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河新区,区属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派驻机关:
现将《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包头稀土高新区关于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我区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我区政务公开能力,创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提升电子政务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固化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加大政民互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成效,积极构建民主开明、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开放型政府形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运行更规范、服务效能更高、发展环境更优,努力把高新区打造成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单位。
二、 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坚持正面导向。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加大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服务思维。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为市场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强化创新思维。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把创新落实到公开实效上。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以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细化公开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二)编制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在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基础上,起草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以此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逐步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发布,将成为内蒙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自治区级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有助于推进我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联动格局,推动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质的飞跃。
(三)
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创新政府网站内容建设,通过智能推送、无障碍平台等便利快捷的智能化、个性化、信息化服务,打造高新区智慧政务信息平台。综合利用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务公开事项。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高新区创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苗玉梁(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牟 严(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增寿(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游希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 琼(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韩永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云翼(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树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孝荣(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社部部长)
曹 峰(区党工委委员、党务综合部部长)
庄荣起(区调研员)
刘淑芳(区调研员)
王利平(区副调研员)
成 员:暴晋川(区行政综合部部长)
任彦萌(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闫 斌(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吴铁山(区工信安监局局长)
黄文震(滨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投资促进局工作)
毛文斌(区财政局局长)
吴建国(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史俊卿(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蔺耀文(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大为(区食药工商局局长)
安四虎(区稀土和高新技术产业局局长)
赵晔军(区企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沈 伟(区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宋安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建平(区财政局副局长、财政性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李志峰(滨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段晓峰(滨河新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宏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久罗(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林东(区国税局局长)
张利军(区地税分局局长)
郭俊生(区质监分局局长)
卢玉平(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徐东晖(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卢开元(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宏春(区组织人社部副部长)
席晓华(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王建轩(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邱 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欣灼(区工信安监局副局长,主持园区管理局工作)
谭澧帆(区审计局局长)
周玉玲(区工信安监局副局长、安监局局长)
姚魁元(区农牧林水局局长)
陈福才(区工信安监局副局长)
张飞翔(区信访局局长)
王铁波(区规划分局局长)
张 彦(区总部经济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强(区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高在虎(区财务中心主任)
彭炳珖(稀土论坛秘书处处长)
石 磊(万水泉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
刘羽生(稀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子龙(民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聪月(区供电局局长)
徐勤光(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玉基(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跃红(区气象局局长)
王志伟(高新控股董事长)
陈耀聪(滨河公司董事长)
宣敦敦(科技创业中心董事长)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政务公开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政务公开标准化重大问题的研究、决议和决策;明确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的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部,主任由暴晋川兼任,副主任由骆东升兼任。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
(三)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试点内容涉及的各单位抽调1~2名专职人员组成,按照我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我区及本单位承担政务公开试点创建的相关工作。
1.事项梳理组
组 长:暴晋川 区行政综合部部长
副组长:卢玉平 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陈 泉 区行政综合部副部长
联络员:许 莹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成员单位:区党务综合部、区行政综合部、区经济发展局、区工信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环保局、区社会事务局、区国土资源局、区食药工商局、区政法委、区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此基础上,逐项确定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工作内容:
(1)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单位:试点内容涉及的各单位)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明确每个政务公开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试点内容涉及的各单位)
2.流程规范组
组 长:暴晋川 区行政综合部部长
副组长:郝星宇 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处长
骆东升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督查信息处处长
联络员:许 莹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成员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督查处、政务公开办)、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
工作职责:收集整理、建立完善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
(1)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发布办法,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
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
建立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要注明理由。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在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
建立完善开放式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开放式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事关重大公共政策、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民生项目的决策以及普适性、规范性文件,邀请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否则,不得印发或提交审议。专题会议涉及公共政策、重大民生事项的,要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人员列席并听取意见。(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综合处))
