和察哈素煤矿及配套洗煤厂2013年建成投产以来一直稳定运行,烟气在线设备与市旗两级环保信息平台联网后数据稳定上传,经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调查不存在临时停产现象。
4.2018
325日,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户村民原水井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部分指标超标,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但由于该两户居民水井井深较浅,且长期未使用、未遮盖,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其他水井进行监测,预计6月底出具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伊金霍洛旗将持续关注群众举报信访问题整改进度,切实加强对国电煤电一体化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责成该旗环境保护局、煤炭局和乌兰木伦镇政府从严监督检查,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72

D150000201806150015

1.乌审旗乌审召嘎查长庆油田,把污水排到地下了,污染土地和地下水。2.乌审旗图克镇的图克煤矿的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牧民的草场,草场上的作物都死完了。3.乌审旗图克镇的化肥厂污水没人处理。

鄂尔多斯市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的苏里格气田东区3#气田产出水处理及回注站工程。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该厂气田产出水按照《气田回注方法》(SY/T6596-2004)回注地下除油、沉降达标后经3口气田产出水回注井(井深2810米),回注地下,回注过程中采取多项放渗漏措施。20176月,该厂委托监测机构对回注井周边布置了7眼地下水观测井和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乌审召嘎查周边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该部分问题不属实。
2.
经调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通过自然泄洪渠排入查干淖尔湖(天然碱湖),导致查干淖尔湖水位上升,淹没了查干淖尔湖区周边牧民草场。经监测,排放的矿井水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但COD、氨氮指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为此乌审旗环保局对该煤矿进行了多次行政处罚。
3.
经调查,查干淖尔湖周边草场作物长势旺盛,不存在“草场上的作物都死完了”的情况。
4.
经调查,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已实现零排放。

部分属实

1.乌审旗党委、政府要求中天合创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要积极寻求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现零排放。
2.
乌审旗党委、政府督促葫芦素煤矿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矿井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要求煤矿定期按照自行监测规范要求对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3.
乌审旗党委、政府督促企业加快中天合创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的建设进度,在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未投运期间,要求葫芦素煤矿将处理后的矿井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矿井水综合处理项目,经处理后用于化工生产用水。
4.
乌审旗人民政府责令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启动全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将矿井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1.2018617日,鉴于乌审旗煤炭局行业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煤炭局总工程师(正科)行政警告处分。
2.2018
617日,鉴于乌审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行业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
3.2018
617日,鉴于乌审旗图克镇属地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合作医疗办主任(图克镇葫芦素村包村领导、副科)行政警告处分。

 

73

D150000201806150027

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2016年,南核桃社把原始生态植被地5000亩左右卖给了开垦商,2017年开垦商李清芝雇佣十几台机械设备把原始生态植被地破坏,变成了耕地。多部门阻止种植,但都没有效果。该地区紧靠库布其沙漠,是沙漠防治地。

鄂尔多斯市

生态

1.经调查,20161216日,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黑桃社社长王奋飞代表全社村民与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法人李青枝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01737日,王奋飞和王耀飞、苏有录等村民代表组织雇佣4台装载机开始平整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所承包土地,将原来植被完好的林地、草地全部破坏(破坏面积3761.8925亩)。完成平整后,南黑桃社将土地交付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使用,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青枝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在已平整的土地上打井上电和安装喷灌设备。2017328日,李青枝将所承包土地转包给了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秦国华)。201755日,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包土地上开始种植马铃薯种薯,破坏了生态植被,改变了林地和草地用途。
2.2017
37日,达拉特旗农牧业局草原监督管理所接到该问题举报后,立即对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核桃社社员非法开垦一案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与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造林总场分局多次到实地开展联合执法,共同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都未停止开垦行为,且不配合调查工作。
3.
经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现场调查,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黑桃社向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承包的土地紧靠库布其沙漠,是沙漠防治地。

属实

20178,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造林总场分局,将该案件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已将此案移送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取保候审。

 

 

74

X150000201806140020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红进塔村,鄂尔多斯市万兴隆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达煤矿)开采过程中煤炭着火燃烧产生的烟尘,造成污染严重;并要求煤矿搬迁,归还我们的土地。

鄂尔多斯市

大气,其他污染

1.经核实,东达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曾经发生过煤炭自燃。2018122日,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就该煤矿采坑原煤自燃、扬尘污染问题,对其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8517日,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对该煤矿复查时未发现煤矿采坑存在复燃迹象。另外,该煤矿有东、西两个采坑,2018527日,因露天煤堆未能及时清理,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对该煤矿西采坑下达了停工整治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销煤,预计7月初可整改完毕;东采坑也于201865日自行停产。201867日、14日、15日,准格尔旗环保局再次对该煤矿现场检查,该煤矿东、西采坑均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发现开采煤炭燃烧情况,不存在“造成污染严重”问题。
2.
东达煤矿证照齐全有效,所以要求煤矿搬迁不合规。举报人反映的要求归还的土地实际已征用,补偿安置费用已全部足额补偿到位。目前,该煤矿共使用红进塔村集体土地324公顷,已复垦面积131.7836公顷,其余为现生产的采坑和排土场用地等,正在按照煤炭开采设计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报告(准国土资函〔2016973号)进行复垦绿化,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两级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土地归还当地村集体。

部分属实

1.准格尔旗环保局要求该煤矿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及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采坑煤炭自燃。
2.
准格尔旗国土局要求煤矿加快土地复垦绿化进度。

2018616日,鄂尔多斯市万兴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旗东达煤矿对生产副矿长、兼煤矿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给予免职处分。

 

75

D150000201806140046

乌拉特中旗中联国际城二期小区东门两侧烧烤店噪声、油烟扰民,小区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巴彦淖尔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情况属实。中联国际城二期小区东门两侧均为独立的二层商业门店,与居民楼有隔离巷道,距离居民
楼最近处为8米,最远处近30米。现有营业中烧烤店(KTV8家、饭店4家,总计12家餐饮店。
1.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12家餐饮店中8家烧烤店(KTV)室内墙壁均已实施隔音处理,4家饭店均在晚上9点停止饭菜
加工,噪音源主要是11家安装在门店西墙外(小区院内)的抽油烟机、冷风机运转时发出的声音。
2.
关于油烟扰民问题。12家餐饮店中11家均已在室外单独安装油污净化设施,剩余1家于63日开业,还未安装油
污净化设施。

属实

1.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负责,立行立改,责令未安装油污净化设施的1家门店于一周内安装油污净化设施,并增设相应隔音设备;对11家户外安装抽油烟机、冷风机的门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室外抽油烟机和冷风机安装室外隔音设备,降低噪音。
2.
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牵头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举一反三,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查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3.
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牵头,旗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海流图镇政府配合,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居民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确保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76

D150000201806150023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和手续,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

巴彦淖尔市

其他污染

1.关于“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问题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所指乌拉特前旗黑柳子镇实为中滩农场,周边的8户砖瓦企业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滩农场富兴砖厂(200612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16日至202016日)、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北青砖厂(200610月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8日至202038日)、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欣鑫砖厂[环评审批(巴环审发〔200640号),20081129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8日至202038]、乌拉特前旗永杰砖瓦有限责任公司(200612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7日至202037日)、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兴砖厂(2006108日环评审批,2008 12 23 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 2017 1 6 日至 2020 1 6 日)、乌拉特前旗农垦中滩农场宏利砖厂(20066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46日至202046日)、乌拉特前旗中滩兴鼎砖厂(2007329日环评审批,20081220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46日至202046日)、乌拉特前旗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属隧道窑加工企业,无需办理采矿证,环评审批(乌环表〔20166号),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未进行环保验收]。上述8户企业相关手续基本齐全,群众反映的“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
2.
关于“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问题的核实情况经调查,20183月,旗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停产整改,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525日,8家企业陆续完成原料、燃料破碎配套收尘装置,焙烧窑配套除尘、脱硫设施,原料库防风抑尘网的安装建设。根据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527日监测结果,8家企业烟尘排放浓度均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未达到整改要求,企业继续停产整改。616日,经再次调查,这8家企业正在开展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等整改工作,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不存在群众反映的8家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问题。企业停产是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是因逃避检查而停产,群众反映的“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7

D150000201806150028

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毕格村东黑柳子附近有好几个砖厂污染空气非常严重。

巴彦淖尔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毕格村东黑柳子隶属于中滩农场,周边有 8 家砖瓦企业,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滩农场富兴砖厂、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北青砖厂、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欣鑫砖厂、乌拉特前旗永杰砖瓦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兴砖厂、乌拉特前旗农垦中滩农场宏利砖厂、乌拉特前旗中滩兴鼎砖厂、乌拉特前旗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述8家砖厂相关手续齐全。20183月,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按照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深入企业重点对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排查。经检查,上述 8 户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及原料堆场不规范、扬尘污染等问题。按照《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2018423日,前旗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富兴砖厂、中兴砖厂、兴鼎砖厂、欣鑫砖厂和宏利砖厂 5 家企业未按环保要求完成整改,擅自启动生产,造成空气污染。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5 2 日,乌拉特前旗环保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企业的违法情节,富兴砖厂、中兴砖厂、兴鼎砖厂已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同意擅自启动生产,处罚3万元。欣鑫砖厂和宏利砖厂未按环保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启动生产,处罚10万元。

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问题,责成乌拉特前旗环保局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未完成整改擅自启动生产的违法企业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完成整改且验收达标后的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8

D150000201806150032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西羊厂村,村里开硫酸厂、铅锌矿。水源地、空气、粉尘污染。草场被破坏了,畜禽死亡率提高。

巴彦淖尔市

水,大气,生态

1. 举报人所指的“村里开了硫酸厂、铅锌矿”问题属实。举报人所指硫酸厂、铅锌矿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甲胜盘铅锌硫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西羊场村,成立于2003 年,矿区总面积1.1014 平方公里。该公司拥有铅锌矿采矿场、选矿厂及硫酸厂。矿区周边人烟稀少,距矿区最近的居民聚集区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什那干村,距矿区约为11公里。铅锌矿采选规模为年处理原矿石6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200712月巴彦淖尔市环保局通过了对甲胜盘铅锌硫铁矿60×104t/铅锌原矿采选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审发〔200738号),20098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0912号)。硫酸厂始建于2004年,建设规模为年生产硫酸5万吨,采用二转二吸工艺。200412月通过了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发〔200478号),2008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0843号)。因市场原因,硫酸厂自2014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公司对硫酸厂实施了改造,利用硫铁矿制酸余热协同裂解处理废酸20kt/a,建设规模仍为年产硫酸 5 万吨。2017 3 月通过了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发〔20178 号),2017 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1745号)。
2.
举报内容中的“该企业污染水源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区域生活用水水源地在矿区上游西北2km处的董大沟,为浅层地下水,是2006年由甲胜盘矿业公司出资修建的人畜饮水供水工程,取得了巴彦淖尔市水务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甲胜盘矿业公司周边居民及下游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4个自然村的生活用水由该水源地统一供给。经调查,该水源地位于甲胜盘矿区上游,水质基本不受矿区生产活动影响。20177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该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同时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目前该水源地的水质状况,2018616日乌拉特中旗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
举报内容中的“空气污染、粉尘污染”问题属实。硫酸厂大气污染物除二氧化硫外,主要为硫精砂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硫精砂原料堆场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堆放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部分原料用苫布苫盖,破碎工段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2017 8 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硫酸厂的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排放限值。选矿厂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破碎、筛分、粉料仓上料工段产生的有组织粉尘、运输道路扬尘和尾矿库无组织粉尘。通过一系列整治,破碎、筛分、粉料仓均安装了反吹风袋式除尘器,尾矿库采用了湿排方式,运输道路采取了洒水降尘和车辆限速等措施,有效抑制了粉尘扬散。2018 616 日,乌拉特中旗环保监测站对该企业选矿厂进行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排放标准》(GB25466-2010)排放限值。但遇大风天气,尾矿库、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4.
举报内容中的“村民每天呼吸二氧化硫”问题不属实。甲胜盘矿业公司二氧化硫排放主要为硫酸厂制酸过程中制酸尾气的有组织排放,制酸尾气进入脱硫塔,经双氧水脱硫处理后排放。20178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硫酸厂的检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厂界无组织浓度及制酸尾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排放限值,20184月,份脱硫设施出口在线监测数据同样显示,制酸尾气排放浓度符合排放限值。今年 5 月份以来,硫酸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待恢复生产后,立即启动对二氧化硫的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周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5.
举报内容中的“草场被破坏了,畜禽死亡率提高”问题不属实。经草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该矿不在基本草场范围内。经国土部门现场打点认定为采矿用地,未发生超范围使用土地,运输车辆按固定路线行驶,不存在破坏草场的问题。经旗农牧业局调查,死亡率提高的现象不存在,该地区牲畜死亡率在5%以内,属正常死亡值范围。

部分属实

1.石哈河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境内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2.
旗水务局加强水源地监管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3.
旗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令甲胜盘矿业公司针对无组织粉尘制定抑尘方案并监督落实。

 

 
 

79

D150000201806150033

临河区解放东街华裕小区前面夜间道路施工噪音大。

巴彦淖尔市

噪音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了解,临河区解放东街周边没有华裕小区,解放东街周边没有实施任何道路工程项目,也不存在
夜间道路施工。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范围内有 1 处由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住项目(峻峰华
AB#楼)。612日晚,有居民通过12319热线向区执法局投诉该项目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
实。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2016年,临河区执法局组建城管指挥中心,依托城管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建立城管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中队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同时在城区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接入智慧城管指挥系统,实现对城区建筑工地全天候监控。
2.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立案处罚。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和现场走访调查,612日,临河区执法局依法给施工企业——内蒙古精益建筑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施工企业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61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依法处罚企业2万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利用城区监控探头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同时执法人员定人定岗定责,对夜间施工行为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无手续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巩固整治成果。
2.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12日晚,内蒙古精益建筑有限公司已停工整改。619日该企业已缴纳罚没款2万元,并承诺不再违法夜间施工扰民。同时临河区执法局对举报群众进行了回访,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了群众,疏导了群众情绪。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噪音扰民整治工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临河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临河区执法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80

D150000201806150052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双荣村联荣二组,2002年种植的树木被毁改成耕地,没经
本人的同意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
坏生态。

巴彦淖尔市

生态

举报内容中的“2002年种植的树木被毁改成耕地,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坏生态”不属实。通过实地调查,双荣村联荣二组村民苏某因与村委转包集体土地事宜产生纠纷,近两年一直以该举报内容为由到市、自治区上访。对其上访事宜,有关部门均已作出回复。其举报事项中反映的该宗土地是集体土地。通过实地走访村民,2002年至今,乌加河双荣村联荣二组没有将树木毁成耕地现象。对举报人反映的位置区域(联荣二组),经旗林业局与20185月之前的乌拉特中旗林保规划图比对,不在乌拉特中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该地块不属于林地,不存在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坏生态的问题。

不属实

1.旗林业局继续抓好林地规划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2.
旗林业局和乌加河镇政府做好国有林场林地与农牧民集体土地的纠纷调处工作。
3.
旗林业局加强林木、林地资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管护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森林管护能力。
4.
旗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加强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

 

 

81

D150000201806150039

乌拉特中旗固日班赛罕山上的韩乌拉铁矿,采矿破坏山体。过度使用地下水,导致周边河流干枯。铁矿扬尘污染严重,当地牲畜得异牙病。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

巴彦淖尔市

大气,生态

1.举报内容中的“固日班赛罕山上的韩乌拉铁矿,采矿破坏山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群众举报地点为温更镇汗宝格图嘎查。嘎查范围内有一个矿山企业,为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663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940万吨/年,矿区面积3.7680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663~203363日。20081114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更铁矿选矿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08256号),2016125日获得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根矿区C区超贫磁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巴环审发〔20164号)。2017620日开始在采矿证范围内进行基建工程,因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经实地打点和上图比对,基建和试生产开采活动均在采矿权范围内,按照批复开采方式,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山体破坏,因此不存在违法破坏山体行为。
2.
举报内容中的“过度使用地下水,导致周边河流干枯”问题不属实。一是水资源论证情况,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2月就940万吨/年采矿项目配套的110万吨/年铁矿选矿厂项目,委托内蒙古金华源环境资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09227日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将铁矿生产自身矿坑疏干水、韩乌拉水库地表水、红格尔水库地表水作为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将拟建的尧勒乌拉高勒截伏流工程供水作为生活供水水源,年取水量460.84m3,其中生产用水448.34m3,生活用水12.5m3。二是现生产用水水源情况,铁矿选矿厂从2017625日至今一直处于试生产,年用水量约1.7万方,选矿厂生产用水水源全部为矿坑疏干水,采矿不需生产用水。三是现生活用水水源情况,由于干旱造成海明矿业公司实施的尧勒乌拉高勒截伏流工程频繁出现断流,无法保证生活用水。20138月,根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更铁选矿厂水源地泵站及输水管线工程的批复》(乌中政办字〔201354号),旗水务局组织实施了海明铁矿选矿厂供水一期工程,主要用于解决选矿厂的生活用水问题。工程建成后,海明矿业公司按照要求,没有使用该地下水水源用于试生产,全部用于生活用水。海明矿业公司管理和生产人员最多时为350人,从20168月至调查日,生活用水共取用地下水14054m。综上,铁矿选矿厂在过去的22个月时间内共取用地下水1.4054m3,折算年用水量为7665.82m3,占批准年生活用水量的6.13%,生产用水未使用地下水,不存在过度使用地下水情况。
3.
举报内容中的“铁矿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目前,该公司采矿选矿工程已投入试生产,采矿工段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运输道路按照固定线路行驶,道路已铺设砂石料,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逸散。选矿工段全部进行封闭,而且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尾矿库全部循环利用。该选厂外围道路正在建设施工。选厂入料口采取喷淋措施,产品及原料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符合环保要求。
4.
举报内容中的“当地牲畜得异牙病”问题不属实。经对温更镇海明矿业周围5公里范围内7户牧户的3000余只羊进行动物流行病调查,未发现羊异牙症病发生。
5.
举报内容中“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经实地核实,“铁矿厂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一事不存在。

