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民

常务副主席   张建民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主席负责发展改革、 民政、 财税、 统计、 扶贫开发、 安全生产、 机关事务、 政务公开和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民政厅、 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管局、 地方税务局、 统计局、 扶贫开发办公室(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各民主党派, 自治区审计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残疾人联合会,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地震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办室、财政部驻内蒙古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简历

  张建民,男,汉族,1964年9月生,河北滦县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1981.09--1985.07 太原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5.07--1987.09 太原工业大学建筑结构研究所助教
  1987.09--1990.06 太原工业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6--1993.04 煤炭工业部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土建处工程师、室主任
  1993.04--1995.01 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副所长
  1995.01--1997.07 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建筑所所长
  1997.07--1997.12 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
  1997.12--2000.09 煤炭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其中2000年5月--9月主持全面工作)
  2000.09--2003.04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04--2006.11 山西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6.11--2008.01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8.01--2008.09 山西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09--2010.03 山西省副省长级干部
  2010.03--2015.04 青海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4.07--2012.06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5.04--2016.10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
  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