建立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举措出台,及时组织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解惑,让公众及时知晓、理解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建立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健全舆情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健全舆情研判标准、依据、口径,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牵头单位: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流程,对政府信息工作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进行规定。(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责任追究和社会评议等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督查处))
(2)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3.信息宣传组
组 长:徐东晖 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 泉 区行政综合部副部长
联络员:王 璇 区行政综合部信息处
周建强 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
成员单位:区行政综合部(信息处、政务公开办)、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万水泉镇、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工作职责:围绕试点创建的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好的举措等相关方面,重点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需求入手,有针对性地挖掘典型事例,宣传报道工作成果,助推政务公开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内容:
采取编制信息简报等形式,定期将我区政务公开试点建设活动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试点建设典型经验、典型做法,扩大宣传成果。(责任单位:区行政综合部(信息处))
在政府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微信微博公众号推送信息多种形式,发布政务公开试点建设进展等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
在办公场所、社区等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事项的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公开内容,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万水泉镇、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充分利用各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站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宣传栏等实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报等政务服务信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万水泉镇、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民馨路街道办事处)
4.地方标准制定组
组 长:骆东升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督查信息处处长
副组长:许 莹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联络员:王雅萍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成员单位:区行政综合部、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工信安监局、区社会事务局、区规划分局。
工作职责:负责政务公开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申报、收集、制定、修订及组织实施。
工作内容:
(1) 申请地标
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地标申报材料,并逐级完成地标申报手续。(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2)建立地标
收集适用于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创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标准信息,与自治区、包头市质监部门保持沟通联络,邀请标准化研究专家共同分析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建立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配合单位:小组各成员单位)
(3)实施修订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标准体系的全面实施,结合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切实有效实施。(牵头单位: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配合单位:小组各成员单位)
5.平台建设组
组 长:暴晋川 区行政综合部部长
副组长:徐东晖 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骆东升 区行政综合部政务督查信息处处长
联络员:周建强 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
成员单位:区党务综合部(网信办)、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
技术支持单位:参与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工程服务的相关IT企业。
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行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平台建设。
工作内容:
(1)建设智慧政务公开平台
通过开通便民快速通道、无障碍版个性化服务,采取内外网协同办公,实现政策智慧推送、政策智慧查询、智慧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智慧服务。
(2)手机移动端
研发手机移动端智慧政务公开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浏览智慧政务公开平台,实现门户网站、手机移动端、微信、微博及自助终端等五种渠道的“五位一体”模式,最大化地提升智慧政务公开平台的影响力。
6.督查考核组
组 长:卢玉平 区党务综合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 泉 区行政综合部副部长
联络员:赵 伟 区行政综合部督查处
成员单位:区党务综合部(督考办)、区行政综合部(政务督查信息处)
工作职责:按月对各单位承担我区政务公开试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被督查单位工作落实不力或工作进展滞后的,将进行考核并全区通报。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7月-8月)
实现目标: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任务内容: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创建先进做法和经验;编制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按要求完成方案上报;组织培训学习,加深全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完成平台建设技术服务单位的政府采购。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7年9月-2018年5月)
实现目标: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规范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制定我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完成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和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开发建设。
任务内容:
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具体创建工作。(2017年9月)
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17年9月-2017年12月)
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编制我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2017年9月-2018年5月)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完成政务网站的设计、改版、升级和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开发建设,并开始上线运行。(2017年9月-2018年4月)
(三)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2018年5月)
各单位对改版后政府网站的各个栏目及服务功能进行试运行,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者不合理的部分进行整改。
(四)初步评估及动态调整阶段(2018年6月-7月)
邀请自治区政府、包头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领导、专家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 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及政府网站进行整改。
(五)工作总结阶段(2018.8月)
总结试点创建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
六、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是推进行政管理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高效履行职责、增强政府驱动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政务公开的基本内涵,增强责任感,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明确自身角色和定位、职能和义务,扎实有效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对照分工,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确保取得实效。试点期间,各试点单位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收集问题或建议等,并反馈到区行政综合部(政务公开办)(联系人:许莹;电话:5316213)。
(三)注重宣传动员。各单位要以政务公开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单位上下人人都参与,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科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措施,让群众了解、运用、监督政务公开,关心和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积极参政议政,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规范运行。各单位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拓展公开平台和载体,强化监督和考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推进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试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