不属实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温更镇政府持续加大对境内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2.
由乌拉特中旗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待企业正式投产后,根据矿山环境治理方案,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督促企业规范采矿、选矿行为。
3.
加快推进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用于解决海明矿业正式投产后的用水需求。

 

 
 

82

D150000201806150047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缺水,从蒙古国 运来的煤,没有水进行浇淋,煤炭产生的 煤灰满天飞,一眼望去整个口岸罩在黑色 烟雾中。

巴彦淖尔市

大气

甘其毛都口岸是国家一类陆路常年开放口岸,为全国最大的公路口岸。主要从事煤炭、有色金属等通关,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对蒙贸易能源通道。口岸通关 25 年来,累计进出口货物达到 1 亿多吨。2017年贸易额占自治区对蒙贸易额的89%,占全国对蒙贸易额的41%。每天的进口煤炭10万吨,近似于一座小型煤矿的开采量,运行中确实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1.
举报内容中的“口岸缺水,甘其毛都口岸从蒙古国运来的煤,没有水进行浇淋”问题属实。甘其毛都口岸地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全年干旱少雨,年均降水量115200毫米,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可达60天左右,常伴随沙尘天气,属无水地区。甘其毛都口岸供水厂水源井位于距甘其毛都镇南43公里的图古日格嘎查,共有4眼机电井,日供水能力 1000m3,仅能解决镇区 2.2 平方公里内居民生活用水,每逢夏季需分段、分片解决镇区居民用水。甘其毛都口岸园林绿化、物流园区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和煤炭海关监管区内煤尘喷淋日需水10000m3,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甘其毛都镇污水处理厂现每日产生再生水约650m3左右,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和煤炭抑尘,但明显保障不足。
2.
举报内容中的“煤炭产生的煤灰满天飞,一眼望去整个口岸罩在黑色烟雾中,空气环境极差,给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危害”问题属实。甘其毛都口岸建成并投运海关监管场所4家,已全部建成防风抑尘网,并采取了洒水、苫盖等相应的抑尘措施。但与每日15万吨原煤的高强度集散作业相比,现抑尘效果明显不佳,需要采取新型环保监管和新型运输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一是针对当前甘其毛都口岸煤炭海关监管场所布局分散、粉尘污染问题,乌拉特中旗高度重视,从前期规划、方案制定到开始施工做了大量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形成了甘其毛都口岸监管场所整合意见和新型监管物流建设项目,推动以国家能源集团为主体的现代化环保场所建设并积极推进集装箱作业和跨境运输对蒙协商工作。在市旗两级的共同推动下,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37亿元建设仓储能力达1500万吨的环保型监管场所项目,已于518日开始动工建设,按计划201910月底完成竣工,实现集装箱跨境运输作业化,形成公铁联运的园区和公铁联运的运输方式,彻底解决粉尘污染问题。二是按照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184月份制定的《甘其毛都口岸煤粉尘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各海关监管区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过渡期间持续采取密闭苫盖、雾炮车喷雾抑尘、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场区定期清扫、煤堆喷洒结壳剂等措施进行抑尘。截至618日,各监管场所新购置苫布约9.2万平米,对厂区煤堆进行了苫盖;有15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每日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同时清
除厂区积灰。通过以上措施,煤粉尘得到有效抑制。
2.
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分工。一是加快推进环保型煤仓建设。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在201910月份前建成环保型储煤仓所,满足
进口煤炭环保型仓储需求。二是加强现场整治。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场区内堆放的煤炭进行全面苫盖,及时清理场地内积灰。要求企业新购进雾炮车6台、洒水车2台,每日根据实际需要定时不定时进行洒水、雾炮作业进行降尘处理,确保无扬尘污染情况发生。三是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全面硬化场区道路,对运输车辆密封苫盖,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四是加强企业监管。通过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监测、行政处罚和约谈等措施,切实规范各监管场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各监管场所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
3.
下一步工作。针对举报问题调查结果,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全力支持配合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狼山水库——甘其毛都口岸供水工程,现前期工作已具备,正在进入招投标程序,今年开始实施,明年10月份建成投用,达到日供水6000m3,切实解决甘其毛都口岸供水紧缺的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型海关监管场所项目建设,建成后仓储能力将达到1500万吨。三是扩大跨境集装箱作业范围,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实施后可有效减少煤炭运输环节的煤尘污染。

 

 
 

83

X150000201806140021

临河区所有的垃圾都倒在三分场村子(该分场有一百多户村民),地里面有好多的 塑料袋垃圾,严重污染土地,地下水已经 污染的不能饮用,夏天整个村子不能开窗 户。垃圾污染严重。

巴彦淖尔市

土壤,水

临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位于原城关乡建丰三组(现曙光乡治安村),距临河农场三分场500多米,占地547亩,土地征用原城关乡集体土地,选址符合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分新、旧两个场区,其中,旧场区建设于1989年,占地120亩,已于2006年封场;新场区于2002年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内计投字〔20022066号)、环境影响估评报告(巴环办发〔20026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地字〔20040001 号)等前期工作,于 2006 年开工建设,同年 10 月底竣工并通过验收(施工许可证号:1528010507190117),2007年投入运行。201310月,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害化等级评定为Ⅱ级。新场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50吨,可填埋垃圾总量为164.25万吨。实际日入场垃圾约为360吨,截至目前,共填埋垃圾138.08万吨。经实地调查,居民群众反映的“整个临河区所有的垃圾都倒在三分场村子(该分场有一百多户村民)、地里面有塑料垃圾袋,严重污染土地,地下水已经污染的不能饮用,夏天整个村子不能开窗户。垃圾污染严重”,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区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垃圾处理场的污染防控工作,多年来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避免
造成垃圾二次污染环境。一是强化垃圾处置污染防控。垃圾处理场日常采取分层作业,每层垃圾覆盖2030厘米厚土层,尽量减少白色垃圾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垃圾场周围密植 10 米宽绿化带,美化环境防风抑尘。2011年,随着垃圾垛的增高,在垃圾场周边设置10米高塑料防风抑尘网。20178月,区政府投资411万元新建2.5公里的钢结构防风抑尘墙,有效防止垃圾二次污染。20185月,购置5.6万平米防尘网,对裸露的黄土及垃圾进行全面苫盖。二是强化垃圾渗滤液污染防控。为了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填埋场底部铺设HDPE防渗膜,上面铺设30cm河卵石导流层,与渗滤液储存池连接,渗滤液导出后由处理车间集中处理。20184月,区政府投资526万元,引进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采用两级反渗透DTRO的核心处理工艺,日处理渗滤液50吨。经处理后的渗滤液符合进入城镇下水道标准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此外,该村2011年实施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时,已全部为垃圾场周边居民接上了自来水。三是强化垃圾处理场空气污染防控。鉴于临河区垃圾处置为填埋作业,难免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为此,临河区对运输车辆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采取上垛垃圾全面覆盖并喷洒药物除异味和洒水降尘作业等措施,气味扰民现象已极大改善。
2.
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分工。一是全面开展清理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塑料垃圾袋严重污染土地问题,市政公司组织人员对垃圾处理厂外围积存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在填埋作业区周围布设长500米、高6米的固定式防飞散网,减少垃圾飞散物;在垃圾垛覆盖8万平方米的绿色防尘网;安排专人在场区周围巡查,进行常态化保洁,防止塑料垃圾袋飘散污染周边土地。二是加强渗滤液收集和处理。加强对新运行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处理程序处理渗滤液,确保渗滤液按照环保标准达标排放,坚决杜绝和防范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三是加强空气污染治理。购买1万㎡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覆盖垃圾垛,阻隔气味传播。购置雾炮机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喷药。每日持续做好洒水压尘、灭蝇灭蚊等工作。使用专业除臭剂,加大喷洒量,对场区及周边道路、空间环境进行喷洒除臭。以上三项整改时限:615日~25日,整改后长期执行。责任领导:雷振华(临河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市政环境公司(国有企业)配合单位:区环保局、执法局、水务局、曙光乡、临河农场、阳光能源公司。四是选址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厂。新场建成后,转变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二次有效利用,彻底解决垃圾场污染问题。
3.
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18617日下午17:00,临河区已经将垃圾场周边轻质垃圾和基建垃圾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共计出动铲车4台、挖机1台、渣土车10辆,人员50多人,场区周围的塑料袋垃圾和基建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对场区南侧排干(已停止使用)清理渠底和两侧所有垃圾,用净土覆盖并平整渠面,目前已整改完成;8万平方米的绿色防尘网覆盖已完成80%;正在购置雾炮设施,25日前确保到位,用于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喷药,防止扬尘和气味扩散。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垃圾

 

 
 

84

X150000201806140013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日常主要生产单氰胺、肌氨酸钠、肌酸。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无处理设施。

阿拉善盟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861517时接到信访举报转办件后,开发区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再次进行了详细排查检查,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企业投产前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企业污水处理主要工艺为:根据废水氨氮、COD、含盐量不同的特点,该厂将产生的污水分三类收集处理,其中生产肌氨酸钠过程中产生废水采用“PH调节+两级氨吹脱+厌氧+兼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肌酸离心母液采用“PH调节+三效蒸发+厌氧+兼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肌酸脱水反应的收集水及其他清净下水采用“混合废水调节+PH调节+厌氧+兼氧+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集水池(两座210立方米、一座138立方米)、调节池(65立方米)、两座吹脱塔、硫酸尾气吸收装置、中间水池(38立方米)、三效蒸发器、厌氧池(750立方米)、兼氧池(210立方米)、接触氧化池(350立方米)、二沉池(100立方米)、污泥浓缩池(30立方米)、离心脱泥机。同时,该企业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总排口建设规范,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验收,实现数据联网上传。

不属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9批(20186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6140045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聚隆湾小区路面未硬化,有扬尘污染;小区7号楼附近有工厂(具体厂名不知道)有油漆味污染,小区西面霍寨沟河道有生活垃圾堆放及生活污水。

呼和浩特市

大气,土壤,

1.聚龙湾小区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问题与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54案件一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聚龙湾小区前砂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砂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情况属实。
2.群众举报“7号楼附近工厂油漆味污染问题,工厂为呼和浩特市儒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位于110国道以南,占地面积约40亩,主要生产煤炭矿山输送配套设备,有喷漆工序,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3.经现场核查,霍寨沟河道未发现生活垃圾堆放及生活污水排放,反映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对聚龙湾小区路面扬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儒达机械制造厂已在集宁市开发新区建立新厂区,负责人承诺自2018619日起开始搬迁,一个月内搬迁完毕,目前已开始拆除工作。

 

 

2

D150000201806140049

1.赛罕区呼伦南路天润大酒店南侧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院内下水管道臭味儿扰民。
2
.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对面李记包子铺排风机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5日,赛罕区城管、食药、住建、环保等部门赴巧报信用社家属小区和李记包子铺开展核实调查,小区内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产生臭味;李记包子铺(实为孙记包子铺)排风设备老化,产生噪声,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1615日下午,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协调市供排水处对院内下水管道进行维修。616日上午,院内下水管道全线疏通,臭味已消除。
2.赛罕区食药部门责令饭馆负责人规范经营,店主主动停业整改,更换油烟装置、更改风道和排风设施,目前已完成整改,等待相关检测报告。

 

 

3

D150000201806140050

赛罕区南豪沁营村泡沫厂燃煤锅炉有噪声、异味,灰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该案件与613日第8D150000201806130069案件内容一致。614日赛罕区金河镇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南毫沁营村现场核查,村边有一家内蒙古盛亚保温有限公司,生产保温材料,泡沫制品等,存在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和异味情况。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金河镇联合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据《呼和浩特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存量泡沫板进行没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616日该企业已关停。

 

 

4

D150000201806140051

玉泉区印象江南二期院内,物业违建产生噪声扰民,破坏道路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2018615日,玉泉区环卫局、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赴现场调查核实,印象江南小区二期建设工程因车辆运输致使道路破损,造成扬尘污染。该工程已于 425日停工,噪声无法证实,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要求承建企业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修复工程于20187月底完成。

 

 

5

D150000201806140053


1
.土默特左旗淘思浩乡新营子村哈素海温泉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从来不运行,上级检查就打开污水处理设施,平常污水处理设施是关闭的,平常把未经处理的污水偷排至哈素海。温泉堡有数台燃煤锅炉,污染空气。之前反映到相关部门无果。
2.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朱儿沟限高架处白天锁着,晚上打开,有偷采石料的现象。举报人希望暗访,为了应对中央督查组现已关停,但督察组走后还会照常运行。

呼和浩特市

大气,生态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和敕勒川管委会进行实地核查。
1.天鹅堡温泉项目目前使用5台天然气锅炉(36吨、14吨、12吨)提供热源,在天然气接通前建有210吨燃煤锅炉,2016年以来作为应急备用锅炉,现2台燃煤锅炉部分设备已拆除,丧失供热功能,举报属实。该项目配建日处理1千吨污水处理站(MBR工艺),现日处理废水约300吨左右,运行正常。出水去向为旅游区人工湖用水和绿化用水,无排入哈素海水库途径,举报不属实。
22017年开展矿山治理整顿以来,朱儿沟安装了限高限行装置,大青山林场安排护林员白天看管,夜间上锁。20185月对该沟进行矿山环境治理期间,施工车辆经查验后放行,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夜间巡查蹲守,目前未发现沟内有偷采石料现象,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1款和第三十一条第1款,责令该企业718日前拆除燃煤锅炉剩余设备,旗环保局、水务局加强对天鹅堡温泉项目排污的日常监管。

 

 

6

D150000201806140057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自由里小区西侧土路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该案件与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54案件内容(聚龙湾小区附近的土路,灰尘很大,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无人管理)为同一区域,情况属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责成金川园区案件处置领导小组赴聚龙湾小区现场实地调查。经核查,聚龙湾小区前沙土路位于霍寨沟河道东侧,长约800米,是该小区建成后自然形成的沙土路,与主干道金海路相连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金川开发区管委会对聚龙湾小区路面扬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7

D150000201806150001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台阁牧阳光一百小区,前期拆迁之后,小区的自来水就是黑色的,小区的锅炉还是燃煤锅炉,举报人认为有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我旗责成旗环保局、台阁牧镇实地核实,举报问题属实。小区居民的饮用水来源于自备井,由于成井工艺原因,使用年限较长水质出现变化。小区使用的采暖锅炉为110吨燃煤锅炉。

属实

因小区的水源井和燃煤锅炉均纳入了呼和浩特市“三环”快速路征收范围,由台阁牧镇政府负责责成开发商于2018731日前重新选址新打一眼机电井,并新建一台符合环保要求的采暖锅炉。

 

 

8

D150000201806150002

回民区慧谷蓝庭小区2015年开始建立的,它的221号楼(最严重的一个楼)有个化粪池和污水井的各种臭味特别严重。因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一楼出现塌陷现象,住户已经搬走了。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晚,回民区住建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该小区21号楼1单元101号排水管道破裂,造成污水外溢,导致一楼地面下沉,情况属实。

属实

在未谈好赔偿事宜前,一楼业主不允许入户处理二楼以上的主排水管断裂问题。物业公司现已对管道进行简单维修,将二楼以上的污水引入附近排污井内,用吸污车定时抽排。截至目前,化粪池及污水井清掏完毕,待管道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计划于201871日完成。

 

 

9

D150000201806150007

回民区香槟美景小区21号楼饭店的排污从21号楼管道里排污,污水井管道就在楼道里,油烟污染太厉害,影响住户生活,排污问题扰民。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晚,回民区钢铁路办事处、环保局、辖区城管中队、食药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香槟美景小区21号楼下饭店的污水井有独立管道排污,不在小区楼道内,且饭店各项手续齐全,有环保检测报告及油烟净化设备。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0

D150000201806150008

托克托县托县电厂旁边,富华泡沫厂,散发异味,机器噪声大。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噪声监测达标,未闻到异味,但大气治理设施未按环评安装,情况属实。 

属实

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调试,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大气污染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对未按规定安装废气治理设施问题,下达2万元的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同时要求加强噪声的日常管理,确保达标。

 

 

11

D150000201806150010

托克托县双河镇徐家窑子村东面的小营子村,托县污水处理站往农民的地里排污水。

呼和浩特市

托克托县委、政府责成双河镇政府、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实和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污水站污水或其他污水排入小营子村农田,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

 

 

 

12

D150000201806150017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腾飞路吉美家园旁边,致青春烧烤店油烟味道呛人,烟囱正对着小区的窗户。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如意工业园区会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该饭店有两个烟道,一个从后墙直通到房顶,另一个通到窗外直排,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开发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户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整改;执法人员现场封堵直排的油烟通道。

 

 

13

D150000201806150018

新城区苏苑西街,西北莜面村楼顶上有大型的空调机20多台,排风扇油烟机,产生大量的油烟和噪声。兴泰御都9号楼的居民生活受影响。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书院西街街道办事处对西贝莜面村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西贝莜面村楼顶设有20台排风设施,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噪音超出国家夜间噪音标准,油烟排放达标。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新城区环保局、区城管局责令饭店对噪声超标问题进行整改。西贝莜面村积极配合,已将冷库风机向北移动25米,并加盖隔音房进行隔音处理。

