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城区委员会办公室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城区委员会 新城区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办 公 室
2017年9月25日
新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以国办发〔2017〕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依据,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 “五公开”和“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工作安排
这次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我区重点公开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九个方面的内容。经研究,为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区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把文件中要求公开的25个方面的内容全部进行梳理和公开。
为了便于各单位对任务的准确实施,我区制定了《新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分解表》(附件1)、《新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附件2)、《新城区行政权利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信息调研表》(附件3),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梳理
——牵头单位: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
国办文件规定公开事项涉及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见附件1)
——目标任务:
各相关单位须按照《新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见附件2),全面梳理应公开的各类信息,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区政务公开办。
——时间要求:
各相关单位须在12月底前完成梳理后上报区政务公开办,未按《新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引》(见附件2)所要求的基本目录公开的需书面说明理由。
2.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
——牵头单位:
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
——责任单位:
由涉及事项梳理的各单位负责实施。
——目标任务:
各相关单位对照《新城区行政权利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信息调研表》(附件3)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同时,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编制“权利运行流程图”。
——时间要求:
各单位须在10月底前把整理的内容上报到区编办,由法制办审核。把填好的《新城区行政权利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信息调研表》上报区市民服务中心备案。
三、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政务服务专栏建设
——责任单位:
由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目标任务:
政务服务专栏需在我区政府网站上新开设。专栏名称为“政务服务专栏”。“专栏”首页顶部为标题区,标题内容用“新城区政务服务专栏”。在专栏页面提供政务服务分类导航和多级目录显示。政务服务条目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办理部门等。
每个事项的详细信息页面都设置办事指南、网上咨询、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结果反馈等五项服务子栏目,实现网站办事全流程服务。并在专栏内设置信息检索栏,对专栏内公开的信息提供检索服务。其功能和性能要通过国家专业测评机构的技术测评。
——时间要求:
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要协调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专栏的设计与开发,于12月底前完成并通过技术测评。
(二)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
——责任单位:
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目标任务:
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须按照试点文件要求,利用市政府新建的审批系统,具体实现事项新增、变更和行使依据管理等功能。可提供事项信息在线审阅,数据完整性校验等辅助功能,并对各岗位办理过程信息进行记录,保留操作痕迹。功能和性能要通过国家专业测评机构的技术测评。
——时间要求:
区市民服务中心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在12月底之前完成升级并通过技术测评。
(三)服务上线、功能上线及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
由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区市民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目标任务:
基于我区政务平台,部署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设置各项应用功能;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
——时间要求:
2018年5月底前,按照试点要求完成各功能的运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新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统筹领导、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
(二)工作保障。区本级财政部门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科技局匹配科技经费予以支持。
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标准制定、监督评估等方面工作,调动各方面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定期报告和督查制度。各试点牵头部门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提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试点领导小组要每月进行调度,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