 

 

14

D150000201806150020

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呼和佳地北门对面,呼市第三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院子翻新施工,扬尘污染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与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联合检查。呼市第三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2018年初开工,院内道牙石、便道砖已经铺设完毕,仅剩小区主路及通往各单位的通道没有硬化,导致车辆通行和刮风时产生尘土。举报属实。

属实

新城区城管局、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与施工方对接,施工方承诺于715日完成全部工程。目前已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力争把对群众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5

D150000201806150022

新城区北二环和东二环的交界处,三中察哈尔校区北侧有个加州公馆小区,小区的北面有面积挺大的建筑垃圾,刮风天有臭味,还有废纸乱飞,街道没有给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土壤

615日,新城区城管局赴现场核实,举报现场为毫沁营棚户区征拆区域,有建筑垃圾堆存,现场存在局部苫盖不严情况,举报属实。

属实

为彻底解决拆迁区块征拆后的垃圾问题,新城区园林局在此地区进行绿化,建设绿地游园,将于9月底前完工。目前,新城区城管局加大对该区域的管理,采取安装围挡,全天候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值守,严禁偷倒、乱倒垃圾的行为,同时对损坏的绿网进行重新苫盖,杜绝扬尘的产生。

 

 

16

D150000201806150024

赛罕区丰州南路中海凯旋门南边有两家饭店,有一个烧烤店,油烟大噪音也特别大,到晚上烟雾妖娆,扰乱居民休息。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城管、环保、食药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情况部分属实。两家餐饮店中,一家尚未营业、另一家为牛牛烧烤店已营业,牛牛烧烤店使用木碳烧烤,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仍存在油烟和噪声扰民。举报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5日,赛罕区环保、食药部门责令牛牛烧烤店于622日前改为电炉烧烤,增加降噪设备。整改完毕后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17

D150000201806150025

土默特左旗大青山前十几年封山育林,开展生态绿化,原山里的村民全部迁出,不允许养山羊(禁牧),但至今还有人养山羊(每个沟都有),致使草地被破坏,生态破坏严重。

呼和浩特市

生态

616日,土左旗林业局实地核查,目前大青山内仍有住户999户,2524人(察素齐镇、毕克齐镇)未落实移民措施,村民以解决生活保障为由,在村内及周边荒地扎场散养,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举报属实。

属实

根据实际情况,加快落实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现有村庄的移民政策,同时,加大禁牧力度,达到保护生态的目标。

 

 

18

D150000201806150026

清水河县的贾家湾有一家建设十几年的污水处理厂(仅此一家),目前仍未投入使用,导致清水河县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清水河。

呼和浩特市

615日,清水河县住建局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为清水河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城关镇生活污水,该厂于201412月委托第三方运营至今。2017年完成提标改造和在线监控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清水河问题。该案件不属实。

不属实

 

 

 

19

D150000201806150029

回民区鄂尔多斯西街时代华城小区,往电厂拉煤的车路过小区,噪音污染、粉尘污染,夏天开不了窗户,窗台上全是黑煤,安全通道都没有,往市政府反映了67年一直没有结果,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解决一下问题。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该问题与69日(第3批)D150000201806090017案件(时代华城小区有运煤车经过,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尾气污染)相同,属重复举报。经回民区相关部门调查,该案件位置位于新华西街与西二环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由于时代华城小区附近为呼市热电厂专用运煤通道,运煤车运输过程中产生噪声、扬尘、尾气污染。噪音、扬尘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120167月以来,回民区加大了对运煤专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督促电厂加强了喷淋清扫频率和车辆限速禁鸣、封闭运行的整改措施;积极组织协调呼和浩特热电厂、内蒙古悦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保隔音、封闭防尘、防震全封闭3套改造方案,由于全封闭专线8米高度存在遮光问题,居民要求专线需由南向北退出9米以外,但因受到道路空间限制及存在一定消防隐患等问题,且电厂与居民分歧较大,方案未通过。
22017年,最终确定汽车运煤道路改造采用“隔音窗+减振沟”方案,投资大约1310万,由回民区政府、内蒙古盛鼎房地产公司、呼和浩特热电厂各出资三分之一,因内蒙古盛鼎房地产公司对该决定未予认可,会议未达成最终协议。
32018年,在呼市、回民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督促协调下,呼市热电厂在征得上级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及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支持的情况下,决定投资4700万元对运煤专线进行减震降噪改造,对环保隔音局部全封闭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时代华城居民代表原则同意该方案,但仍要求专线应距居民楼8米以外。回民区组织测绘公司现场进行了点位确认,并提出对周边空间进行腾退的方案,从而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目前,电厂正在根据实际情况深化方案,并开展项目手续的办理工作,预计2019630日完成。

 

 

20

D150000201806150031

赛罕区香榭花堤小区,西门北面有一家烧烤,名字红樱桃烧烤,油烟味道特别大,二楼还能唱歌,噪音特别大。
小区附近有个丁字路口(红樱桃烧烤往北大概
200米),路交接的地方有裸露土地,车辆经过扬尘。
银河南路(保全庄一带),冬天村民烧煤,特别呛。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5日,昭乌达路街道办事处、赛罕区城管局、赛罕区环保局、赛罕区食药局等单位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核查,红樱桃烧烤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该问题属实。小区附近丁字路口有裸露土地,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银河南路保全庄一带居民普通采用煤炉取暖、产生烟尘,举报属实。

属实

1.赛罕区食药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责令红樱桃烧烤店停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进行营业。
2.昭乌达路街道针对丁字路西侧的裸露土地,已完成绿网覆盖并对道路每天进行洒水除尘。
3.保全庄村已纳入2018年居民取暖清洁化替换范围内。2018215日前该村已全部发放清洁炉具。

 

 

21

D150000201806150034

市辖区金川开发区,金一道有个高架桥南面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污染挺严重,昨晚作业一晚上,扰居民休息,罐车噪音特别大,后半夜能不能不作业。保证居民正常休息。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5日晚,回民区环保局赴现场进行情况核实。经核实,搅拌站确实存在,但当天未发现生产迹象,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回民区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办理相关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五条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三十一条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企业处以 5.7万元的罚款。

 

 

22

D150000201806150035

土默特左旗察素齐车站南面有个铁路工区,有三四个小作坊,生产鸡爪辣条,异味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实。经查,该企业为呼和浩特市蒙升酱卤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锅炉烟尘直排现象,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燃煤锅炉。2018617日,该企业燃煤锅炉已拆除。

 

 

23

D150000201806150037

赛罕区创业路蒙大铂庭小区,居住楼紧邻商业街,商业街下有多家饭店,饭店的排风扇和油烟通道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负一楼有据点酒吧营业期间有噪声污染(晚上特别严 重)。

呼和浩特市

噪音,大气

615日,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小区底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家,经查噪声来源于饭店排风扇和酒吧音箱,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6日,赛罕区中专路办事处、环保局、食药局、城管局、工商局联合执法对7家饭店、酒吧进行逐一检查并下达整改通知,区环保局从616日起对7家饭店进行第三方检测,未达标的必须更换排风扇、改进降噪设施,直至达标排放,于625日完成整改。

 

 

24

D150000201806150048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达尔架大东营村金三角,大东营村村长向商铺及居民收取下水井运行管理费,金三角商业街有下水,没维护使用,产生臭味。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6日,土左旗环保局、台阁牧镇进行实地核实。经查,该地段污水井和管网建于2006年,因污水管线使用年限较长,缺乏维护,杂物将管线堵塞,导致排污不畅,产生溢出和臭味,异味问题属实。村长曾有意向村民募集资金用于疏通管道,但村民未同意,因此不存在举报反映的收取下水井运行费,举报不属实。

属实

616日,台阁牧镇已组织吸污车辆和疏通机械对该段管线进行了清淤、疏通,臭味已消除。

 

 

25

D150000201806150049

清水河县水门塔村老牛湾旅游区,沿途旅游区环境污染(旅游者留下各种生活垃圾),周边河道也受到污染;村长利用村长之权,至今继续开采建设旅游项目,破坏生态;未经老百姓同意征地,开山放炮,引起地形变化,窑房开裂,并产生噪声污染;旅游区过往车辆导致路面上灰尘污染周边农田。

呼和浩特市

生态,土壤,噪音

615日,老牛湾镇人民政府、清水河县旅游局和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赴现场调查,老牛湾景区生活垃圾污染和水门塔修路噪声污染、道路扬尘问题属实。老牛湾景区确实存在游客随意丢弃垃圾现象;修路过程确实存在施工噪声和扬尘问题;村长建设旅游项目破坏生态、未经老百姓同意征地开山放炮、引起窑房开裂等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清水河县政府责成旅游运营公司于2018623日前完成景区垃圾清理。
2.县交通运输局责成修路施工单位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施工路面定期洒水,立即解决施工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26

D150000201806150050

武川县乌兰布朗乡头号水库上方有个务实铁矿,铁矿的尾矿刮进头号水库,尾矿堵死头号水库,下雨天会引发洪灾,造成环境污染。尾矿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农作物与居民的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615日,武川县政府组织环保、国土、安监、水务、农牧等部门和西乌兰不浪镇赴实地对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武川县务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号铁矿尾矿库位于头号水库北山后,不存在行洪堵塞问题。
20183月,武川县水务局委托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武川县头号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课题组,经鉴定,头号水库淤积物为上游水系自然淤积,与周边采矿无直接关联,采区裸露山体风蚀沙化对库区和行洪也无直接影响和危害。易引发洪灾问题不属实。现场发现头号水库东南侧存在尾矿堆,存在扬尘污染,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武川县国土部门责令务实矿业对水库周边环境及水库东南侧尾矿堆进行综合治理。

 

 

27

D150000201806150051

1.武川县上秃亥乡小西滩村公共旱厕建在正对居民家门口,距离居民家吃水井30米,污染居民吃水井,旱厕臭味扰民,居民希望此旱厕拆除回填。
2.小西滩村伊利养牛场,牛粪产生的异味扰民,刮东南风异味严重。

呼和浩特市

大气,

1.上秃亥乡小西滩村公厕污染居民吃水井旱厕臭味扰民问题。经调查,武川县于2016年到2017年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小西滩村已全部接入自来水,取代村民院内饮用水井。在美丽乡村建设时,公共旱厕建设选址均通过村民集体决定,同时村委会定期对公共旱厕进行清理,暂不能拆除回填。武川县环保局已聘请呼和浩特市宇驰监测有限公司对公共旱厕进行异味监测,待出具监测结果后确定是否属实。
2.
伊利养牛场牛粪异味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伊利牧场位于小西滩村下风向1公里左右,环评审批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牧场现有奶牛2700头,产生的所有牛粪均进行干湿分离,堆肥发酵,在分离发酵过程中除去异味。场区及周边每天进行两次除臭剂喷洒,雨水沟定期进行清理清洗,生活垃圾定期拉运到武川县垃圾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置,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武川县环保局已聘请呼和浩特市宇驰监测有限公司对伊利牧场进行异味监测,待出具监测结果后确定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武川县政府已责成上秃亥乡加大清理公共旱厕频次,防止旱厕臭味扰民。二是武川县环保局责令伊利牧场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环保相关要求规范养殖。三是武川县上秃亥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全乡卫生管理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四是武川县环保局责令伊利牧场继续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对产生的牛粪进行干温分离,堆肥发酵,加大除臭剂喷洒次数,同时定期清理清洗场区雨水沟,清运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置。五是武川县环保局、农牧局加大对县域范围内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保障养殖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28

D150000201806150054

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土霉素,产生工业废气,气味呛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督导组来后暂时停产,督导组走后怀疑会继续生产。

呼和浩特市

大气

托克托县委、政府责成环保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特征异味明显,现有除味设施去除效果不理想,存在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20185月,该企业已对土霉素发酵103生产尾气增加了一级碱喷淋装置,强化异味治理效果。待生产设施检修之后,继续加强监管,根据异味治理效果,调整企业土霉素生产负荷,同步完善和新增企业异味治理设施。

 

 

29

D150000201806150055

赛罕区内蒙古高级法院东侧华盛佳苑小区7号楼邻街有饭店油烟污染;紧邻快速路过往车辆有噪声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

616日,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核查,华盛佳苑小区7号楼下餐饮店共计3家,大象小象、德顺源、四合院海鲜小厨存在油烟污染。快速路过往车辆较多,噪声污染问题存在,情况属实。

属实

2018616日,赛罕区食药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3家餐饮企业属于商住混合楼。居民与饭店负责人达成共识,6个月内改变经营性质或搬迁。由区城管局,区工商局负责监督落实。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30

X150000201806140012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尚东国际大厦(双子楼)楼顶安装的夜间采光亮霓虹灯。规模很大,灯光闪烁,各种颜色的光快速变换,非常刺眼。

呼和浩特市

其他污染

615日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及赛罕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尚东国际商业楼的楼体亮化工程正在调试阶段,光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因街景楼体亮化暂无明确规范,故与开发企业商定,采取限时照明,每日晚10点前熄灭楼体亮化灯,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31

X150000201806140015

新城区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号楼与变压器厂4号楼之间的阿庆嫂餐饮店油烟、异味污染。

呼和浩特市

大气

经新城区城管局核实,该举报与611日第5D150000201806110059(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楼和变压器厂4#楼之间私自搭建房屋,开设饭馆“阿庆嫂的店”油烟严重扰民。居民反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禁止在居民楼里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希望此饭馆关停,2017年反映过中央环保督察组,居民对当地城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和612日第6D150000201806120037(团结小区南区电视机厂3#楼和变压器厂4#楼之间有一栋违章建筑,开了一家“阿庆嫂的店”,油烟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部门举报,没有得到解决)的举报为同一问题。
新城区城管执法局、食药监管局和迎新路街道办事处已于
611日晚7时到现场进行联合执法。2018611日,对饭店油烟以及昼夜间噪声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达标、噪声超标,存在噪声污染。

属实

611日,新城区城管局责令饭馆对风机噪声进行停业整改,对后厨进行彻底清扫,对饭店周边杂物进行了清理。

 

 

32

X150000201806140016

土默特左旗呼和浩特市西南九公里处,从呼市到托克托县公路西,有一个生产味精的工厂(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气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2016
年向督察组举报多次,但该厂一直在污染中,知道中央领导和督察组来内蒙古后,该厂停产了。

呼和浩特市

,土壤,大气

615日,金川园区协同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赴企业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
群众举报“阜丰公司生产过程产生污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不属实。内蒙古阜丰公司建有两座污水处理厂,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送入中水回用车间进行高效回用;公司积极开展过程水梯度循环利用,排口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2016715日验收(呼环验[2016]8号),最终经企业一级处理的污水排入班定营污水处理厂。
2.
群众举报“废气直接排放,污染环境”情况部分属实。阜丰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废气采用文丘里、喷淋吸收、电除雾、等离子、大型气液换热器、喷淋水间接降温等多种工艺技术处理,经在线监测达标后排放但仍有异味。故群众反映废气排放有异味情况基本属实,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与整改力度,自治区环境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异味气体问题督办评估的函》(内环监函[2017]31号),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整改通知》(呼环通[2018]47号),责成阜丰公司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阜丰公司根据自治区、呼市两级环保部门列出的30个整改项及提出的5项问题,加上企业自主梳理出的5项问题,制定了共40项整改举措。截止到20186月中旬,40个整改项中已完成16个,占总任务量的40%。按照计划表,预计到6月底将完成22项。
2.
阜丰公司针对企业废气污染治理,主要开展了锅炉烟气治理;燃料煤和原煤贮存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异味治理(包括玉米淀粉生产工段废气处理、谷氨酸钠车间废气治理、有机无机复混肥车间废气治理、苏氨酸废气治理)等项工作。一是阜丰公司投入1.5亿元建设了发酵液超高速多级离心偶联除菌工程,菌体去除率可以达到98%。提取菌体蛋白后再进行浓缩连续等电离交提取,从根源上消除菌体蛋白残留在造粒过程中的糊味影响,并配套建设了菌体蛋白低温烘干生产线3条、将热风炉烘干菌体蛋白改为低温蒸汽烘干,已于20178月全部完成;二是阜丰公司投资3000万元对现有复混肥烟气系统的11套等离子体进行设备整体更新改造,已于20176月完成安装并全部运行;三是阜丰公司为加强原肥料生产线异味治理效率,对肥料原料进行前端分流,投资3000万元在现有肥料车间6条生产线的东侧空地上新增2条有机肥生产线,并配套造粒烟气治理系统;四是阜丰公司为提高肥料异味治理效率,投资300万元在治污工艺中文丘里和喷淋塔中间加装砂石分流器,从而降低进入电除雾、等离子中烟气中颗粒物浓度,缓解进入除尘水池中料液量,从而提高异味治理设备效率。五是开发区将按照自治区环境监察局、市环保局责成阜丰公司所制定的整改方案和计划表,督促企业逐项整改、逐条销号。要求阜丰公司7月底完成氨基酸发酵车间尾气项目治理;8月底完成黄原胶发酵尾气项目治理、饲料车间蛋白烘干尾气项目治理;11月底以前完成肥料造粒末端项目治理,各项治理工作于201812月底完成;六是开发区将责成金川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环保整改的督促检查力度;七是鼓励该企业加大环保治理领域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和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

 

 
 

33

X150000201806140018

赛罕区如意开发区晨光路博园公寓,小区建设时东60米左右未修快速路,小区建成后,东快速路修建完成并通车,噪音污染严重,希望上一些隔音设备,减少噪音。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6日上午,开发区组织综合执法、如意园区等有关部门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经核实,快速路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噪音,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市建委核实,博园公寓为住宅小区,距科尔沁快速路道路红线
100米,举报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分析,造成现状噪声影响的主要原因是快速路通车后,该路段夜间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且存在大型车辆通行的情况,对附近小区产生了噪音污染。

属实

如意园区积极联系快速路管理部门,敦促其按照有关要求安装降噪围挡设施。
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为
630日。

 

 

34

X150000201806140019

新城区水源街和德龙都小区A座,西边一层开了二家餐饮饭店(黄焖鸡和新广盛园烧麦)。每天营业中产生的油烟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呼和浩特市

大气

新城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和东街街道办事处联合对问题涉及饭馆进行实地核查。涉及的两家饭店为黄焖鸡米饭和新广盛园烧麦,开设在居民楼下,属于商住一体建筑。新广盛园烧麦馆201731日注册登记,开始经营,经营面积60㎡。黄焖鸡米饭店于2015年开始经营,20161018日注册登记。新城区环保局为了加强监管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饭店对油烟和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2018610日检测结果出具,两家饭店油烟和噪声排放全部达标。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对于2016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日修订)颁布后开设的饭店,依法进行关停取缔。201611日之前已经开设的饭店,且产生油烟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城管局责令其进行改正。因此,按照法律举报涉及的两家饭店,201611日之后开办,新城区城管局依据法律,对该饭店下达《违法行为告知书》,告知经营业主,商住楼下依据法律不能开办饭店,并且告知其自行进行转产或者搬离该商住一体楼,转产和搬离期限为一年,如逾期不经搬离,则下达《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转产或搬离。

 

 

35

X150000201806140022

赛罕区南二环快速路京能花园、金隅时代城小区一段,鄂尔多斯东街与腾飞南路交界处(往西大约300米),快速路路南的京能花园小区,路北的金隅时代城小区与快速路距离很近,该条路段没有了人行道和绿化带,车流量很大,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在正常生活。
希望:
1.快速路安装全封闭隔音设施。2.限行工程车,降低这条没有人行道的道路的噪音。3.还居民人行道与绿化带。

呼和浩特市

噪音

616日,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6

X150000201806150001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和京能花园,快速路车流量很大导致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7

X150000201806150002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小区南侧快速路车辆噪音严重扰民,跟呼市环保局、城建局反映多年,一直不给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希望加装隔音设施。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刺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8

X150000201806150003

赛罕区金隅时代城小区紧临南二环快速路,每天车流量较大,机动车噪音污染严重,更换了质量好的隔音玻璃仍然存在较大噪音,影响日常起居生活,希望能够在快速路一侧加装隔音装置降低噪音分贝。

呼和浩特市

噪音

该案件与本批编号X150000201806140022案件内容(赛罕区京能花园与金隅时代城群众举报南二环快速路噪声扰民)一致,经赛罕区刺勒川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616日赴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1.经市建委核实,由于南二环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路段受用地性质所限,实施时,该段取消了分隔带和人行道,主要利用原有城市主干道远二路进行路面改造,现状不具备安装声屏障的条件,举报反映情况属实。
2.由于该路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距离周边距离较近,因此对道路两侧金隅时代城小区及京能花园影响较大。

属实

1.赛罕区:关于快速路噪声污染问题,由于快速路未设计和规划隔音设施,市建委正协调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路段的车型、车辆、行驶速度的管理,降低噪声排放。
2
.市建委:关于快速路噪声扰民问题,市建委已安排市政工程管理局增设禁鸣标志,提醒车辆禁止鸣笛;同时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协商,建议进一步加强管制。整改完成时间630日。

 

 

39

D150000201806140060

青山区自由路合志家园12栋楼楼下的商铺饭店的油烟味呛人,噪声大。121单元二楼开了一家酒吧,噪声严重。

包头市

大气,噪音

1.举报反映“合志家园12栋楼楼下的商铺饭店的油烟味呛人,噪声大”问题基本属实。615日,经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地核查,5家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但没有进行专业监测。按照青山区执法局的要求,5家商户立即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了油烟及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5家饭店油烟均达标排放,噪声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分别为:昼间最高55.9dBA)、夜间最高50.0dBA)。
 2.
举报反映“121单元二楼开了一家酒吧,噪声严重”问题不属实。酒吧对二楼楼顶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但没有进行专业监测。616日,该酒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为酒吧噪声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为昼间38.4dBA)、夜间34.6 dBA),测试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青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5家饭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包青城管法停字〔2018482483487488489号)。要求各业主单位委托专业噪声治理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降噪,622日前完成整改。噪声治理整改完成后,青山区综合执法局将委托技术部门对其进行复测,直至全部达标。同时,要求各业主单位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护隔音降噪设施,酒吧合理控制音响,确保油烟、噪声排放稳定达标,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我市将举一反三,加大巡查落实力度,严密关注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类似情况。

 

 

40

D150000201806150004

青山区北重路中晟华悦小区旁边,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

包头市

噪音,大气

1.举报反映“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伊利乳业锅炉进风口、主厂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有隔声罩和消声器,企业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问题,该企业投资9.6万元,对动力车间制冷区域的冷凝器增加了100平方米隔声屏,对锅炉燃烧机增加了隔声罩,将侧墙轴流风机更换为静音皮带式风机。2018529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在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对该企业及其周边的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2.
举报反映“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异味。为避免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20126月,该企业投资103万元安装了紫外光分解除臭系统,同年9月委托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165月,该企业又投资5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的老化管道设施进行了更换。同时,该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定期委托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
5月,伊利乳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投资303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新增臭气收集系统,对厌氧池、集水井、好氧池等主要异味发生源进行异味处理,对脱水污泥储存区域进行封闭,实现“污泥存储、运输、处理”无异味。201865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现场检查,人嗅觉可以闻到异味。
3.
举报反映“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问题属实。按照2000年版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为工业用地性质。2009年,《稀土高新区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中晟华悦住宅项目所在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38月,“中晟华悦”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了市规划局方案审查。同年9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201201300143号)。
近日,伊利乳业已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2018621日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626日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及时向周边居民公示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市责成稀土高新区,要求伊利乳业根据厂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自查,明确责任人,及时维护环保设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探索环保治理途径,彻底解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同时,要求该企业每季度针对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及厂界噪声,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每季度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41

D150000201806150005

青山区青福镇营匠窑子村房子拆迁,周围环境特别恶劣,房子拆的乱七八糟的,垃圾特别多。

包头市

土壤

目前,该区域还有近5%的建筑垃圾正在清运当中,主要是个别区域零星建筑垃圾、未拆除的房屋地基等。区域内和周边道路未发现垃圾散乱堆放情况。

属实

我市责成青山区迅速整改。青山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清运残余建筑垃圾。615日晚,青山区连夜加快对该区域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同时清理残存房屋基础,平整场地。在清理过程中,采取了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发生二次污染。该工作已于616日全部完成。二是对该区域进行围挡封闭。616日开始对银匠窑两个拆迁地块从不同方向同时进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长度2.5公里,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确保3天内完成。同时采取苫盖和洒水相结合的方式,杜绝该区域内出现扬尘污染。三是开展环境卫生常态化整治工作。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做好村域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清扫、规范施工等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内环境整洁。

 

 

42

D150000201806150006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后湾村储煤场把土地污染了,导致村民种不了地,破坏了水渠,有土地没有土地一样 ,储煤场挖土地、买土、买沙子,举报过很多次从未得到解决。

包头市

土壤,

沟门镇后湾村曾存在过煤炭经营户租赁村民土地堆放煤炭情况。2014年土右旗委、旗政府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对包括沟门镇后湾村在内的全旗环保设施不规范的小散储煤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并高度重视储煤场关停取缔后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门制定了沿山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沟门镇辖区内的原储煤场土地全部纳入生态修复计划。从2017年开始,采取PPP模式由内蒙古蒙草抗旱集团公司对沟门镇辖区按计划实施植被生态恢复治理。现已投资2600万元,栽植果树等经济林1350亩,原储煤场土地生态环境恢复成效明显。

不属实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土右旗委、旗政府组织旗环保、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好当地的生态恢复治理成果。

 

 

43

D150000201806150011

市辖区稀土高新区中晟华悦伊利工厂的机器噪音污染特别厉害,晚上不敢开窗户,外排的污水味道特别呛人,拉货的汽车声干扰居民,小区和工厂就隔一个小马路,所以对居民的污染特别大,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包头市

噪音,大气

1.举报反映“伊利工厂的噪声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伊利乳业锅炉进风口、主厂房、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均安装有隔声罩和消声器,企业每季度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为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问题,该企业投资9.6万元,对动力车间制冷区域的冷凝器增加了100平方米隔声屏,对锅炉燃烧机增加了隔声罩,将侧墙轴流风机更换为静音皮带式风机。2018529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在昼间、夜间两个不同时段,对该企业及其周边的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2.
举报反映“污水处理设备还散发气味,风扇还会排放废气,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活性污泥处理方法,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异味。为避免污水处理站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20126月,该企业投资103万元安装了紫外光分解除臭系统,同年9月委托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对除臭系统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165月,该企业又投资50余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系统的老化管道设施进行了更换。并且,该企业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定期委托检测,检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7
5月,伊利乳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投资303万元,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新增臭气收集系统,对厌氧池、集水井、好氧池等主要异味发生源进行异味处理,对脱水污泥储存区域进行封闭,实现“污泥存储、运输、处理”无异味。201865日,该企业委托内蒙古加通环境检测治理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但现场检查,人嗅觉可以闻到异味。
3.
举报反映“工厂达到排污标准,但是距离居民生活地很近,小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改居民用地,现在居民觉得生活受到影响,但是找了很多相关部门,问题都得不到解决”问题属实。按照2000年版高新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为工业用地性质。2009年,《稀土高新区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中晟华悦住宅项目所在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38月,“中晟华悦”住宅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了市规划局方案审查。同年9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201201300143号)。
近日,伊利乳业已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2018621日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内蒙古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伊利乳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预计626日完成监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届时,将及时向周边居民公示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我市责成稀土高新区,要求伊利乳业根据厂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自查,明确责任人,及时维护环保设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探索环保治理途径,彻底解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同时,要求该企业每季度针对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及厂界噪声,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每季度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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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0000201806150019

东河区杨格楞煤矿环保没有达标,挖煤没回填,破坏生态,希望督查组来查一查。

包头市

生态,其他污染

1.举报反映“东河区杨格楞煤矿环保没有达标”问题,不属实。200859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矿权至2016515日,到期后该矿停止了生产。201611月,包头市杨圪塄矿业有限公司平顶山露天煤矿经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企业退出产能《方案》,并将退出产能《申请》提交至政府;201739,包头市政府同意将企业列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行列(《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列入化解过剩产能行列的函》包府字〔201717号);2017411日,该矿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关闭退出煤矿名单(《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72号)。20175,该企业完成停电、停火工,撤离现场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封堵进矿道路,拆除办公场所、供电线路等工作。201791日,包头市去产能领导小组对该企业进行验收,认定该企业符合国家、自治区关闭退出煤矿验收有关要求,并于20171127日,通过形成了《包头市杨圪塄矿业有限公司平顶山露天煤矿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意见》,至此该矿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能力。2009年该矿曾实施改扩建工程,原内蒙古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内环审〔20082号)。2012530日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环保验收(内环验〔201257号)。
2.
举报反映“挖煤没回填,破坏生态”问题部分属实。2016515日,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矿权到期后未办理延续,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采矿权到期后国土、安监部门不允许开采、生产,公安机关不予审批火工)。停产后,该企业随即开展了首期地质环境治理,并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819日验收通过。按照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71026日注销了该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并按照采矿权闭坑的要求,责成该企业提交《矿山闭坑治理方案》,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后,开展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待完成上述工作并通过闭坑验收后,由自治区退还矿权人采矿权价款,由包头市退还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目前,杨圪塄平顶山露天煤矿去产能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推进,《矿山闭坑治理方案》还在报批过程中,矿坑还未回填。群众反映属实。
包头市杨圪塄煤矿平顶山露天煤矿占用石拐区国有五当召林场24.813公顷灌木林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20076月与包头市石拐区国有五当召林场签订了《占用征用林地补偿协议书》,期限为20076月至20176月。200812月,获得了自治区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资许准〔2008360号),林地占用手续合法。

部分属实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东河区政府会同林业、国土等部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闭坑验收工作。

 

 
 

45

D150000201806150036

昆区啤酒公园品尚嘉宴,三年以来一直举报,私自占用公园(很大面积),户外烧烤,高音喇叭噪音扰民,每年夏天都营业,最近环保督查组来检查就停业,说走了就开始正常营业,噪音污染严重,导致百姓有家不能回,老人小孩都无法正常休息。

包头市

噪音

在举报反映之前,品尚嘉宴饭店占用啤酒公园部分硬化地面,曾进行户外经营,并使用过音响设备。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经责令该饭店噪音扰民问题及时整改,该饭店当即停止使用音响设备。
2018
616日,接到举报反映后,我市立即要求昆区政府责成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时赴现场,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包昆城管法则停改字〔2018〕第0014551号),并约谈其负责人,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

属实

目前,该饭店已将后院物品及音响设备全部自行清理,并退出占用的公园硬化地面,停止了经营行为。昆区政府责令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饭店及其周边区域,采取错时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杜绝此类问题,给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6

D150000201806150046

阿荣旗亚东镇山里村,农民房后亿隆粮油有限公司(炸油厂)运营过程中有污水排放(乳白色水),污染了周边生活用水

呼伦贝尔市

2018616日,阿荣旗环保局对阿荣旗亚东镇山里屯村亿隆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隆粮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亿隆粮油公司于20152月开始建设,20156月投入使用,设计年产冷榨大豆油3300吨,仅精滤工段有废水产生,满负荷生产情况下年产生生产废水60吨。该公司环评报告表于2016331日通过审批(阿环审表字【201606号),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评要求将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运至阿荣旗中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食品公司)处理,该公司建有10吨玻璃钢防渗收集池一座,用于存储生产废水。20156-20185,亿隆粮油公司共精滤毛油764.022吨,产生生产废水32吨。该公司雇用葛光经营的槽车对生产废水进行抽运,抽运时该公司未告知葛光应将生产废水转运至中荣食品公司处理。葛光安排槽车驾驶员王建平将抽出的生产废水排放至亚东镇火葬场东侧废弃土坑内。20156月至今,王建平共为亿隆粮油公司抽运生产废水5车,32吨。因此,亿隆粮油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污水排放”情况属实。
亿隆粮油公司生产废水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植物油。2018616日,阿荣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公司周边8户居民家中手压井井水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项目29项,2018617日,出具了8份《卫生检验报告书》(检字[2018]137-144号),检测结果均未见油类。因此,该公司生产废水外排污染周边生活用水的情况不属实。
排放生产废水的渗坑的下游无居民,上游居民距渗坑最近2.5km。由于近日连续降雨,该渗坑已被淤平,上有积水,无法提取土壤及地下水样品进行监测。待水位降低露出原有地貌后再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存在污染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

部分属实

1.阿荣旗环保局就亿隆粮油公司利用槽车向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内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阿荣旗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十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阿荣旗环保局就亿隆粮油公司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万元,并责令20188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3.
综合考虑将生产废水运至中荣食品公司处理的成本及运距,阿荣旗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阿环限改字[2018]40号),要求亿隆粮油公司自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建设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的精滤工段停止使用,2018815日前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4.2018
620,经阿荣旗纪委(监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阿荣旗环保局局长慕洪杰、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孙萍、亚东镇人大主席王恩海、山里屯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郭友忱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亚东镇人民政府镇长赵明进行约谈。

 

 

47

D150000201806150009

扎鲁特旗阿日坤都楞镇阿日坤都楞种畜厂,霍林河铝厂污染整个大草原的空气、地下水。导致牛羊长异牙病,人也长异牙病,现在我们年轻人骨密度下降,得骨质疏松病,这么严重的情况上级从没有检测过,我们在环保部举报过三次,上级往下派任务可当地政府就说没有污染。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 “霍林河铝厂污染整个大草原的空气、地下水”问题,该情况不属实。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现有电解铝企业3家,根据监测结果,除创源金属公司正式投产时间为20181月,没有20132017年相关监测数据。其余2家电解铝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三家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导致牛羊长异牙病,人也长异牙病,现在我们年轻人骨密度下降,得骨质疏松病,上级从没有监测过”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体检,车间工人、牧民、在校学生均未发现异常病状。
3.
群众反映“我们在环保部举报过三次,上级往下派任务可当地政府就说没有污染”,该情况部分属实。2018425日,通辽市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群众信访件1件,目前现场调查已经结束,将于625日前在环保信访系统上正式答复,确保实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4.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8

D150000201806150014

1.市辖区木里图镇梅花味精厂气味呛人,影响百姓身体健康。2.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通辽北火车站到哲里木火车站这一段路上)。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梅花味精厂气味呛人,影响百姓身体健康”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梅花味精厂”实为“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异味主要来源于在复合肥造粒烘干和生物发酵车间产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尾气,部分异味属于低空无组织排放,从生产车间的门窗中排出,影响范围为梅花厂区附近;另一部分异味属于高空有组织排放,从生产车间烟囱排出,在低气压逆温和特定风向(南风)气象条件下,异味有可能扩散至主城区。对梅花生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绿农生化厂界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有氨、甲硫醚、臭气浓度等9项监测指标),监测数据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均为达标排放。但在南风、低气压的特殊气象条件下,主城区仍偶有轻微焦糊味。
2.
群众反映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通辽北火车站到哲里木火车站这一段路上)。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一是群众反映的“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全是小碳厂,镁粉厂,小钢厂”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电熔镁生产企业10家(其中8家正常生产,2家停产)、木炭加工厂1家,无小钢厂。二是群众反映的“夜间偷偷生产,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根据行业特性,现有的10家电熔镁企业属高耗电行业,主要生产成本为电费,均利用谷电电价时间段进行生产,正常生产时间段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不存在“偷偷生产”问题。10家电熔镁企业均配套建设了除尘设施,封闭生产,于2016年进行了建设项目环保备案。监测报告显示,各企业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三是群众反映的“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没有人解决”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24小时保持12369举报热线畅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粉尘污染”问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于2014年就对镁砂企业进行了全面整治,要求各企业配齐环保设施,排放达标后方可生产;20166月,各镁砂生产企业均进行了环保改造,经监测达标后由环保部门进行了环保备案,纳入了常态化管理;20179月,通辽市环保局向开发区环保局转办群众举报“电熔镁企业粉尘污染”信访案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并及时做出了答复报告。

部分属实

1.科尔沁区梅花生物异味问题整治情况。自该公司投产以来,共督促其在环保设施的建设中共投入11亿元。尤其是2016年以后,企业环保投资共计2.379亿元,其中在异味治理方面投资9790万元。20169月,科尔沁区环保局同梅花生物共同制定了异味提标治理改造方案。目前,梅花生物异味提标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炭厂问题整治情况。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门要求,鑫萍炭厂已于今年615日全部拆除窑炉,主要生产设备已清出。目前,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依法吊销了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责令依法关闭并将厂址恢复原状。针对该厂违法违规问题,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主管部门开展了立案调查。
3.
科尔沁区立了梅花生物异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梅花生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确保不疏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偏袒姑息。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对辖区镁砂企业跟踪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强化企业生产环境治理,切实做好污染防控工作,发现类似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4.
定期监测,落实责任。科尔沁区环保局责成梅花生物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高空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气体开展一次异味监测,并报科尔沁区环保局备案;科尔沁区环保局每年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同时,督促梅花生物采用更加先进成熟的治理技术,不断加大异味治理力度。目前,梅花生物正在对绿农生物肥料尾气浓缩焚烧项目进行中试。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期对生产中的各电熔镁企业进行监测。同时提高环境监测频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详细掌握各企业排污状况,如发现超标排放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对河西街道企业办主任李某及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佟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49

D150000201806150041

扎鲁特旗阿日昆特楞查干朝鲁图嘎查,霍林郭勒铝厂有工业污染,导致60岁老人长牙的怪病,羊群里约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

通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霍林郭勒铝厂有工业污染”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现有电解铝企业3家,根据监测结果,除创源金属公司正式投产时间为20181月,没有20132017年相关监测数据。其余2家电解铝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三家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导致60岁老人长牙的怪病”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牧民未发现异常病状。
3.
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个别牲畜患异牙病情况,但不存在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
4.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50

D150000201806150042

扎鲁特旗阿日昆特楞镇北萨拉嘎查,霍林郭勒铝厂污染导致人、牛羊患有长牙的怪病。

通辽市

其他污染

1.群众反映“霍林郭勒铝厂污染”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根据监测结果,企业20132017年,电解铝车间净化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均达标。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实施后,各项排放指标得到进一步降低,实现了电解铝污染物的近零排放。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
群众反映的“导致人、牛羊患有长牙的怪病”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经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卫生部门走访调查,牧民未发现异常病状。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个别牲畜患异牙病情况,但不存在群众反映“羊群里30只死亡约60多只患病”的问题。2016年以来,全面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和牲畜患病问题,牲畜患异牙病情况大幅度消减,牲畜患病死亡现象基本消除,牲畜繁殖率与常年持平。
3.
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情况。2016年至2017年,通辽市均完成了对通辽北部地区(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结果显示,通辽北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氟化物均达标,监测区域内土壤氟化物与当地背景值无明显差异。通过对牧草生长季氟化物监测结果来看,除铝厂附近极个别点位高于参考标准限值外,其余所有监测点位氟化物浓度均低于40mg/kg参照标准限值。2016年和2017年环境空气氟化物日均值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部分属实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
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
组织医院每年对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51

D150000201806150043

奈曼旗治安镇白土嘎查,2004年嘎查集体土地上种了1500亩树,2011年被当地嘎查书记私自卖给李某开砂场,破坏大约100亩林地,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满意的结果。

通辽市

生态

1.关于群众反映的“2004年嘎查集体土地上种了1500亩树,2011年被当地嘎查书记私自卖给李某开砂场”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组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地块面积实为1172.3亩,根据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2004年起村民在此地块上进行造林,造林面积934亩,未造林面积238.3亩。在未造林地块内曾发生采砂行为,20143月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已依法制止,并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没收采出的矿产品1000吨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自2014年至今该地块再未发生采砂作业行为。201151日,奈曼旗治安镇白土嘎查村民委员会将该嘎查东北800亩土地(土地发包合同书确定承包地地块四至为:南至马丰仓林地、杨军林地,东至白土嘎查敖包,北至恩和白音沙沼地,西至马图门白音林地,承包面积为800亩。后经国土部门核查,按照四至测量承包地块实际面积为1172.3亩)发包给该嘎查村民李百胜经营管理,承包费为35万元,承包期限为30年(自201151日至204151日)。经该嘎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与承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2017年,时任白土嘎查村委会主任宝乌力吉木仁以白土嘎查村委会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承包人李百胜解除合同。2017613日,奈曼旗人民法院立案,经公开审理,于20171020日作出判决,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
关于群众反映的“破坏大约100亩林地,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满意的结果”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2014313日,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兴隆沼派出所接到治安镇白土嘎查村民举报称,治安镇白土嘎查党支部书记马布合将位于治安镇白土嘎查东北林地转包给李百胜采砂。20145月,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对李百胜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201510月,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在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李百胜向奈曼旗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奈曼旗国土资源局关于李百胜占用地块地类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的证明。经奈曼旗森林公安局侦查,奈曼旗国土资源局依据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出具了李百胜开采砂矿的土地是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的证明,情况属实。据此,奈曼旗人民法院、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奈曼旗森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此案中涉及的地块依据国土部门认定的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处理。因此,不存在破坏林地问题。此外,自2014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奈曼旗国土资源、森林公安等部门及时介入,积极处理,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不属实

1.加强问题隐患排查。以本次举报问题调查为契机,奈曼旗国土资源、林业、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一次非法占用林地问题排查,建立土地管理联动机制,形成多方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执法能力,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针对李百胜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土地发包合同面积和按土地四至测量面积不符,测量面积比发包合同多出面积372.3亩)的问题,调查组已责成奈曼旗治安镇政府负责指导白土嘎查村委会,按照《土地法》依法合规履行土地承包程序,重新核实确定承包面积,规范承包手续,以双方共同协商的方式完善承包合同。
2.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生态建设,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杜绝一切在林业用地上开垦、建设等行为。

 

 
 

52

D150000201806150045

科尔沁左翼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影村,支部书记2012-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没有处理结果。

通辽市

生态

1.群众反映的“支部书记2012年—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经查,20122016年期间,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的党支部书记是胡日查。通过对该嘎查干部及胡日查本人询问了解,在该段时间内,胡日查没有“占用村集体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破坏草场生态”行为。同时另查明,201185日,好通(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副经理赵新生与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嘎查达马宝成,签订了一份《场地租用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好通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临时租用乙方(道乃营嘎查)集体土地(好通高速公路木里图连接线K1+100右侧)25亩(集体草牧场),合同期限为201185日—201387日。此份《场地租用合同》可以证实:出租嘎查集体土地的是嘎查达马宝成,并不是党支部书记胡日查。综上,群众反映的“支部书记2012年—2016年私自占用村集体40亩草场,建碎石料厂,出售碎石料”问题不属实。经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核查,好通高速公路第四项目经理部租用该草场后,与个体户杜春龙达成供料协议,约定由杜春龙使用该场地堆放和出售碎石料,致使草场遭到破坏。在2013年好通高速工程结束、《场地租用合同》到期后,杜春龙仍在该草场上私自堆放碎石料,直至2016年被群众举报后,才将碎石料运走。
2.
群众反映的“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没有处理结果”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查阅相关档案资料,2016716日,科左后旗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蒙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问题交办件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723日,科左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科左后旗征地办主任白金山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科左后旗人民政府责成负有监督责任的努古斯台镇政府和道乃营子嘎查作出书面检查。2016724日,科左后旗将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在旗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部分属实

1.2018428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信访案件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通政办字〔201882号)要求,责成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于57日受理并立案调查。经现场勘查,该案破坏草原面积超过20亩,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524日,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将该案移送科左后旗公安局案管中心审查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杜春龙、马宝成的法律责任。经科左后旗公安局审查,因缺少涉案地块草原证及第三方测绘报告等相关证据,科左后旗公安局暂未受理此案,要求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补充相关证据后再移送立案。目前,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正在完善相关证据,拟重新移送立案。鉴于该案件存在违法行为,其行政监管部门及所在嘎查、镇未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科左后旗委、旗政府责成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局长倪军、努古斯台镇党委书记莫日根巴特尔向旗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道乃营嘎查原任党支部书记胡日查向努古斯台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
由科左后旗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尽快收集相关证据,确保于624日前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
草原生态恢复方面。由科左后旗努古斯台镇道乃营嘎查负责,采取人工干预,对地块进行播撒草籽,尽快恢复草原植被,此项工作已于617日完成。

 

 

53

D150000201806140048

红山区钢铁西街大众小区1号楼2楼楼下有引领洗车行噪声污染。

赤峰市

噪音

群众举报引领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噪声扰民问题属实。该中心于20179月开始营业,主要噪声源为气泵、洗车泵、甩干桶。2017919日,红山区首次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经现场监测,噪声排放超标。红山区依法责令该中心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20171017日,因该中心整改后仍不达标,红山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截止目前,该汽车美容服务中心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未履行处罚决定,仍然继续营业。

属实

2018521日,红山区环保局向红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615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执行引领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行政处罚决定听证会,已于620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届时,该企业将停止使用产生噪声设备。

 

 

54

D150000201806140052

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阿鲁召嘎查,群众举报一亩多草地被其丹旅游公司破坏,未恢复植被。

赤峰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莲花和花荣举报1亩多草地被破坏,未恢复植被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地块草地位于赤峰市契丹旅游公司核心景区外,所有权归属两位举报人,总面积为0.74亩。2018526日—531,赤峰契丹旅游公司在举办旅游节期间,个别游客将车辆停放在举报人所在草地上,造成此地块草地破坏,经现场测量,实际破坏面积为20余平方米,其它地块植被良好,覆盖度高。根据草原法有关规定,破坏草场面积不足20亩未达到量刑标准,未构成违法行为,与举报人所说的“一亩多地”不符。

部分属实

巴林左旗政府责令赤峰契丹旅游公司在2018625日前,将此地块进行回土覆盖,播散草籽,恢复植被。由巴林左旗农牧业局草原监理所跟踪检查,确保植被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55

D150000201806140056

元宝山区建昌营镇木头沟村,鞭炮场占地约60亩,毁林约50亩,破坏生态环境。

赤峰市

生态

群众举报“元宝山区木头沟村鞭炮厂占地约60亩、毁林约50亩,破坏环境”问题部分属实。“鞭炮厂”实为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建库房,实际占地面积64.49亩,其中建设用地36.37亩、林地28.12亩,所占土地、林地均没有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区国土、林业部门依法对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于201861613时开始拆除违法建筑,现已拆除清理完毕。
2.
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元宝山区林业、国土部门依法启动调查程序,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元宝山区政府责成元宝山区林业、国土部门监督赤峰安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破坏的土地、林地进行恢复治理。预计2018830日前完成整改。

 

 

56

D150000201806150038

巴林右旗大板镇查干木伦苏木,巴林石矿山假借环境治理的名义,非法露天采矿(采巴林石),采矿的时间是20175月至20179月。粉尘污染严重,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多次举报环保局,环保局不作为。

赤峰市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巴林石矿山假借环境治理名义,非法露天采矿(采巴林石),采矿时间20175月至20179月”问题不属实。巴林右旗巴林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20175月至9月未生产,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赤峰市国土局审批的巴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方案评审表要求,于20176月至20179月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作(二期),主要对渣土进行了清运整平覆土等工作。
2.
群众反映“粉尘污染严重,破坏植被,导致水土流失”问题部分属实,企业2017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工作(二期)期间,在清运平整过程中因车辆运输等施工产生部分扬尘,散落到周边植物上。针对此问题,企业于2018年已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截止2018615日,完成了256公顷整地和苗木栽植,沙障治理12公顷、修生态路900米,计划6月末全部完工。小流域各项措施实施后,林草面积大幅度增加,基本做到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地面植被的保水能力逐年增大,地表径流状况得到改善。
3.
关于“多次举报环保局,环保局不作为”问题不属实,巴林右旗环保局共接到2次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分别在现场、电话向举报人反馈各1次。

部分属实

巴林右旗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该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落实各项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举一反三,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核查矿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立项、用地、环评、安监等各项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情况,确保各项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57

D150000201806140044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布日都西街医院南路大哥肉饼城,油烟噪声扰民,之前举报过,但整改不到位。

锡林郭勒盟

大气,噪音

1.第一次受理转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611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第4批清单中我旗已受理相同内容举报问题。此前群众举报反映“大哥肉饼城,排烟管安在居民窗户下,排出油烟扰民,并且无油烟净化装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风机噪声扰民。举报到当地环保部门无处理结果”。对此,我旗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旗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并从速解决,在规定日期前上报至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611日至12日,环保、综合执法、食药工商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执法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照相设备到被举报餐馆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通过现场询问、调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了核实。经核查,认定该举报部分属实,我旗相应采取整改措施并启动了问责程序,相关情况于2018614日以白党字〔201825号文件上报锡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
2.
第二次受理转办问题办理情况。2018616日,我旗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内蒙古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查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通知》(转办〔2018104号)及盟委罗虎在书记批示。对此,再一次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情况核实。经调查核实,该餐馆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生油烟及噪声污染情况。617日上午,旗政府分管环保副旗长带领环保、综合执法、食药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再次对大哥肉饼城进行核查,该餐馆处于停业状态,未发生油烟及噪声污染情况,该餐馆经营人因无其他住所,暂居在店内。619日,我旗以白党字〔201828号文件将相关情况上报锡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
3.
《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重新核实的通知》办理情况。2018624日上午,旗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赴大哥肉饼城进行核查,该餐馆已关停,但经营人因无其他住所,仍暂居在店内。

属实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餐馆经营者从611日起暂停营业;617日餐馆经营者拆除了餐馆门面标牌,封闭了油烟出口,移走了炊厨用具,关停了餐馆。
正镶白旗纪委监委按照《正镶白旗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正镶白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约谈了正镶白旗环境保护局局长。

 

 

58

D150000201806140055

东乌珠穆沁旗额吉卓尔镇布勒和木德勒嘎查,海山煤矿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煤矿现已关停,排土场还在。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排土场还在属实。
1.
关于“海山煤矿排土场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额合宝力格煤田特根召井田排土场土质为钙积层土壤(泥岩),具有很强的紧实性,被雨水浇淋后呈现板结硬实化。排土场表层土壤都已板结固化,不易形成粉尘源、引起扬尘。自2010年以来,企业实施了首期复垦绿化工程,通过牛羊粪施肥、撒播牧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对排土场顶部进行了治理,201487日通过盟国土局委托有关专家进行的首期验收。现场核查发现,企业用网围栏对矿区包括排土场在内的范围进行围栏,防止矿区发生人畜安全和植被破坏等问题发生。排土场顶部有储水罐及输水管等浇灌设施,也有复垦痕迹,有生长密度不均匀的沙打旺、紫花苜蓿、披碱草及自然恢复的芨芨草、紫羊茅、裂叶萎陵菜、苔草、青蒿等多年生植物,边坡上插植有大量防止水土流失的物理沙障,不易引发粉尘污染。经核查组走访矿区驻守人员(共2人)以及矿区周边居住的斯楞、乌拉、呼格吉勒图3户牧户,均反映排土场未造成粉尘污染。核查组现场发现矿区驻守区域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和原有矿区供热锅炉(企业退出时已拆除)产生的粉煤灰,遇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和白色垃圾。东乌旗已责成经信、环保部门监督企业立即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
关于“煤矿现已关停,排土场还在”问题。该举报问题属实。经核查,该井田在生产中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排土场的设置也是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位置排放,草场补偿已足额补偿到位,企业已办理排土场的用地手续。该矿依据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进行了治理,治理期依据露天开采剩余服务年限(3年)开展治理工作,201487日通过了盟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验收。2017年该企业对矿区包括排土场在内的征占用草场进行围栏,防止矿区发生人畜安全和植被破坏等问题。煤矿关闭后东乌旗国土资源局积极督促企业,要求其加快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工作,目前,该企业正在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由自然资源部委托专家评审备案,依据“方案”设计的工程量和治理年限进行治理,通过验收后,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综上所述,额合宝力格煤田特根召井田排土场确系存在。由于排土场建设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已办理用地手续,用地合法,因此排土场存在合理。

部分属实

我盟将继续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矿山企业(包括已关闭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有关企业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后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决防止发生污染问题。

 

 
 

59

D150000201806150003

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草场上全是灰,已经无法居住。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已经无法居住”问题不属实;“草场上全是灰”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锡林热电厂的灰都倒到牧民的草场上”、“已经无法居住”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举报问题涉及的草场为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锡林热电厂产生的灰全部在储灰场进行处理,该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境内,由内蒙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设计。2008年,与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面积550.425亩,补偿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征地范围内无牧民居住。2018615日,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企业将灰倒在牧民草场上。
2.
关于“草场上全是灰”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20073月投入使用。按照项目可研,该储灰场储灰形式为干储,灰渣及脱硫产物碾压堆放。锡林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为8.5万平方米,根据企业2017年三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监测报告,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该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当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和灰尘落在周边草场的问题,但经过实地查看,问题中所反映“草场上全是灰”言过其实。

部分属实

锡林浩特市于20186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86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有效防止整改期间扬尘,锡林热电厂对储灰场实施覆盖防尘网,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该企业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积极与集团公司和西三号露天矿协调沟通,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

 

 

60

D150000201806150012

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

锡林郭勒盟

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问题不属实;“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
1.
关于“锡林热电厂把灰倒在牧民的草场里”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产生的灰全部在储灰场进行处理,该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境内,由内蒙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设计。2008年,企业与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面积550.425亩,补偿费用已全部支付到位,征地范围内无牧民居住。2018615日,锡林浩特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企业将灰倒在牧民草场上的现象。
2.
关于“刮风以后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牧民生活”问题。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20073月投入使用。按照项目可研,该储灰场储灰形式为干储,灰渣及脱硫产物碾压堆放。锡林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为8.5万平方米,根据企业2017年三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监测报告,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该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当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和灰尘落在周边草场的问题。

部分属实

锡林浩特市于20186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同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86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为有效防止整改期间扬尘,锡林热电厂对储灰场实施覆盖防尘网,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该企业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具体方案,计划今年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积极与集团公司和西三号露天矿协调沟通,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

 

 

61

D150000201806150030

正镶白旗星耀镇荣耀村村长和村支书非法采砂,多次举报没人解决。

锡林郭勒盟

生态

616日,正镶白旗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后,迅速组织旗国土、林水、生态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问题属实。
经核实,正镶白旗星耀镇荣耀村村支书孙占全(任职时间20154月至今)、村主任李万全(任职时间20156月至今)于2018426日召开村委会议,同意村民孙权在荣耀村村西河道内开采砂土。经调查组现场勘察,该河道实为水冲沟渠,孙权未经审批擅自开采沟渠内上层砂土约500立方米,计划开办砂厂。

属实

619日,正镶白旗国土部门针对孙权违法开采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责令其将开采砂土回填,现已全部回填。正镶白旗纪委监委针对荣耀村村支书孙占全、村主任李万全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启动了责任追究程序,将于720日前办结。

 

 

62

D150000201806150044

锡林浩特市宝利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大唐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周围草场产量下降,严重影响当地牧民的正常生活;大唐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村落地下水位下降;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架线不合理,牧民距离污染源太近希望搬迁。

锡林郭勒盟

生态,大气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周围草场产量下降,严重影响当地牧民的正常生活”问题不属实;“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村落地下水位下降”问题部分属实;“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架线不合理,牧民距离污染源太近希望搬迁”问题不属实。
1.
关于“大唐煤矿煤灰、排土场扬尘,导致牛羊得肺病”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宝力根苏木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已于2018614日实地调查,调查认为不存在扬尘污染引起牛羊得肺病,咳嗽死亡等情况。
2.
关于“周围草场产量下降”问题。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85月以来,我市降水明显偏少、气温偏高,据盟气象局监测数据显示:全市降水量仅有19.7毫米,较常年同期少17%;平均气温16.3摄氏度,较常年同期高2.8摄氏度,全市8个苏木镇场、34个嘎查分场普遍存在旱情,牧草长势较差,草场返青面积小且时间晚,草产量下降。2018614日、615日,我市生态局对大唐煤矿周围1公里范围内、10公里范围内的草场生长情况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大唐煤矿排土场1公里左右多个样地鲜草均产量为10公斤/亩,而排土场10公里左右多个样地鲜草均产量仅为3.3公斤/亩。
3.
关于“煤矿大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周边地下水位下降”问题。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2006年大唐煤矿编制的水资源论证书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批,并取得取水许可证,许可总取水量292万立方米/年(其中:生产取疏干水270万立方米/年、生活取城镇自来水22万立方米/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盟水利局于2011年为大唐煤矿新发生产取水许可证,许可疏干水量270万立方米/年,生活水源取自锡林浩特市城镇自来水,属于供水工程供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续的,需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7134号)“对于自来水供水工程,可以为非工业生产用水量核发取水许可证”。2018年锡盟水利局为其换发了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88.26万立方米/年(其中:疏干水量为76.96万立方米/年、生活取自来水水量11.3万立方米/年)。大唐煤矿2015年、2016年、2017年实际取用疏干水量分别为9.5万立方米、4.8万立方米、5万立方米,远低于许可取水量。2018614日,市林水局到大唐矿区现场对2眼井进行水位测量,地下水位分别比2011年下降2.25米、3.35米。根据近年林水局监测数据及咨询相关专家,煤矿开采对地下水位有一定影响。同时,近几年我市干旱少雨,2017年降雨量仅为168.7毫米,远低于263.5毫米的年均降雨量,这也是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重要原因。
4.
关于“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占用牧民草场架高压线,破坏7000多亩草场”问题。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塔拉变电站。2006年,锡林郭勒盟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塔拉变电站及500千伏进线1回)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核准(发改能源〔2006976号),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开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137亩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该变电站现有220千伏出线10回,立项核准和开工前期手续完备,10回出线塔基工程施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牧户草场均进行了征地补偿,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了生态植被恢复,不存在破坏草场问题。胜利变电站。201612月,锡盟至胜利1000千伏交流输变电工程(胜利变电站及1000千伏出线2回)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核准(内发改能源字〔20161568号),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开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209亩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该变电站现有连接蒙能锡林热电厂扩建二期项目的进线2回,已取得锡盟发改委立项核准,前期手续完备,线路施工前对哈那乌拉嘎查境内所涉及牧户草场进行了征地补偿,施工完成后对被碾压的草场进行了生态植被恢复,不存在破坏草场问题。经核实,塔拉变电站、胜利变电站及进线、出线工程在哈那乌拉嘎查境内共涉及塔基96个,占用草场48亩,加上两个变电站建设占用草场面积,合计占用草场394亩,施工中被碾压的草场均已完成生态植被恢复。调查核实结论为:此问题不属实。
5.
关于“架线不合理”问题。20056月,塔拉变电站及进线工程取得自治区住建厅规划选址批复(内建规〔2005141号),220千伏10回出线工程分别获得《锡盟住建局关于锡林浩特北郊(博日特)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515号)、《锡盟城市规划处关于锡盟塔拉至宝拉格220kV输变电工程选址的批复》(锡规发〔201326号)、《锡林浩特市规划局关于500KV变电站及相关线路路由规划选址的批复》(锡规字〔20056号)、《锡林浩特市规划处关于锡巴220KV送电线路路径方案的批复》(锡城规字〔20043号)等规划选址文件;20161月,胜利变电站及1000千伏出线工程取得《锡盟住建局关于锡盟—胜利—张北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路径和站址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64号)。20163月,蒙能锡林热电厂扩建二期项目至胜利变电站出线工程取得《锡盟住建局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发电厂接网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复》(锡建规〔201657号)。

部分属实

针对地下水位下降问题,我市将迅速启动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构建地下水水位监测与信息系统,积极调整种植结构、消减灌溉面积,扎实推进灌溉项目节水改造工作,加强中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中水使用率,严格落实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加大全市特别是超采区范围内违规自备井封闭力度,有效制止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63

D150000201806150053

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公安小区自家居住的小二楼周边要建高楼,建高楼以后低层住户采光受到影响。建造高楼并占用了小区的绿地,导致绿地面积减少,破坏绿植,引起扬尘污染。

锡林郭勒盟

大气

615日,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后,二连浩特市组织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赴公安小区调查处理。经核实,二连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肯特街北公安小区相应地段未规划高层建筑,该地段也无空地可实施项目建设。且所有建筑工程审批程序都须经过市住建部门严格论证并在规委会上研究通过。二连浩特市住建部门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申请。因此,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影响低层住户采光及占用小区绿地,破坏绿植,引起扬尘污染等问题。

不属实

 

 

 

64

D150000201806140047

凉城县蛮汉镇岱洲窑行政村和朗村,河道沙场采砂严重,破坏防洪坝,破坏环境。购买耕地进行采砂售卖,破坏耕地大约20亩。

乌兰察布市

生态

经凉城县水利局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砂场有凉城县水利局颁发的采砂证,因该砂场将洗砂废水直排河道,凉城县水利局于511日责令该砂场停产整顿。通过深入调查,该砂场业主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按每年500/亩的标准一次性租赁农户耕地5年,用于砂料、机械的存放和临建房的建设;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8.56亩(5705.5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8.5亩(5668.52平方米)、天然牧草地0.05亩(36.26方米)、灌木林地0.01亩(0.71方米)。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的“破坏防洪坝”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凉城县国土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规定:“非法占地面积50亩以下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非法占用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凉城县国土局按照10/平方米的最高标准对涉事砂场业主罚款人民币57055元。凉城县畜牧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草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草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凉城县纪委、监委于62日对所涉砂场监管方面履职不力的水利局局长宋德奎和蛮汉镇党委副书记李树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5

D150000201806140061

卓资县复兴乡拐角铺村,整个10公里耕地和河道两边生态被破坏了,河道里都是破碎的沙,全部堵塞了,村民吃水困难,白天灰尘污染晚上噪声污染。村子周边很多沙场(不知道名字)从去年开始举报水利局和信访办,一直未解决

乌兰察布市

生态

1.卓资县复兴乡拐角铺村10公里河道两侧耕地部分被破坏,生态环境部分被破坏,存在灰尘和噪音问题情况属实。
2.
河道因采沙作业,形成了沙丘和采矿,雨季时导致河道堵塞问题情况属实。
3.2017
年中海油集团资助该村打了小筒井,“村民目前存吃水困难”问题情况不属实。(四)该村村民赵成祥于20171113日到卓资县信访局反映2010年在河道内围垦的土地被沙场毁坏,要求恢复,卓资县信访局于当日受理,并于20171114日转送卓资县水利局处理;卓资县水利局组织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后,于2017123日答复:“村民赵成祥围垦河道内土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禁止围垦河道,确需围垦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告诫赵成祥停止围垦河道内土地的违法行为。群众反映的“从去年开始举报水利局和信访办,一直未解决”问题情况不属实。(五)群众举报“村子周边很多沙场”情况属实。经调查,拐角铺村河道两侧现有采沙场11家。其中,7家有采砂证(5家采砂证已到期,2家存在超界开采问题),4家无采砂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问题。

基本属实

卓资县政府对包括拐角铺河道在内的全县所有无证及有证越界的沙场全部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法责令其自616日起5日内将所有采砂设备及厂房全部移除、拆除完毕,10日内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经过卓资县联合执法组依法持续推进,截至618日,群众反映的拐角铺河道内11家违法采沙场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完毕,河道正在有序恢复治理当中。

卓资县水利局327日至68日对辖区内11家违法沙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6日督查组进驻以后,于68日关停1家(杨俊考采沙场)。对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然进行违法采沙的薛瑞杰采沙场,卓资县公安局于65日依法对该沙场现场负责人祁星开行政拘留十日。同时,卓资县纪委、监察委已成立专门调查组,已启动问责机制,拟对卓资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曹富华进行问责。

 

66

D150000201806150013

凉城县蛮汉镇岱州夭大队哈朗村,开沙场破坏耕地,破坏了40多亩,洗沙子的水直接影响我们的吃水问题,废水直接排到河道里,羊陷进河道里,该企业没有相关手续。

乌兰察布市

水、生态

信访事项与第九批D150000201806140047号案件重复,属重复举报,凉城县政府已作出处理。                                               经凉城县水利局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砂场有凉城县水利局颁发的采砂证,“企业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不属实;“该砂场将洗砂废水排入河道”的情况属实,凉城县水利局于511日责令该砂场停产整顿。通过深入调查,该砂场业主私自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按每年500/亩的标准一次性租赁农户耕地5年,用于砂料、机械的存放和临建房的建设;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8.56亩(5705.5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8.5亩(5668.52平方米)、天然牧草地0.05亩(36.26平方米)、灌木林地0.01亩(0.71平方米)。“羊陷进河道里”的问题,砂场业主已对农户进行了赔偿。群众反映的“影响吃水”情况经实地查看,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

凉城县国土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耕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规定:“非法占地面积50亩以下的,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非法占用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凉城县国土局按照10/平方米的最高标准对涉事砂场业主罚款人民币57055元。凉城县畜牧局于5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对该砂场违法占用草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草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凉城县纪委、监委于62日对在所涉砂场监管方面履职不力的水利局负责人宋德奎和乡镇分管领导李树广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

 

67

X150000201806140014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旗,我们这里是神华亿吨级煤炭基地,因为社会上一直再传移民,导致很多人过来占土地(河道草场挖鱼塘、荒地种树、草场农耕、毁林盖房、到处打机井导致地下水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鄂尔多斯市


生态,水

1.该矿区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筹建,因未获得开采权,规划勘测区范围内未落实开采事宜,也未制定公布明确的征地和搬迁计划,涉及的农牧民仍在进行正常农牧业生产。经札萨克镇人民政府调查,新街台格庙矿区井田范围内已对札萨克镇台格嘎查三社、四社共计征用土地6900多亩,在已征用土地内,没有农牧民或外来人员进行土地开发,不存在违法占地问题。对于其他规划勘测范围内的未征收土地,农牧民均正常开展林地、土地及草牧场确权工作,不存在互相占地现象。涉及农牧业开发需要进行土地流转手续的,均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为准,不存在擅自占地开发行为。
2.
因井田涉及面积较大,河道、草牧场挖鱼塘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中,预计20186月底前全部核实完成,如发现河道草牧场未经许可挖鱼塘问题,将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置,相关情况将另文上报。
3.
关于“荒地种树”问题。在涉及札萨克镇矿区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已全部进行补偿,不存在荒地种树现象。
4.
由于新街台格庙矿区未下发征地和搬迁公告,部分牧民又养畜量多,为解决牲畜饮水问题,经伊金霍洛旗财政局和水保局审批同意,该地实施了31眼打井灌溉项目。
5.
针对打机井导致地下水减少问题,伊金霍洛旗水利局已咨询内蒙古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测院,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为期1年的完整水文监测后才能够确定地下水是否减少,目前正在加快办理监测前期相关手续。
6.
按照札萨克镇镇区总体规划,农牧民在新建房屋之前必须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且在审批之前要通过镇国土资源所打点套图,避免在林地盖房。经札萨克镇人民政府核实,没有无手续建房情况,不存在毁林盖房的问题。
7.
矿区征地范围内的草牧场及其附着物已全部进行补偿,没有单位或个人进行新的农耕作业,不存在草场农耕问题。

部分属实

1.因该问题覆盖面积广、农牧户多,且核实内容涉及林业、国土、农牧等方面,在短时间内全部完成调查核实难度较大,下一步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将联合伊金霍洛旗农牧局、国土局、林业局进一步对井田范围内是否存在河道草场挖鱼塘等问题进一步核实,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将切实做好整改和追责工作。
2.
札萨克镇综合执法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及时制止和查处。
3.
札萨克镇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牧民的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农牧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68

X150000201806140017

准格尔旗魏家峁镇罗家峁村,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鄂尔多斯市

大气,噪音

该问题部分属实。“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情况不属实;“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情况属实。
1.
关于“离举报人居住地仅100米”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反映的煤矿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井田涉及魏家峁镇魏家峁村、柏相公村两个村。举报人所称“准格尔旗魏家峁镇罗家峁村”实际为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村罗家峁社,位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东一排土场东侧。该露天煤矿采区距离罗家峁社2公里以外,东一排土场距村民居住房屋最近约400米,该排土场已于2015年排土达到标高后停止使用。
2.
关于“华能魏家峁露天煤矿排土、排矸场灰尘污染”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该露天矿现有两个外排土场和一个内排土场,无排矸场。目前,该露天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配有洒水车7台,其中4台负责采区洒水、3台负责排土场洒水,运煤道路、采坑、排土场已按要求及时洒水降尘。通过调阅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64日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2018NHKJE045),数据显示,该煤矿厂区边界上风向、下风向四个检测点颗粒物检测值为0.27mg/m30.416mg/m30.499mg/m30.437mg/m3,均未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要求。但遇到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存在灰尘污染。
3.
关于“噪音、震动、水井被震烂”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噪声”问题方面,该煤矿分别于2018529日、2018611日委托内蒙古内化有限公司监测煤矿厂界噪声并出具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2018NHKJE045、〔2018NHKJE053),数据显示,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震动”问题方面,该露天煤矿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锅炉生活污水处理站等设备,采取了隔声、减震等措施,并于20146月取得原环境保护部《关于魏家峁煤电一体化一期工程露天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7号)。同时,依据《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旗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准政发〔2007249号),该露天煤矿对位于井田内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村民进行了搬迁。“水井被震烂”问题方面,经现场调查,举报中所提到的设施既不是水井,也不能认定为水窖,因此不存在“水井被震烂”问题。
4.
关于“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经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和市场监管矛盾化解和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组调查,该露天煤矿于2005122日获得国家原环境保护总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审〔2005945号),20104月开工建设,201311月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投入试生产,2014617日取得原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环验〔2014107号)。煤矿生产以来,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对工业场地、外排土场采取边坡保护、挡土墙等工程措施和种草种树生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与土地复垦,符合环评批复中“边开采、边复垦”的要求,未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部分属实

1.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要求该煤矿严格执行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绿化治理制度,对到界区域逐步完成复垦绿化工作。
2.
准格尔旗环保局要求该煤矿对已完成工程措施未绿化区域、未到界正在排弃区域及运输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降尘。

 

 
 

69

D150000201806140054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南4km-20km处,甲新公司(不知道具体什么企业),大量抽地下水(每小时200吨),导致水位下降,井水干枯,草场干旱,白灰污染草场。三号天然气处理厂污水排入地下,打井排出泥浆,排在砂石路和草场上污染路边草场,生产过程中有异味、噪声影响周边牧民。

鄂尔多斯市

噪音,生态,,大气

1.关于“甲新公司(不知道具体什么企业),大量抽地下水(每小时200),导致水位下降,井水干枯,草场干旱”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水务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反映的“甲新公司”为鄂托克旗佳信福利化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成立,位于苏米图苏木察汗敖包嘎查东南3公里处,主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公司有自备水源井两眼,一眼属自流井,另一眼使用最大功率为11千瓦的潜水泵(每小时最大抽水量为50)间歇性抽取地下水,用于30名工人生活用水和一台锅炉(型号SZL6-1.25-A2)补水,与反映的每小时抽取200吨地下水不符。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每年生产周期为6个月,不存在大量抽取地下水情况。目前,自流井自然涌水,水源井抽水泵运行正常,不存在水位下降情况,企业周边草牧场植被长势良好。
2.
关于“白灰污染草场”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鄂托克旗佳信福利化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工艺为:将石灰石、焦炭按比例装入石灰窑煅烧后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副产品白灰全部进入全封闭储灰棚,二氧化碳气体经洗气塔清洗后由二氧化碳压缩机打入碳化塔内与碳酸钠碱液反应。20165月,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采用外购液体二氧化碳,原有石灰窑已淘汰,不再产生副产品白灰。经现场核查,厂区内及周边无白灰,不存在“白灰污染草原”问题。
3.
关于“三号天然气处理厂污水排入地下”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调查,反映的“三号天然气处理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该处理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来自集气干线的不含硫天然气送入集配气总站,经增压进入脱油脱水装置,通过丙烷外部制冷工艺低温分离脱出所含的饱和水及凝析油,形成产品气进陕京管道西气东输。依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企业将分离后的气田采出水提醇后送入污水处理装置,经处理后参照《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 6596-2016)回注地层1700米处,并委托监测机构每季度监测观测井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4.
关于“打井排出泥浆,排在砂石路和草场上污染路边草场”问题。经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保局、鄂托克旗石油天然气管理办公室、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现场勘验核查,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并不钻采天然气井,故无钻井泥浆产生,该厂周边5公里范围内无新开发天然气井。
5.
关于“生产过程中有异味、噪声影响周边牧民”问题。2018616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鄂托克旗石油天然气管理办公室、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厂区内无异味。2018617日,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厂界“异味、噪声”,数据显示,厂界氨气、硫化氢、苯乙烯、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70

D150000201806140058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张盖嘎查,泥浆处理厂、处理泥浆不合理,下雨会产生臭味,牧民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过,至今没有答复,目前该工厂已暂时停产躲避检查,牧民联名举报。

鄂尔多斯市

大气

1.经调查,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在厂区固废制砖车间内和厂区北侧建成标准固废堆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水卷材进行防渗处理,四周设有雨水导流渠和收集池;固废堆场部分已覆土绿化,未进行覆土绿化部分已苫盖防尘网,四周设有防护围墙和防风抑尘网。因此,不存在“泥浆处理不合理”情况。
2.经调查,该厂厂内污水暂存池附近存在一定异味,但厂区其他区域和厂外无异味。20178月,该企业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厂区和厂界外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标准要求,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要求。因此,不存在影响牧民身体健康问题。
3.
经调查,鄂托克旗信访局、环境保护局、石油天然气办、苏米图苏木等单位未接到牧民联名举报。2017627日,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接到关于该企业“处理泥浆不合理”的信访问题,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核实后认定不属实,于2017717日向反映人作了答复,反映人无异议。目前该厂正常运行,不存在停产躲避检查情况。

部分属实

1.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责令企业按照环保要求立即整改。
2.
鄂托克旗将严格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预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环保政策法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018615日,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分管安全环保和生产技术副总经理作出免职处理。

 

71

D150000201806140059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隆镇,镇里有个煤矿(国电煤电一体化)是国家央企。国电粉尘污染,水污染太厉害了,在疾控中心化验水78项都超标,疾控中心和环保局相互推责任谁都不解决,检查组检查就停产,走后就开工,2008年建厂,2016年停产状态。水污染的吃不了井水,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危害,希望督查组能给予解决。

鄂尔多斯市

大气,水

1.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及配套洗煤厂共建有6个全封闭筒仓,每个筒仓贮存量为2.7万吨。原煤通过全封闭输煤栈桥及车间洗选加工后进入产品仓,产品煤通过全封闭输煤栈桥进入电厂及销售装车系统,全程封闭不见煤,与举报人反映情况不相符。
2.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和察哈素煤矿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工业废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补水、脱硫补水、输煤皮带洗用水及厂区道路喷洒及绿化等,不向外排。煤矿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达标后用于井下生产、消防、喷洒,剩余部分输送至布连电厂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向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布连电厂工业循环水系统,不向外排。
3.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和察哈素煤矿及配套洗煤厂2013年建成投产以来一直稳定运行,烟气在线设备与市旗两级环保信息平台联网后数据稳定上传,经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调查不存在临时停产现象。
4.2018
325日,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户村民原水井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部分指标超标,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但由于该两户居民水井井深较浅,且长期未使用、未遮盖,伊金霍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乌兰木伦镇折家梁村其他水井进行监测,预计6月底出具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伊金霍洛旗将持续关注群众举报信访问题整改进度,切实加强对国电煤电一体化项目的环境监管力度,责成该旗环境保护局、煤炭局和乌兰木伦镇政府从严监督检查,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72

D150000201806150015

1.乌审旗乌审召嘎查长庆油田,把污水排到地下了,污染土地和地下水。2.乌审旗图克镇的图克煤矿的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牧民的草场,草场上的作物都死完了。3.乌审旗图克镇的化肥厂污水没人处理。

鄂尔多斯市

1.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的苏里格气田东区3#气田产出水处理及回注站工程。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该厂气田产出水按照《气田回注方法》(SY/T6596-2004)回注地下除油、沉降达标后经3口气田产出水回注井(井深2810米),回注地下,回注过程中采取多项放渗漏措施。20176月,该厂委托监测机构对回注井周边布置了7眼地下水观测井和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乌审召嘎查周边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此,该部分问题不属实。
2.
经调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通过自然泄洪渠排入查干淖尔湖(天然碱湖),导致查干淖尔湖水位上升,淹没了查干淖尔湖区周边牧民草场。经监测,排放的矿井水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但COD、氨氮指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为此乌审旗环保局对该煤矿进行了多次行政处罚。
3.
经调查,查干淖尔湖周边草场作物长势旺盛,不存在“草场上的作物都死完了”的情况。
4.
经调查,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已实现零排放。

部分属实

1.乌审旗党委、政府要求中天合创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要积极寻求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现零排放。
2.
乌审旗党委、政府督促葫芦素煤矿加强日常管理,保证矿井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要求煤矿定期按照自行监测规范要求对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3.
乌审旗党委、政府督促企业加快中天合创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工程的建设进度,在矿井水综合利用系统未投运期间,要求葫芦素煤矿将处理后的矿井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矿井水综合处理项目,经处理后用于化工生产用水。
4.
乌审旗人民政府责令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启动全旗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将矿井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管理,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1.2018617日,鉴于乌审旗煤炭局行业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煤炭局总工程师(正科)行政警告处分。
2.2018
617日,鉴于乌审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行业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局长行政警告处分。
3.2018
617日,鉴于乌审旗图克镇属地监管不力,乌审旗人民政府给予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合作医疗办主任(图克镇葫芦素村包村领导、副科)行政警告处分。

 

73

D150000201806150027

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2016年,南核桃社把原始生态植被地5000亩左右卖给了开垦商,2017年开垦商李清芝雇佣十几台机械设备把原始生态植被地破坏,变成了耕地。多部门阻止种植,但都没有效果。该地区紧靠库布其沙漠,是沙漠防治地。

鄂尔多斯市

生态

1.经调查,20161216日,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黑桃社社长王奋飞代表全社村民与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法人李青枝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201737日,王奋飞和王耀飞、苏有录等村民代表组织雇佣4台装载机开始平整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所承包土地,将原来植被完好的林地、草地全部破坏(破坏面积3761.8925亩)。完成平整后,南黑桃社将土地交付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使用,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青枝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在已平整的土地上打井上电和安装喷灌设备。2017328日,李青枝将所承包土地转包给了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秦国华)。201755日,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包土地上开始种植马铃薯种薯,破坏了生态植被,改变了林地和草地用途。
2.2017
37日,达拉特旗农牧业局草原监督管理所接到该问题举报后,立即对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核桃社社员非法开垦一案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与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造林总场分局多次到实地开展联合执法,共同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和《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都未停止开垦行为,且不配合调查工作。
3.
经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现场调查,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南黑桃社向鄂尔多斯市鄂泊羊业有限公司承包的土地紧靠库布其沙漠,是沙漠防治地。

属实

20178,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安局造林总场分局,将该案件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已将此案移送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取保候审。

 

 

74

X150000201806140020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红进塔村,鄂尔多斯市万兴隆煤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达煤矿)开采过程中煤炭着火燃烧产生的烟尘,造成污染严重;并要求煤矿搬迁,归还我们的土地。

鄂尔多斯市

大气,其他污染

1.经核实,东达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曾经发生过煤炭自燃。2018122日,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就该煤矿采坑原煤自燃、扬尘污染问题,对其实施行政处罚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8517日,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对该煤矿复查时未发现煤矿采坑存在复燃迹象。另外,该煤矿有东、西两个采坑,2018527日,因露天煤堆未能及时清理,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对该煤矿西采坑下达了停工整治的通知,要求企业停产销煤,预计7月初可整改完毕;东采坑也于201865日自行停产。201867日、14日、15日,准格尔旗环保局再次对该煤矿现场检查,该煤矿东、西采坑均处于停产状态,并未发现开采煤炭燃烧情况,不存在“造成污染严重”问题。
2.
东达煤矿证照齐全有效,所以要求煤矿搬迁不合规。举报人反映的要求归还的土地实际已征用,补偿安置费用已全部足额补偿到位。目前,该煤矿共使用红进塔村集体土地324公顷,已复垦面积131.7836公顷,其余为现生产的采坑和排土场用地等,正在按照煤炭开采设计和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报告(准国土资函〔2016973号)进行复垦绿化,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两级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土地归还当地村集体。

部分属实

1.准格尔旗环保局要求该煤矿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及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采坑煤炭自燃。
2.
准格尔旗国土局要求煤矿加快土地复垦绿化进度。

2018616日,鄂尔多斯市万兴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准旗东达煤矿对生产副矿长、兼煤矿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给予免职处分。

 

75

D150000201806140046

乌拉特中旗中联国际城二期小区东门两侧烧烤店噪声、油烟扰民,小区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巴彦淖尔市

噪音,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情况属实。中联国际城二期小区东门两侧均为独立的二层商业门店,与居民楼有隔离巷道,距离居民
楼最近处为8米,最远处近30米。现有营业中烧烤店(KTV8家、饭店4家,总计12家餐饮店。
1.
关于噪音扰民问题。12家餐饮店中8家烧烤店(KTV)室内墙壁均已实施隔音处理,4家饭店均在晚上9点停止饭菜
加工,噪音源主要是11家安装在门店西墙外(小区院内)的抽油烟机、冷风机运转时发出的声音。
2.
关于油烟扰民问题。12家餐饮店中11家均已在室外单独安装油污净化设施,剩余1家于63日开业,还未安装油
污净化设施。

属实

1.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负责,立行立改,责令未安装油污净化设施的1家门店于一周内安装油污净化设施,并增设相应隔音设备;对11家户外安装抽油烟机、冷风机的门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室外抽油烟机和冷风机安装室外隔音设备,降低噪音。
2.
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牵头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就群众反映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举一反三,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查处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3.
由乌拉特中旗执法局牵头,旗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海流图镇政府配合,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居民区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确保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76

D150000201806150023

乌拉特前旗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和手续,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

巴彦淖尔市

其他污染

1.关于“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问题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所指乌拉特前旗黑柳子镇实为中滩农场,周边的8户砖瓦企业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滩农场富兴砖厂(200612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16日至202016日)、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北青砖厂(200610月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8日至202038日)、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欣鑫砖厂[环评审批(巴环审发〔200640号),20081129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8日至202038]、乌拉特前旗永杰砖瓦有限责任公司(200612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37日至202037日)、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兴砖厂(2006108日环评审批,2008 12 23 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 2017 1 6 日至 2020 1 6 日)、乌拉特前旗农垦中滩农场宏利砖厂(2006629日环评审批,20081223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46日至202046日)、乌拉特前旗中滩兴鼎砖厂(2007329日环评审批,20081220日环保验收,采矿证有效期201746日至202046日)、乌拉特前旗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属隧道窑加工企业,无需办理采矿证,环评审批(乌环表〔20166号),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未进行环保验收]。上述8户企业相关手续基本齐全,群众反映的“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
2.
关于“黑柳子镇周边8个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问题的核实情况经调查,20183月,旗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停产整改,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525日,8家企业陆续完成原料、燃料破碎配套收尘装置,焙烧窑配套除尘、脱硫设施,原料库防风抑尘网的安装建设。根据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527日监测结果,8家企业烟尘排放浓度均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未达到整改要求,企业继续停产整改。616日,经再次调查,这8家企业正在开展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等整改工作,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不存在群众反映的8家砖厂没有任何环保设施问题。企业停产是因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不是因逃避检查而停产,群众反映的“检查的来了就关门,检查的走了就偷偷开”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77

D150000201806150028

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毕格村东黑柳子附近有好几个砖厂污染空气非常严重。

巴彦淖尔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毕格村东黑柳子隶属于中滩农场,周边有 8 家砖瓦企业,分别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滩农场富兴砖厂、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北青砖厂、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农场欣鑫砖厂、乌拉特前旗永杰砖瓦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前旗先锋镇中兴砖厂、乌拉特前旗农垦中滩农场宏利砖厂、乌拉特前旗中滩兴鼎砖厂、乌拉特前旗宝龙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述8家砖厂相关手续齐全。20183月,乌拉特前旗环保局按照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深入企业重点对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排查。经检查,上述 8 户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及原料堆场不规范、扬尘污染等问题。按照《关于砖瓦行业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乌环字〔201891号)要求,企业停产整改,实施环保设施提标改造。2018423日,前旗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富兴砖厂、中兴砖厂、兴鼎砖厂、欣鑫砖厂和宏利砖厂 5 家企业未按环保要求完成整改,擅自启动生产,造成空气污染。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5 2 日,乌拉特前旗环保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企业的违法情节,富兴砖厂、中兴砖厂、兴鼎砖厂已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同意擅自启动生产,处罚3万元。欣鑫砖厂和宏利砖厂未按环保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启动生产,处罚10万元。

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问题,责成乌拉特前旗环保局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未完成整改擅自启动生产的违法企业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对完成整改且验收达标后的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8

D150000201806150032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西羊厂村,村里开硫酸厂、铅锌矿。水源地、空气、粉尘污染。草场被破坏了,畜禽死亡率提高。

巴彦淖尔市

水,大气,生态

1. 举报人所指的“村里开了硫酸厂、铅锌矿”问题属实。举报人所指硫酸厂、铅锌矿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甲胜盘铅锌硫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西羊场村,成立于2003 年,矿区总面积1.1014 平方公里。该公司拥有铅锌矿采矿场、选矿厂及硫酸厂。矿区周边人烟稀少,距矿区最近的居民聚集区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什那干村,距矿区约为11公里。铅锌矿采选规模为年处理原矿石60万吨,产品主要包括锌精矿、铅精矿。200712月巴彦淖尔市环保局通过了对甲胜盘铅锌硫铁矿60×104t/铅锌原矿采选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审发〔200738号),20098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0912号)。硫酸厂始建于2004年,建设规模为年生产硫酸5万吨,采用二转二吸工艺。200412月通过了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发〔200478号),2008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0843号)。因市场原因,硫酸厂自2014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公司对硫酸厂实施了改造,利用硫铁矿制酸余热协同裂解处理废酸20kt/a,建设规模仍为年产硫酸 5 万吨。2017 3 月通过了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巴环发〔20178 号),2017 9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巴环验〔201745号)。
2.
举报内容中的“该企业污染水源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该区域生活用水水源地在矿区上游西北2km处的董大沟,为浅层地下水,是2006年由甲胜盘矿业公司出资修建的人畜饮水供水工程,取得了巴彦淖尔市水务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甲胜盘矿业公司周边居民及下游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4个自然村的生活用水由该水源地统一供给。经调查,该水源地位于甲胜盘矿区上游,水质基本不受矿区生产活动影响。20177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表明,该水源地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同时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目前该水源地的水质状况,2018616日乌拉特中旗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3.
举报内容中的“空气污染、粉尘污染”问题属实。硫酸厂大气污染物除二氧化硫外,主要为硫精砂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硫精砂原料堆场四周建有防风抑尘网,堆放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部分原料用苫布苫盖,破碎工段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2017 8 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硫酸厂的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排放限值。选矿厂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破碎、筛分、粉料仓上料工段产生的有组织粉尘、运输道路扬尘和尾矿库无组织粉尘。通过一系列整治,破碎、筛分、粉料仓均安装了反吹风袋式除尘器,尾矿库采用了湿排方式,运输道路采取了洒水降尘和车辆限速等措施,有效抑制了粉尘扬散。2018 616 日,乌拉特中旗环保监测站对该企业选矿厂进行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铅、锌工业排放标准》(GB25466-2010)排放限值。但遇大风天气,尾矿库、运输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4.
举报内容中的“村民每天呼吸二氧化硫”问题不属实。甲胜盘矿业公司二氧化硫排放主要为硫酸厂制酸过程中制酸尾气的有组织排放,制酸尾气进入脱硫塔,经双氧水脱硫处理后排放。20178月,内蒙古蓝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硫酸厂的检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硫厂界无组织浓度及制酸尾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排放限值,20184月,份脱硫设施出口在线监测数据同样显示,制酸尾气排放浓度符合排放限值。今年 5 月份以来,硫酸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待恢复生产后,立即启动对二氧化硫的监督性监测,及时掌握周边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5.
举报内容中的“草场被破坏了,畜禽死亡率提高”问题不属实。经草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该矿不在基本草场范围内。经国土部门现场打点认定为采矿用地,未发生超范围使用土地,运输车辆按固定路线行驶,不存在破坏草场的问题。经旗农牧业局调查,死亡率提高的现象不存在,该地区牲畜死亡率在5%以内,属正常死亡值范围。

部分属实

1.石哈河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境内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2.
旗水务局加强水源地监管监测工作,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3.
旗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令甲胜盘矿业公司针对无组织粉尘制定抑尘方案并监督落实。

 

 
 

79

D150000201806150033

临河区解放东街华裕小区前面夜间道路施工噪音大。

巴彦淖尔市

噪音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了解,临河区解放东街周边没有华裕小区,解放东街周边没有实施任何道路工程项目,也不存在
夜间道路施工。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范围内有 1 处由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住项目(峻峰华
AB#楼)。612日晚,有居民通过12319热线向区执法局投诉该项目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群众反映问题属
实。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2016年,临河区执法局组建城管指挥中心,依托城管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建立城管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中队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同时在城区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接入智慧城管指挥系统,实现对城区建筑工地全天候监控。
2.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立案处罚。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和现场走访调查,612日,临河区执法局依法给施工企业——内蒙古精益建筑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施工企业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619日下达处罚决定书,依法处罚企业2万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利用城区监控探头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同时执法人员定人定岗定责,对夜间施工行为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无手续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同时,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巩固整治成果。
2.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612日晚,内蒙古精益建筑有限公司已停工整改。619日该企业已缴纳罚没款2万元,并承诺不再违法夜间施工扰民。同时临河区执法局对举报群众进行了回访,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了群众,疏导了群众情绪。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噪音扰民整治工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力推动临河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临河区执法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80

D150000201806150052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双荣村联荣二组,2002年种植的树木被毁改成耕地,没经
本人的同意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
坏生态。

巴彦淖尔市

生态

举报内容中的“2002年种植的树木被毁改成耕地,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坏生态”不属实。通过实地调查,双荣村联荣二组村民苏某因与村委转包集体土地事宜产生纠纷,近两年一直以该举报内容为由到市、自治区上访。对其上访事宜,有关部门均已作出回复。其举报事项中反映的该宗土地是集体土地。通过实地走访村民,2002年至今,乌加河双荣村联荣二组没有将树木毁成耕地现象。对举报人反映的位置区域(联荣二组),经旗林业局与20185月之前的乌拉特中旗林保规划图比对,不在乌拉特中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该地块不属于林地,不存在把林地、飞播区改成耕地,破坏生态的问题。

不属实

1.旗林业局继续抓好林地规划和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2.
旗林业局和乌加河镇政府做好国有林场林地与农牧民集体土地的纠纷调处工作。
3.
旗林业局加强林木、林地资源管理,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管护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森林管护能力。
4.
旗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配合,加强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

 

 

81

D150000201806150039

乌拉特中旗固日班赛罕山上的韩乌拉铁矿,采矿破坏山体。过度使用地下水,导致周边河流干枯。铁矿扬尘污染严重,当地牲畜得异牙病。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

巴彦淖尔市

大气,生态

1.举报内容中的“固日班赛罕山上的韩乌拉铁矿,采矿破坏山体”问题不属实。经调查,群众举报地点为温更镇汗宝格图嘎查。嘎查范围内有一个矿山企业,为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663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940万吨/年,矿区面积3.7680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201663~203363日。20081114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更铁矿选矿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08256号),2016125日获得巴彦淖尔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根矿区C区超贫磁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巴环审发〔20164号)。2017620日开始在采矿证范围内进行基建工程,因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经实地打点和上图比对,基建和试生产开采活动均在采矿权范围内,按照批复开采方式,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山体破坏,因此不存在违法破坏山体行为。
2.
举报内容中的“过度使用地下水,导致周边河流干枯”问题不属实。一是水资源论证情况,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2月就940万吨/年采矿项目配套的110万吨/年铁矿选矿厂项目,委托内蒙古金华源环境资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于2009227日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将铁矿生产自身矿坑疏干水、韩乌拉水库地表水、红格尔水库地表水作为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将拟建的尧勒乌拉高勒截伏流工程供水作为生活供水水源,年取水量460.84m3,其中生产用水448.34m3,生活用水12.5m3。二是现生产用水水源情况,铁矿选矿厂从2017625日至今一直处于试生产,年用水量约1.7万方,选矿厂生产用水水源全部为矿坑疏干水,采矿不需生产用水。三是现生活用水水源情况,由于干旱造成海明矿业公司实施的尧勒乌拉高勒截伏流工程频繁出现断流,无法保证生活用水。20138月,根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内蒙古海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温更铁选矿厂水源地泵站及输水管线工程的批复》(乌中政办字〔201354号),旗水务局组织实施了海明铁矿选矿厂供水一期工程,主要用于解决选矿厂的生活用水问题。工程建成后,海明矿业公司按照要求,没有使用该地下水水源用于试生产,全部用于生活用水。海明矿业公司管理和生产人员最多时为350人,从20168月至调查日,生活用水共取用地下水14054m。综上,铁矿选矿厂在过去的22个月时间内共取用地下水1.4054m3,折算年用水量为7665.82m3,占批准年生活用水量的6.13%,生产用水未使用地下水,不存在过度使用地下水情况。
3.
举报内容中的“铁矿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目前,该公司采矿选矿工程已投入试生产,采矿工段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运输道路按照固定线路行驶,道路已铺设砂石料,并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有效控制粉尘逸散。选矿工段全部进行封闭,而且除尘设备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尾矿库全部循环利用。该选厂外围道路正在建设施工。选厂入料口采取喷淋措施,产品及原料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符合环保要求。
4.
举报内容中的“当地牲畜得异牙病”问题不属实。经对温更镇海明矿业周围5公里范围内7户牧户的3000余只羊进行动物流行病调查,未发现羊异牙症病发生。
5.
举报内容中“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经实地核实,“铁矿厂利用小型飞机,人工消雨,破坏生态”一事不存在。

不属实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温更镇政府持续加大对境内企业环境监管力度。
2.
由乌拉特中旗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待企业正式投产后,根据矿山环境治理方案,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严格督促企业规范采矿、选矿行为。
3.
加快推进温更铁矿选矿厂供水工程二期,用于解决海明矿业正式投产后的用水需求。

 

 
 

82

D150000201806150047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缺水,从蒙古国 运来的煤,没有水进行浇淋,煤炭产生的 煤灰满天飞,一眼望去整个口岸罩在黑色 烟雾中。

巴彦淖尔市

大气

甘其毛都口岸是国家一类陆路常年开放口岸,为全国最大的公路口岸。主要从事煤炭、有色金属等通关,是我国西部重要的对蒙贸易能源通道。口岸通关 25 年来,累计进出口货物达到 1 亿多吨。2017年贸易额占自治区对蒙贸易额的89%,占全国对蒙贸易额的41%。每天的进口煤炭10万吨,近似于一座小型煤矿的开采量,运行中确实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1.
举报内容中的“口岸缺水,甘其毛都口岸从蒙古国运来的煤,没有水进行浇淋”问题属实。甘其毛都口岸地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全年干旱少雨,年均降水量115200毫米,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可达60天左右,常伴随沙尘天气,属无水地区。甘其毛都口岸供水厂水源井位于距甘其毛都镇南43公里的图古日格嘎查,共有4眼机电井,日供水能力 1000m3,仅能解决镇区 2.2 平方公里内居民生活用水,每逢夏季需分段、分片解决镇区居民用水。甘其毛都口岸园林绿化、物流园区企业生产、生活用水和煤炭海关监管区内煤尘喷淋日需水10000m3,供水能力严重不足。甘其毛都镇污水处理厂现每日产生再生水约650m3左右,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和煤炭抑尘,但明显保障不足。
2.
举报内容中的“煤炭产生的煤灰满天飞,一眼望去整个口岸罩在黑色烟雾中,空气环境极差,给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危害”问题属实。甘其毛都口岸建成并投运海关监管场所4家,已全部建成防风抑尘网,并采取了洒水、苫盖等相应的抑尘措施。但与每日15万吨原煤的高强度集散作业相比,现抑尘效果明显不佳,需要采取新型环保监管和新型运输方式,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一是针对当前甘其毛都口岸煤炭海关监管场所布局分散、粉尘污染问题,乌拉特中旗高度重视,从前期规划、方案制定到开始施工做了大量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形成了甘其毛都口岸监管场所整合意见和新型监管物流建设项目,推动以国家能源集团为主体的现代化环保场所建设并积极推进集装箱作业和跨境运输对蒙协商工作。在市旗两级的共同推动下,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8.37亿元建设仓储能力达1500万吨的环保型监管场所项目,已于518日开始动工建设,按计划201910月底完成竣工,实现集装箱跨境运输作业化,形成公铁联运的园区和公铁联运的运输方式,彻底解决粉尘污染问题。二是按照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20184月份制定的《甘其毛都口岸煤粉尘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各海关监管区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过渡期间持续采取密闭苫盖、雾炮车喷雾抑尘、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场区定期清扫、煤堆喷洒结壳剂等措施进行抑尘。截至618日,各监管场所新购置苫布约9.2万平米,对厂区煤堆进行了苫盖;有15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每日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同时清
除厂区积灰。通过以上措施,煤粉尘得到有效抑制。
2.
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分工。一是加快推进环保型煤仓建设。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在201910月份前建成环保型储煤仓所,满足
进口煤炭环保型仓储需求。二是加强现场整治。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场区内堆放的煤炭进行全面苫盖,及时清理场地内积灰。要求企业新购进雾炮车6台、洒水车2台,每日根据实际需要定时不定时进行洒水、雾炮作业进行降尘处理,确保无扬尘污染情况发生。三是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全面硬化场区道路,对运输车辆密封苫盖,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四是加强企业监管。通过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监测、行政处罚和约谈等措施,切实规范各监管场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各监管场所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责任部门:甘其毛都口岸管理委员会。
3.
下一步工作。针对举报问题调查结果,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全力支持配合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狼山水库——甘其毛都口岸供水工程,现前期工作已具备,正在进入招投标程序,今年开始实施,明年10月份建成投用,达到日供水6000m3,切实解决甘其毛都口岸供水紧缺的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型海关监管场所项目建设,建成后仓储能力将达到1500万吨。三是扩大跨境集装箱作业范围,编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实施后可有效减少煤炭运输环节的煤尘污染。

 

 
 

83

X150000201806140021

临河区所有的垃圾都倒在三分场村子(该分场有一百多户村民),地里面有好多的 塑料袋垃圾,严重污染土地,地下水已经 污染的不能饮用,夏天整个村子不能开窗 户。垃圾污染严重。

巴彦淖尔市

土壤,水

临河区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位于原城关乡建丰三组(现曙光乡治安村),距临河农场三分场500多米,占地547亩,土地征用原城关乡集体土地,选址符合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分新、旧两个场区,其中,旧场区建设于1989年,占地120亩,已于2006年封场;新场区于2002年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内计投字〔20022066号)、环境影响估评报告(巴环办发〔20026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地字〔20040001 号)等前期工作,于 2006 年开工建设,同年 10 月底竣工并通过验收(施工许可证号:1528010507190117),2007年投入运行。201310月,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害化等级评定为Ⅱ级。新场设计能力为日处理生活垃圾450吨,可填埋垃圾总量为164.25万吨。实际日入场垃圾约为360吨,截至目前,共填埋垃圾138.08万吨。经实地调查,居民群众反映的“整个临河区所有的垃圾都倒在三分场村子(该分场有一百多户村民)、地里面有塑料垃圾袋,严重污染土地,地下水已经污染的不能饮用,夏天整个村子不能开窗户。垃圾污染严重”,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前期整治情况。区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垃圾处理场的污染防控工作,多年来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避免
造成垃圾二次污染环境。一是强化垃圾处置污染防控。垃圾处理场日常采取分层作业,每层垃圾覆盖2030厘米厚土层,尽量减少白色垃圾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垃圾场周围密植 10 米宽绿化带,美化环境防风抑尘。2011年,随着垃圾垛的增高,在垃圾场周边设置10米高塑料防风抑尘网。20178月,区政府投资411万元新建2.5公里的钢结构防风抑尘墙,有效防止垃圾二次污染。20185月,购置5.6万平米防尘网,对裸露的黄土及垃圾进行全面苫盖。二是强化垃圾渗滤液污染防控。为了防止垃圾渗滤液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填埋场底部铺设HDPE防渗膜,上面铺设30cm河卵石导流层,与渗滤液储存池连接,渗滤液导出后由处理车间集中处理。20184月,区政府投资526万元,引进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采用两级反渗透DTRO的核心处理工艺,日处理渗滤液50吨。经处理后的渗滤液符合进入城镇下水道标准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此外,该村2011年实施人畜饮水工程项目时,已全部为垃圾场周边居民接上了自来水。三是强化垃圾处理场空气污染防控。鉴于临河区垃圾处置为填埋作业,难免造成一定的空气污染。为此,临河区对运输车辆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采取上垛垃圾全面覆盖并喷洒药物除异味和洒水降尘作业等措施,气味扰民现象已极大改善。
2.
整改措施、时限及责任分工。一是全面开展清理整治。针对群众反映的塑料垃圾袋严重污染土地问题,市政公司组织人员对垃圾处理厂外围积存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在填埋作业区周围布设长500米、高6米的固定式防飞散网,减少垃圾飞散物;在垃圾垛覆盖8万平方米的绿色防尘网;安排专人在场区周围巡查,进行常态化保洁,防止塑料垃圾袋飘散污染周边土地。二是加强渗滤液收集和处理。加强对新运行渗滤液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处理程序处理渗滤液,确保渗滤液按照环保标准达标排放,坚决杜绝和防范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三是加强空气污染治理。购买1万㎡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覆盖垃圾垛,阻隔气味传播。购置雾炮机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喷药。每日持续做好洒水压尘、灭蝇灭蚊等工作。使用专业除臭剂,加大喷洒量,对场区及周边道路、空间环境进行喷洒除臭。以上三项整改时限:615日~25日,整改后长期执行。责任领导:雷振华(临河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市政环境公司(国有企业)配合单位:区环保局、执法局、水务局、曙光乡、临河农场、阳光能源公司。四是选址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厂。新场建成后,转变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生活垃圾资源二次有效利用,彻底解决垃圾场污染问题。
3.
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18617日下午17:00,临河区已经将垃圾场周边轻质垃圾和基建垃圾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共计出动铲车4台、挖机1台、渣土车10辆,人员50多人,场区周围的塑料袋垃圾和基建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对场区南侧排干(已停止使用)清理渠底和两侧所有垃圾,用净土覆盖并平整渠面,目前已整改完成;8万平方米的绿色防尘网覆盖已完成80%;正在购置雾炮设施,25日前确保到位,用于对作业面进行洒水喷药,防止扬尘和气味扩散。下一步,临河区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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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50000201806140013

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内宝穗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日常主要生产单氰胺、肌氨酸钠、肌酸。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无处理设施。

阿拉善盟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201861517时接到信访举报转办件后,开发区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再次进行了详细排查检查,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该企业投产前已建成污水处理站,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企业污水处理主要工艺为:根据废水氨氮、COD、含盐量不同的特点,该厂将产生的污水分三类收集处理,其中生产肌氨酸钠过程中产生废水采用“PH调节+两级氨吹脱+厌氧+兼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肌酸离心母液采用“PH调节+三效蒸发+厌氧+兼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肌酸脱水反应的收集水及其他清净下水采用“混合废水调节+PH调节+厌氧+兼氧+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集水池(两座210立方米、一座138立方米)、调节池(65立方米)、两座吹脱塔、硫酸尾气吸收装置、中间水池(38立方米)、三效蒸发器、厌氧池(750立方米)、兼氧池(210立方米)、接触氧化池(350立方米)、二沉池(100立方米)、污泥浓缩池(30立方米)、离心脱泥机。同时,该企业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总排口建设规范,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验收,实现数据联网上传。

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